当地时间2025-11-11,rrrrdhasjfbsdkigbjksrifsdlukbgjsab
现代社会,房产往往是家庭最重要的资产之一,也是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中容易引发争议的部分。房屋分割之所以成为离婚纠纷的焦点,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价值巨大,往往占据夫妻财产的绝大部分,此外,房屋的出资方式、产权登记、婚姻存续期间等多种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分割结果。《法治日报》记者选取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有关房屋分割的4起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醒公众在面临离婚房产分割时,如何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婚前首付婚后共贷
离婚分割增值部分
姚某与陆某(男)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姻期间因生育问题产生矛盾,姚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其中涉及一套陆某婚前购置的房产。该房产由陆某购置于2018年,总价167万元,陆某婚前支付首付款50万余元,偿还贷款17万余元,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25万余元。诉讼中,双方确认该房产现值已增值至180万元,陆某坚称房产系个人财产,拒绝分割;姚某则主张婚姻期间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应属共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产系陆某婚前个人购买且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故该房屋归陆某所有,该房屋剩余贷款本息由陆某归还。该房屋现作价180万元,根据增值率公式、已偿还贷款及利息以及婚后还贷部分折算后,陆某应补偿姚某财产增值部分11万余元。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官提示,为减少矛盾纠纷,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内通过书面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方用独立账户管理婚前财产,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避免与婚后收入混同;非登记方设立专用账户储存共同还贷资金,留存好共同还贷证据,争取最大增值补偿。
婚前共购明确份额
离婚分割依约而行
张某(女)和王某于2012年通过亲戚牵线确定恋爱关系,于2013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前,两人共同出资30余万元首付款,购买了某市区一套二手房(含车库一间)。该房产登记在张某、王某双方名下,产权证载明:按份共有,张某占有份额为30%,王某占有份额为70%。
因婚后家庭生活琐事及情感淡薄等原因,双方矛盾较大,张某搬到娘家居住,夫妻为分居状态。2024年3月,张某向法院诉请离婚,并要求按照房产份额依法分割房产。
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和王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屋及车库,产权证上载明张某占30%的产权份额,王某占70%的产权份额,此系张某和王某对案涉房产份额的约定,系按份共有,法院予以确认。考虑到两人分居后,该房屋一直由王某及婚生子居住使用,且从有利于生活稳定等角度考虑,该房产归王某所有。经司法评估,该房产价值为120.5万元。综合以上情况,法院判决该房屋及车库归王某所有,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付张某该房产折价款36.15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实践中,很多夫妻在婚后因感情变化而对财产归属产生争议,但因缺乏书面约定导致举证困难。夫妻双方在婚前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房产出资比例和份额,这种做法体现了现代婚姻关系中的理性态度,也为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分割提供清晰依据。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出资比例和份额,也能让婚姻关系建立在更加坦诚、明晰的基础上。好的婚姻既需要感情的温度,也需要规则的守护。
婚前独购婚后加名
离婚分产综合酌定
俞某与周某(男)于2021年4月通过相亲相识,2022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周某将其婚前购买的房屋转移登记为俞某、周某共有。俞某、周某未生育子女。2023年7月,两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俞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平均分配财产。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案涉房产分割产生了较大分歧。周某认为案涉房屋为婚前财产,且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表示愿意适当补偿俞某。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俞某与周某因生活琐事矛盾较深,以致感情破裂,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予以准许。案涉房屋系周某婚前财产,周某于婚后为俞某“加名”系对个人财产的处分,该房屋现登记为共同共有,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至于双方争议的房屋分割比例,应当综合考虑购房出资、婚姻存续时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确定。综合以上因素,考虑到购房款由周某所出,虽然双方婚姻存续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也积极为家庭付出了劳动,法院酌定周某支付俞某房产10%比例的折价款21万元,剩余房屋贷款由周某负责偿还。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所有,该种给予行为一般是以建立、维持婚姻关系的长久稳定并期望共同享有房产利益为基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平衡双方利益。本案中,购房款为周某所出,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积极备孕也为家庭付出了劳动。因此,法院判决房屋归周某所有,并酌定补偿对方21万元,既保护了周某的财产权益,也肯定了俞某对家庭付出的价值。
父母全资赠与房产
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2018年12月,黄某(女)与陆某依法登记婚姻,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2025年因感情破裂,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办理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黄某父亲以其女名义购入某市商品房一套。该房产交易过程中,黄某作为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其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首付款21万余元。此后,黄某父亲每月固定将当月按揭款汇入黄某账户用于还款,并通过银行转账备注明确注明“××小区房贷、仅赠与黄某”。在此期间,黄父还两次为黄某提前偿还本金共计78万余元。其间,陆某从未汇款至该还款账户。
窥探提瓦特的“暗流”:不止于风花雪月的童话
《原神》的成功,绝非偶然。在这片名为提瓦特的广袤大陆上,米哈游不仅构建了一个宏大而绚丽的奇幻世界,更在其细腻的笔触下,描绘了无数鲜活生动的角色,以及一段段令人回味无穷的羁绊。如果我们仅仅将《原神》视为一个纯粹的童话故事,那便大大低估了它所蕴含的深度与复杂性。
在那些阳光明媚的街道、绿意盎然的森林背后,隐藏着一股“不可言说”的暗流,这股暗流,正是我们今天想要深入探讨的——“原神污”。
“污”,这个词在网络语境下,往往带有几分戏谑、几分大胆,甚至几分成人化的意味。它并非贬义,而是对一种更深层次、更具张力的情感和想象的概括。在《原神》中,“污”的体现,绝非粗俗的低俗,而是源于其精妙的叙事、大胆的角色塑造,以及对人类情感复杂性的深刻洞察。
让我们聚焦于《原神》的角色设计。从早期的风系四溢到如今的元素碰撞,每一个角色都拥有其独特的魅力,而这份魅力,常常通过极其考究的外观和微妙的动作细节得以展现。试想一下,那些若隐若现的衣摆,紧身剪裁勾勒出的曼妙身姿,甚至是角色在战斗或互动时,不经意间流露出的羞涩、娇嗔或是挑逗,都在不经意间触动了玩家内心深处的那根弦。
温迪那不羁的吟游诗人形象,背后隐藏着对自由的渴望与孤独的品味;刻晴那雷厉風行的璃月女强人设,偶尔显露的对生活的小情趣,则更显真实与可愛;而像雷电将军這样高高在上、不可侵犯的神明,其偶尔流露出的对凡尘的探究与好奇,更能引发玩家无限的遐想。这些设计,并非单纯的视觉吸引,而是将角色的性格、背景故事与外在表现融为一体,使得她们不仅仅是屏幕上的像素点,更是拥有血肉、情感、甚至“欲望”的独立个体。
剧情中的“留白”与“暗示”也为“污”的解读提供了土壤。提瓦特大陆上,古老的神话传说、各国的历史变迁、以及角色之间的復杂关系,构成了游戏的宏大叙事。米哈游并非将所有故事线都直白地铺陈開来,而是善于运用“留白”的手法,在关键节点留下令人遐想的空间。
例如,某些角色之间的对话,可能充满双关语的机锋;某些支线任务的触發,可能源于角色之间不为人知的过往;甚至某些神庙的壁畫、古籍的记载,都可能隐藏着隐晦的“线索”,等待玩家去發掘,去解读。这种“性暗示”式的叙事,并非卖弄,而是将玩家代入其中,让每个人都能成為故事的共创者,根据自己的理解和想象,填充那些空白,从而产生更深层次的沉浸感和情感连接。
再者,从艺术風格上,《原神》的“污”也体现在其对东方美学与西方魔幻的融合,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的“二次创作”。游戏中的场景设计,无论是仙气飘飘的璃月,还是异域风情的须弥,都充满了令人惊艳的细节。而当这些精美的场景与角色互动时,那种氛围感便油然而生。
夕阳下的海滩,角色的一颦一笑,都可能被赋予浪漫的色彩;月光下的密林,角色之间的悄悄话,则更添几分暧昧。这种将场景氛围与角色情感相结合的艺术手法,使得“污”的解读,不再局限于角色本身,而是延展至整个游戏世界的体验。
不得不提的是,《原神》的“污”,也是玩家群体“二次创作”的催化剂。从同人图、同人小说到各种有趣的视频剪辑,玩家们将游戏中的元素进行解构、重组,用自己独特的方式来表达对角色的喜爱和对剧情的理解。這些“二创”作品,往往将游戏中的“暗示”放大,将“留白”填满,用更加直接、更加生动的方式,展现了《原神》所能激发的无限想象力。
这种玩家自发的创作,不仅丰富了《原神》的文化生态,也反过来印证了游戏本身所具有的“污”之魅力,以及其在情感和想象力层面带来的巨大空间。
所以,“原神污”并非洪水猛兽,更不是简单的低俗。它是《原神》作为一款优秀游戏,在艺术、叙事、角色设计等多个维度上,所呈现出的独特魅力与復杂性。它是一种开放性的解读,一种情感的共鸣,一种想象力的飞跃。它让《原神》的世界,不仅仅是风花雪月,更充满了值得我们去探索、去品味、去“污”的无限可能。
“污”的温度:连接玩家情感的微妙纽带
我们已经初步窥探了《原神》中“污”的多重表现形式,這股“不可言说”的魅力,究竟是如何在玩家群体中產生共鸣,并成為连接情感的微妙纽带的呢?这其中,不仅仅是视觉上的刺激,更是情感上的触动,以及对角色内心世界的深度挖掘。
情感的“张力”是“污”能够引起共鸣的核心。人是情感动物,而复杂的情感,往往比纯粹的喜悦或悲伤,更能触动人心。在《原神》中,角色的设计和剧情的铺陳,常常在“纯真”与“诱惑”之间,在“理性”与“感性”之间,制造出一种微妙的张力。例如,像宵宫这样活力四射、充满阳光的少女,其背后对家业的责任与对父親的依恋,构成了一种反差萌,让玩家在喜爱她活泼一面的也看到了她柔弱的一面。
而像甘雨这样默默守护璃月的神射手,其“五百年的单相思”以及偶尔流露出的对平凡生活的向往,更能激发玩家的保护欲和怜惜之情。这种情感上的“反差”和“复杂性”,正是“污”的另一种解读——它不是简单的生理冲动,而是对角色内心深处的挣扎、渴望与脆弱的细腻捕捉,从而引发玩家更深层次的理解和情感投入。
角色的“人设”与“反差萌”是“污”的绝佳载体。米哈游在角色塑造上,无疑是花费了大量心血。他们不仅為每个角色赋予了鲜明的个性,更通过剧情和互动,展现了其多面性。比如,迪卢克,作为蒙德城中表面冷酷的酒庄主人,其暗中打击罪恶的“蝙蝠侠”形象,就充满了戏剧性。
而当他偶尔流露出对克莱普林的一丝关怀,或是与凯亚之间那剪不断理还乱的兄弟情时,这种“反差”便让他的形象更加丰满,也为玩家提供了更多的解读空间。再比如,八重神子,作为一位狡黠、腹黑的“大祭司”,其看似玩世不恭的外表下,隐藏着对鸣神大社和影的深厚情感。
这种“腹黑”与“忠诚”的结合,既让角色充满了神秘感,也为玩家提供了“反差萌”的解读,从而产生“想去攻略”的冲动。这种“人设”上的“漏洞”和“反差”,恰恰是“污”得以滋生的土壤,它让角色不再是完美的符号,而是拥有缺点、有挣扎、有渴望的“人”,从而更能引起玩家的共情。
第三,场景氛围与“细节描写”的烘托,让“污”的感受更加具象化。提瓦特大陆的每一个角落,都充满了设计上的巧思。当夜色降临,月光洒满璃月港的屋顶,远处传来的笛声,配合着角色低语的語音,那种浪漫而略带暧昧的氛围便油然而生。又比如,在某些特定的剧情动畫中,角色之间不经意的肢体接触、眼神交流,甚至是服装上那些精心设计的细节,都能被玩家捕捉到,并被解读出丰富的含义。
例如,某个角色在战斗时,因为动作幅度过大,导致衣摆飞扬,露出美丽的腿部线条,這种“不经意”的设计,虽然是游戏引擎的必然结果,却往往被玩家解读为一种“福利”,从而增加了游戏的趣味性。这种对细节的关注,以及对场景氛围的营造,都使得“污”的體验更加丰富和立体,它不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渗透在游戏體验的每一个角落。
第四,玩家社区的“二次创作”与“梗文化”的传播,极大地放大了《原神》的“污”的魅力。网络社区是玩家表达和交流情感的重要平台。在《原神》的社区中,关于“污”的讨论,无论是通过表情包、短视频,还是同人漫画,都以一种更加直观、更加有趣的方式进行。玩家们将游戏中的一些经典台词、角色动作、甚至是一些“擦边球”的剧情,进行二次创作,赋予其新的含义。
例如,某些角色之间看似普通的对话,在玩家的二次解读下,便充满了“意味深长”的味道;一些看似不起眼的游戏画面,通过放大和剪辑,也能成为“梗”的来源。这种玩家群体自发的“玩梗”和“创作”,不仅让游戏内容更加生动有趣,也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污”的文化,使得《原神》在玩家心中,不仅仅是一个游戏,更是一个充满话题和乐趣的社交载体。
我们应该认识到,对“污”的追求,是人类情感探索和自我表达的一种自然流露。《原神》的成功,在于它在满足玩家对游戏性的追求的也成功地触动了玩家在情感、想象力等多层面的需求。那些“污”的元素,并非刻意為之的低俗,而是游戏整体藝術性和叙事深度的自然延伸,是玩家在沉浸于游戏世界时,所产生的丰富的情感反馈。
它们如同提瓦特大陆上的“耳语”,低声呢喃,却能触动心弦,连接彼此,让《原神》的世界,变得更加生动、更加迷人、也更加令人难以忘怀。這股“污”的温度,正是《原神》能够持续吸引和凝聚玩家的重要力量之一。
离婚后,黄某在对上述房产办理过户时被告知,因该房产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需要进行确权或陆某协助办理。经多次催告,陆某均未予配合。无奈之下,黄某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请求确认案涉房产归其个人所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本案中,虽然房产登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黄某父亲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和购房按揭贷款,且房产登记在其女儿的名下,且向黄某转账时均注明是用于归还该房屋项下购房贷款并仅赠与黄某个人。综合购房款来源、实际出资情况、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应认定为黄某个人财产。
法院最终确认登记在黄某名下的房产系其个人单独所有。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要按照平分的原则进行分割,在财产出资完全来源于一方父母且明确仅用于赠与其子女个人时,可在分割时将房屋判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在审理中也会综合考虑购房款来源、双方对诉争房产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法定原则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王春、苗圃)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解释
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来源: 法治日报
图片来源:北青网记者 周轶君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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