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馃崋馃崋馃崋馃崋_离婚房产分割争议 依法依约维护权益

| 来源:新京报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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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2025-11-11,rrrrdhasjfbsdkigbjksrifsdlukbgjsab

现代社会,房产往往是家庭最重要的资产之一,也是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中容易引发争议的部分。房屋分割之所以成为离婚纠纷的焦点,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价值巨大,往往占据夫妻财产的绝大部分,此外,房屋的出资方式、产权登记、婚姻存续期间等多种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分割结果。《法治日报》记者选取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有关房屋分割的4起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醒公众在面临离婚房产分割时,如何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婚前首付婚后共贷

离婚分割增值部分

姚某与陆某(男)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姻期间因生育问题产生矛盾,姚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其中涉及一套陆某婚前购置的房产。该房产由陆某购置于2018年,总价167万元,陆某婚前支付首付款50万余元,偿还贷款17万余元,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25万余元。诉讼中,双方确认该房产现值已增值至180万元,陆某坚称房产系个人财产,拒绝分割;姚某则主张婚姻期间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应属共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产系陆某婚前个人购买且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故该房屋归陆某所有,该房屋剩余贷款本息由陆某归还。该房屋现作价180万元,根据增值率公式、已偿还贷款及利息以及婚后还贷部分折算后,陆某应补偿姚某财产增值部分11万余元。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官提示,为减少矛盾纠纷,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内通过书面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方用独立账户管理婚前财产,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避免与婚后收入混同;非登记方设立专用账户储存共同还贷资金,留存好共同还贷证据,争取最大增值补偿。

婚前共购明确份额

离婚分割依约而行

张某(女)和王某于2012年通过亲戚牵线确定恋爱关系,于2013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前,两人共同出资30余万元首付款,购买了某市区一套二手房(含车库一间)。该房产登记在张某、王某双方名下,产权证载明:按份共有,张某占有份额为30%,王某占有份额为70%。

因婚后家庭生活琐事及情感淡薄等原因,双方矛盾较大,张某搬到娘家居住,夫妻为分居状态。2024年3月,张某向法院诉请离婚,并要求按照房产份额依法分割房产。

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和王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屋及车库,产权证上载明张某占30%的产权份额,王某占70%的产权份额,此系张某和王某对案涉房产份额的约定,系按份共有,法院予以确认。考虑到两人分居后,该房屋一直由王某及婚生子居住使用,且从有利于生活稳定等角度考虑,该房产归王某所有。经司法评估,该房产价值为120.5万元。综合以上情况,法院判决该房屋及车库归王某所有,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付张某该房产折价款36.15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实践中,很多夫妻在婚后因感情变化而对财产归属产生争议,但因缺乏书面约定导致举证困难。夫妻双方在婚前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房产出资比例和份额,这种做法体现了现代婚姻关系中的理性态度,也为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分割提供清晰依据。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出资比例和份额,也能让婚姻关系建立在更加坦诚、明晰的基础上。好的婚姻既需要感情的温度,也需要规则的守护。

婚前独购婚后加名

离婚分产综合酌定

俞某与周某(男)于2021年4月通过相亲相识,2022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周某将其婚前购买的房屋转移登记为俞某、周某共有。俞某、周某未生育子女。2023年7月,两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俞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平均分配财产。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案涉房产分割产生了较大分歧。周某认为案涉房屋为婚前财产,且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表示愿意适当补偿俞某。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俞某与周某因生活琐事矛盾较深,以致感情破裂,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予以准许。案涉房屋系周某婚前财产,周某于婚后为俞某“加名”系对个人财产的处分,该房屋现登记为共同共有,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至于双方争议的房屋分割比例,应当综合考虑购房出资、婚姻存续时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确定。综合以上因素,考虑到购房款由周某所出,虽然双方婚姻存续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也积极为家庭付出了劳动,法院酌定周某支付俞某房产10%比例的折价款21万元,剩余房屋贷款由周某负责偿还。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所有,该种给予行为一般是以建立、维持婚姻关系的长久稳定并期望共同享有房产利益为基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平衡双方利益。本案中,购房款为周某所出,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积极备孕也为家庭付出了劳动。因此,法院判决房屋归周某所有,并酌定补偿对方21万元,既保护了周某的财产权益,也肯定了俞某对家庭付出的价值。

父母全资赠与房产

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2018年12月,黄某(女)与陆某依法登记婚姻,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2025年因感情破裂,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办理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黄某父亲以其女名义购入某市商品房一套。该房产交易过程中,黄某作为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其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首付款21万余元。此后,黄某父亲每月固定将当月按揭款汇入黄某账户用于还款,并通过银行转账备注明确注明“××小区房贷、仅赠与黄某”。在此期间,黄父还两次为黄某提前偿还本金共计78万余元。其间,陆某从未汇款至该还款账户。

馃崋馃崋馃崋馃崋,这串看似简单的符号串,背后藏藏的不仅是味蕾的满足,更是一份深沉的文化记忆与生活态度。在我们的传统节日、家庭聚会,甚至在某个清晨的厨房角落,“馃崋”早已成为一种生活的符号。它代表的不只是食物,更是一种情感的寄托、社区的纽带与時间的见证。

“馃崋”——不仅是味道的记忆在汉语的文化中,“馃”字意为用米粉或面粉制成的糕点或饼类,美味要靠匠人用心揉搓、包裹和烘焙。无论是南方的糯米饼,还是北方的烙饼,都倾注了家庭的手工艺术。每一份“馃崋”都融进了師傅的心血和经验,无数次的试验、调整,才有了那份令人难以忘怀的香气与口感。

而如此简单的东西,经过传承与创新,焕发出无限魅力。

传统工艺的传承与创新传统的馃崋多由家庭一代代传承,老师傅的手起刀落,每一道工序都蕴含着匠心。而现代厨师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加入了新的元素,比如添加新奇的调味、采用现代烘焙技巧,甚至是素食、健康取向的改良版本。这种创新不仅满足了不同人群的口味,也让“馃崋”的文化得以在更广阔的空间中传扬。

节日里的“馃崋”仪式没有春节,没有中秋,似乎少了点热闹的味道,但每到传统节日,更不能少的就是那份“馃崋”。无论是家家户户自制的“馃崋”,还是在庙会、集市上买到的风味佳肴,它们都成为节日不可或缺的元素。这一份份香甜或咸鲜的馃崋,代表着团圆、祝福和对未来的美好祈愿。

家人围坐一圈,手捧一块香馥馥的“馃崋”,那份温暖与满足感,是任何语言都难以描述的。

现代生活中“馃崋”的多样形态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馃崋”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方式。街头的小摊、超市的即食品线、甚至网购平台上,琳琅满目的“馃崋”讓人眼花缭乱。从经典到创新,从传统到现代,“馃崋”已经成為都市人的一种生活调味剂。有人喜欢在早晨携带“馃崋”作為营养丰富的早餐,也有人在深夜享受一份“馃崋”的温暖慰藉。

“馃崋”赋予生活的幸福感或许有人会觉得这种食物普通无奇,但大多数人都知道,正是这些“馃崋”串联起了我们的记忆与情感。那份“馃崋”的香味,仿佛带我们穿越時空,回到童年、母亲的厨房、熟悉的味道中。它不仅仅是满足胃口的食物,更是生活中的一种仪式感,一份简单的幸福。

即便现代科技和快节奏生活讓“馃崋”的制作逐渐简化,但那份用心与情感,始终存在于每一块馃崋中。

在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中,“馃崋”的魅力依然不减。它在保持传统的基础上融入创新元素,成為许多年轻人追捧的美食。许多创業者投入到“馃崋”产业中,将传统工藝与现代审美结合,打造出一系列風格独特、味道多元的产品。让我们一同走入這片“馃崋”的世界,看它如何穿越岁月、跨越地域,成为连接每一个人心灵的桥梁。

“馃崋”的现代变奏现如今,除了传统的吃法外,许多餐厅和品牌将“馃崋”变成了时尚的“潮品”。比如,将馃崋变成迷你小点,配以特色酱料,成为街头的快闪美食;或者用健康食材制作绿色馃崋,迎合现代人对健康的追求。在某些地方,还出现了“DIY馃崋”的体验店,顾客可以自己动手,将各种心仪的馅料包入面团中,然后亲自烤制、品尝。

跨界合作,馃崋的人气爆棚品牌合作也为“馃崋”带来了新生命。比如,和知名IP或者文创品牌合作,推出联名產品,不仅吸引年轻消费者,也让传统魅力焕发新颜。融入精致的包装设计,让“馃崋”成为送礼佳品。在节日或者特殊场合,带上一份别出心裁的“馃崋礼包”,成为彰显心意和品味的最佳选择。

美食与文化的结合“馃崋”的故事也被赋予了更多文化意味。一些地方的文化节日会推出主题“馃崋”展,讲述其起源、工艺和传说,让更多人了解其背后蕴藏的文化精髓。甚至在一些旅游胜地,“馃崋”成为“打卡”必不可少的“文化符号”,吸引众多游客驻足体验。

“馃崋”带来的幸福时光无论是独享,还是与家人朋友分享,“馃崋”总能带来愉悦感。它是一种生活的仪式感,用心制作的“馃崋”代表着一种温馨、一份眷恋。饭后的一小块馃崋,或是午间的休闲時光,都是我们在繁忙中追寻轻松和幸福的片段。這种简单而纯粹的美味,成为滋养心灵的良药。

未来的“馃崋”也许,“馃崋”會随着科技革新不断演变,但那份源自传统的温度不会变。未来,它既可以是高端定制的艺术品,也可以是便捷快捷的快餐。无论形式如何改变,那份“馃崋”背后的情感和文化都将永远存在。在传承与创新的交织中,“馃崋”将继续陪伴我们走过岁月的长河,見证每一个幸福的瞬间。

离婚后,黄某在对上述房产办理过户时被告知,因该房产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需要进行确权或陆某协助办理。经多次催告,陆某均未予配合。无奈之下,黄某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请求确认案涉房产归其个人所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本案中,虽然房产登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黄某父亲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和购房按揭贷款,且房产登记在其女儿的名下,且向黄某转账时均注明是用于归还该房屋项下购房贷款并仅赠与黄某个人。综合购房款来源、实际出资情况、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应认定为黄某个人财产。

法院最终确认登记在黄某名下的房产系其个人单独所有。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要按照平分的原则进行分割,在财产出资完全来源于一方父母且明确仅用于赠与其子女个人时,可在分割时将房屋判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在审理中也会综合考虑购房款来源、双方对诉争房产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法定原则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王春、苗圃)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解释

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来源: 法治日报

图片来源:美食天下记者 张安妮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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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安妮、 黄智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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