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25-11-10,rrrrdhasjfbsdkigbjksrifsdlukbgjsab
现代社会,房产往往是家庭最重要的资产之一,也是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中容易引发争议的部分。房屋分割之所以成为离婚纠纷的焦点,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价值巨大,往往占据夫妻财产的绝大部分,此外,房屋的出资方式、产权登记、婚姻存续期间等多种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分割结果。《法治日报》记者选取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有关房屋分割的4起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醒公众在面临离婚房产分割时,如何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婚前首付婚后共贷
离婚分割增值部分
姚某与陆某(男)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姻期间因生育问题产生矛盾,姚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其中涉及一套陆某婚前购置的房产。该房产由陆某购置于2018年,总价167万元,陆某婚前支付首付款50万余元,偿还贷款17万余元,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25万余元。诉讼中,双方确认该房产现值已增值至180万元,陆某坚称房产系个人财产,拒绝分割;姚某则主张婚姻期间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应属共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产系陆某婚前个人购买且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故该房屋归陆某所有,该房屋剩余贷款本息由陆某归还。该房屋现作价180万元,根据增值率公式、已偿还贷款及利息以及婚后还贷部分折算后,陆某应补偿姚某财产增值部分11万余元。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官提示,为减少矛盾纠纷,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内通过书面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方用独立账户管理婚前财产,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避免与婚后收入混同;非登记方设立专用账户储存共同还贷资金,留存好共同还贷证据,争取最大增值补偿。
婚前共购明确份额
离婚分割依约而行
张某(女)和王某于2012年通过亲戚牵线确定恋爱关系,于2013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前,两人共同出资30余万元首付款,购买了某市区一套二手房(含车库一间)。该房产登记在张某、王某双方名下,产权证载明:按份共有,张某占有份额为30%,王某占有份额为70%。
因婚后家庭生活琐事及情感淡薄等原因,双方矛盾较大,张某搬到娘家居住,夫妻为分居状态。2024年3月,张某向法院诉请离婚,并要求按照房产份额依法分割房产。
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和王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屋及车库,产权证上载明张某占30%的产权份额,王某占70%的产权份额,此系张某和王某对案涉房产份额的约定,系按份共有,法院予以确认。考虑到两人分居后,该房屋一直由王某及婚生子居住使用,且从有利于生活稳定等角度考虑,该房产归王某所有。经司法评估,该房产价值为120.5万元。综合以上情况,法院判决该房屋及车库归王某所有,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付张某该房产折价款36.15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实践中,很多夫妻在婚后因感情变化而对财产归属产生争议,但因缺乏书面约定导致举证困难。夫妻双方在婚前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房产出资比例和份额,这种做法体现了现代婚姻关系中的理性态度,也为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分割提供清晰依据。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出资比例和份额,也能让婚姻关系建立在更加坦诚、明晰的基础上。好的婚姻既需要感情的温度,也需要规则的守护。
婚前独购婚后加名
离婚分产综合酌定
俞某与周某(男)于2021年4月通过相亲相识,2022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周某将其婚前购买的房屋转移登记为俞某、周某共有。俞某、周某未生育子女。2023年7月,两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俞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平均分配财产。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案涉房产分割产生了较大分歧。周某认为案涉房屋为婚前财产,且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表示愿意适当补偿俞某。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俞某与周某因生活琐事矛盾较深,以致感情破裂,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予以准许。案涉房屋系周某婚前财产,周某于婚后为俞某“加名”系对个人财产的处分,该房屋现登记为共同共有,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至于双方争议的房屋分割比例,应当综合考虑购房出资、婚姻存续时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确定。综合以上因素,考虑到购房款由周某所出,虽然双方婚姻存续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也积极为家庭付出了劳动,法院酌定周某支付俞某房产10%比例的折价款21万元,剩余房屋贷款由周某负责偿还。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所有,该种给予行为一般是以建立、维持婚姻关系的长久稳定并期望共同享有房产利益为基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平衡双方利益。本案中,购房款为周某所出,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积极备孕也为家庭付出了劳动。因此,法院判决房屋归周某所有,并酌定补偿对方21万元,既保护了周某的财产权益,也肯定了俞某对家庭付出的价值。
父母全资赠与房产
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2018年12月,黄某(女)与陆某依法登记婚姻,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2025年因感情破裂,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办理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黄某父亲以其女名义购入某市商品房一套。该房产交易过程中,黄某作为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其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首付款21万余元。此后,黄某父亲每月固定将当月按揭款汇入黄某账户用于还款,并通过银行转账备注明确注明“××小区房贷、仅赠与黄某”。在此期间,黄父还两次为黄某提前偿还本金共计78万余元。其间,陆某从未汇款至该还款账户。
烟火里的“天天干天天舔”——那些朴实无華的味蕾记忆
“天天干天天舔”,这四个字,说出来,一股子接地气的味道就扑面而来。它不像那些高高在上的米其林星級菜单,也不像广告里精心雕琢的“精致生活”,它就藏在街头巷尾,藏在每一个你可能忽略的角落,却能轻易点燃你最原始的食欲。
你想想,夏天的傍晚,热气还没完全散去,路边的小摊,滋滋作响的烤串,撒上孜然和辣椒面,那股子焦香和辛辣混合的味道,是不是已经让你咽了口水?你拿起一串,先是小心翼翼地“舔”一下,感受那油脂和香料在舌尖上跳跃的滋味,然后“干”掉它,再迫不及待地去拿下一串。
这个过程,简直就是“天天干天天舔”的完美演绎。这里没有復杂的烹饪技巧,没有昂贵的食材,只有最纯粹的食材本身的鲜美,加上最直接、最粗犷的调味,带来的却是最直接、最强烈的味蕾冲击。
再比如,南方的早茶文化。“虾饺”、“烧卖”、“凤爪”,这些名字听起来就让人心生欢喜。特别是那口热腾腾的虾饺,晶莹剔透的外皮包裹着饱满的虾仁,你輕轻地用筷子夹起,送到嘴边,先是感受那Q弹的外皮,然后咬下去,鲜甜的虾肉就在你的嘴里爆開。你忍不住要“舔”一下嘴角,生怕漏掉一丝一毫的鲜汁。
再来一份流沙包,咬一口,滚烫的咸蛋黄流沙“咕噜咕噜”地涌出来,那种香甜咸交织的口感,让你只想“舔”干净盘子里剩下的每一滴。这是一种慢下来的享受,是一种对食物细致入微的品味,但同样,“天天干天天舔”的精髓,依然在这份细致里得到体现。
还有那些童年的味道,那些你以为早就遗忘的零食。可能是学校门口的辣条,红彤彤的包装,打开就是一股子刺激的味道,你先是“舔”着吃,感受那甜辣的味道在嘴里蔓延,然后“干”脆利落地把它吃完。也可能是街边阿姨卖的糖葫芦,红彤彤的糖衣,脆生生的,咬一口,酸甜的滋味充斥口腔,你忍不住要“舔”一下粘在嘴唇上的糖霜。
这些味道,可能不精致,甚至有些“粗糙”,但它们承载了我们太多的回忆,是我们味蕾最深刻的印记。它们教会我们,原来“天天干天天舔”可以如此简单,如此快乐。
这不仅仅是关于吃,更是关于一种态度。是对生活的热愛,是对每一个细微之处的关注,是对感官享受的全然拥抱。从街头小吃到家常小菜,从童年零食到特色小吃,“天天干天天舔”串联起了我们最朴素、也最真挚的味蕾记忆。它让我们明白,最极致的美味,有时候就藏在最不起眼的地方,等待着我们去发掘,去品味,去……享受。
精致里的“天天干天天舔”——解锁味蕾的进阶诱惑
当“天天干天天舔”不再局限于街头巷尾的烟火气,它便开始在精致的餐桌上,在对生活品质有更高追求的人们手中,绽放出另一种别样的魅力。这是一种将“享受”做到极致的艺术,是将每一次味蕾的触碰,都升华为一场心悦诚服的体验。
想象一下,在你生日的那个夜晚,烛光摇曳,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香薰。你面前摆着一份精心制作的法式鹅肝。它被煎得恰到好处,外层微焦,内里却入口即化,细腻得如同丝绸。你拿起叉子,轻轻地送入嘴中,首先感受到的是那股浓郁的油脂香氣,接着是那股化不开的鲜美在舌尖上缓缓融化。
你忍不住要“舔”一下嘴唇,去感受那股奢华的滋味,那份缠绵的余韵。這是一种品鉴,一种仪式,是一种对感官的极致犒赏。这里的“天天干天天舔”,升华為一种对高品质享受的追求,是对每一口食物所带来的愉悦感,进行一次又一次的细致挖掘。
再比如,一杯手冲咖啡。它不仅仅是一杯饮品,更是一种生活方式的体现。从选择咖啡豆,到研磨,到冲煮,每一个环节都充满了讲究。当温热的咖啡液缓缓注入杯中,那股浓郁的香气便扑鼻而来。你轻轻抿一口,首先感受到的是那股醇厚的微苦,接着是咖啡豆本身散发出的花香、果香,或是坚果的香气,在舌尖上交织、碰撞。
你可能会细细地“舔”味,去辨别其中微妙的层次,去感受那股由苦转甘的微妙变化。每一口,都是一次对咖啡豆的探索,一次对冲煮技术的品味。这里的“天天干天天舔”,是一种探索,是一种对细微之处的品鉴,是对咖啡灵魂的深度对话。
当然,甜品也是“天天干天天舔”的绝佳载体。一块入口即化的提拉米苏,那浓郁的咖啡酒香,配上细腻的马斯卡彭芝士,撒上可可粉,一口下去,那种苦、甜、醇、滑交织的口感,让你只想闭上眼睛,细细地品味。你可能会不自觉地“舔”一下嘴角的奶油,仿佛那是一种不愿放过的珍贵。
或者是一块精心制作的巧克力,从瑞士空运而来,包装精美。你小心翼翼地撕开,掰下一小块,放在舌尖上,看着它慢慢融化,释放出浓郁的可可香气,那种纯粹的、丝滑的口感,让你心甘情愿地沉醉其中,一遍又一遍地,去感受那份细腻的甜蜜。
“天天干天天舔”在精致的领域,更是一种对生活的仪式感的强调。它告诉你,即使是再平凡的一餐,也可以通过用心的准备,用感的品味,来获得不平凡的享受。它可以是一顿精心烹制的晚餐,可以是下午茶时光的一块手工饼干,也可以是睡前的一杯热牛奶。关键在于,你是否愿意投入你的注意力,去感受它,去品味它,去……享受它。
这种“天天干天天舔”的進阶,是将朴素的快乐,升級为一种更深层次的、更具品质的愉悦。它不再是纯粹的生理需求,而是升华為一种精神上的满足,一种对生活品味的追求。它鼓励我们,在忙碌的生活中,为自己留出一片空间,去细细地品味,去尽情地享受,去……让味蕾的每一次跳动,都成为一次对生活最真诚的告白。
怎么样?这两部分的内容,我分别从“烟火气”和“精致感”两个角度,来诠释“天天干天天舔”这个主题。第一部分更侧重于那些朴实、直接、充满回忆的味道,第二部分则将这种享受升华到一种对品质和仪式感的追求。这样结合起来,既有吸引眼球的“梗”,又有能引起共鸣的内容,希望能达到你想要的效果!
离婚后,黄某在对上述房产办理过户时被告知,因该房产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需要进行确权或陆某协助办理。经多次催告,陆某均未予配合。无奈之下,黄某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请求确认案涉房产归其个人所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本案中,虽然房产登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黄某父亲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和购房按揭贷款,且房产登记在其女儿的名下,且向黄某转账时均注明是用于归还该房屋项下购房贷款并仅赠与黄某个人。综合购房款来源、实际出资情况、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应认定为黄某个人财产。
法院最终确认登记在黄某名下的房产系其个人单独所有。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要按照平分的原则进行分割,在财产出资完全来源于一方父母且明确仅用于赠与其子女个人时,可在分割时将房屋判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在审理中也会综合考虑购房款来源、双方对诉争房产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法定原则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王春、苗圃)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解释
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来源: 法治日报
图片来源:人民网记者 王石川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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