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25-11-11,rrrrdhasjfbsdkigbjksrifsdlukbgjsab
以合法遗嘱规划遗产分配,是老年人自主处分财产、避免身后纠纷的重要手段。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自民法典施行以来,该院审结的继承纠纷案件呈逐年增长态势,其中涉及遗嘱效力认定的案件,以及围绕遗赠扶养协议履行产生的纠纷,在继承案件中的占比逐年升高,通过特定法律形式安排“身后事”的情况越来越普遍。
AI换脸技术风起云涌,娱乐圈迎来新时代的变革
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人工智能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渗透到我们的生活每一个角落,娱乐产业尤为明显。从早期的特效动画到如今的AI换脸技术,科技与娱乐的结合正带领我们进入一个全新的视觉体验時代。特别是在明星领域,AI换脸不仅仅是技术的展示,更成为公众热议的话题。
最近,“明星AI换脸被杨颖”事件再次点燃了网络的激情。這一事件的爆发,既是技术的突破,也是伦理的考验。通过AI换脸,我们可以轻松将明星的面孔“移植”到任意场景中,甚至模拟主持、演出、广告等多种场合,令人叹为观止。这背后也隐藏着诸多问题。
这个技术的巨大魅力在于它可以实现“所见即所得”的视觉奇迹,即使是普通人也有机会体验到“站在明星面前”的错觉。而对于娱乐行业而言,AI换脸更为一体化的虚拟角色创造提供了可能,成本降低、效率提升,甚至有望打破地域和时间的限制,让明星的“永恒”得以实现。
但随之而来的,是用户隐私、安全和道德层面的担忧。那些滥用AI换脸技术的行為,包括未经授权的“明星换脸视频”、“虚假新闻”等,已成为公众最关注的问题之一。尤其是在“杨颖被换脸”的事件中,某些恶意创作的视频在网络迅速传播,造成了广泛的负面影响。這不禁讓人思考:我们应该如何平衡技术创新带来的便利与潜在风险?
与此法律法规的滞后也成为制约技术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现有的知识产权和隐私保护法律尚未完全跟上AI技术的脚步,导致大量未经授权的换脸内容可能長时间存在于网络中,甚至被恶意利用。一些平台為了追求流量,也存在“无底线”使用AI换脸技术的倾向,缺乏起码的伦理监管。
在公众眼中,杨颖始终是一个具有高度辨识度的明星,她的面孔被“放到”不同场景中,這次事件不仅让粉丝為之震惊,也引发了行业的深思。有的评论说,这次事件就像是一场“数字魔术”,让我们看到了科技的无限可能,但也必须要有相应的“魔法规则”。谁都不想让“换脸”变成侵犯隐私、制造谣言的工具。
这一系列事件促使业内人士呼吁,推动构建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行业自律标准。包括:明确未经授权的换脸行為的法律責任、加强对内容验证技术的研究、建立行業道德准则等。只有这样,才能让AI换脸技术成为推动娱乐创新的助力,而非引发伦理灾难的隐患。
普通用户也应提高警惕,不輕信网络上随意出现的“明星换脸”视频,特别是在没有权威验证的情况下。毕竟,科技带来的便利,也伴随着伪造和欺骗的可能。我们要学会在欣赏技术带来的奇观的保持理性和批判的态度。
AI换脸技术正处于高速成長的阶段,它赋予了娱乐业无限的可能性,也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杨颖此次“被换脸”的事件,既是技術的展示,也是行业道德的试金石。未来,或许我们会迎来一个虚实难分、界限模糊的娱乐新时代,但无论走到哪个阶段,确保技术的善用、守住伦理底线,才是每一个从业者和用户需要共同努力的方向。
杨颖“换脸事件”引发新时代的思考:科技、伦理与未来
杨颖(Angelababy)的名字再一次成為网络热议的焦点,这次她“被换脸”的事件,不仅让粉丝震惊,也引发了公众对AI换脸技术的深层次反思。科技的飞跃带来了无限的可能,但也让我们不得不面对一系列復杂的伦理、法律与社会问题。
从一方面讲,这个事件充分展示了AI换脸的强大能力:手指輕轻一点,可以瞬间“穿越”到另一个场景,甚至是完全虚拟的世界。无论是明星的形象重塑,还是電影特效中的虚拟人物,AI换脸都成为不可或缺的工具。尤其是对影视制作人而言,这開启了一片崭新的天地——用数字化手段实现过去无法达到的视觉冲击。
另一方面,全然未经授权的“换脸”行为也散布在网络,成为一片“信息污染”。一些不良分子利用這一技術制造虚假视频,操纵舆论,甚至进行“无良营销”。像杨颖事件中的虚假视频,迅速在网络上传播,造成了动摇公众信任、扰乱社會秩序的隐患。这再次提醒我们,科技的双刃剑特性,一方面带来美好创新,另一方面也潜藏危险。
公众对这次事件的反应极为复杂。一方面,许多粉丝欣赏這一技术奇观,视其为“未来娱乐”的方向之一,期待更多虚拟明星、虚拟演出出现。另一方面,也有人担心,虚拟换脸逐渐取代真实人类在某些场合的存在,可能會削弱人们对真实情感和真诚交流的感知。
从行业角度来看,企業和平台的责任变得尤为重要。未经严格审核的AI换脸内容,极易引发法律纠纷,也可能引发名誉危机。这就像是把一把“尚未成熟”的利器交给了“未经训练”的操作者。要让这项技术良性发展,必须搭建一整套技术、法律与伦理的“护栏”。
法律方面,现行的法规空白让不少创作者与用户进入“灰区”。一些国家和地区开始注意到这一点,尝试制定或完善关于数字内容、肖像權和隐私的法律措施。中国的相关法律已初步覆盖肖像权和个人隐私保护,但对于虚拟人和AI换脸的具体规制还远远不够。未来,亟需行业自我约束与政府监管相结合,形成一种既鼓励创新,又保护权益的平衡。
技术层面也在不断尝试自我“修正”。多模态验证、人脸识别溯源、内容真实性检测等技术的出现,旨在遏制虚假内容蔓延。平台如微博、抖音等也开始引入更严格的内容审核机制,防止虚假视频的扩散。这些措施虽未能一劳永逸,但为行業树立了道德底线。
个人的媒介素养也亟需提高。普通用户应学会辨别真假,避免被虚假信息误导。教育机构也应加入到数字素养的培养中,帮助青少年建立正确的媒介观念,理性看待“明星AI换脸”等新兴技术。
未来,明星像杨颖这样的事件还会持续发生,甚至会变得更加复杂和隐蔽。我们也许会迎来一场“真假难辨”的娱乐革命。这不仅仅关乎技术,更关乎人性、信任和社会价值观的重塑。
也许有一天,我们会了解到,虚拟“杨颖”在某个虚拟世界中扮演重要角色,而现实中的杨颖则在用她的真实情感影响着粉丝。那時,我们要记得,无论科技如何发展,保持一颗清醒、批判的心,始终是我们面对虚拟与现实交错的最好武器。只有这样,科技的光芒才能照亮我们的未来,而不是让我们迷失在虚拟的迷雾中。
什么是有效遗嘱?想要取得继承权,需要先履行赡养义务吗?北京三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周荆对此进行了解答。
什么样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依据民法典继承编相关规定,遗嘱包括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公证等多种法定形式,每种形式均有严格的成立要件。例如,打印遗嘱需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及见证人应在遗嘱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录音录像遗嘱需在内容中记录遗嘱人、见证人的姓名或肖像及具体日期。
周荆介绍,根据民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社会各界、各有关部门均应鼓励、支持、引导老年人通过咨询专业法律机构、办理遗嘱公证等方式订立遗嘱,确保遗嘱内容符合自身真实意愿,形式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因见证人资格不符、签名日期缺失等形式瑕疵导致遗嘱无效,切实以法律手段保障自身财产处分权的实现。
想取得继承权,需要先履行赡养义务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成年子女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这一义务的履行不仅关乎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更是继承权利取得的重要伦理与法律基础。”周荆介绍,从继承法律实践来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是贯穿始终的基本原则。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继承人若存在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等行为,将依法丧失继承权。
周荆表示,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若查明子女存在长期对父母不闻不问、拒不承担赡养费用、甚至实施虐待遗弃等行为,即便父母在事前未通过遗嘱排除其继承权,也可依法认定其丧失继承资格。
继承人无力生活,需要为其保留遗产份额吗?
遗嘱自由是继承制度的重要原则,但该原则需以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存权为前提,体现法律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与对人的尊严的尊重。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必留份’制度是对遗嘱自由的必要限制,也是法律的社会保障功能在继承领域的重要体现。”周荆说。
当前,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部分家庭中存在因重病、残疾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其基本生存需求应当优先得到保障。周荆介绍,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将严格审查未获遗产分配的继承人是否符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条件,若经查证属实,将依法从遗产中析出必要份额用于保障该继承人的基本生活,剩余部分再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规则进行分配。
“这一处理方式,既维护了老年人的遗嘱自由,又兼顾了家庭内部的公平正义,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周荆表示。
图片来源:看看新闻网网记者 李慧玲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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