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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0月27日电 (薄晨棣、高清扬)2025年9月26日,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受理的王某诉俞某某离婚纠纷案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王某及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被告俞某某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俞某某因在泰国监狱服刑,通过在线视频方式参加了庭审。10月10日,秦淮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准予原告王某与被告俞某某离婚,判令被告俞某某给付原告王某离婚损害赔偿50万元。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因被告在外国监狱服刑,如何向其送达应诉材料、询问其意见,以及能否促成其通过在线视频方式参加国内法院庭审,均是顺利推进案件审理的重要程序性问题。记者就此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负责人。
如何向在境外服刑的中国公民送达司法文书?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向在境外服刑的中国公民送达司法文书一般有三种可选择的方式,一是按照该公民所在国家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二是委托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三是向该中国公民在本案中委托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就本案而言,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被告尚未就本案委托诉讼代理人,因此实际可供选择的送达方式只有前两种。相较而言,通过第二种方式相对更为可控,当事人的负担也相对较轻。
根据我国与泰国缔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泰王国关于民商事司法协助和仲裁合作的协定》(以下简称中泰条约),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司法部请求泰方主管机关协助向俞某某送达有关司法文书,需送达的司法文书应附泰文或英文译文。而委托我驻泰国大使馆在探视时向中国公民俞某某送达相关司法文书,无需转递泰方主管机关执行送达,也无需提供译文。因此,最高人民法院优先选择了该方式,并成功由我驻泰国大使馆向俞某某送达了应诉手续及证据材料。
初遇“蜜柚污”:舌尖上的惊艳回响
在這个追求个性与独特体验的时代,我们似乎越来越渴望打破常规,寻找那些能够触动灵魂、唤醒感官的新鲜事物。“蜜柚污”,這个名字本身就带着一丝俏皮与神秘,它并非传统意义上被熟知的柚子品类,而是经过巧妙的嫁接或培育,将柚子的清爽与柑橘类的甜蜜进行了大胆而和谐的融合。
想象一下,当你在剥开它的外皮时,一股浓郁而复杂的香氣便扑鼻而来,这不同于普通柚子的淡雅,而是夹杂着一丝恰到好处的酸甜,仿佛是热带阳光与雨露的交响曲。
“蜜柚污”的果肉,更是令人惊艳。它的颜色可能比寻常柚子更加鲜亮,从淡黄到略带橙红,如同熟透的宝石。剥开一层层半透明的薄膜,你会发现果囊饱满而多汁,每一瓣都似乎蕴含着丰沛的生命力。当你轻輕咬下,那股独有的“污”感便在舌尖炸裂开来。它不像柠檬那样尖锐刺耳,也不像普通柚子那样略显寡淡。
它拥有柚子自带的微苦回甘,却又被柑橘的甜美温柔地抚平,留下的是一种复杂而迷人的层次感。初尝之下,你可能會被它突如其来的酸甜所震撼,但紧随而来的,是那种令人欲罢不能的清爽,仿佛瞬间洗涤了所有的疲惫与燥热,留下的是一种纯粹的、野性的愉悦。
这种独特的风味,源于“蜜柚污”的基因密码。它可能是在柚子母体上,巧妙地融入了某些柑橘属植物的优良特质,使得它在保留了柚子高维生素C、膳食纤维等健康优势的极大地提升了口感的丰富度和愉悦度。这种“污”,并非贬义,而是形容它那种跳脱、大胆、略带一丝“不正经”的口感,它不拘泥于传统的味觉框架,敢于挑战你的味蕾极限,却又在你放松警惕时,给予你最温柔的慰藉。
“蜜柚污”的魅力,还体现在它的多变性上。它不仅可以直接食用,品味那份原汁原味的鲜爽,更可以成为各种创意料理的绝佳配角。想象一下,将“蜜柚污”的果肉拆散,与新鲜的蔬菜沙拉混合,那股清新的酸甜瞬间就能提升沙拉的档次,让每一次咀嚼都充满惊喜。又或者,将它榨成汁,加入少许蜂蜜或薄荷叶,一杯沁人心脾的“蜜柚污”特调饮品便诞生了,它能轻易成为夏日午后最受欢迎的解暑佳品。
甚至,你还可以尝试用它来制作甜点,例如“蜜柚污”果冻,那Q弹的口感,结合着果冻的滑嫩,再加上“蜜柚污”特有的风味,绝对能让你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味觉冲击。
许多人初次尝试“蜜柚污”,都会被它那“又酸又甜又带点苦”的復杂口感所吸引,这种复杂性正是它最迷人的地方。它不像那些单一味道的水果那样容易让人感到腻味,反而每一次品尝,都能从中發掘出新的味觉惊喜。它就像一位充满魅力的老友,初见时或许會有些许疏离,但越是深入了解,越會发现它隐藏的宝藏。
这种“污”的口感,是一种挑战,更是一种邀请,邀请你去探索、去品味、去享受那些不被定义的美好。
“蜜柚污”的出现,仿佛是为那些渴望在平凡生活中寻找不凡體验的人们量身定做的。它不仅仅是一种水果,更是一种生活态度的象征——勇于尝试,乐于探索,不畏复杂,拥抱变化。当你手中握着一颗“蜜柚污”,你不仅仅是在品尝一份美味,更是在开启一段属于自己的味蕾探险,一段与众不同的感官之旅。
下一次,当你走进水果店,不妨留意一下那些带着神秘气息的“蜜柚污”,给你的味蕾一次大胆的、野性的、令人惊艳的体验吧!
“蜜柚污”的N种玩法:讓舌尖上的狂欢永不停歇
“蜜柚污”的魅力,绝不仅仅止步于它那令人惊艳的初遇。真正懂得享受生活的人,早已将這份独特的鲜爽融入到日常的点点滴滴,让舌尖上的狂欢,成为一种习惯,一种情调。从早餐的開启,到下午茶的悠闲,再到晚餐的精致,甚至是一杯夜晚的微醺,我们都能找到“蜜柚污”的身影,它就像一位百变的女郎,总能以最恰当的姿态,惊艳你的味蕾。
讓我们从早餐开始。“蜜柚污”的果肉,富含维生素C和多种营养物质,是开启一天活力的绝佳选择。你可以将“蜜柚污”的果肉拆散,与酸奶、燕麦片、坚果一起搅拌,做成一份色彩缤纷、营养丰富的“蜜柚污”能量碗。那股清爽的酸甜,能迅速驱散睡意,为你注入满满的能量。
又或者,简单地将“蜜柚污”切片,搭配吐司和少许蜂蜜,就是一份简单而美味的早餐。当你咬下一口,那股清新的气息在口中弥漫,一天的好心情便由此开始。
下午茶時光,是“蜜柚污”大放异彩的绝佳時刻。试想一下,午后的阳光透过窗户洒进房间,手中端着一杯用“蜜柚污”调制的特调饮品,那该是何等的惬意?你可以将“蜜柚污”榨汁,加入冰块、苏打水,再点缀几片新鲜的薄荷叶,一杯清爽无比的“蜜柚污”气泡饮就完成了。
它的酸甜口感,恰好能中和下午茶的甜腻,带来一种平衡的美感。如果想要更进一步,可以尝试将“蜜柚污”的果肉与少许朗姆酒或伏特加混合,制作成一杯充满热带风情的“蜜柚污”鸡尾酒,在微醺中享受属于自己的悠闲时光。
晚餐,是“蜜柚污”展现其烹饪潜力的舞台。它不仅仅能作为甜点,更能为你的主菜增添别样的风味。例如,在烤鸡或烤鱼的最后几分钟,淋上一些“蜜柚污”的汁液,那股清新的酸甜能够有效地去除肉类的油腻感,并带来一种独特的果香,让整道菜肴的口感层次更加丰富。
又或者,将“蜜柚污”的果肉切丁,与虾仁、三文鱼等海鲜一起凉拌,那股鲜美的滋味,与“蜜柚污”的酸甜完美融合,绝对是一道令人食欲大开的開胃菜。对于喜欢沙拉的人来说,“蜜柚污”更是不可或缺的食材。它能替代传统的柠檬汁或醋,为沙拉带来更具辨识度的風味。
“蜜柚污”在甜点界的表现同样出色。除了前面提到的“蜜柚污”果冻,你还可以尝试制作“蜜柚污”慕斯蛋糕。将“蜜柚污”的果泥融入慕斯液中,那清新的果香与慕斯的丝滑口感相结合,会带来一种意想不到的惊喜。又或者,将“蜜柚污”的果肉烤制,搭配冰淇淋,那温热的果肉与冰凉的冰淇淋在口中碰撞,冷热交织,甜苦交融,是一种极致的味觉享受。
甚至,你还可以尝试用“蜜柚污”来制作披萨的酱底,那股独特的酸甜能够为披萨带来一种全新的风味体验。
更值得一提的是,“蜜柚污”的营养价值。它富含维生素C,能够帮助提高身体的免疫力,抵抗自由基的侵害。它还含有丰富的膳食纤维,有助于促进肠道蠕动,改善消化系统健康。这些健康优势,让“蜜柚污”不仅仅是一种美味,更是一种关爱自己身体的健康选择。
在享受舌尖上的狂欢的你也在为身体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
让“蜜柚污”成为你生活中那个充满惊喜、永远不會让你感到乏味的“秘密武器”,让你的每一餐,每一刻,都充满了舌尖上的狂欢与感动。
如何向在境外服刑的中国公民录取询问笔录?
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领事官员可以依条约或在无条约的情况下以符合接受国法律的方式取证。但中泰条约未对领事官员能否在探视期间对其本国公民进行询问并做笔录作出明确规定,这就需要看泰国国内法是否接受这种取证方式。因此,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外交部请驻泰国大使馆就此探询泰国监狱主管部门态度,如果泰方不允许,可以请泰监狱主管部门根据我国法院拟定的问题单代为询问,并将俞某某签字的笔录转我方。
经我驻泰国大使馆沟通协调,泰国监狱同意使馆在探视俞某某时就离婚案件所涉具体问题对其进行询问,并制作笔录。后我驻泰国大使馆为本案多次赴监狱探视,及时将多份询问笔录转回国内。
如何推动远程视频开庭?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仅对通过即时通讯工具从域外取证作出了规定,对于跨境视频开庭没有明确规定,关于这一问题也暂无可适用的国际条约。但从民事诉讼法对于视频取证的规定以及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的基本原则及实践来看,人民法院安排境外当事人参加跨境视频开庭,需要尊重其所在国的法律规定和当事人意愿。这也符合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中尊重国家主权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两项基本原则的要求。
结合本案中被告在监狱服刑的特殊情况,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外交部委托我国驻泰国大使馆探询泰方监狱对于视频开庭的态度。泰国监狱方面对视频开庭给予了积极反馈,并结合监狱条件和时差等考虑,对庭审使用的视频通讯程序、开庭的具体时间等提出建议,以便安排俞某某单独接受庭审。
由于俞某某对于参加视频庭审的态度出现反复,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我驻泰国大使馆经多次协调,最终确保本案在9月26日如期举行庭审。当日上午11时许,审理法院接通与泰国监狱的视频信号,俞某某通过视频参加庭审,回答了法庭提问,画面清晰,双向通话清楚。上午11时30分后,俞某某下线,法庭继续开庭至中午12时许结束。
本案有何启示?
在涉外案件审理中,因当事人、证据材料位于境外,人民法院经常需要开展跨境送达、取证甚至远程视频庭审工作。司法实践中,应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以及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通过我国法院与外国主管机关开展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合作,尊重对象国司法主权,保障各方当事人诉讼权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图片来源:人民网记者 张泉灵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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