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25-11-10,rmwsagufjhevjhfsvjfhavshjcz
现代社会,房产往往是家庭最重要的资产之一,也是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中容易引发争议的部分。房屋分割之所以成为离婚纠纷的焦点,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价值巨大,往往占据夫妻财产的绝大部分,此外,房屋的出资方式、产权登记、婚姻存续期间等多种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分割结果。《法治日报》记者选取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有关房屋分割的4起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醒公众在面临离婚房产分割时,如何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婚前首付婚后共贷
离婚分割增值部分
姚某与陆某(男)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姻期间因生育问题产生矛盾,姚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其中涉及一套陆某婚前购置的房产。该房产由陆某购置于2018年,总价167万元,陆某婚前支付首付款50万余元,偿还贷款17万余元,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25万余元。诉讼中,双方确认该房产现值已增值至180万元,陆某坚称房产系个人财产,拒绝分割;姚某则主张婚姻期间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应属共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产系陆某婚前个人购买且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故该房屋归陆某所有,该房屋剩余贷款本息由陆某归还。该房屋现作价180万元,根据增值率公式、已偿还贷款及利息以及婚后还贷部分折算后,陆某应补偿姚某财产增值部分11万余元。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官提示,为减少矛盾纠纷,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内通过书面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方用独立账户管理婚前财产,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避免与婚后收入混同;非登记方设立专用账户储存共同还贷资金,留存好共同还贷证据,争取最大增值补偿。
婚前共购明确份额
离婚分割依约而行
张某(女)和王某于2012年通过亲戚牵线确定恋爱关系,于2013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前,两人共同出资30余万元首付款,购买了某市区一套二手房(含车库一间)。该房产登记在张某、王某双方名下,产权证载明:按份共有,张某占有份额为30%,王某占有份额为70%。
因婚后家庭生活琐事及情感淡薄等原因,双方矛盾较大,张某搬到娘家居住,夫妻为分居状态。2024年3月,张某向法院诉请离婚,并要求按照房产份额依法分割房产。
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和王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屋及车库,产权证上载明张某占30%的产权份额,王某占70%的产权份额,此系张某和王某对案涉房产份额的约定,系按份共有,法院予以确认。考虑到两人分居后,该房屋一直由王某及婚生子居住使用,且从有利于生活稳定等角度考虑,该房产归王某所有。经司法评估,该房产价值为120.5万元。综合以上情况,法院判决该房屋及车库归王某所有,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付张某该房产折价款36.15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实践中,很多夫妻在婚后因感情变化而对财产归属产生争议,但因缺乏书面约定导致举证困难。夫妻双方在婚前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房产出资比例和份额,这种做法体现了现代婚姻关系中的理性态度,也为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分割提供清晰依据。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出资比例和份额,也能让婚姻关系建立在更加坦诚、明晰的基础上。好的婚姻既需要感情的温度,也需要规则的守护。
婚前独购婚后加名
离婚分产综合酌定
俞某与周某(男)于2021年4月通过相亲相识,2022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周某将其婚前购买的房屋转移登记为俞某、周某共有。俞某、周某未生育子女。2023年7月,两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俞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平均分配财产。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案涉房产分割产生了较大分歧。周某认为案涉房屋为婚前财产,且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表示愿意适当补偿俞某。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俞某与周某因生活琐事矛盾较深,以致感情破裂,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予以准许。案涉房屋系周某婚前财产,周某于婚后为俞某“加名”系对个人财产的处分,该房屋现登记为共同共有,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至于双方争议的房屋分割比例,应当综合考虑购房出资、婚姻存续时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确定。综合以上因素,考虑到购房款由周某所出,虽然双方婚姻存续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也积极为家庭付出了劳动,法院酌定周某支付俞某房产10%比例的折价款21万元,剩余房屋贷款由周某负责偿还。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所有,该种给予行为一般是以建立、维持婚姻关系的长久稳定并期望共同享有房产利益为基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平衡双方利益。本案中,购房款为周某所出,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积极备孕也为家庭付出了劳动。因此,法院判决房屋归周某所有,并酌定补偿对方21万元,既保护了周某的财产权益,也肯定了俞某对家庭付出的价值。
父母全资赠与房产
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2018年12月,黄某(女)与陆某依法登记婚姻,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2025年因感情破裂,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办理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黄某父亲以其女名义购入某市商品房一套。该房产交易过程中,黄某作为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其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首付款21万余元。此后,黄某父亲每月固定将当月按揭款汇入黄某账户用于还款,并通过银行转账备注明确注明“××小区房贷、仅赠与黄某”。在此期间,黄父还两次为黄某提前偿还本金共计78万余元。其间,陆某从未汇款至该还款账户。
商务旅行的全新身份象征——戴上旅帽子,彰显格调
商务旅行,常被理解为一场高效且节奏明快的行程。穿梭于飞机、酒店、会场之间,从行李箱到着装要求,都讲究效率与專業。而越来越多的商务人士開始突破传统,注重细节,意识到着装与配件的重要性,旅帽子正逐渐成为一种趋势。它不仅是遮阳、防风的实用物品,更成为表达品味的象征。
特别是在日本这样一个注重礼仪和细节的国家,商务出行的着装打扮能传达出尊重与专业。带上一顶精致的旅帽子,无疑让整体形象更具品位,也更容易在商界人脉中脱颖而出。不同于普通的贝雷帽、棒球帽,商务型的旅帽子多采用高品质的材质,如羊毛呢、纯棉或高级混纺,设计简约而低调,但细节处彰显匠心。
在日本的商务场合,懂得“礼仪即是尊重”的你,更加懂得配搭一顶合适的旅帽子,既可以在户外阳光强烈时遮挡,又作为点缀,提升整体穿搭的层次感。特别是当老板同行时,一顶時尚的旅帽子还可以帮助中高层管理者展现出沉稳、优雅的形象,传达出对合作关系的重视。
许多商务人士在日本商务旅行前,会专門挑选几款经典的旅帽子搭配不同的场合。这不仅仅是一件遮太阳的物品,更是一份个人品味的表达。比如在正式的會谈中,搭配一件剪裁得體的風衣和礼帽,瞬间变得有格调;而在休闲的商务午餐或参观时,一顶舒适的贝雷帽又能彰显出自在与融洽。
日本的商务文化讲究“淡雅”、“细腻”。戴上旅帽子,不仅能够展现你对细节的关注,还能在无声中传递一种专业的自信。许多老板和高管都喜欢采用这种方式,既体现个人品味,又不失商务的正式感。这种配件还能成为一种无形的“社交信号”,讓你的形象更具辨识度,从容应对各种商务场合。
当然,配合不同季节和氣候,旅帽子的选择也更具讲究。春夏,轻盈的羊毛呢帽或帆布帽是不错的选择;秋冬,则推荐厚实的呢子帽或皮质帽,既保暖又时尚。出行前,提前做好准备,像老板同行的商务人士一样,携带几顶不同风格的旅帽,随时切换,展现变化中的专业魅力。
商务旅行戴旅帽子,不只是一种出行的装扮技巧,更是一种提升个人商务形象和细节品味的方式。在日本这个文化底蕴丰富、礼仪之国,懂得如何通过小细节传递尊重与品味的人,将更容易获得合作伙伴的信赖和好感。
未来,随着商务出行的多样化和个性化,旅帽子也会不断演变出更多样的设计与功能。它不再是单纯的遮阳物,而成為一种彰显个性的时尚单品。而你,是否已经准备好在下一次的日本商务行中,带上一顶属于你的旅帽子,開启更高层次的商务之旅呢?
乘风破浪,老板领衔:在日本商务圈中塑造“帽子商务系列”的经典形象
日本商务圈的礼仪和文化深受重视,许多公司在出差时不仅关注会议内容,更在意形象管理。作为装修化的代表,老板以及主管级别的商务人士,常通过细节打造他们的专業形象。一顶得體的旅帽子,成为了他们在国际商务舞台上的“符号”。
在人才密集、竞争激烈的日本市场,老板同行時携带一顶高级定制的旅帽子,胜过千言万语。无论是商务会谈、拜访客户,亦或是参加商务聚會,一个恰到好处的帽子都能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它体现了老板的品味,也传递出对合作细节的重视。
在实际操作中,日本很多企业老板喜欢选择汉style的宽沿礼帽,或者低调奢华的呢子帽,配合合身的西装,整體感觉更显沉稳大气。这些帽子还善于结合日本的季节特点和礼仪文化,比如在樱花季节,配上一顶浅粉色或米色的帽子,既符合氛围,又不失专业。
更重要的是,拥有一款“老板专属”的旅帽子,关系到品牌与个人的形象认知。很多企业甚至会為高层设计定制专属帽款,加入公司LOGO或独特色彩,将帽子变成一个移动的“名片”。在商务接待、公共场合出现时,这样的小细节常成为焦点,彰显出不一样的教养和格调。
日本人非常注重“第一印象”。当你和日本企業的合作伙伴、客户面对面交流時,帽子的整体搭配和品质,會影响到对你整体专业水准的认知。尤其是在一些需要展示企業文化和价值观的场合,一顶气场十足的旅帽子,能帮助你快速赢得认同。
在实际出行中,老板们还可以借助帽子增添趣味与个性。比如在商务谈判结束后,换上一顶休闲的贝雷帽或毛呢帽,化繁为简,展现不同的风格。这样灵活的搭配,不仅丰富了出行体验,也让商务之旅变得更具趣味性。与此有备无患,准备多款帽子以应对突發的天气变化,也是“商务旅行小秘籍”之一。
当然,日本的商务文化重视诚信与尊重,任何细节都能反映出一个人对合作伙伴或客户的态度。戴帽子在某些正式场合可能需注意避免过于花哨或不合时宜的款式,选择低调、经典款式才是王道。这样既能保证专业范,又能显示出对日本文化的尊重。
借助现代科技,许多品牌推出智能帽子,集成晴雨提示、温度调节等功能,为高管提供更智能、更贴心的商务出行装备。未来,带帽子的商务人群会更多样化,也会在细节上走得更远。
总结来看,无论是个人形象的塑造还是企业文化的推广,一顶合适的旅帽子都能在日本商务旅行中起到独特的作用。它代表的不仅是外在的风格,更是内在的品味和尊重。在你下一次踏上日本土地時,带上一顶属于你的“商务帽子系列”,让每一步都散发自信与魅力。
离婚后,黄某在对上述房产办理过户时被告知,因该房产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需要进行确权或陆某协助办理。经多次催告,陆某均未予配合。无奈之下,黄某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请求确认案涉房产归其个人所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本案中,虽然房产登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黄某父亲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和购房按揭贷款,且房产登记在其女儿的名下,且向黄某转账时均注明是用于归还该房屋项下购房贷款并仅赠与黄某个人。综合购房款来源、实际出资情况、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应认定为黄某个人财产。
法院最终确认登记在黄某名下的房产系其个人单独所有。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要按照平分的原则进行分割,在财产出资完全来源于一方父母且明确仅用于赠与其子女个人时,可在分割时将房屋判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在审理中也会综合考虑购房款来源、双方对诉争房产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法定原则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王春、苗圃)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解释
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来源: 法治日报
图片来源:人民网记者 余非
摄
最近国产黑料在线吃瓜很火,网友纷纷围观,讨论热烈,但也要注意辨别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6474



第一时间为您推送权威资讯
报道全球 传播中国
关注人民网,传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