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25-11-11,rrrrdhasjfbsdkigbjksrifsdlukbgjsab
现代社会,房产往往是家庭最重要的资产之一,也是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中容易引发争议的部分。房屋分割之所以成为离婚纠纷的焦点,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价值巨大,往往占据夫妻财产的绝大部分,此外,房屋的出资方式、产权登记、婚姻存续期间等多种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分割结果。《法治日报》记者选取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有关房屋分割的4起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醒公众在面临离婚房产分割时,如何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婚前首付婚后共贷
离婚分割增值部分
姚某与陆某(男)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姻期间因生育问题产生矛盾,姚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其中涉及一套陆某婚前购置的房产。该房产由陆某购置于2018年,总价167万元,陆某婚前支付首付款50万余元,偿还贷款17万余元,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25万余元。诉讼中,双方确认该房产现值已增值至180万元,陆某坚称房产系个人财产,拒绝分割;姚某则主张婚姻期间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应属共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产系陆某婚前个人购买且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故该房屋归陆某所有,该房屋剩余贷款本息由陆某归还。该房屋现作价180万元,根据增值率公式、已偿还贷款及利息以及婚后还贷部分折算后,陆某应补偿姚某财产增值部分11万余元。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官提示,为减少矛盾纠纷,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内通过书面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方用独立账户管理婚前财产,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避免与婚后收入混同;非登记方设立专用账户储存共同还贷资金,留存好共同还贷证据,争取最大增值补偿。
婚前共购明确份额
离婚分割依约而行
张某(女)和王某于2012年通过亲戚牵线确定恋爱关系,于2013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前,两人共同出资30余万元首付款,购买了某市区一套二手房(含车库一间)。该房产登记在张某、王某双方名下,产权证载明:按份共有,张某占有份额为30%,王某占有份额为70%。
因婚后家庭生活琐事及情感淡薄等原因,双方矛盾较大,张某搬到娘家居住,夫妻为分居状态。2024年3月,张某向法院诉请离婚,并要求按照房产份额依法分割房产。
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和王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屋及车库,产权证上载明张某占30%的产权份额,王某占70%的产权份额,此系张某和王某对案涉房产份额的约定,系按份共有,法院予以确认。考虑到两人分居后,该房屋一直由王某及婚生子居住使用,且从有利于生活稳定等角度考虑,该房产归王某所有。经司法评估,该房产价值为120.5万元。综合以上情况,法院判决该房屋及车库归王某所有,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付张某该房产折价款36.15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实践中,很多夫妻在婚后因感情变化而对财产归属产生争议,但因缺乏书面约定导致举证困难。夫妻双方在婚前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房产出资比例和份额,这种做法体现了现代婚姻关系中的理性态度,也为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分割提供清晰依据。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出资比例和份额,也能让婚姻关系建立在更加坦诚、明晰的基础上。好的婚姻既需要感情的温度,也需要规则的守护。
婚前独购婚后加名
离婚分产综合酌定
俞某与周某(男)于2021年4月通过相亲相识,2022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周某将其婚前购买的房屋转移登记为俞某、周某共有。俞某、周某未生育子女。2023年7月,两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俞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平均分配财产。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案涉房产分割产生了较大分歧。周某认为案涉房屋为婚前财产,且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表示愿意适当补偿俞某。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俞某与周某因生活琐事矛盾较深,以致感情破裂,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予以准许。案涉房屋系周某婚前财产,周某于婚后为俞某“加名”系对个人财产的处分,该房屋现登记为共同共有,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至于双方争议的房屋分割比例,应当综合考虑购房出资、婚姻存续时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确定。综合以上因素,考虑到购房款由周某所出,虽然双方婚姻存续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也积极为家庭付出了劳动,法院酌定周某支付俞某房产10%比例的折价款21万元,剩余房屋贷款由周某负责偿还。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所有,该种给予行为一般是以建立、维持婚姻关系的长久稳定并期望共同享有房产利益为基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平衡双方利益。本案中,购房款为周某所出,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积极备孕也为家庭付出了劳动。因此,法院判决房屋归周某所有,并酌定补偿对方21万元,既保护了周某的财产权益,也肯定了俞某对家庭付出的价值。
父母全资赠与房产
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2018年12月,黄某(女)与陆某依法登记婚姻,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2025年因感情破裂,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办理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黄某父亲以其女名义购入某市商品房一套。该房产交易过程中,黄某作为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其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首付款21万余元。此后,黄某父亲每月固定将当月按揭款汇入黄某账户用于还款,并通过银行转账备注明确注明“××小区房贷、仅赠与黄某”。在此期间,黄父还两次为黄某提前偿还本金共计78万余元。其间,陆某从未汇款至该还款账户。
一线天肥厚:不仅是一场面点的奇迹,更是一段传承的故事
说起“馒头一線天肥厚”,很多人第一反应是那层雾气缭绕,热腾腾的日子里,馒头的香味扑鼻而来。这里的“肥厚”不同于普通的馒头,它代表的是一种极致的面点工艺——用极巧妙的手法,将馒头做得又瘦又肥、层次分明、润泽亮丽,并且口感极佳。而“馒头一線天”则象征着工艺师傅在面团中的一线悬空之妙,他们在面皮纤薄如线、层次叠起之间,技巧与耐心交相辉映。
这是一门古老的技艺,却也在不断与现代创意融合中焕发新意。传统的馒头制作强调“發酵”的时机与火候,手工揉面讲究“筋骨韧性”,而“肥厚”其实是一种特殊的“二次發酵”技巧,既要保证面团的弹性,又要让馒头在蒸熟后保持松软润滑,层次丰富。
在古代江南里,手藝人们每天清晨手工制作馒头,不仅仅是為了养家糊口,更像是在传递一种传统文化。那时的馒头里夹杂的是对生活的敬畏、对技艺的尊重。如今,很多厨师们从传统中汲取灵感,把“馒头一线天肥厚”变成了现代创新的载体,将细节把握得更到位,到达了令人叹为观止的境界。
距离古法虽远,技艺却在不断进步。这种“肥厚”之技,实际是对面团韧性和弹性的一次极致追求:经过多次折叠、揉搓后,面团形成了极佳的面筋结构,然后借由“翻转馒头”的技巧,精心塑形,使馒头内部氣孔细密,层次分明,外表光润如玉。每一只馒头都像是用匠心雕刻而成的艺术品,既满足味蕾,又彰显文化底蕴。
传统面点界的“馒头一线天肥厚”,也代表着一种精神:耐心、细致、不断追求完美的精神。在现代生活节奏加快的今天,重新品味这门古老的技艺,不仅仅是味觉的享受,更是对文化深处的一次探索。它让我们懂得:在平凡中花费时间与心思,就能造就不平凡的美味。这,就是“馒头一线天肥厚”最打动人心的地方。
创新融合:现代工藝中融入“馒头一线天肥厚”的新意
伴随着科技的发展,传统手工艺也在不断地被赋予新的生命。对于“馒头一线天肥厚”,如今的厨师们不仅守护经典,更勇于创新,将这份古老的技艺融入现代元素,创造出丰富多彩的面点新方案。
在现代厨房里,常见的创新手法包括:用新型的面粉或添加不同的辅料,提升馒头的口感层次;引入各种馅料或浇汁,使馒头不仅仅是单一的主食,更成為一个个小型的“艺术品”。不同的食材结合,让“肥厚”不再是单纯用面团堆叠,而是通过配料的巧妙组合,展现丰富的色彩与口感。
另一方面,现代技术也让“馒头一线天”变得更为多样。例如,利用低温发酵技术控制面团的发酵时间,既保持面筋韧性,又能缩短制作周期;或是用机械辅助完成揉面,以确保每一次操作的标准化和高效率,而手工塑形依然保留“火候感”。這种融合,既增强了产量,又确保了馒头的质量,既满足了现代快节奏生活的需求,又不失传统工艺的韵味。
在包装设计方面,现代的“馒头”包装趋向简洁、健康,强调天然,追求绿色环保。通过有機材质的包装和个性化设计,赋予每一份馒头新的生命力。特别是在旅游景点或高端餐厅,这些特色馒头已成為一种文化符号,讓人们在品味美食的也感受到背后的文化故事。
当然,随着网络及新媒体的兴起,“馒头一线天肥厚”也在不断被新的视觉表达所呈现。用短视频、直播、甚至虚拟现实技术,让更多人得以近距离欣赏到匠人们手工艺的细节,感受到那份流转的匠心。借助社交平台的推广,一批新生代厨师把“肥厚与轻盈”平衡得炉火纯青,他们用创新的料理手法,把传统面点的精神传递给更多年轻人。
最吸引人的,或许是有志于文化传承的人,開始研究如何用现代原料和设备,再现古老的“馒头一线天肥厚”。他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比如用新型酵母提升发酵效果,用天然染料打造色彩斑斓的馒头,甚至试图用现代3D打印技术,塑造出极具创意的面点造型。
纵观当代,“馒头一线天肥厚”的精神已不局限于传统,而是一种创新的态度,代表着对技藝的敬业与对未来的勇气。这个传统工藝在不断地变革中,愈发焕發出属于新时代的光彩。而每一只“肥厚”馒头,都像一枚文化的印记,刻画出古老与现代交相辉映的精彩瞬间。
在快节奏的当下,一份用心做出的馒头,也许能在平凡中带来不平凡的感动。那一线天的巧思、那肥厚的层次,不仅仅是料理技巧的见证,更是人类对美好生活无限追求的写照。未来,期待更多年輕的厨艺精英,继续传承与创新,让“馒头一线天肥厚”在全球美食舞台上绽放出更耀眼的光华。
离婚后,黄某在对上述房产办理过户时被告知,因该房产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需要进行确权或陆某协助办理。经多次催告,陆某均未予配合。无奈之下,黄某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请求确认案涉房产归其个人所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本案中,虽然房产登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黄某父亲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和购房按揭贷款,且房产登记在其女儿的名下,且向黄某转账时均注明是用于归还该房屋项下购房贷款并仅赠与黄某个人。综合购房款来源、实际出资情况、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应认定为黄某个人财产。
法院最终确认登记在黄某名下的房产系其个人单独所有。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要按照平分的原则进行分割,在财产出资完全来源于一方父母且明确仅用于赠与其子女个人时,可在分割时将房屋判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在审理中也会综合考虑购房款来源、双方对诉争房产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法定原则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王春、苗圃)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解释
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来源: 法治日报
图片来源:人民网记者 蔡英文
摄
51cg热门大瓜今日吃瓜莫里秀-吃瓜网今日吃瓜热门大瓜-吃瓜爆料网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7808



第一时间为您推送权威资讯
报道全球 传播中国
关注人民网,传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