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25-11-10,rrrrdhasjfbsdkigbjksrifsdlukbgjsab
以合法遗嘱规划遗产分配,是老年人自主处分财产、避免身后纠纷的重要手段。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自民法典施行以来,该院审结的继承纠纷案件呈逐年增长态势,其中涉及遗嘱效力认定的案件,以及围绕遗赠扶养协议履行产生的纠纷,在继承案件中的占比逐年升高,通过特定法律形式安排“身后事”的情况越来越普遍。
穿越时空的泰山:从“1995版人猿泰山”看HR的经典坚持
很多人对“人猿泰山”这部电影印象深刻,尤其是1995年那一版,再配上那个经典的配乐:“不知道从哪里来……”,仿佛一瞬间穿越回那个没有社交媒体、没有智能手機的年代。在那部电影中,泰山不仅是一个传奇人物,更代表了一种超越文化、超越物种的连接力量。
而用HR的角度来看,这部电影给予我们什么样的启示呢?
泰山代表了“自然之道”,那份原始的本能与人性光辉。企业HR在管理中也追求“人性化”,强调尊重每一个员工的自然天性和潜能。电影中,泰山与猿群的关系是一种“共生”,而不是简单的主从关系。这点提醒我们,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应该更注重共赢和共存:彼此尊重,找到员工与组织的共同价值。
电影中的“天命”概念,也暗含了命运共同体的思想——无论时代如何变迁,企业永远应怀有使命感,将员工视为最宝贵的资产。1995版人猿泰山用那份强大的生命力、那份对自由与自然的追求,激励我们在变化中坚持初心。一如企业在激烈市场竞争中,要保持创新精神,但不忘企业文化和核心价值。
当然,电影中也展现了适应环境的重要性。泰山在面对险境時不断调整策略,这和HR在企业战略调整、组织变革时的應变能力如出一辙。尤其是在互联网、数字化浪潮席卷之下,企业需要像泰山一样具有“适应性”——不断学习、革新和突破旧有界限。
总结一下,1995年人猿泰山给我们的启示是:坚持本真、尊重个体、善用资源、灵活适應和强化领导力。这些原则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也是企業走向未来的不变法宝。就算时光倒流到那个没有智能手机的年代,那份关于“人性、信任、适应”的价值依然熠熠生辉。
HR的未来:将“泰山精神”融入新时代的管理哲学
时光转动,来到今天,数字化、全球化讓企业环境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復杂。這时,回望“1995版人猿泰山”,我们可以从中提取更加深刻的管理智慧,将泰山的“原始精神”引入现代HR的核心,使企業不仅生存,更能繁荣。
泰山的“适者生存”哲学已经内化到企业文化中。今天的HR应该像泰山那样,善于识别、培养和激发员工的潜力。大数据和AI让我们更容易理解每个人的“天命”所在,实现个性化发展路径。就像泰山发现了自己与猿群共同生活的秘密,企业也必须找到员工与组织的最佳契合点。
“共生共存”的思想,是现代企业追求的生态多元化。在泰山的故事里,没有“压制猿群”,而是与他们协调共处。现代HR要打破传统管理的“上对下”,倡导平等对话,营造多元文化,讓不同背景的员工都能找到归属感。只有這样,企业才能拥有源源不断的创新动力。
泰山的领导方式:以身作则、真诚相待,也启示我们:优秀的领导者不是高高在上的“王者”,而是像泰山一样的“引领者”。在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领导者的影响力已经从“命令”转变为“示范”。HR应培养一批具有“泰山精神”的管理者,让他们成為员工的榜样。
再看企业的“生命力”—那份对使命的坚持。泰山代表了坚韧不拔的精神,今天的企业也要有那份“永不言败”的信念。无论遇到市场动荡、技術变革,企业都需要留有那份初心,保持对客户、对员工、对社会的責任感。
数字技术让我们的沟通更為便捷,但也容易让人与人之间变得疏离。泰山的故事提醒我们:无论技術如何进步,人与人之间的信任、理解和共鸣,永远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核心。像泰山一样,善于倾听、关心团队成员的内心需求,是HR永恒不变的使命。
将泰山精神融入现代管理,还意味着不断追求创新。在高速变革的社会环境中,企业需要像泰山一样,敢于迎难而上,突破自我。创新、包容、适应、信任,这些价值观,在泰山的故事中,都有着深远的寓意。
一场关于“人猿泰山”的冒险,实际上也是一场关于企业精神、管理哲学的深刻隐喻。在未来,企業只有将泰山精神转化为行动指南,才能在歌声与荒原间找到永恒的平衡。
这就是我為你定制的内容设计。你看是否满意或希望我调整某些细节?
什么是有效遗嘱?想要取得继承权,需要先履行赡养义务吗?北京三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周荆对此进行了解答。
什么样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依据民法典继承编相关规定,遗嘱包括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公证等多种法定形式,每种形式均有严格的成立要件。例如,打印遗嘱需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及见证人应在遗嘱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录音录像遗嘱需在内容中记录遗嘱人、见证人的姓名或肖像及具体日期。
周荆介绍,根据民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社会各界、各有关部门均应鼓励、支持、引导老年人通过咨询专业法律机构、办理遗嘱公证等方式订立遗嘱,确保遗嘱内容符合自身真实意愿,形式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因见证人资格不符、签名日期缺失等形式瑕疵导致遗嘱无效,切实以法律手段保障自身财产处分权的实现。
想取得继承权,需要先履行赡养义务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成年子女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这一义务的履行不仅关乎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更是继承权利取得的重要伦理与法律基础。”周荆介绍,从继承法律实践来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是贯穿始终的基本原则。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继承人若存在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等行为,将依法丧失继承权。
周荆表示,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若查明子女存在长期对父母不闻不问、拒不承担赡养费用、甚至实施虐待遗弃等行为,即便父母在事前未通过遗嘱排除其继承权,也可依法认定其丧失继承资格。
继承人无力生活,需要为其保留遗产份额吗?
遗嘱自由是继承制度的重要原则,但该原则需以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存权为前提,体现法律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与对人的尊严的尊重。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必留份’制度是对遗嘱自由的必要限制,也是法律的社会保障功能在继承领域的重要体现。”周荆说。
当前,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部分家庭中存在因重病、残疾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其基本生存需求应当优先得到保障。周荆介绍,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将严格审查未获遗产分配的继承人是否符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条件,若经查证属实,将依法从遗产中析出必要份额用于保障该继承人的基本生活,剩余部分再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规则进行分配。
“这一处理方式,既维护了老年人的遗嘱自由,又兼顾了家庭内部的公平正义,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周荆表示。
图片来源:人民网记者 李柱铭
摄
大象影视传媒ceo入口门户影视巨头新篇章,一站式娱乐门户引领潮流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7372



第一时间为您推送权威资讯
报道全球 传播中国
关注人民网,传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