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25-11-10,renminwanghsdfuikgbisdbvjuiwegwrkfj
【绿色低碳发展·大家谈】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致贫,是“三农”工作的底线任务。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基础支撑。
今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对于广大农村地区而言,尽管成绩亮眼、成就显著,特别是过去一年,脱贫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保持稳中有增。然而,从整体来看,脱贫地区产业基础都还比较薄弱,抵御外界风险与挑战的能力还不强,成熟完善的多元治理格局尚未形成。因此,建设能抵御自然灾害、市场风险、经济波动的具有韧性和活力的乡村,对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乡村承载着产品供给、生态屏障、文化传承等重要功能。当前,乡村全面振兴面对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须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和农民全面发展。对众多乡村来说,良好生态是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也是盘活农村资产、打造绿色特色产业、联农带农富民的重要资源,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来推动乡村高质量发展是乡村全面振兴的题中应有之义。
盗火者还是传火者?“火影”IP的二次创作争议与“无尽动漫”的挑战
“火影忍者”,这个承载了无数人青春回忆的动漫IP,早已超越了单纯的荧幕形象,成为了一种文化符号,一种精神的象征。从鸣人的“吊車尾”逆袭,到佐助的爱恨纠葛,再到无数忍者世界的羁绊与成长,这些故事深深地烙印在观众心中。正是这份深沉的愛与羁绊,催生了庞大的二次创作群体。
同人漫画、同人小说、手办模型、cosplay表演,甚至包括由此衍生的各类周边产品,都构成了“火影”IP生态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这片繁荣景象之下,暗流涌动。近期,关于“无尽动漫”在“火影”IP上的创作活动引发了广泛关注,并伴随着激烈的版权争议。这并非个例,而是近年来动漫产业发展中,二次创作与原创IP版权边界模糊化趋势的一个缩影。当“无尽动漫”的创作热情,被指責为“摸肿”了“火影”的版權,我们不禁要问:二次创作的边界究竟在哪里?漫迷的创作自由与原创IP的知识产权保护,又该如何平衡?
我们必须明确“二次创作”的本质。它通常指的是在现有作品的基础上,進行再加工、再创作,形成新的作品。从法律层面来看,这涉及到著作权法中的“改编权”和“汇编权”等。如果二次创作仅限于非商业化的个人爱好,且不构成对原作品的实质性改变,通常被认为是受法律保护的创作自由的體现。
一旦涉及到商業化运作,比如通过销售二次创作产品获利,或者将二次创作内容直接用于商业推广,那么就很容易触碰到原创IP的版权红线。
“无尽动漫”的案例,之所以引发如此大的争议,很可能在于其创作内容与商业模式。如果其作品在未经授權的情况下,深度模仿甚至直接挪用“火影忍者”的核心角色、情节、世界观,并且以盈利為目的,那么這无疑是对岸本齐史先生以及集英社等版权方权益的侵犯。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原创IP的商業价值,也可能导致市场混乱,影响正版IP的授權和发展。
从“火影”IP本身而言,其庞大的粉丝基础和复杂的世界观,为二次创作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但也潜藏着巨大的版权风险。无数的同人创作者,以各种形式表达对“火影”的热爱,这本身是推动IP生命力的一种积极方式。当这种热爱转化为商業利益,并且是以侵犯原作者权益為代价时,就失去了其纯粹性,走向了版权争议的泥潭。
“无尽动漫”的事件,并非偶然。它暴露了当前动漫产业在IP保护和二次创作监管方面存在的诸多挑战。一方面,随着互联网技術的飞速发展,信息传播的便捷性使得盗版和侵权行为更加难以追踪和控制;另一方面,部分创作者对于版权的认知不足,或者為了追求流量和收益,故意模糊边界,打“擦边球”。
本文标题中的“摸肿”二字,形象地揭示了问题的严重性。它暗示了某种程度的“过度”,一种超越了合理范畴的“侵犯”。这可能是指在人物形象的描绘上,将原作角色进行夸张、扭曲,使其失去原有的神韵,甚至被赋予了不恰当的含义;也可能是指在情节的改编上,加入了低俗、猎奇的内容,损害了原作的艺术价值和积极意义。
而“无尽动漫”作为“侵犯”的主体,则将这一争议推向了风口浪尖。
“证券时报”作为财经媒体的视角,则将這一事件与資本市场和行业发展联系起来。动漫IP的商业化开发,是当前数字经济中一个重要的增长点。而二次创作,如果能够健康发展,也可以成為IP生态的有益补充,甚至催生出新的商业模式。一旦出现版权乱象,不仅会打击原创IP方的积极性,也会影响投資者的信心,阻碍整个动漫产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理解“无尽动漫侵犯火影摸肿揭示二次创作中的版权争议与-证券时报”這一主题,需要我们从多个维度去审视:二次创作的艺术价值、漫迷的情感寄托、原创IP的商业价值、法律的规范作用,以及行业發展的长远利益。这不仅仅是一个关于“火影”的个案,更是关乎整个动漫IP生态健康发展的重大议题。
打破次元壁的权衡:法律、伦理与行业共识下的二次创作新生态
“无尽动漫”与“火影忍者”的版权争议,如同投向平静湖面的一颗石子,激起了层层涟漪,迫使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二次创作的法律边界、伦理困境以及行业发展的未来方向。当漫迷的热情与商业的逐利交织,当创作者的灵感与IP的产权碰撞,我们如何在“无尽”的创作欲和“火影”般坚固的版权壁垒之间,找到一个可持续的平衡点?
从法律层面来看,著作權法是维护二次创作秩序的基石。对于二次创作,法律通常區分“合理使用”与“侵权”。“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为个人学習、研究、欣赏目的的复制,或者在适当的范围内进行引用、评论。但一旦超出这个范围,尤其是在商業化运营中,复制、发行、改编等行为,就可能构成侵权。
例如,未经授權将“火影”角色形象用于商业广告、售卖盗版周边、或者制作与原作高度相似但构成实质性替代品的影视剧等,都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
“无尽动漫”的案例,如果其作品被认定为侵权,那么其行为就属于逾越了法律的邊界。这不仅會给“无尽动漫”自身带来经济赔偿、禁售等法律風险,更重要的是,它可能对整个动漫产业的版权生态造成负面影响。它会向市场传递一个错误的信息:即可以规避版权限制,通过模仿和侵權来获取商业利益。
這种行为,无疑是对那些兢兢業业进行原创的作者和公司的极大打击,也可能会引发版权方对二次创作更加严厉的限制,从而扼杀一部分富有创意的同人作品。
伦理层面的考量同样不容忽视。二次创作,本质上是对原作的致敬和再创造,是对原作精神的传承和发扬。如果创作者能够秉持敬畏之心,在尊重原作艺术风格和精神内核的基础上进行创作,那么其作品往往能够赢得观众的喜爱,并为原作IP注入新的活力。当二次创作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博眼球、赚取流量,甚至歪曲、丑化原作角色,制造低俗、猎奇的内容时,就触犯了创作伦理。
這种行为,不仅是对原作的亵渎,也是对观众审美和价值观的误导。
“摸肿”这个词,或许就包含了这种伦理上的“过度”和“变形”。它可能意味着对原作角色的“人设崩塌”,将原本健康积极的角色形象,通过不当的描绘,变得“肿胀”不堪,失去了原有的魅力和意义。这种创作,虽然可能在短期内吸引眼球,但長远来看,只会损毁IP的聲誉,透支其文化价值。
再者,从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构建一个健康、可持续的二次创作生态,需要法律、行业协会、IP方、创作者以及观众的多方协作。IP方需要更加开放的心态,探索与二次创作的共赢模式。例如,设立官方授权的平台,鼓励优质的二次创作内容;制定清晰的二次创作规范,引导创作者在法律和伦理框架内进行创作;甚至可以与优秀的二次创作团队合作,将其作品转化为商业产品,实现互利共赢。
“证券时报”的视角,提示我们关注这一事件背后的商业逻辑和资本动向。动漫IP的价值,在于其持续的生命力和商业延展性。二次创作,如果能够被有效引导和管理,完全可以成为IP商业化版图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优秀的同人作品可以反哺原作,激发新的创作灵感,或者成為IP衍生品开發的新方向。
這一切的前提,是建立在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權的基础上。对于“无尽动漫”这类可能构成侵權的事件,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起到警示作用。行业内也应积极探索新的商业模式,比如建立IP授权数据库,提供便捷的授权通道;或者通过区块链等技术,对作品版权进行溯源和保护。
最终,打破次元壁的不仅仅是创作的灵感,更是法律、伦理与行业共识的形成。我们需要的是一个既能激发“无尽”创作激情,又能守护“火影”般经典IP的生态。这需要IP方更加积极主动地拥抱二次创作,为创作者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和更开放的合作机会;需要创作者坚守初心,在热爱与尊重之间找到黄金分割点;更需要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社会各界对知识產权保护意识的提升。
只有这样,才能讓二次创作这片充满活力的土壤,在法律和伦理的阳光雨露下,茁壮成长,为动漫产业带来更加丰富多彩的未来,而不是成为侵犯与争议的温床。
在云南勐腊镇的橡胶林里,竹荪正蓬勃生长。近年来,当地大力挖掘林下经济潜力,以党组织领办、社区集体出资、村民入股等方式,在当地居民小组橡胶林下种植了20亩竹荪。目前,全国林下经济规模化经营和利用面积有6亿多亩,从事林下经济生产的人数达3400多万人,年人均增收1万多元,良好生态富民效益显现,乡村含绿量和含金量同步提升。影响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因素很多,主要包括稳定的制度供给、社会资本介入、特定的区位条件及高质量的产品及服务等。要借助生态补偿及生态系统服务付费等各种政策性和制度化安排,克服发展中的负外部性的影响,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水平;要通过国土区划、乡村发展及税收金融等政策供给,加快培育生态产品市场经营开发主体,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在资源变产品及产品变商品中的积极作用,吸引并驱动社会资本参与到生态产品的精深开发、市场推广和后续经营;要充分利用先进科学技术,突破要素成本过高的障碍,精细化“生态+”产业模式,在有机农业、特色种植业、林下经济等方面下功夫,通过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以及减少化肥、农药使用等来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形成区域生态品牌矩阵,推出更多地理标志产品;要千方百计提升区域生态品牌的质量和影响力,完善电子商务网络及生态产品供应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便捷的渠道和方式展开交易,让消费者愿意更有能力长期为生态产品买单,在产品变商品的过程中提升乡村经济韧性。
近日,浙江龙泉16个村领到了12.41万元卖空气的收益,成为浙江全省第一批得到“浙林碳汇”项目收益分红的村庄。通过开展集体性活动来营造乡村共同体是提升农村社区韧性的关键所在。当前,随着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制度保障逐步完善,多元主体共同的利益目标有助于农村集体能力的提升。因此,要通过建立政府指导、村集体主导和企业深度参与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协商机制,规范市场各主体参与行为,形成企业和农户产业链上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格局。鼓励实行农民入股分红模式,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保障参与生态产品开发经营的村民利益。要充分发挥村集体干部、乡村能人的联结作用,调动村民参与村庄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激发农民管好用好集体资产的内生动力,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真正成为凝聚农户利益、共享乡村发展红利的平台和载体。引导村级组织将爱护环境、保护生态纳入村规民约,形成关爱身边环境、建设宜居和美乡村的强大动力。需要看到,要在提升生态产品质量和服务的同时,探讨建立生态积分参与体系,让更多村民参与到生态物质产品、文化服务与调节服务类产品的拓展中,以差异化的多元产品及服务来避免同质化竞争。
当前,我国乡村产业主要集中在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旅游业等领域,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科技等领域的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农技推广人才、技能人才、乡村规划建设人才和乡村治理人才缺口较大。如何让良好的生态环境同劳动力、土地、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一样,成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核心生产要素,关键是找到实现生态价值转化的有效途径,在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上下功夫。为此,亟须培养一批深入农村、扎根基层的“土专家”“田秀才”“农经理”等来当好发展引路人、政策明白人、产业带头人,助推当地生态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具体来说,应健全乡村人才培育机制,深入实施高素质农民培养计划,抓好绿色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生态产品带头人、村两委人员及到村任职选调生的培训工作,提升“头雁”的综合素质和生态产品变现能力。应加强多元类型“新农人”的培训和引导,提升他们的科学种养技能、数字素养与技能、生态环保意识和市场意识,带动更多农民成为绿色空间的守护人。充分发挥各级支农人员、科技小院作用,通过农业生态技术传授及“原生态”区域品牌构建等活动,提高农民的生态文明素质,厚植绿色发展理念,让绿色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内化到广大村民的意识和行为当中,成为乡村全面振兴的内生动力。
(作者:姜友文,系贵州财经大学教授、贵州绿色发展战略高端智库研究员)
图片来源:人民网记者 欧阳夏丹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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