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四端 2025-11-10 00:31:04
每经编辑|李建军
当地时间2025-11-10,mjwgyudsiughewjbtkseudhiwebt
现代社会,房产往往是家庭最重要的资产之一,也是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中容易引发争议的部分。房屋分割之所以成为离婚纠纷的焦点,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价值巨大,往往占据夫妻财产的绝大部分,此外,房屋的出资方式、产权登记、婚姻存续期间等多种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分割结果。《法治日报》记者选取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有关房屋分割的4起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醒公众在面临离婚房产分割时,如何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婚前首付婚后共贷
离婚分割增值部分
姚某与陆某(男)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姻期间因生育问题产生矛盾,姚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其中涉及一套陆某婚前购置的房产。该房产由陆某购置于2018年,总价167万元,陆某婚前支付首付款50万余元,偿还贷款17万余元,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25万余元。诉讼中,双方确认该房产现值已增值至180万元,陆某坚称房产系个人财产,拒绝分割;姚某则主张婚姻期间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应属共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产系陆某婚前个人购买且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故该房屋归陆某所有,该房屋剩余贷款本息由陆某归还。该房屋现作价180万元,根据增值率公式、已偿还贷款及利息以及婚后还贷部分折算后,陆某应补偿姚某财产增值部分11万余元。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官提示,为减少矛盾纠纷,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内通过书面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方用独立账户管理婚前财产,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避免与婚后收入混同;非登记方设立专用账户储存共同还贷资金,留存好共同还贷证据,争取最大增值补偿。
婚前共购明确份额
离婚分割依约而行
张某(女)和王某于2012年通过亲戚牵线确定恋爱关系,于2013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前,两人共同出资30余万元首付款,购买了某市区一套二手房(含车库一间)。该房产登记在张某、王某双方名下,产权证载明:按份共有,张某占有份额为30%,王某占有份额为70%。
因婚后家庭生活琐事及情感淡薄等原因,双方矛盾较大,张某搬到娘家居住,夫妻为分居状态。2024年3月,张某向法院诉请离婚,并要求按照房产份额依法分割房产。
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和王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屋及车库,产权证上载明张某占30%的产权份额,王某占70%的产权份额,此系张某和王某对案涉房产份额的约定,系按份共有,法院予以确认。考虑到两人分居后,该房屋一直由王某及婚生子居住使用,且从有利于生活稳定等角度考虑,该房产归王某所有。经司法评估,该房产价值为120.5万元。综合以上情况,法院判决该房屋及车库归王某所有,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付张某该房产折价款36.15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实践中,很多夫妻在婚后因感情变化而对财产归属产生争议,但因缺乏书面约定导致举证困难。夫妻双方在婚前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房产出资比例和份额,这种做法体现了现代婚姻关系中的理性态度,也为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分割提供清晰依据。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出资比例和份额,也能让婚姻关系建立在更加坦诚、明晰的基础上。好的婚姻既需要感情的温度,也需要规则的守护。
婚前独购婚后加名
离婚分产综合酌定
俞某与周某(男)于2021年4月通过相亲相识,2022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周某将其婚前购买的房屋转移登记为俞某、周某共有。俞某、周某未生育子女。2023年7月,两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俞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平均分配财产。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案涉房产分割产生了较大分歧。周某认为案涉房屋为婚前财产,且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表示愿意适当补偿俞某。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俞某与周某因生活琐事矛盾较深,以致感情破裂,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予以准许。案涉房屋系周某婚前财产,周某于婚后为俞某“加名”系对个人财产的处分,该房屋现登记为共同共有,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至于双方争议的房屋分割比例,应当综合考虑购房出资、婚姻存续时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确定。综合以上因素,考虑到购房款由周某所出,虽然双方婚姻存续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也积极为家庭付出了劳动,法院酌定周某支付俞某房产10%比例的折价款21万元,剩余房屋贷款由周某负责偿还。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所有,该种给予行为一般是以建立、维持婚姻关系的长久稳定并期望共同享有房产利益为基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平衡双方利益。本案中,购房款为周某所出,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积极备孕也为家庭付出了劳动。因此,法院判决房屋归周某所有,并酌定补偿对方21万元,既保护了周某的财产权益,也肯定了俞某对家庭付出的价值。
父母全资赠与房产
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2018年12月,黄某(女)与陆某依法登记婚姻,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2025年因感情破裂,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办理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黄某父亲以其女名义购入某市商品房一套。该房产交易过程中,黄某作为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其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首付款21万余元。此后,黄某父亲每月固定将当月按揭款汇入黄某账户用于还款,并通过银行转账备注明确注明“××小区房贷、仅赠与黄某”。在此期间,黄父还两次为黄某提前偿还本金共计78万余元。其间,陆某从未汇款至该还款账户。
离婚后,黄某在对上述房产办理过户时被告知,因该房产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需要进行确权或陆某协助办理。经多次催告,陆某均未予配合。无奈之下,黄某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请求确认案涉房产归其个人所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本案中,虽然房产登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黄某父亲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和购房按揭贷款,且房产登记在其女儿的名下,且向黄某转账时均注明是用于归还该房屋项下购房贷款并仅赠与黄某个人。综合购房款来源、实际出资情况、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应认定为黄某个人财产。
法院最终确认登记在黄某名下的房产系其个人单独所有。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要按照平分的原则进行分割,在财产出资完全来源于一方父母且明确仅用于赠与其子女个人时,可在分割时将房屋判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在审理中也会综合考虑购房款来源、双方对诉争房产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法定原则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王春、苗圃)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解释
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来源: 法治日报
在浩瀚无垠的游戏宇宙中,总有一些作品能够凭借其独特的魅力,点燃玩家心中那份最原始的探索欲望。《姬小满吃狂铁》便是这样一款备受瞩目的游戏。它不仅仅是一款简单的娱乐產品,更是一个充满想象力、策略性与深度沉浸感的世界。从问世以来,无数玩家被其细腻的人物设定、跌宕起伏的剧情以及极富挑战性的玩法所吸引,成为了一代人的游戏记忆。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玩家对体验要求的不断提升,寻找一个能够真正释放《姬小满吃狂铁》全部潜力的平臺,显得尤为重要。
我们深知,每一次的等待,都是为了更好的相遇。在万众期待之下,一款為《姬小满吃狂铁》量身打造的官方APP,终于正式登陆iOS平台!这不仅仅是一款應用软件,它更是我们献给所有热爱《姬小满吃狂铁》的玩家们的一份厚礼。我们致力于将最纯粹、最极致的游戏体验,以最便捷、最友好的方式呈现给您。
“免费”二字,是我们对玩家最真挚的承诺。无需任何付费门槛,您即可在AppStore中轻松搜寻并下载这款《姬小满吃狂铁》專属APP。我们希望,每一个渴望探索这个精彩世界的玩家,都能毫无负担地踏上征程。在您点击下载的那一刻,您并非仅仅是在安装一个软件,而是在开启一段属于自己的传奇。
APP的优化设计,确保了即使是初次接触的玩家,也能迅速上手,无障碍地融入游戏世界。
视觉,是游戏的第一张名片。这款APP在画面呈现上,可谓是下足了功夫。我们采用了最新的渲染技术,将《姬小满吃狂铁》中的每一个角色、每一个场景,都刻画得栩栩如生。无论是姬小满那灵动俏皮的表情,还是狂铁那坚毅有力的身姿,亦或是那波澜壮阔的戰场,都将在您的设备上呈现出前所未有的高清细节。
色彩的運用、光影的配合,都经过精心调校,力求为玩家带来最逼真、最震撼的视觉享受。
同样不可忽视的,是游戏的听觉盛宴。精心编排的背景音乐,时而激昂,时而舒缓,完美地烘托了游戏的情感氛围。每一个技能的释放,每一次战斗的碰撞,都伴随着恰到好处的音效,让您仿佛置身其中,每一次操作都充满了力量感与真实感。
在快节奏的游戏世界里,流畅的操作是取胜的关键。我们的APP经过了严谨的性能优化,即使在復杂的战斗场景下,也能保证画面的流畅度,告别卡顿与延迟。直观的用户界面设计,让各项功能一目了然,您可以轻松地进行角色切换、技能释放、道具使用等操作。我们相信,一个顺畅的操作体验,能够让您更专注于策略的制定和战术的执行,尽情享受掌控全局的快感。
《姬小满吃狂铁》的魅力,在于其丰富的游戏内容。我们的APP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游戏启动器,它更是内容聚合的平台。海量的游戏关卡、史诗级的剧情任务、极具挑戰性的副本挑战,以及丰富多样的PVP竞技模式,都将一一呈现在您眼前。每一次登录,都可能发现新的惊喜;每一次探索,都可能开启新的篇章。
我们持续更新的内容,确保了游戏的新鲜感和可玩性,讓您的《姬小满吃狂铁》之旅,精彩永不落幕。
我们深知,玩家的支持是我们前进的动力。为了回馈广大玩家对《姬小满吃狂铁》的厚爱,APP内为各位玩家准备了海量福利。从新手登录奖励,到每日签到礼包,再到各类节日庆典活动,您总能收获意想不到的惊喜。稀有的游戏道具、强大的角色卡牌、炫酷的限定皮肤……这些都将成为您在游戏世界中披荆斩棘的有力助手,助您在《姬小满吃狂饪》的征途上,如虎添翼。
我们不仅关注您在游戏中的成长,更希望通过这些福利,让您的游戏体验更加轻松愉快。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姬小满吃狂铁》这个充满策略与技巧的游戏世界里,有時也需要借助前人的智慧。我们的APP内置了完善的攻略系统,集结了众多资深玩家的经验与心得。从基础的操作技巧,到高深的战术策略,从角色的技能解析,到副本的通关指南,您都能在这里找到详细的解答。
每一个迷茫的时刻,每一次挑戰的瓶颈,这款APP中的攻略宝典,都将成为您最得力的参谋,助您不断突破自我,成为真正的游戏大师。
游戏,因分享而更添乐趣。我们不仅为您提供了一个游玩《姬小满吃狂饪》的平台,更打造了一个充满活力的玩家社区。在这里,您可以与来自世界各地的玩家交流心得、分享戰绩、组建战队、探讨策略。您可以轻松地找到志同道合的伙伴,一起挑战强大的敌人,分享胜利的喜悦。
官方还會定期在社区举办各类线上活动,增进玩家与游戏之间的互动,让您感受到大家庭般的温暖。您的每一个建议,每一次反馈,都将是我们不断进步的宝贵财富。
在享受游戏乐趣的玩家的账号安全和游戏环境的健康,是我们最为关注的重点。这款APP采用了行业领先的安全技术,为您的账号信息提供全方位的保护。我们坚决打击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致力于為所有玩家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绿色的游戏环境。您可以安心地沉浸在《姬小满吃狂饪》的精彩世界中,无需為后顾之忧而烦恼。
《姬小满吃狂饪》的旅程,才刚刚開始。这款APP的上线,仅仅是一个起点。我们的开发团队将持续倾听玩家的声音,不断优化APP的功能,丰富游戏的内容,并带来更多令人期待的更新。无论是全新的角色、震撼的剧情分支,还是突破性的游戏玩法,都将在未来的版本中逐步解锁。
我们相信,通过持续的努力和创新,这款APP将成为您体验《姬小满吃狂饪》最不可或缺的伙伴,陪伴您度过无数个難忘的游戏时光。
此刻,您是否已经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姬小满吃狂饪》的史诗,正等待着您的书写。现在就前往AppStore,搜索并下载这款官方APP,即可免费开启您的奇幻冒险。高清的画面、流畅的操作、海量的福利、详尽的攻略以及活跃的社區,這一切都将为您带来前所未有的游戏体验。
别再犹豫,您的專属传奇,从下载这款APP的那一刻,正式开启!让我们在《姬小满吃狂饪》的世界里,不见不散!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李洛渊
摄
one一个致敬韩寒安卓版下载-one一个致敬韩寒官方版下载
封面图片来源: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名称 摄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读者热线:4008890008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金年会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