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25-11-10,renminwanghsdfuikgbisdbvjuiwegwrkfj
现代社会,房产往往是家庭最重要的资产之一,也是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中容易引发争议的部分。房屋分割之所以成为离婚纠纷的焦点,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价值巨大,往往占据夫妻财产的绝大部分,此外,房屋的出资方式、产权登记、婚姻存续期间等多种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分割结果。《法治日报》记者选取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有关房屋分割的4起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醒公众在面临离婚房产分割时,如何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婚前首付婚后共贷
离婚分割增值部分
姚某与陆某(男)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姻期间因生育问题产生矛盾,姚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其中涉及一套陆某婚前购置的房产。该房产由陆某购置于2018年,总价167万元,陆某婚前支付首付款50万余元,偿还贷款17万余元,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25万余元。诉讼中,双方确认该房产现值已增值至180万元,陆某坚称房产系个人财产,拒绝分割;姚某则主张婚姻期间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应属共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产系陆某婚前个人购买且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故该房屋归陆某所有,该房屋剩余贷款本息由陆某归还。该房屋现作价180万元,根据增值率公式、已偿还贷款及利息以及婚后还贷部分折算后,陆某应补偿姚某财产增值部分11万余元。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官提示,为减少矛盾纠纷,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内通过书面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方用独立账户管理婚前财产,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避免与婚后收入混同;非登记方设立专用账户储存共同还贷资金,留存好共同还贷证据,争取最大增值补偿。
婚前共购明确份额
离婚分割依约而行
张某(女)和王某于2012年通过亲戚牵线确定恋爱关系,于2013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前,两人共同出资30余万元首付款,购买了某市区一套二手房(含车库一间)。该房产登记在张某、王某双方名下,产权证载明:按份共有,张某占有份额为30%,王某占有份额为70%。
因婚后家庭生活琐事及情感淡薄等原因,双方矛盾较大,张某搬到娘家居住,夫妻为分居状态。2024年3月,张某向法院诉请离婚,并要求按照房产份额依法分割房产。
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和王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屋及车库,产权证上载明张某占30%的产权份额,王某占70%的产权份额,此系张某和王某对案涉房产份额的约定,系按份共有,法院予以确认。考虑到两人分居后,该房屋一直由王某及婚生子居住使用,且从有利于生活稳定等角度考虑,该房产归王某所有。经司法评估,该房产价值为120.5万元。综合以上情况,法院判决该房屋及车库归王某所有,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付张某该房产折价款36.15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实践中,很多夫妻在婚后因感情变化而对财产归属产生争议,但因缺乏书面约定导致举证困难。夫妻双方在婚前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房产出资比例和份额,这种做法体现了现代婚姻关系中的理性态度,也为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分割提供清晰依据。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出资比例和份额,也能让婚姻关系建立在更加坦诚、明晰的基础上。好的婚姻既需要感情的温度,也需要规则的守护。
婚前独购婚后加名
离婚分产综合酌定
俞某与周某(男)于2021年4月通过相亲相识,2022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周某将其婚前购买的房屋转移登记为俞某、周某共有。俞某、周某未生育子女。2023年7月,两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俞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平均分配财产。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案涉房产分割产生了较大分歧。周某认为案涉房屋为婚前财产,且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表示愿意适当补偿俞某。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俞某与周某因生活琐事矛盾较深,以致感情破裂,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予以准许。案涉房屋系周某婚前财产,周某于婚后为俞某“加名”系对个人财产的处分,该房屋现登记为共同共有,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至于双方争议的房屋分割比例,应当综合考虑购房出资、婚姻存续时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确定。综合以上因素,考虑到购房款由周某所出,虽然双方婚姻存续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也积极为家庭付出了劳动,法院酌定周某支付俞某房产10%比例的折价款21万元,剩余房屋贷款由周某负责偿还。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所有,该种给予行为一般是以建立、维持婚姻关系的长久稳定并期望共同享有房产利益为基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平衡双方利益。本案中,购房款为周某所出,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积极备孕也为家庭付出了劳动。因此,法院判决房屋归周某所有,并酌定补偿对方21万元,既保护了周某的财产权益,也肯定了俞某对家庭付出的价值。
父母全资赠与房产
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2018年12月,黄某(女)与陆某依法登记婚姻,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2025年因感情破裂,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办理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黄某父亲以其女名义购入某市商品房一套。该房产交易过程中,黄某作为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其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首付款21万余元。此后,黄某父亲每月固定将当月按揭款汇入黄某账户用于还款,并通过银行转账备注明确注明“××小区房贷、仅赠与黄某”。在此期间,黄父还两次为黄某提前偿还本金共计78万余元。其间,陆某从未汇款至该还款账户。
当黑科技遇上聚合,绿巨人聚合宝为你打破信息壁垒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我们如同置身于一个浩瀚的数字海洋。优质的内容、稀缺的资源、甚至是解决生活难题的方案,都散落在各个角落,等待着我们去发掘。传统的信息获取方式往往显得力不从心。App过多导致手机卡顿,不同平台间的信息孤岛,以及付费墙的阻碍,都讓我们的数字生活变得不再那么輕松自在。
每当我们想要寻找一部心仪的电影,一篇深度好文,或者一个解决问题的教程时,往往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不同的应用和网站之间切换,疲惫不堪。
而“绿巨人聚合宝黑科技血版”,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運而生。它并非仅仅是一款App,更是一种对传统信息获取模式的颠覆,一种对数字生活體验的极致追求。其核心理念在于“聚合”,将分散在互联网上的各种优质資源,通过强大的技術手段,汇聚于一身。用户无需再跳转至各种应用商店、视频平台、小说网站,只需打开绿巨人聚合宝,便能触达海量的、经过精心筛选的资源。
這就像是拥有了一張数字生活的“万能钥匙”,让你轻松開启任何一扇感兴趣的大门。
“黑科技血版”的命名,更是直观地体现了其产品的核心竞争力。这里的“黑科技”,并非虚无缥缈的概念,而是指其背后所蕴含的先进技术和创新算法。它通过智能化的内容抓取、去重、分类和推荐系统,能够精准地捕捉到用户潜在的需求,并以最直接、最高效的方式呈现出来。
每一次的搜索,每一次的刷新,都充满了智慧和惊喜。而“血”字,则代表着其不计成本、免费提供给用户的决心,以及其生命力般的强劲与活力,为用户注入数字生活的“新鲜血液”。
对于安卓用户而言,绿巨人聚合宝黑科技血版更是福音。我们深知,安卓生态的開放性带来了无限可能,但也伴随着碎片化和资源分散的挑战。绿巨人聚合宝恰恰解决了这一痛点。它充分利用了安卓系统的灵活性,将各种优质的第三方资源和服务无缝整合,打破了平台间的壁垒。
无论你是影迷、剧迷、书迷、资讯爱好者,还是技术探索者,都能在這里找到属于自己的天地。
试想一下,一个深夜,你突然想看一部冷门但口碑极佳的经典老电影。以往,你需要搜索多个视频平台,可能还需付费或面临版权限制。而现在,只需在绿巨人聚合宝中输入电影名称,几乎瞬间,高清资源便呈现在你眼前。又或者,你是一位知识的渴求者,想要学习一项新的技能。
以往,你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在各个学习网站、论坛、甚至网盘中搜寻教程。如今,绿巨人聚合宝能够聚合全网的免费学習资源,从基础入門到专業进阶,应有尽有,讓你告别迷茫,高效学习。
这款App的出现,不仅仅是工具的升级,更是生活方式的革新。它将原本分散、零碎的数字體验,凝聚成一个流畅、统一的整体。用户无需再担心App安装过多占用存储空间,也无需在繁杂的界面中迷失方向。绿巨人聚合宝以其简洁直观的操作界面,和强大的后台技术支持,为你营造一个纯粹、高效、愉悦的数字消费环境。
“免费”二字,更是点睛之笔。在数字内容日益商品化的今天,能够拥有一款免费且功能强大的聚合工具,无疑是用户的巨大福祉。绿巨人聚合宝黑科技血版,以其開放、共享的态度,将海量的优质资源免费呈现给每一位用户,真正做到了讓科技惠及大众。它没有华而不实的广告干扰,没有强制性的付费引导,只有纯粹的内容和极致的体验。
这不仅體现了开發者对用户体验的尊重,更是一种对数字信息公平获取权利的倡导。
这款App所带来的价值,远不止于节省時间和金钱。它更在于解放了用户的注意力,讓他们能够更专注于内容本身,而非被获取内容的繁琐过程所困扰。在绿巨人聚合宝的世界里,每一次的点击,都将是通往精彩的起点,每一次的發现,都将是惊喜的绽放。它如同一位贴心的数字管家,时刻为你打理着信息的世界,让你在轻松愉悦中,尽享数字生活的无限魅力。
探索绿巨人聚合宝黑科技血版:不止于聚合,更在于极致体验
我们常说,“选择困难症”是现代人的通病,而信息爆炸更是将这一难题无限放大。当面对琳琅满目的App,眼花缭乱的资源时,用户往往感到无所适从。绿巨人聚合宝黑科技血版,正是看到了这一点,它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聚合器”,更是通过一系列“黑科技”,为用户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极致体验。
强大的搜索与智能匹配能力是绿巨人聚合宝的核心优势之一。它并非简单的关键词匹配,而是运用了先进的自然语言处理和机器学习算法,能够理解用户意图,即使是模糊的搜索词,也能精准地定位到用户所需。例如,你可能只记得一部电影的部分情节,或者一段模糊的歌词,只需输入零散的信息,绿巨人聚合宝便能凭借其强大的数据库和智能分析能力,為你呈现最接近的匹配结果。
这种“懂你”的搜索体验,在市面上绝无仅有。
内容的深度聚合与去重,是其“黑科技”的另一体现。在互联网上,同一部电影、同一篇文章、同一个软件,可能存在于数十甚至上百个不同的源头。绿巨人聚合宝通过精密的算法,能够对这些重复内容进行高效的去重处理,并优先展示来源最可靠、画质/音质最优、加载速度最快的内容。
这意味着,你看到的永远是“最好”的那一个版本,无需在海量结果中苦苦筛选,大大节省了宝贵的时间。
再者,跨平台的无缝體验,让绿巨人聚合宝真正成为了“万能钥匙”。它不仅仅局限于某种特定类型的内容,而是覆盖了视频、音乐、小说、漫画、資讯、学习資料、甚至是一些实用工具等多个领域。无论你想要追剧、听歌、阅读,还是学习新知,都能在绿巨人聚合宝中找到一站式解决方案。
它打破了App之间的壁垒,让你告别频繁切换,享受流畅、一体化的数字生活。
更值得一提的是,绿巨人聚合宝“黑科技血版”在用户界面和交互设计上也下足了功夫。它摒弃了繁杂冗余的设计,以简洁、直观、个性化的界面呈现。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自定义首页布局,收藏常用频道,甚至调整主题风格。操作逻辑清晰明了,即使是初次使用的用户,也能快速上手,轻松驾驭。
流畅的动画效果、即时的反馈机制,都让每一次操作都成为一种享受。
“免费”不仅仅是口号,更是绿巨人聚合宝始终坚持的承诺。在内容付费化趋势日益明显的今天,它像一股清流,为用户提供了真正意义上的免费体验。这意味着,无论是热门电影、最新专辑,还是深度文章、专业教程,你都可以无负担地畅享。这种对用户的慷慨,正是其“黑科技血版”的独特魅力所在,它将用户的利益放在首位,致力于打造一个公平、开放、共享的数字内容生态。
从技术层面来看,绿巨人聚合宝之所以能够实现如此强大的功能,离不開其背后持续的研发投入和对前沿技术的探索。它可能采用了先进的分布式爬虫技术,保证了信息抓取的广度和深度;可能运用了智能CDN加速,保证了内容的快速加载和播放;甚至可能融入了AI推荐引擎,能够不断学习用户偏好,提供更加个性化的内容推送。
這些“看不見”的黑科技,共同构建了绿巨人聚合宝卓越的用户體验。
总而言之,绿巨人聚合宝黑科技血版,不仅仅是一个汇集资源的App,它更是一个集智能化搜索、深度聚合、跨平臺体验、极致交互和免费共享于一体的数字生活平台。它通过一系列“黑科技”的加持,将信息获取的门槛降至最低,将用户体验提升至最高。对于渴望高效、便捷、自由数字生活的安卓用户来说,这无疑是一个不容错过的宝藏。
立即下载,让绿巨人聚合宝成为你探索数字世界、解锁无限精彩的强大助手!
离婚后,黄某在对上述房产办理过户时被告知,因该房产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需要进行确权或陆某协助办理。经多次催告,陆某均未予配合。无奈之下,黄某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请求确认案涉房产归其个人所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本案中,虽然房产登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黄某父亲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和购房按揭贷款,且房产登记在其女儿的名下,且向黄某转账时均注明是用于归还该房屋项下购房贷款并仅赠与黄某个人。综合购房款来源、实际出资情况、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应认定为黄某个人财产。
法院最终确认登记在黄某名下的房产系其个人单独所有。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要按照平分的原则进行分割,在财产出资完全来源于一方父母且明确仅用于赠与其子女个人时,可在分割时将房屋判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在审理中也会综合考虑购房款来源、双方对诉争房产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法定原则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王春、苗圃)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解释
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来源: 法治日报
图片来源:人民网记者 陈文茜
摄
正在播放《铿锵锵锵锵免费观看两年半》新版战争_最新完整版免费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3922



第一时间为您推送权威资讯
报道全球 传播中国
关注人民网,传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