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25-11-11,rrrrdhasjfbsdkigbjksrifsdlukbgjsab
现代社会,房产往往是家庭最重要的资产之一,也是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中容易引发争议的部分。房屋分割之所以成为离婚纠纷的焦点,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价值巨大,往往占据夫妻财产的绝大部分,此外,房屋的出资方式、产权登记、婚姻存续期间等多种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分割结果。《法治日报》记者选取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有关房屋分割的4起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醒公众在面临离婚房产分割时,如何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婚前首付婚后共贷
离婚分割增值部分
姚某与陆某(男)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姻期间因生育问题产生矛盾,姚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其中涉及一套陆某婚前购置的房产。该房产由陆某购置于2018年,总价167万元,陆某婚前支付首付款50万余元,偿还贷款17万余元,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25万余元。诉讼中,双方确认该房产现值已增值至180万元,陆某坚称房产系个人财产,拒绝分割;姚某则主张婚姻期间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应属共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产系陆某婚前个人购买且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故该房屋归陆某所有,该房屋剩余贷款本息由陆某归还。该房屋现作价180万元,根据增值率公式、已偿还贷款及利息以及婚后还贷部分折算后,陆某应补偿姚某财产增值部分11万余元。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官提示,为减少矛盾纠纷,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内通过书面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方用独立账户管理婚前财产,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避免与婚后收入混同;非登记方设立专用账户储存共同还贷资金,留存好共同还贷证据,争取最大增值补偿。
婚前共购明确份额
离婚分割依约而行
张某(女)和王某于2012年通过亲戚牵线确定恋爱关系,于2013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前,两人共同出资30余万元首付款,购买了某市区一套二手房(含车库一间)。该房产登记在张某、王某双方名下,产权证载明:按份共有,张某占有份额为30%,王某占有份额为70%。
因婚后家庭生活琐事及情感淡薄等原因,双方矛盾较大,张某搬到娘家居住,夫妻为分居状态。2024年3月,张某向法院诉请离婚,并要求按照房产份额依法分割房产。
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和王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屋及车库,产权证上载明张某占30%的产权份额,王某占70%的产权份额,此系张某和王某对案涉房产份额的约定,系按份共有,法院予以确认。考虑到两人分居后,该房屋一直由王某及婚生子居住使用,且从有利于生活稳定等角度考虑,该房产归王某所有。经司法评估,该房产价值为120.5万元。综合以上情况,法院判决该房屋及车库归王某所有,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付张某该房产折价款36.15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实践中,很多夫妻在婚后因感情变化而对财产归属产生争议,但因缺乏书面约定导致举证困难。夫妻双方在婚前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房产出资比例和份额,这种做法体现了现代婚姻关系中的理性态度,也为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分割提供清晰依据。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出资比例和份额,也能让婚姻关系建立在更加坦诚、明晰的基础上。好的婚姻既需要感情的温度,也需要规则的守护。
婚前独购婚后加名
离婚分产综合酌定
俞某与周某(男)于2021年4月通过相亲相识,2022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周某将其婚前购买的房屋转移登记为俞某、周某共有。俞某、周某未生育子女。2023年7月,两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俞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平均分配财产。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案涉房产分割产生了较大分歧。周某认为案涉房屋为婚前财产,且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表示愿意适当补偿俞某。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俞某与周某因生活琐事矛盾较深,以致感情破裂,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予以准许。案涉房屋系周某婚前财产,周某于婚后为俞某“加名”系对个人财产的处分,该房屋现登记为共同共有,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至于双方争议的房屋分割比例,应当综合考虑购房出资、婚姻存续时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确定。综合以上因素,考虑到购房款由周某所出,虽然双方婚姻存续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也积极为家庭付出了劳动,法院酌定周某支付俞某房产10%比例的折价款21万元,剩余房屋贷款由周某负责偿还。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所有,该种给予行为一般是以建立、维持婚姻关系的长久稳定并期望共同享有房产利益为基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平衡双方利益。本案中,购房款为周某所出,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积极备孕也为家庭付出了劳动。因此,法院判决房屋归周某所有,并酌定补偿对方21万元,既保护了周某的财产权益,也肯定了俞某对家庭付出的价值。
父母全资赠与房产
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2018年12月,黄某(女)与陆某依法登记婚姻,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2025年因感情破裂,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办理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黄某父亲以其女名义购入某市商品房一套。该房产交易过程中,黄某作为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其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首付款21万余元。此后,黄某父亲每月固定将当月按揭款汇入黄某账户用于还款,并通过银行转账备注明确注明“××小区房贷、仅赠与黄某”。在此期间,黄父还两次为黄某提前偿还本金共计78万余元。其间,陆某从未汇款至该还款账户。
从青春的迷茫,到成名的光环,每个人都在自己的舞台上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今天,我们要讲的“仙踪林合集呦剐蹭张婉莹”,不仅仅是一串看似无厘头的名字,更是一段鲜為人知的年轻人奋斗与突破的故事。这是一个关于勇气、坚持和自我认知的故事,亦是一场关于娱乐圈“暗流涌动”的隐性革命。
“仙踪林”曾是许多年轻人童年的快乐记忆,那份纯真、那份简单,伴随着一代又一代人的成长。而“合集呦剐蹭”这几个字,看似随意,却暗藏深意:它代表了年轻人開拓创新、敢于突破的精神。从网络上的各种流行梗,到各种个性DIY的创新表达方式,“呦剐蹭”正逐渐成為年轻人展示自我、表达态度的最新符号。
这种“无声的呐喊”让我们看到了当代年輕人的无形力量——他们用幽默和创造,打破了传统的束缚。
而“張婉莹”這个名字,是这场年轻人文化“革命”的核心人物之一。她不同于传统的明星,更多地代表了新一代的声音。她或许没有粉墨登场的华丽外表,却用真诚和实力赢得了众多粉丝的喜爱。从她身上,我们看到了一种无惧质疑、敢于创新、不拘一格的精神。她在网络上用轻松的語调,讲述生活、分享感悟,用“呦剐蹭”的互动方式,拉近了与粉丝的距离。
這不仅仅是娱乐的形式,更是一场年轻人沉淀自我、表达自我方式的升级。
“仙踪林合集呦剐蹭张婉莹”这个组合,看似偶然,却在无形中代表了一种时代的精神:突破、真实与创新。它融合了童年的纯真、青春的张扬与现代科技的便捷,成為今天年轻人精神的象征。一方面,仙踪林的童真记忆唤醒了我们的童心;另一方面,“呦剐蹭”与张婉莹的互动方式,释放出年轻人对于自我表达的渴望。
二者结合,形成了一股新的文化力量,這股力量正悄然改变着年轻人的生活态度。
每一个在网络世界奋斗的少年少女,都可以从中找到自己的影子。
未来,這股由“仙踪林”带来的童真吸引力,将与“呦剐蹭”精神和张婉莹的真实行动相结合,掀起更广泛的年轻人文化潮流。它激励我们每个人,用最真诚的心去面对生活,用最直接的方式去表达自己。不管是在娱乐、事業还是生活的舞台上,只要我们敢于突破、善于创新,就能像他们一样,成為属于自己的明星。
细想“仙踪林合集呦剐蹭张婉莹”的故事,还可以从社交媒体的角度去观察。这些看似无厘头的组合,实际上是当代年轻人用创意打破边界的典范,也是数字時代文化创新的典型代表。在这个信息爆炸、潮流迅速更替的年代,“呦剐蹭”像是一张无形的通行证,代表了一种自我表达的态度:既幽默又真诚,既叛逆又温暖。
张婉莹在网络世界的成功,正是这种文化力量的缩影。她凭借真实、親民的形象,赢得了大量粉丝追捧。她的语言风格随性、趣味,用“呦剐蹭”的词汇调动粉丝的参与热情。每一次互动都像是一场精神角逐:不拘一格、敢于表达的她,用最接地气的方式,把粉丝变成朋友,把网络变成一个温暖的港湾。
这背后,是一种深层次的文化理念转变——年轻人希望打破传统明星的高高在上,追求更真实、更平等的交流。以“仙踪林”為代名词的童真记忆為基础,再结合“呦剐蹭”的新媒体流行语,形成了一种极具感染力的文化认同感。正如一座灯塔,为迷茫中的青年指明了方向:那就是坚持自我、勇于创新。
与此这个主题也展示了娱乐圈中一股“不走寻常路”的力量。张婉莹的出现,打破了大牌明星的单一记忆,讓新人、新鲜血液有了崭露头角的空间。她用互联网赋予的碎片时间,创造出一个个“网络奇迹”。比如,简单的一个“呦剐蹭”短视频,能瞬间引爆千万点击,激起粉丝的共鸣。
这种互动不仅仅是娱乐,更是一场思想的碰撞与共振。
不难看出,随着时间推移,文化的多样性越来越被尊重,“呦剐蹭”這种自發的网络“梗”,也具备了变成主流文化的潜力。它们不仅仅是娱乐的调味品,更成为年轻人表达特立独行的方式。张婉莹利用這一点,将“呦剐蹭”变成了一种品牌,一种生活态度,激励无数年轻人在迷茫时找到自己的声音。
未来,或许會出现更多像“仙踪林合集呦剐蹭张婉莹”这样既有趣又真实的文化符号。这是一场社会文化的“软革命”:没有传统意义上的教条,没有高高在上的准则,取而代之的是一份源自心底的热爱和勇气。年轻人用他们的方式,把自己从“被定义”的状态中解放出来,成为自己生活的主角。
這也提醒我们,关注這些年轻人的聲音,就是在倾听未来的潮流。无论你是品牌方、文化推动者,还是普通的生活爱好者,都可以从中汲取灵感。让“呦剐蹭”的姿态成为一种日常,用真诚和幽默面对生活的每一个“难题”。毕竟,这是新时代的娱乐方法,也是年輕人追求自我认同的真实体现。
离婚后,黄某在对上述房产办理过户时被告知,因该房产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需要进行确权或陆某协助办理。经多次催告,陆某均未予配合。无奈之下,黄某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请求确认案涉房产归其个人所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本案中,虽然房产登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黄某父亲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和购房按揭贷款,且房产登记在其女儿的名下,且向黄某转账时均注明是用于归还该房屋项下购房贷款并仅赠与黄某个人。综合购房款来源、实际出资情况、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应认定为黄某个人财产。
法院最终确认登记在黄某名下的房产系其个人单独所有。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要按照平分的原则进行分割,在财产出资完全来源于一方父母且明确仅用于赠与其子女个人时,可在分割时将房屋判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在审理中也会综合考虑购房款来源、双方对诉争房产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法定原则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王春、苗圃)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解释
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来源: 法治日报
图片来源:观察网记者 马家辉
摄
短讯科普!甘雨脚法.详细解答、解释与落实让你大开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6169



第一时间为您推送权威资讯
报道全球 传播中国
关注天眼新闻,传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