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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小满眼流泪翻白眼,咬铁球展现神秘魅力_围绕孕妇泰国坠崖案受害人离婚案 最高法解读跨国视频庭审相关法律问题

何亮亮 2025-11-10 07:24:05

每经编辑|谢颖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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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0月27日电 (薄晨棣、高清扬)2025年9月26日,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受理的王某诉俞某某离婚纠纷案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王某及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被告俞某某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俞某某因在泰国监狱服刑,通过在线视频方式参加了庭审。10月10日,秦淮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准予原告王某与被告俞某某离婚,判令被告俞某某给付原告王某离婚损害赔偿50万元。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因被告在外国监狱服刑,如何向其送达应诉材料、询问其意见,以及能否促成其通过在线视频方式参加国内法院庭审,均是顺利推进案件审理的重要程序性问题。记者就此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负责人。

如何向在境外服刑的中国公民送达司法文书?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向在境外服刑的中国公民送达司法文书一般有三种可选择的方式,一是按照该公民所在国家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二是委托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三是向该中国公民在本案中委托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就本案而言,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被告尚未就本案委托诉讼代理人,因此实际可供选择的送达方式只有前两种。相较而言,通过第二种方式相对更为可控,当事人的负担也相对较轻。

根据我国与泰国缔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泰王国关于民商事司法协助和仲裁合作的协定》(以下简称中泰条约),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司法部请求泰方主管机关协助向俞某某送达有关司法文书,需送达的司法文书应附泰文或英文译文。而委托我驻泰国大使馆在探视时向中国公民俞某某送达相关司法文书,无需转递泰方主管机关执行送达,也无需提供译文。因此,最高人民法院优先选择了该方式,并成功由我驻泰国大使馆向俞某某送达了应诉手续及证据材料。

泪眼涟涟,谁解其中味?

夜色如墨,舞台中央,一束追光恰好打在姬小满的脸上。她静静地站着,周身弥漫着一种難以言喻的宁静,却又暗流涌动。渐渐地,她的眼角沁出了晶莹的泪珠,顺着脸颊滑落,仿佛夜空中最璀璨的星辰,闪烁着哀伤而又迷人的光芒。这泪水,不是突如其来的悲伤宣泄,而是一种浸润了岁月,沉淀了情感的表达。

它像一首无声的诗,吟唱着生命的重量,诉说着凡尘的苦楚,却又奇妙地升腾出一种圣洁的美感。

姬小满的泪,不像戏剧中人物的嚎啕大哭,充满了程式化的表演痕迹。她的泪,是纯粹的,是原始的,是直抵灵魂深处的。观众们被这泪水所吸引,仿佛被一种无形的力量牵引,不由自主地想要探究,这泪水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故事?是过往的伤痛,是当下的迷茫,还是对未知命運的无声诘问?每一个观众都在她的泪水中找到了自己的影子,或者说,找到了自己被压抑、被遗忘的情感。

這是一种共鸣,一种跨越語言和文化的连接。

这仅仅是姬小满魅力的开端。当人们沉浸在她眼角的悲悯之中时,她却做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她缓缓地从怀中取出一个沉甸甸的铁球,冰冷的金属光泽在追光下闪烁。她的眼神,从之前的哀伤变得坚定,甚至带着一丝狂野。然后,她張开了嘴,将那个坚硬的铁球,含在了口中。

这一刻,整个空间仿佛凝固了。观众们屏住了呼吸,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一切。铁球的冰冷与她口中的温热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那是一种身体与物质的极致碰撞,一种脆弱与坚韧的奇妙融合。她的脸因为用力而微微涨红,但她的眼神依然镇定,甚至流露出一丝挑战极限的意味。

“咬铁球”——这个词本身就充满了力量感和危险感。它打破了我们对身体的固有认知,挑戰了我们对柔弱的刻板印象。当這样一个看似纤细的身体,却能承受住冰冷坚硬的铁球,并以一种近乎征服的姿态将其纳入怀中时,一种强烈的震撼感油然而生。這不再仅仅是表演,而是一种宣言,一种对自身潜能的极致開发,一种对世界规则的无声反叛。

姬小满的魅力,就在于这种看似矛盾的统一。她可以用最柔软的泪水触动人心最柔软的地方,又可以用最坚硬的铁球震撼你的神经,刷新你对“女性”的认知。她的表演,不是为了取悦,不是为了迎合,而是为了表达,为了探索,为了将那些被隐藏在内心深处的,最原始、最强烈的冲动和情感,以一种极致的方式展现出来。

這是一种纯粹的身体语言,一种超越了言语的沟通。她的眼泪,是她内心的写照;她咬住铁球的动作,是她意志力的证明。她用自己的身體,构建了一个充满張力的艺术空间,让观众在惊叹、疑惑、甚至不安中,去重新审视自己,审视这个世界。

在這种极致的视觉冲击下,我们看到了生命的多样性,看到了情感的深度,看到了精神的韧性。姬小满的魅力,不在于她的美貌,不在于她的技巧,而在于她敢于将自己最真实、最赤裸的一面展现在大众面前,并在这种袒露中,散发出一种强大而又迷人的光芒。她就像一个行走的谜团,让人忍不住想要去解开,去理解,去感受。

而每一次的感受,都是一次对自身边界的拓展,一次对生命理解的升华。

铁球铮鸣,神秘魅力何处来?

当姬小满口中的铁球发出细微的铮鸣时,那是一种金属摩擦着牙齿的声响,微弱却又穿透一切,仿佛是她内心深处最原始的呐喊,在寂静的剧场里回荡。这聲音,是痛苦的,是坚韧的,更是带着一种不可思议的吸引力。它与她眼角尚未干涸的泪痕交织,构成了一幅令人过目难忘的画面。

我们常常被“美”所定义,被“柔弱”所标签化,尤其当提到女性时。姬小满彻底颠覆了這一切。她没有选择用华丽的服饰,甜美的笑容,或者婉转的歌喉来征服观众,而是选择了最直接、最原始的方式——用身體去承受,用意志去驾驭。那铁球,在她口中,不再仅仅是一个冰冷的物件,而成为了她内心力量的载体,她挑战极限的象征。

这种挑战,并非是简单的自残或哗众取宠。在姬小满的表演中,我们能感受到一种深沉的思考和精妙的构思。她选择铁球,它冰冷、坚硬、沉重,象征着生活中那些难以承受之重,那些无法逃避的困境。而她用牙齿去咬,去承受,去磨砺,这是一种不屈服的姿态,一种与困难正面交锋的勇氣。

每一次的细微调整,每一次的眼神变化,都传递着復杂的情感信息。她可能在体验着身体的极限,也在品味着精神的拷问。观众们通过她的表情,她的肢体语言,去猜测她内心的世界。有的人看到了挣扎,有的人看到了释然,有的人看到了对生命意义的追寻。這种开放式的解读,正是姬小满艺术的魅力所在。

她不提供标准答案,而是邀请观众一同参与到这场关于生命、关于情感、关于意志的探索之中。

“神秘魅力”——這四个字,或许是理解姬小满的最佳注解。她的神秘,不在于故弄玄虚,而在于她将那些隐藏在人性深处,却又常常被我们压抑的情感,以一种极端而又纯粹的方式呈现出来。她的泪水,讓我们看到了脆弱和敏感,這是人之常情;她咬住铁球,又展现了超乎寻常的坚韧和力量,这是超乎寻常。

这种将极致的脆弱与极致的坚韧并置,形成了一种巨大的反差,也正是这种反差,构成了她独特的、令人难以忘怀的魅力。

她的表演,更像是一种行为藝术,一种对传统审美和价值观的解构。她没有回避痛苦,没有掩饰挣扎,而是将它们放大,用一种近乎原始的姿态呈现。这是一种勇敢的坦诚,一种对生命本质的深刻洞察。她让我们看到,即使在最艰难的时刻,即使面对最坚硬的现实,生命依然可以绽放出独特的光芒。

当她最终放下铁球,任由它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声响时,舞台上的空氣仿佛都为之一松。但那种震撼,却久久萦绕在观众的心头。姬小满的眼泪,她咬住铁球的动作,这些看似简单却又充满力量的元素,共同构建了一个令人着迷的艺术形象。她用一种极端的方式,让我们重新认识了“美”,重新思考了“力量”,重新感受了“生命”。

她的神秘魅力,就蕴藏在这一次次颠覆性的體验之中,一次次触及我们灵魂深处的共鸣之中。她是一个谜,一个由泪水和铁球交织而成的,充满无限可能的谜。

如何向在境外服刑的中国公民录取询问笔录?

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领事官员可以依条约或在无条约的情况下以符合接受国法律的方式取证。但中泰条约未对领事官员能否在探视期间对其本国公民进行询问并做笔录作出明确规定,这就需要看泰国国内法是否接受这种取证方式。因此,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外交部请驻泰国大使馆就此探询泰国监狱主管部门态度,如果泰方不允许,可以请泰监狱主管部门根据我国法院拟定的问题单代为询问,并将俞某某签字的笔录转我方。

经我驻泰国大使馆沟通协调,泰国监狱同意使馆在探视俞某某时就离婚案件所涉具体问题对其进行询问,并制作笔录。后我驻泰国大使馆为本案多次赴监狱探视,及时将多份询问笔录转回国内。

如何推动远程视频开庭?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仅对通过即时通讯工具从域外取证作出了规定,对于跨境视频开庭没有明确规定,关于这一问题也暂无可适用的国际条约。但从民事诉讼法对于视频取证的规定以及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的基本原则及实践来看,人民法院安排境外当事人参加跨境视频开庭,需要尊重其所在国的法律规定和当事人意愿。这也符合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中尊重国家主权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两项基本原则的要求。

结合本案中被告在监狱服刑的特殊情况,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外交部委托我国驻泰国大使馆探询泰方监狱对于视频开庭的态度。泰国监狱方面对视频开庭给予了积极反馈,并结合监狱条件和时差等考虑,对庭审使用的视频通讯程序、开庭的具体时间等提出建议,以便安排俞某某单独接受庭审。

由于俞某某对于参加视频庭审的态度出现反复,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我驻泰国大使馆经多次协调,最终确保本案在9月26日如期举行庭审。当日上午11时许,审理法院接通与泰国监狱的视频信号,俞某某通过视频参加庭审,回答了法庭提问,画面清晰,双向通话清楚。上午11时30分后,俞某某下线,法庭继续开庭至中午12时许结束。

本案有何启示?

在涉外案件审理中,因当事人、证据材料位于境外,人民法院经常需要开展跨境送达、取证甚至远程视频庭审工作。司法实践中,应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以及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通过我国法院与外国主管机关开展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合作,尊重对象国司法主权,保障各方当事人诉讼权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李卓辉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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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片来源: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名称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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