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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国外做酿酿酱酱的视频,展现异国美食魅力,带你体验不一样的_1_离婚房产分割争议 依法依约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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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2025-11-10,renminwanghsdfuikgbisdbvjuiwegwrkfj

现代社会,房产往往是家庭最重要的资产之一,也是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中容易引发争议的部分。房屋分割之所以成为离婚纠纷的焦点,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价值巨大,往往占据夫妻财产的绝大部分,此外,房屋的出资方式、产权登记、婚姻存续期间等多种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分割结果。《法治日报》记者选取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有关房屋分割的4起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醒公众在面临离婚房产分割时,如何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婚前首付婚后共贷

离婚分割增值部分

姚某与陆某(男)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姻期间因生育问题产生矛盾,姚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其中涉及一套陆某婚前购置的房产。该房产由陆某购置于2018年,总价167万元,陆某婚前支付首付款50万余元,偿还贷款17万余元,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25万余元。诉讼中,双方确认该房产现值已增值至180万元,陆某坚称房产系个人财产,拒绝分割;姚某则主张婚姻期间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应属共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产系陆某婚前个人购买且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故该房屋归陆某所有,该房屋剩余贷款本息由陆某归还。该房屋现作价180万元,根据增值率公式、已偿还贷款及利息以及婚后还贷部分折算后,陆某应补偿姚某财产增值部分11万余元。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官提示,为减少矛盾纠纷,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内通过书面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方用独立账户管理婚前财产,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避免与婚后收入混同;非登记方设立专用账户储存共同还贷资金,留存好共同还贷证据,争取最大增值补偿。

婚前共购明确份额

离婚分割依约而行

张某(女)和王某于2012年通过亲戚牵线确定恋爱关系,于2013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前,两人共同出资30余万元首付款,购买了某市区一套二手房(含车库一间)。该房产登记在张某、王某双方名下,产权证载明:按份共有,张某占有份额为30%,王某占有份额为70%。

因婚后家庭生活琐事及情感淡薄等原因,双方矛盾较大,张某搬到娘家居住,夫妻为分居状态。2024年3月,张某向法院诉请离婚,并要求按照房产份额依法分割房产。

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和王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屋及车库,产权证上载明张某占30%的产权份额,王某占70%的产权份额,此系张某和王某对案涉房产份额的约定,系按份共有,法院予以确认。考虑到两人分居后,该房屋一直由王某及婚生子居住使用,且从有利于生活稳定等角度考虑,该房产归王某所有。经司法评估,该房产价值为120.5万元。综合以上情况,法院判决该房屋及车库归王某所有,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付张某该房产折价款36.15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实践中,很多夫妻在婚后因感情变化而对财产归属产生争议,但因缺乏书面约定导致举证困难。夫妻双方在婚前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房产出资比例和份额,这种做法体现了现代婚姻关系中的理性态度,也为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分割提供清晰依据。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出资比例和份额,也能让婚姻关系建立在更加坦诚、明晰的基础上。好的婚姻既需要感情的温度,也需要规则的守护。

婚前独购婚后加名

离婚分产综合酌定

俞某与周某(男)于2021年4月通过相亲相识,2022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周某将其婚前购买的房屋转移登记为俞某、周某共有。俞某、周某未生育子女。2023年7月,两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俞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平均分配财产。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案涉房产分割产生了较大分歧。周某认为案涉房屋为婚前财产,且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表示愿意适当补偿俞某。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俞某与周某因生活琐事矛盾较深,以致感情破裂,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予以准许。案涉房屋系周某婚前财产,周某于婚后为俞某“加名”系对个人财产的处分,该房屋现登记为共同共有,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至于双方争议的房屋分割比例,应当综合考虑购房出资、婚姻存续时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确定。综合以上因素,考虑到购房款由周某所出,虽然双方婚姻存续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也积极为家庭付出了劳动,法院酌定周某支付俞某房产10%比例的折价款21万元,剩余房屋贷款由周某负责偿还。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所有,该种给予行为一般是以建立、维持婚姻关系的长久稳定并期望共同享有房产利益为基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平衡双方利益。本案中,购房款为周某所出,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积极备孕也为家庭付出了劳动。因此,法院判决房屋归周某所有,并酌定补偿对方21万元,既保护了周某的财产权益,也肯定了俞某对家庭付出的价值。

父母全资赠与房产

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2018年12月,黄某(女)与陆某依法登记婚姻,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2025年因感情破裂,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办理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黄某父亲以其女名义购入某市商品房一套。该房产交易过程中,黄某作为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其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首付款21万余元。此后,黄某父亲每月固定将当月按揭款汇入黄某账户用于还款,并通过银行转账备注明确注明“××小区房贷、仅赠与黄某”。在此期间,黄父还两次为黄某提前偿还本金共计78万余元。其间,陆某从未汇款至该还款账户。

舌尖上的异域初探:街头巷尾的惊喜与热情

当“酿酿酱酱”這个充满情趣的词汇与“异国美食”相遇,脑海中浮现的画面便不再局限于简单的味蕾享受,而是一场融合了文化、风情与生活气息的感官交响曲。想象一下,在异国他乡的某个阳光明媚的午后,你,一位充满活力的探索者,正漫步在一条充满异域风情的街道。

空氣中弥漫着诱人的香气,那是当地特有的香料与新鲜食材在热锅中翻腾激荡出的迷人味道,仿佛在低语着古老的故事,邀请你一同沉醉。

我们的镜头,便是你最忠实的眼睛。它将带你穿梭于繁華的市集,穿过狭窄的巷弄,捕捉那些隐藏在街头巷尾的宝藏。你会看到,一位身着当地传统服饰的厨师,正娴熟地翻动着手中的煎锅,金黄色的面皮在高温下变得酥脆,内里包裹着鲜美的馅料,淋上浓郁的酱汁,再撒上翠绿的葱花。

每一个动作都充满了力量与藝术感,仿佛在进行一场充满仪式感的表演。而你,只需站在一旁,用目光细细品味,感受那份来自食物的质朴与热情。

我们不会仅仅满足于视觉的冲击,更要深入探究食物背后的故事。镜头将聚焦在那些被时光打磨得愈发醇厚的传统美食上。也许是在意大利的某个海滨小镇,你将品尝到最新鲜的海鲜意面,番茄的酸甜与海水的咸鲜在口中交织,每一口都仿佛能尝到大海的味道。又或许是在东南亚的热带雨林邊缘,你将体验到最地道的咖喱,辛辣中带着椰奶的香甜,搭配着Q弹的米饭,瞬间点燃你的味蕾,讓你欲罢不能。

视频中,你将看到我们如何从零开始,跟随当地人的脚步,去了解食材的来源,去学习烹饪的技巧。也许你会惊叹于泰国街边小贩制作芒果糯米饭的精湛手艺,看到那饱满的糯米饭上堆叠着新鲜的芒果,淋上浓稠的椰浆,那画面本身就是一道艺術品。又或者,你会被墨西哥街头玉米饼的制作过程所吸引,新鲜的玉米饼在炭火上烤得微焦,铺上烤制的肉类,撒上芝士和莎莎酱,一口咬下去,多层次的口感在口腔中爆炸,让人回味无穷。

更重要的是,我们将带你走进当地人的生活,感受他们对于美食的热爱与执着。你会看到,人们是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将食物与社交、庆祝紧密联系在一起。在热闹的家庭聚会中,全家人围坐在一起,分享着精心制作的美食,欢声笑语此起彼伏。那种温馨而充满活力的氛围,通过镜头传递给你,让你仿佛置身其中,感受到食物所带来的不仅仅是生理上的满足,更是情感上的连接与慰藉。

我们还会探索那些充满挑战与惊喜的“黑暗料理”,那些看似奇特,却蕴含着深厚文化底蕴的食物。或许是某种發酵的奶酪,也许是某些昆虫类的美食,它们挑战着我们的固有认知,却也为我们打开了认识一个全新世界的大门。通过我们的镜头,你将看到尝试的过程,听到最真实的反馈,感受到那份勇于探索、敢于突破的精神。

每一次的尝试,每一次的品尝,都不仅仅是对一道菜的评判,更是对一种文化、一种生活方式的理解。我们将用最生动、最直接的方式,为你呈现这些异域美食的魅力。从视觉上的色彩斑斓,到味蕾上的酸甜苦辣咸,再到鼻腔中弥漫的各种奇妙香氣,以及那份与当地人交流互动時的热情与真诚,这一切都将汇聚成一场令人難忘的感官体验。

这不仅仅是一次关于“吃”的旅程,更是一次关于“看”、“听”、“闻”、“触”的全面探索,一次让你重新认识世界、认识生活方式的奇妙冒险。

镜头下的味蕾舞动:从烹饪艺术到生活哲学

当我们告别了街头巷尾的烟火气,将目光投向那些更具精致与创意的异域美食时,我们进入了一个全新的维度。在這里,“酿酿酱酱”的意境被升华,不再仅仅是舌尖上的欢愉,更是一种对生活的热爱,一种对烹饪艺术的极致追求,一种与世界对话的独特方式。

这次,我们的镜头将聚焦于那些在高级餐厅、私家厨房,甚至是创意市集中诞生的美食杰作。你将看到,大厨们如同藝术家一般,用食材雕琢出令人惊叹的作品。色彩的搭配,摆盘的艺术,香气的融合,都经过了精心设计。一道简单的烤鱼,在他们手中,可能就变成了色彩斑斓的“海洋之歌”,用分子料理的手法,赋予了它全新的口感和生命力。

又或者,一份法式蜗牛,在传统的烹饪方式上,融入了当地的香料和创意,让那份经典的美味焕發出前所未有的惊喜。

视频中,你会惊叹于那些复杂的烹饪过程。我们会深入那些米其林餐厅的后厨,近距离观察大厨们如何精炼酱汁,如何控制火候,如何将平凡的食材,通过繁復的工序,转化为舌尖上的奇迹。你将看到,他们对待每一个细节的专注与严谨,那份对完美的执着,本身就是一种极具吸引力的魅力。

从低温慢煮的三文鱼,到手工制作的意面,每一个环节都凝聚着经验与技巧。

异域美食的魅力远不止于此。它更是一种生活哲学的体现。在北欧,你可能会看到人们如何利用短暂的夏季,将最新鲜的浆果和香草,制作成各种果酱和腌制品,为漫长的冬季储备美味与阳光。這种对于自然恩赐的珍惜,对于时间流转的深刻体悟,通过食物,得到了最生动的展现。

在日式料理中,你将领略到“禅意”的美学。每一次的握寿司,每一次的拉面制作,都蕴含着对食材本身的敬畏,对“旬”的尊重。那清淡而又鲜美的味道,不仅仅满足了口腹之欲,更是一种对心灵的洗涤和净化。我们會带你走进那些隐匿在小巷中的寿司店,看寿司师傅如何用一块生鱼片,一份米饭,创造出无限的可能性。

我们还将探索那些融合了东西方文化的美食。在新加坡,你会看到,华人、马来人、印度人等不同民族的美食文化在此碰撞、交融,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娘惹菜、肉骨茶等等。这些菜肴,不仅仅是简单的口味叠加,更是不同文化之间互相学习、互相尊重的结晶。

当然,我们也不会回避那些具有争议性或需要勇气的食物。也许是冰岛的鲨鱼肉,或者是某个国家的特殊香料。我们会尝试去理解它们存在的文化根源,去探索它们背后可能隐藏的生存智慧。通过我们的镜头,你将看到,那些“酿酿酱酱”的背后,可能是一种古老的传统,一种特殊的風俗,甚至是一种面对自然挑戰的顽强生命力。

这段旅程,将不仅仅是让你看到各种诱人的美食,更重要的是,它将激发你内心深处对于生活的热爱和对世界的好奇。你会发现,食物不仅仅是生存的必需品,它更是文化、情感、艺术和哲学的载体。每一次的品尝,都是一次与当地文化的对话,一次对生命的热情拥抱。

最终,我们希望通过镜头,将這种“酿酿酱酱”的异域美食体验,转化为一种更深层次的感悟。它鼓励你去探索未知,去体验不同,去拥抱那些看似遥远,实则充满魅力的世界。让你的味蕾,在跨越国界的旅程中,舞动出最动人的旋律,讓你在品尝美食的也收获一份对生活更深刻的理解和热爱。

这,就是我们为你精心打造的,一场独一无二的感官盛宴,一场让你欲罢不能的异域美食之旅。

离婚后,黄某在对上述房产办理过户时被告知,因该房产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需要进行确权或陆某协助办理。经多次催告,陆某均未予配合。无奈之下,黄某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请求确认案涉房产归其个人所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本案中,虽然房产登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黄某父亲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和购房按揭贷款,且房产登记在其女儿的名下,且向黄某转账时均注明是用于归还该房屋项下购房贷款并仅赠与黄某个人。综合购房款来源、实际出资情况、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应认定为黄某个人财产。

法院最终确认登记在黄某名下的房产系其个人单独所有。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要按照平分的原则进行分割,在财产出资完全来源于一方父母且明确仅用于赠与其子女个人时,可在分割时将房屋判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在审理中也会综合考虑购房款来源、双方对诉争房产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法定原则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王春、苗圃)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解释

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来源: 法治日报

图片来源:人民网记者 欧阳夏丹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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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袁莉、 张大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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