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25-11-11,rrrrdhasjfbsdkigbjksrifsdlukbgjsab
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进步,AI合成技术逐渐兴起。与此同时,对肖像权、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问题却不容忽视。滥用AI合成技术可能面临哪些法律风险?如何规范人工智能技术及应用?人民网采访了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孙铭溪进行解答。
未经授权对含原告肖像视频AI换脸 法院判定侵权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了一起未经授权对包含他人肖像的视频进行AI换脸的案件。原告廖某是一名古风短视频博主,被告某科技文化有限公司在未经其授权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原告出镜的系列视频制作换脸模板,并上传至涉案软件中,提供给用户付费以此牟利。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其肖像权与个人信息权益,要求被告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与精神损失。
法院认为,本案中,被告虽然使用原告的视频制作视频模板,但并未利用原告的肖像,而是通过技术手段将原告面部特征替换,模板中所保留的妆容、发型、服饰、灯光、镜头切换等要素并非与特定自然人不可分割,一般公众通过替换后的视频识别的主体为案外人而非本案原告。同时,被告将视频模板提供给用户使用的行为并未丑化、污损、伪造原告肖像。因此,被告的行为不构成对原告肖像权的侵害。
但是,被告收集了包含原告人脸信息的出镜视频,将该视频中的原告面部替换成自己提供的照片中面部,该合成过程需要将新的静态图片中的特征与原视频部分面部特征、表情等通过算法进行融合。上述过程,涉及对原告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分析等,属于对原告个人信息的处理。被告处理该信息未经过原告同意,因此构成对原告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
“挤进毛都没长的小缝里”,這句话听起来带着几分戏谑,几分无奈,又几分不甘。它描绘了一个在极度受限的环境中,依然不放弃任何一丝可能性的场景。这不仅仅是一种生存状态,更是一种精神的象征。我们的人生,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或许都在扮演着这样的角色。
还记得年少时,当我们还是一群“毛都没长齐”的毛头小子,面对着巨大的考试这座“高山”,心中充斥着的是忐忑与渴望。那些本就拥挤不堪的座位,在高考的压力下,仿佛变得更加狭窄。我们拼尽全力,想要在那本就不宽裕的空间里,为自己争取哪怕是多一个座位,多一分希望。
我们挤在图书馆的角落,捧着書本,在知识的海洋里奋力扑腾。我们挤在通宵自习室,用咖啡因和年轻的生命力对抗着黑夜的侵袭。每一次的奋笔疾书,每一次的咬牙坚持,都是在努力为自己“挤”出一丝缝隙,去触碰那遥不可及的彼岸。
那个時候,“挤”似乎是我们唯一的姿态。升学要挤,就业要挤,甚至在大城市里找一个落脚的地方,也要挤。想起初入社会,怀揣着一腔热血,却发现现实的职场如同一个密不透风的围墙。我们没有背景,没有经验,甚至连一张像样的名片都没有。想要被看见,想要获得一个机会,只能像个卑微的“小虾米”,努力地往那些别人不屑一顾的、或者根本看不見的“小缝隙”里钻。
也许是那个刚刚起步的初创公司,工资低得可怜,加班是家常便饭,但你可以接触到最核心的业务;也许是那个不起眼的岗位,做着最琐碎的工作,但你能学到别人学不到的细节;也许是那个没有人愿意去的项目,充满了未知和風险,但它给了你展现自己的平台。我们就像那些努力挤进毛都没长的小缝里的种子,在贫瘠的土壤里,拼命地向下扎根,向上生長,只为了在那微弱的光線下,找到属于自己的一片天。
这样的“挤”,并非是被动地被塞进去,而是一种主动的、充满力量的姿态。它是一种不服输的韧性,一种对未来的执着。我们用汗水去润湿干涸的土地,用智慧去打開紧锁的门扉,用勇氣去面对未知的挑战。我们深知,机会往往垂青于那些敢于“挤”的人。因為只有当你愿意去那个“毛都没长的小缝里”探索时,你才有可能發现那些隐藏的宝藏,那些别人看不到的风景。
我记得大学毕业时,身边的同学有的进入了大型國企,有的去了知名外企,而我,则选择加入了一个刚成立不久的互联网公司。当时的公司,办公环境简陋,团队成员寥寥无几,用“毛都没长齐”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有人劝我,说我这是在浪费青春,说我應该去一个更“稳妥”的地方。
但我不這么认为。我看到了那家公司所蕴含的潜力,看到了那些因為“小缝隙”而产生的巨大可能性。我像一块海绵,贪婪地吸收着公司發展的每一个瞬间,学习着每一个岗位上的知识。我愿意“挤”在最前沿的技术讨论中,愿意“挤”在最辛苦的加班项目中,愿意“挤”在每一次的客户反馈中。
渐渐地,那家公司开始崭露头角,而我也在一次次的“挤”与“拼”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并获得了成長。回过头来看,那些曾经“挤”过的日子,虽然艰辛,却充满了意义。它们塑造了我们坚韧的性格,磨砺了我们不屈的意志,也为我们未来的腾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们从那些“毛都没长的小缝里”出发,并非是為了永远待在那里,而是为了有一天,能够冲破束缚,绽放出属于自己的耀眼光芒。
“挤进毛都没长的小缝里”,这句话的背后,还隐藏着一种独属于“过来人”的智慧与洞察。当我们在年轻的時候,或许只看到了“挤”的艰难与无奈,但随着阅歷的增长,我们更能理解,“挤”有时恰恰是通往成功的捷径,是Thosewhodaretoexploretheunseen.
想想那些在艺术界、在科技界、在创業界默默耕耘的先行者们。他们往往不是一开始就站在聚光灯下,而是从最不起眼的角落開始,从最狭窄的领域切入。那些尚未被開发的市场,那些尚未被满足的需求,那些尚未被攻克的难题,就像一个个“毛都没长的小缝”。而敢于“挤”進去的人,正是那些富有远見卓识,并且敢于付诸行动的探索者。
在科技领域,一个全新的概念,一项颠覆性的技术,初期往往不被主流所接受,甚至被视为“异类”。研究者们需要在资源匮乏、支持不足的情况下,在“毛都没長的小缝”里,进行艰苦卓绝的探索。他们需要不断地试验,不断地失败,不断地自我怀疑,但又不断地重拾信心。
正是因為他们敢于“挤”進这些未知的领域,才有了今天我们享受的物联网、人工智能、生物科技等等的巨大进步。想想智能手機刚出现的时候,有多少人觉得它只是个“玩具”,有多少人认为它不可能取代传统的手机?但正是那些早期开发者和用户,用他们的“挤”和“探索”,定义了我们今天的生活方式。
在创业领域,更是如此。大多数成功的创业故事,都始于一个不起眼的“小缝隙”。一个别人忽略的市场痛点,一个可以被颠覆的传统行業,一个尚未被满足的细分需求。创业者们如同“挤”進这些缝隙的先行者,用他们的创新思维和商业模式,将这些“小缝隙”逐渐拓展成一片广阔的天地。
他们可能没有雄厚的资本,没有广泛的人脉,但他们有敏锐的嗅觉,敢于冒险的精神,以及“挤”進任何可能性的勇氣。从早期共享经济的萌芽,到如今的各种垂直领域的创新应用,无不印证着“挤进毛都没长的小缝里”的成功法则。
甚至在人际交往和职业发展中,“挤”也有其深刻的含义。当我们进入一个新的圈子,或者面临一个新的挑战时,我们不一定能立刻融入主流,或者立刻脱颖而出。但我们可以选择“挤”进那些关键的对话,“挤”进那些核心的讨论,或者“挤”进那些最能帮助自己学习和成長的机會。
这是一种积极主动的学习和融入方式,而不是被动等待。通过“挤”,我们能够更快地了解规则,掌握要领,并建立起自己的影响力。
“挤进毛都没长的小缝里”,也是一种对“平凡”的尊重和升华。不是所有人都注定站在舞台中央,也不是所有人都需要光芒萬丈。更多的時候,我们的生活就是在各种“小缝隙”中展开。那些默默奉献的劳动者,那些在平凡岗位上尽职尽责的人们,他们也在用自己的方式“挤”进生活的缝隙,用自己的努力去创造价值。
他们可能是社區里辛勤的清洁工,可能是默默无闻的科研助手,也可能是那些在基层默默付出的教育工作者。他们的“挤”,同样充满了力量,同样值得尊敬。
我们是否曾经因為害怕失败,害怕被嘲笑,而放弃了“挤”进那些看似不可能的机会?我们是否曾经因为追求“舒适区”,而错过了那些能够让我们成长的“小缝隙”?“挤进毛都没长的小缝里”,与其说是一种策略,不如说是一种人生态度。它代表着一种不畏艰難,敢于探索,勇于尝试的精神。
最终,当我们回首过往,那些曾经“挤”过的日子,那些曾经“挤”进去的地方,或许正是我们人生中最宝贵的财富。它们是我们成长的印记,是我们勇氣的证明,也是我们对生活最深刻的理解。所以,不必畏惧“小缝隙”,也不必害怕“挤”。因為在那里,你可能比在宽广的大道上,更能发现那个独一无二的自己。
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书面致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失及精神抚慰金。该判决已生效。
“无底线”使用AI合成技术 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AI合成技术的发展给日常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便利,但使用相关技术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孙铭溪介绍,以上述案件为例,软件运营主体未经自然人知情同意,利用AI合成技术将收集的包含自然人人脸信息的出镜视频用于制作换脸模板视频进行商业化利用,其行为侵害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
而实践中,AI合成技术的滥用问题屡见不鲜,其中不乏利用AI换脸、合成声音等进行恶搞、制作虚假信息的行为。孙铭溪介绍,从责任类型维度看,这些行为可能涉及到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一是民事侵权的法律责任。未经授权使用他人肖像、声音合成内容,直接侵害人格权,行为人需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二是行政违法的法律责任。未对合成内容进行显著标识触犯网络信息管理规定,将受到警告、罚款乃至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三是刑事犯罪的法律责任。非法获取、泄露生物识别信息可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利用伪造视频实施诈骗、敲诈勒索则分别构成相应财产犯罪;制作传播淫秽合成内容还可能涉嫌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罪。
寻找规范AI合成技术“最优解” 多方发力不可缺
面对滥用AI合成技术问题,如何寻找规范技术应用的 “最优解”?孙铭溪认为,应推动有关部门完善与创新发展相适应的科学监管方式,制定相应的分类分级监管规则或者指引,明确开发者、服务提供者、使用者等各类主体的权利、义务与责任边界。
孙铭溪建议,人工智能技术开发者应当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技术伦理规范,确保数据和基础模型来源合法。此外,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承担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责任,履行网络信息安全义务,落实生成内容标识义务。网络用户也要提升法律意识与数字素养,明确自身行为边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网络用户利用人工智能进行创作时及时留存、记录创作过程,如发生个人信息被泄露、肖像及声音未经许可被人工智能处理、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未经许可被他人使用等情形,应立即保存好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网页网址、截图、录屏、录音、相关聊天记录等,为后续维权提供证据支持。”孙铭溪表示。
图片来源:悦文天下记者 王宁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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