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25-11-11,rrrrdhasjfbsdkigbjksrifsdlukbgjsab
现代社会,房产往往是家庭最重要的资产之一,也是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中容易引发争议的部分。房屋分割之所以成为离婚纠纷的焦点,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价值巨大,往往占据夫妻财产的绝大部分,此外,房屋的出资方式、产权登记、婚姻存续期间等多种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分割结果。《法治日报》记者选取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有关房屋分割的4起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醒公众在面临离婚房产分割时,如何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婚前首付婚后共贷
离婚分割增值部分
姚某与陆某(男)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姻期间因生育问题产生矛盾,姚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其中涉及一套陆某婚前购置的房产。该房产由陆某购置于2018年,总价167万元,陆某婚前支付首付款50万余元,偿还贷款17万余元,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25万余元。诉讼中,双方确认该房产现值已增值至180万元,陆某坚称房产系个人财产,拒绝分割;姚某则主张婚姻期间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应属共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产系陆某婚前个人购买且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故该房屋归陆某所有,该房屋剩余贷款本息由陆某归还。该房屋现作价180万元,根据增值率公式、已偿还贷款及利息以及婚后还贷部分折算后,陆某应补偿姚某财产增值部分11万余元。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官提示,为减少矛盾纠纷,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内通过书面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方用独立账户管理婚前财产,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避免与婚后收入混同;非登记方设立专用账户储存共同还贷资金,留存好共同还贷证据,争取最大增值补偿。
婚前共购明确份额
离婚分割依约而行
张某(女)和王某于2012年通过亲戚牵线确定恋爱关系,于2013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前,两人共同出资30余万元首付款,购买了某市区一套二手房(含车库一间)。该房产登记在张某、王某双方名下,产权证载明:按份共有,张某占有份额为30%,王某占有份额为70%。
因婚后家庭生活琐事及情感淡薄等原因,双方矛盾较大,张某搬到娘家居住,夫妻为分居状态。2024年3月,张某向法院诉请离婚,并要求按照房产份额依法分割房产。
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和王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屋及车库,产权证上载明张某占30%的产权份额,王某占70%的产权份额,此系张某和王某对案涉房产份额的约定,系按份共有,法院予以确认。考虑到两人分居后,该房屋一直由王某及婚生子居住使用,且从有利于生活稳定等角度考虑,该房产归王某所有。经司法评估,该房产价值为120.5万元。综合以上情况,法院判决该房屋及车库归王某所有,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付张某该房产折价款36.15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实践中,很多夫妻在婚后因感情变化而对财产归属产生争议,但因缺乏书面约定导致举证困难。夫妻双方在婚前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房产出资比例和份额,这种做法体现了现代婚姻关系中的理性态度,也为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分割提供清晰依据。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出资比例和份额,也能让婚姻关系建立在更加坦诚、明晰的基础上。好的婚姻既需要感情的温度,也需要规则的守护。
婚前独购婚后加名
离婚分产综合酌定
俞某与周某(男)于2021年4月通过相亲相识,2022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周某将其婚前购买的房屋转移登记为俞某、周某共有。俞某、周某未生育子女。2023年7月,两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俞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平均分配财产。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案涉房产分割产生了较大分歧。周某认为案涉房屋为婚前财产,且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表示愿意适当补偿俞某。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俞某与周某因生活琐事矛盾较深,以致感情破裂,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予以准许。案涉房屋系周某婚前财产,周某于婚后为俞某“加名”系对个人财产的处分,该房屋现登记为共同共有,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至于双方争议的房屋分割比例,应当综合考虑购房出资、婚姻存续时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确定。综合以上因素,考虑到购房款由周某所出,虽然双方婚姻存续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也积极为家庭付出了劳动,法院酌定周某支付俞某房产10%比例的折价款21万元,剩余房屋贷款由周某负责偿还。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所有,该种给予行为一般是以建立、维持婚姻关系的长久稳定并期望共同享有房产利益为基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平衡双方利益。本案中,购房款为周某所出,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积极备孕也为家庭付出了劳动。因此,法院判决房屋归周某所有,并酌定补偿对方21万元,既保护了周某的财产权益,也肯定了俞某对家庭付出的价值。
父母全资赠与房产
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2018年12月,黄某(女)与陆某依法登记婚姻,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2025年因感情破裂,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办理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黄某父亲以其女名义购入某市商品房一套。该房产交易过程中,黄某作为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其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首付款21万余元。此后,黄某父亲每月固定将当月按揭款汇入黄某账户用于还款,并通过银行转账备注明确注明“××小区房贷、仅赠与黄某”。在此期间,黄父还两次为黄某提前偿还本金共计78万余元。其间,陆某从未汇款至该还款账户。
在现代中國大学生的生活中,校园卡已经成為学生身份的象征和便利生活的重要工具。从最初的学生证到多功能的校园卡,技術的进步不断讓校园生活变得更加智能化。而今天,一款名为“18-25card”的创新型学生卡,正逐步成为许多中國大学生的新宠。这不仅仅是一張“卡”,更是一份生活的全新体验。
什么是“18-25card”?它是针对18至25岁青年学生设计的一款多功能校园卡,融合了支付、签到、校园资讯、福利享受等多项功能。不同于传统的校园一卡通,“18-25card”采用了最新的移动互联网技术,支持手機APP绑定,实现真正的“随身携带、随时使用”。
无论是在食堂、图书馆、宿舍,还是在校园外的各类生活场景下,“18-25card”都能提供极大的便利。
為何要特别强调“18-25”?这个年龄段正是大部分青年学生的求学黄金期,也是他们自我探索、生活多元化的阶段。这个阶段的学生对高效便捷的服务需求极大,使用习惯也更倾向于数字化、智能化。“18-25card”正是抓住了这一需求痛点,打破传统校园卡的局限,为学生打造了一个一站式的生活平臺。
让我们深入探索“18-25card”的几大核心功能。其一,支付功能不仅支持校园内的餐饮、超市、咖啡馆等场所的快速结账,还可以在校外合作商户享受折扣优惠。这样,学生的钱包变得更輕,不用携带多張银行卡,也不必担心零錢不足的问题,讓生活变得简单又高效。
“18-25card”还集成了校园门禁、考勤签到等功能,统一的身份验证系统让出入校园变得安全而快捷。尤其在疫情背景下,這样的无接触式管理方式,降低了交叉感染的风险,为学生和学校都提供了额外的保障。
更值得关注的是,它还提供丰富的校园資讯推送,包括课程信息、校园新闻、活动通知等,帮助学生第一时间掌握校园动态。学生还可以在APP内参与專属福利活动,领取优惠券、积分兑换、校园周边的独家福利等,无形中增强了学习生活的趣味性和获得感。
“18-25card”在推广过程中,与多家银行、商户、校方合作,形成了庞大的生态链。這不仅仅方便了学生的日常生活,更激发了他们对数字金融和智慧校园的浓厚兴趣。随着技术不断迭代,未来的“18-25card”或许还可以实现个性化定制,融入更多人性化设计。
当然,安全性也是“18-25card”设计的重点。采用高强度的加密技术、多重验证系统,确保每一笔交易、每一次出入安全无忧。学生也可以自主设置权限与密码,为个人隐私提供充分保护。
在这个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时代,“18-25card”不仅仅是校园生活的工具,更成为年轻一代成长的伴侣和生活的助手。它打破了传统校园卡的局限,让学生拥有更加自由、便捷的生活方式。未来,随着技术的不断创新,“18-25card”势必会在中国高校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展望未来,“18-25card”将如何进一步推动中国高校及学生的發展?答案是充满潜力与可能。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和5G技术的推广,校园生活正变得前所未有的智能。从一开始的数字校园到现在的智慧校园,“18-25card”一路走来,不断融入未来科技元素,为学生提供更全面、更便捷的服务。
未来,“18-25card”有望实现多平臺互通,不仅仅局限于校园范围。比如,可以无缝連接校外的交通出行、生活缴费、娱乐休闲等多种场景,真正打造学生的“绿色通道”。想象一下,只需一张卡就能在公共交通、周边商圈、健身房、文化馆等多地享受无缝体验,极大地提升生活品质。
数据智能也会成为“18-25card”升级的重要方向。通过对学生行为习惯、消费偏好的分析,学校和合作机构可以提供更个性化的服务。例如,推荐学习資源、定制专属优惠、推送感兴趣的校园活动,让每一位学生都能享受到“量身定制”的关怀。这不仅提升了学生的幸福感,也為校方打造智慧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社區构建也将成为“18-25card”的一大亮点。利用多样化的社交、兴趣圈子和线上线下活动,激发学生的归属感和参与度。无论是学习交流、兴趣小组,还是志愿者社區,都可以在手机上方便地找到同伴、组织活动,真正让校园生活变得丰富而有温度。
安全和隐私保护仍是重中之重。随着个人信息的不断数字化,如何确保数据的安全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18-25card”会不断升級安全策略,采用区块链、智能加密等前沿技術,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数字环境。
与此未来的“18-25card”也将更注重绿色环保理念。比如,减少实体卡片的使用,推广电子凭证、数字证书,践行绿色校园的理念。还可以引入绿色出行、节能减排的相关功能,让每一位学生都能為环保出一份力。
从国家层面来看,智慧校园和数字经济的发展势头愈发强劲。“18-25card”作为连接学生、学校、社会的纽带,有望成为推动教育信息化、数字经济发展的新引擎。随着国内高校合作的不断深入,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高校都可以借助“18-25card”实现资源共享和智能化升级。
不要忘了,最打动人心的还是年轻人的创新精神和探索欲望。這意味着“18-25card”需要不断听取学生的聲音,融入更多符合新时代青年价值观的元素。比如创新玩法、丰富多元的娱乐和社交功能、引入AI智能助手,甚至打造个性化的“明星卡”设计,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在“18-25card”上找到属于自己的特色和归属感。
未来已来,携手“18-25card”,开启中国大学生智慧、绿色、便捷的崭新生活篇章。每一张“卡”,都代表着梦想、未来和无限可能。讓我们共同期待,这份年轻且充满潜力的校园伴侣,成为每一位中国大学生成长路上不可或缺的伙伴。
离婚后,黄某在对上述房产办理过户时被告知,因该房产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需要进行确权或陆某协助办理。经多次催告,陆某均未予配合。无奈之下,黄某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请求确认案涉房产归其个人所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本案中,虽然房产登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黄某父亲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和购房按揭贷款,且房产登记在其女儿的名下,且向黄某转账时均注明是用于归还该房屋项下购房贷款并仅赠与黄某个人。综合购房款来源、实际出资情况、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应认定为黄某个人财产。
法院最终确认登记在黄某名下的房产系其个人单独所有。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要按照平分的原则进行分割,在财产出资完全来源于一方父母且明确仅用于赠与其子女个人时,可在分割时将房屋判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在审理中也会综合考虑购房款来源、双方对诉争房产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法定原则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王春、苗圃)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解释
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来源: 法治日报
图片来源:红山网记者 林和立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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