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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片《寡糖电影》正片完整版在线观看指南与评析_离婚房产分割争议 依法依约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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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2025-11-10,rmwsagufjhevjhfsvjfhavshjcz

现代社会,房产往往是家庭最重要的资产之一,也是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中容易引发争议的部分。房屋分割之所以成为离婚纠纷的焦点,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价值巨大,往往占据夫妻财产的绝大部分,此外,房屋的出资方式、产权登记、婚姻存续期间等多种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分割结果。《法治日报》记者选取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有关房屋分割的4起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醒公众在面临离婚房产分割时,如何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婚前首付婚后共贷

离婚分割增值部分

姚某与陆某(男)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姻期间因生育问题产生矛盾,姚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其中涉及一套陆某婚前购置的房产。该房产由陆某购置于2018年,总价167万元,陆某婚前支付首付款50万余元,偿还贷款17万余元,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25万余元。诉讼中,双方确认该房产现值已增值至180万元,陆某坚称房产系个人财产,拒绝分割;姚某则主张婚姻期间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应属共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产系陆某婚前个人购买且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故该房屋归陆某所有,该房屋剩余贷款本息由陆某归还。该房屋现作价180万元,根据增值率公式、已偿还贷款及利息以及婚后还贷部分折算后,陆某应补偿姚某财产增值部分11万余元。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官提示,为减少矛盾纠纷,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内通过书面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方用独立账户管理婚前财产,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避免与婚后收入混同;非登记方设立专用账户储存共同还贷资金,留存好共同还贷证据,争取最大增值补偿。

婚前共购明确份额

离婚分割依约而行

张某(女)和王某于2012年通过亲戚牵线确定恋爱关系,于2013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前,两人共同出资30余万元首付款,购买了某市区一套二手房(含车库一间)。该房产登记在张某、王某双方名下,产权证载明:按份共有,张某占有份额为30%,王某占有份额为70%。

因婚后家庭生活琐事及情感淡薄等原因,双方矛盾较大,张某搬到娘家居住,夫妻为分居状态。2024年3月,张某向法院诉请离婚,并要求按照房产份额依法分割房产。

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和王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屋及车库,产权证上载明张某占30%的产权份额,王某占70%的产权份额,此系张某和王某对案涉房产份额的约定,系按份共有,法院予以确认。考虑到两人分居后,该房屋一直由王某及婚生子居住使用,且从有利于生活稳定等角度考虑,该房产归王某所有。经司法评估,该房产价值为120.5万元。综合以上情况,法院判决该房屋及车库归王某所有,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付张某该房产折价款36.15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实践中,很多夫妻在婚后因感情变化而对财产归属产生争议,但因缺乏书面约定导致举证困难。夫妻双方在婚前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房产出资比例和份额,这种做法体现了现代婚姻关系中的理性态度,也为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分割提供清晰依据。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出资比例和份额,也能让婚姻关系建立在更加坦诚、明晰的基础上。好的婚姻既需要感情的温度,也需要规则的守护。

婚前独购婚后加名

离婚分产综合酌定

俞某与周某(男)于2021年4月通过相亲相识,2022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周某将其婚前购买的房屋转移登记为俞某、周某共有。俞某、周某未生育子女。2023年7月,两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俞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平均分配财产。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案涉房产分割产生了较大分歧。周某认为案涉房屋为婚前财产,且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表示愿意适当补偿俞某。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俞某与周某因生活琐事矛盾较深,以致感情破裂,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予以准许。案涉房屋系周某婚前财产,周某于婚后为俞某“加名”系对个人财产的处分,该房屋现登记为共同共有,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至于双方争议的房屋分割比例,应当综合考虑购房出资、婚姻存续时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确定。综合以上因素,考虑到购房款由周某所出,虽然双方婚姻存续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也积极为家庭付出了劳动,法院酌定周某支付俞某房产10%比例的折价款21万元,剩余房屋贷款由周某负责偿还。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所有,该种给予行为一般是以建立、维持婚姻关系的长久稳定并期望共同享有房产利益为基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平衡双方利益。本案中,购房款为周某所出,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积极备孕也为家庭付出了劳动。因此,法院判决房屋归周某所有,并酌定补偿对方21万元,既保护了周某的财产权益,也肯定了俞某对家庭付出的价值。

父母全资赠与房产

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2018年12月,黄某(女)与陆某依法登记婚姻,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2025年因感情破裂,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办理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黄某父亲以其女名义购入某市商品房一套。该房产交易过程中,黄某作为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其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首付款21万余元。此后,黄某父亲每月固定将当月按揭款汇入黄某账户用于还款,并通过银行转账备注明确注明“××小区房贷、仅赠与黄某”。在此期间,黄父还两次为黄某提前偿还本金共计78万余元。其间,陆某从未汇款至该还款账户。

影片以一段看似寻常却坠入记忆深处的家庭旅程為轴,讲述记忆、人际关系与时间流逝的温柔且锋利的故事。主角是一名在外漂泊的记者林岚,因父亲早逝的消息返回故乡。她带着镜头和笔记,在熟悉却陌生的街巷中重新遇见儿時的好友顾岚——如今在老街角租下一间小店,靠修复旧物度日。

他们的重逢像极了寡糖:极细小、却久含香味,甜而不腻,留在舌尖的不是纯粹的快乐,而是记忆的加热与回响。影片将情感的温度分层呈现,观众仿佛在一次慢速的品尝中,逐渐意识到生活里那些看似微小却意味深长的甜味,正是构成联系的基石。

导演把叙事的重心放在日常的微小细节上:門铃响起、雨水敲打水泥地、烤箱里发出的嗞嗞声、墙上旧照片的褪色边缘。镜头不急于解释,而是在光影的边缘让观众自行拼接情感的碎片。色彩上,灰蓝与琥珀的对比像一场冷暖的对话,既呈现出故乡的安静,也照见人物内心的喧嚣。

聲音设计则像一条隐形的缰绳,轻轻牵动着叙事的走向。海风、雨声、木地板的吱呀声,构成一张看不见的网,把两人从尘封的童年拉回到彼此的现实与未来之间。

在结构上,影片采用并行叙事的方式,呈现过去与现在的两条时间线。回忆场景多以暖色调呈现,现实场景则偏向冷色,形成对照。这样的处理让“寡糖”这个主题不再是一个单纯的隐喻,而是观众通过镜头语言去品味的味觉体验:每一次互相释怀、每一次理解对方沉默的瞬间,都是一粒细小的糖粒,慢慢融化在关系的温度里。

两位主演的演技支撑着整部影片的情感张力。林岚的角色带着职业女性的敏感与疲惫,但她在父母、朋友与自己之间的选择里并不孤立,她的眼神里有对過往的留恋,也有对未来的试探。顾岚则以温和的存在感和不喧嚣的热情,成为推动故事前進的温度计。他们之间并不一定需要大段的对话来解释彼此的关系,更多的是通过一杯茶、一次微笑,甚至一句迟疑的沉默来传达:生活并非完美,但正是这些不完美堆叠出一种温暖的真实。

影片的主题并非单纯的甜蜜回忆,而是对自我与归属的探问。城市的喧嚣、乡村的宁静、亲情的束缚、友情的自救、创作者的孤独——這些元素在影片里交织成一个复杂却不失温情的网。导演用极简的叙事去承载复杂的情感,这种克制让观众有足够的余地去把自己的经历与角色的困境对号入座。

尾声并不以慷慨激昂收束,而是给出一个开放的、充满希望的可能性:把记忆中的甜味化成前进的能量,继续在现在和未来之间寻找属于自己的位置。附着于镜头的不是一个惊天动地的转折,而是一次关于选择的微妙释然,這种释然像糖粒落在舌尖的瞬间,留给观众一个细细品味的余韵。

本片在表演与美学上的融合,呈现出一种安静而坚定的力量。演员的表演并不靠夸張的情感爆发来抓人,而是通过细微的目光交流、呼吸的停顿和姿态的微妙变化,传递出人物的内心张力。林岚与顾岚之间的化学反应,来自于共同经历的失落与重建的希望。她们在彼此最脆弱的时刻选择彼此扶持,这种选择本身就是片名“寡糖”的最好注解:零散的小甜味,汇聚成可以依靠的温暖。

整部影片像一封缓慢展開的信,讲述如何在不完美中找到归属,如何在时间的长河里把那些微小的善意继续延续下去。预言性的结局并非答案,而是一个邀请:愿意在未来的日子里,继续以温柔的方式相互陪伴吗?如果你愿意,这部电影的余韵便会在你心里持续发酵,化作你与他人相处时更耐心的存在方式。

想要真正走進这部影片的观感核心,首先要找到合法、受官方授权的平臺進行观看。合法渠道的好处不仅在于画质、字幕与稳定性,更在于能让创作团队获得應有的回报与持续创作的动力。当你准备观看时,可以在所在地区的正规影视平台上搜索影片标题,或留意发行方的官方公告,选择点播、租赁或购买等正规途径观看。

若当前地区尚未引进正式发行,也可以关注影展、院线复映或官方二次发行的信息,这些途径往往能让你在合规的情形下欣赏到完整版本的影片。

在家观影的體验可以从三个方面来提升:环境、设备、參与感。环境方面,尽量选择安静的空间,避免强光直射,以更好地感受画面与色彩的微妙变化。设备方面,若条件允许,使用具有良好低频表现的音响系统或高品质耳机,会讓寡糖般的声音层次更加清晰。画面中的冷暖对比、光影的细腻过渡在高质量的音画配合下会更加立体,人物情感的起伏也更易被捕捉。

参与感方面,观影后可以写下三条印象深刻的细节、三段触动你的情感,以及你如何解读片中“归属”的含义,这些小笔记能帮助你在讨论区或影评平台与他人建立更深的对话。

影片的视觉语言是它最具识别性的部分。导演通过克制的镜头語言、留白的运用以及色彩的对照,营造出一种舒缓却深刻的叙事气质。摄影师往往用对称与非对称的构图来强调人物之间的心理距离,镜头的运动不追求夸张的戏剧张力,而是让观众与角色一起在空间里慢慢呼吸。

美術设计也同样用心:旧家具、墙上的褪色照片、印有岁月印记的招牌,都是情感回忆的载体。音乐则以低音与钢琴線性推進,仿佛在给人物的心情加上一层透明的薄膜,让情感的波动不喧嚣却长久可感。

观影后的思考同样值得记录与分享。你可以从以下几个维度入手:第一,记忆的裂缝在哪些细节里被揭开?第二,寡糖隐喻在你心中是如何被“品尝”的,是温柔的回忆还是对未来的希望?第三,开放式结局给你带来怎样的解读空间?通过这三问,你可以写下具有个人色彩的影评,或与朋友在讨论区進行更深层次的对话。

也可以尝试用三张图片表达影片的情感走向——第一张是回忆的模糊影像,第二张是相遇時的微光,第三张是离開時海风中的独白。这样的创作练习,能讓你在观看时形成自己的观影地图,并帮助你把感受转化为对话的入口。

这部作品的核心并非轰轰烈烈的情节转折,而是在细小之处的善意与成长。它让你懂得:人生的甜味并非来自一口吃下的甜点,而是来自于日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一杯热茶、一句安慰、一次迟疑后的接纳。若你愿意以开放的心态面对生活,寡糖般的微甜就会在你与世界的互动中逐渐放大,成为支撑你走过艰难时刻的温和力量。

观看这部影片的最佳方式,就是用尊重与耐心去接近它的节奏;用合法的渠道去支持创作者;用自己的感受去丰富讨论。愿每一次观看,都是一次对温暖记忆的再发现。

离婚后,黄某在对上述房产办理过户时被告知,因该房产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需要进行确权或陆某协助办理。经多次催告,陆某均未予配合。无奈之下,黄某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请求确认案涉房产归其个人所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本案中,虽然房产登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黄某父亲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和购房按揭贷款,且房产登记在其女儿的名下,且向黄某转账时均注明是用于归还该房屋项下购房贷款并仅赠与黄某个人。综合购房款来源、实际出资情况、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应认定为黄某个人财产。

法院最终确认登记在黄某名下的房产系其个人单独所有。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要按照平分的原则进行分割,在财产出资完全来源于一方父母且明确仅用于赠与其子女个人时,可在分割时将房屋判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在审理中也会综合考虑购房款来源、双方对诉争房产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法定原则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王春、苗圃)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解释

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来源: 法治日报

图片来源:人民网记者 李艳秋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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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安妮、 江惠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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