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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红年代电视剧演员表_23影视_离婚房产分割争议 依法依约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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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2025-11-10,rmwsagufjhevjhfsvjfhavshjcz

现代社会,房产往往是家庭最重要的资产之一,也是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中容易引发争议的部分。房屋分割之所以成为离婚纠纷的焦点,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价值巨大,往往占据夫妻财产的绝大部分,此外,房屋的出资方式、产权登记、婚姻存续期间等多种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分割结果。《法治日报》记者选取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有关房屋分割的4起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醒公众在面临离婚房产分割时,如何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婚前首付婚后共贷

离婚分割增值部分

姚某与陆某(男)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姻期间因生育问题产生矛盾,姚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其中涉及一套陆某婚前购置的房产。该房产由陆某购置于2018年,总价167万元,陆某婚前支付首付款50万余元,偿还贷款17万余元,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25万余元。诉讼中,双方确认该房产现值已增值至180万元,陆某坚称房产系个人财产,拒绝分割;姚某则主张婚姻期间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应属共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产系陆某婚前个人购买且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故该房屋归陆某所有,该房屋剩余贷款本息由陆某归还。该房屋现作价180万元,根据增值率公式、已偿还贷款及利息以及婚后还贷部分折算后,陆某应补偿姚某财产增值部分11万余元。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官提示,为减少矛盾纠纷,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内通过书面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方用独立账户管理婚前财产,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避免与婚后收入混同;非登记方设立专用账户储存共同还贷资金,留存好共同还贷证据,争取最大增值补偿。

婚前共购明确份额

离婚分割依约而行

张某(女)和王某于2012年通过亲戚牵线确定恋爱关系,于2013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前,两人共同出资30余万元首付款,购买了某市区一套二手房(含车库一间)。该房产登记在张某、王某双方名下,产权证载明:按份共有,张某占有份额为30%,王某占有份额为70%。

因婚后家庭生活琐事及情感淡薄等原因,双方矛盾较大,张某搬到娘家居住,夫妻为分居状态。2024年3月,张某向法院诉请离婚,并要求按照房产份额依法分割房产。

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和王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屋及车库,产权证上载明张某占30%的产权份额,王某占70%的产权份额,此系张某和王某对案涉房产份额的约定,系按份共有,法院予以确认。考虑到两人分居后,该房屋一直由王某及婚生子居住使用,且从有利于生活稳定等角度考虑,该房产归王某所有。经司法评估,该房产价值为120.5万元。综合以上情况,法院判决该房屋及车库归王某所有,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付张某该房产折价款36.15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实践中,很多夫妻在婚后因感情变化而对财产归属产生争议,但因缺乏书面约定导致举证困难。夫妻双方在婚前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房产出资比例和份额,这种做法体现了现代婚姻关系中的理性态度,也为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分割提供清晰依据。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出资比例和份额,也能让婚姻关系建立在更加坦诚、明晰的基础上。好的婚姻既需要感情的温度,也需要规则的守护。

婚前独购婚后加名

离婚分产综合酌定

俞某与周某(男)于2021年4月通过相亲相识,2022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周某将其婚前购买的房屋转移登记为俞某、周某共有。俞某、周某未生育子女。2023年7月,两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俞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平均分配财产。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案涉房产分割产生了较大分歧。周某认为案涉房屋为婚前财产,且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表示愿意适当补偿俞某。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俞某与周某因生活琐事矛盾较深,以致感情破裂,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予以准许。案涉房屋系周某婚前财产,周某于婚后为俞某“加名”系对个人财产的处分,该房屋现登记为共同共有,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至于双方争议的房屋分割比例,应当综合考虑购房出资、婚姻存续时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确定。综合以上因素,考虑到购房款由周某所出,虽然双方婚姻存续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也积极为家庭付出了劳动,法院酌定周某支付俞某房产10%比例的折价款21万元,剩余房屋贷款由周某负责偿还。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所有,该种给予行为一般是以建立、维持婚姻关系的长久稳定并期望共同享有房产利益为基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平衡双方利益。本案中,购房款为周某所出,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积极备孕也为家庭付出了劳动。因此,法院判决房屋归周某所有,并酌定补偿对方21万元,既保护了周某的财产权益,也肯定了俞某对家庭付出的价值。

父母全资赠与房产

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2018年12月,黄某(女)与陆某依法登记婚姻,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2025年因感情破裂,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办理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黄某父亲以其女名义购入某市商品房一套。该房产交易过程中,黄某作为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其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首付款21万余元。此后,黄某父亲每月固定将当月按揭款汇入黄某账户用于还款,并通过银行转账备注明确注明“××小区房贷、仅赠与黄某”。在此期间,黄父还两次为黄某提前偿还本金共计78万余元。其间,陆某从未汇款至该还款账户。

《橙红年代》是一部以现代都市为背景,讲述几代人之间命运交织与情感纠葛的電视剧。自播出以来,这部剧凭借紧凑的剧情和深刻的人物刻画收获了大量观众的喜爱。而剧中的演员阵容,也是这部剧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今天,我们就来一一揭开《橙红年代》演员们的面纱,看看他们如何将各自的角色演绎得淋漓尽致。

1.陈飞宇饰李峋

作為剧中的男主角,李峋是一个充满理想与激情的年轻人。他的成长与奋斗是整个剧情的主线之一。李峋是个聪明、上进且有点叛逆的青年,随着剧情的推進,他逐渐从一个青涩的学生,成长为一个坚韧不拔的青年领袖。在剧中,陳飞宇用自然流畅的演技完美地诠释了这个角色的成长与心路历程,尤其是在情感戏份的表现上,展现了极强的代入感与情感张力。陈飞宇凭借自己独特的魅力与演技深得观众的喜爱,也让這个角色更具层次感。

2.张子枫饰阮晓琳

张子枫的演技向来被认可,这一次,她在《橙红年代》中的表现也是讓人惊艳。阮晓琳作为剧中的女主角,既聪慧又坚强,她是李峋奋斗路上的重要伙伴,也是他情感的寄托。张子枫精准地捕捉到了阮晓琳内心的矛盾与挣扎,她在剧中的表现既有温柔的一面,也有决绝的一面,角色形象的立体性和多维度的情感表达都讓观众为之动容。张子枫将阮晓琳复杂的内心世界展现得淋漓尽致,完美呈现了一个现代女性的坚韧与柔情。

3.刘奕君饰李峋的父亲

刘奕君饰演的李峋父亲,是一位有着丰富人生阅历的成功商人。在剧中,他不仅是李峋的父亲,也是李峋在职场上最重要的导师之一。刘奕君凭借其成熟稳重的演技,将这一角色演绎得非常有层次。他的角色在剧中既有严父的一面,也有柔情的一面,尤其在与李峋的父子对话中,他表现出了深沉的爱与隐忍的痛。刘奕君精准的情感把控,使得这一角色充满了说不尽的温暖与复杂性。

4.于和伟饰高志远

高志远是剧中典型的职场精英,他处事冷静、心思缜密。于和伟在这一角色上的塑造也是游刃有余,尤其是在高志远的内心波动和人际互动中,他通过细腻的眼神与表情变化,精准捕捉了角色的复杂心理。尽管高志远的外表冷静沉稳,但内心却有着一份不为人知的温暖和情感。于和伟的演技不仅让高志远这一角色更加立体,还让整个剧情的节奏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5.王凯饰曾志强

曾志强是剧中具有浓厚反派色彩的角色之一,他是李峋职场生涯中的对手,个性復杂且具挑战性。王凯凭借其出色的演技,将曾志强这一反派角色演绎得既有智慧又充满张力。在与李峋的对抗中,曾志强不仅是职场上的竞争对手,还是李峋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推手。王凯通过精准的情感表达与紧张的对决戏份,让观众在看到他的表演时,既能感受到敌人的威胁,也能感受到他角色内心的深沉与挣扎。

《橙红年代》中的演員们不仅在演技上给观众带来了强烈的冲击力,也在人物关系的铺陈上展现了细腻的情感刻画。除了这些主要演员,剧中的配角们也都各自有着不可忽视的贡献,他们为剧集增添了不少亮点,使得整部剧的情感氛围更加丰富多彩。

6.朱亚文饰黄河

黄河是剧中的另一个重要配角,他是一位从基层做起的职场新人。朱亚文在这个角色的表现上非常生动,他不仅将黄河的成长与奋斗呈现得极具感染力,还通过细腻的表演展现了角色内心的挣扎与改变。在剧中的几场重要戏份中,朱亚文通过真实的情感表达,让黄河这一角色更加立体,也让观众对這一人物的命运產生了强烈的共鸣。

7.许魏洲饰王志龙

王志龙是剧中的另一位年轻角色,他是李峋的好朋友。许魏洲的演技总是带着一股青春气息,而王志龙这一角色恰好符合这一特点。在剧中,许魏洲通过生动的肢體语言和真挚的表演,让王志龙这一角色既有青春的活力,也有面对人生困境时的迷茫与挣扎。他与李峋之间的友谊也是整部剧的重要情感线之一,而许魏洲为这一角色赋予了许多温暖与坚韧。

8.王丽云饰李峋的母亲

李峋的母親由王丽云饰演,她的角色设定在剧中是非常温柔而坚强的母亲。王丽云通过细腻的表演,展现了母亲对儿子的无私关爱和对家庭的责任感。在李峋的成长过程中,母亲的角色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她既是李峋情感的依靠,也是他在关键时刻的支持者。王丽雲的表演不仅令人动容,还为整部剧增添了一份温馨的家庭氛围。

总结

《橙红年代》的演员阵容无疑是这部剧成功的关键之一。每一位演員都凭借其精湛的演技与深刻的角色理解,让观众在感受剧情高潮的也对每个角色產生了深刻的共鸣。无论是主角的成长与奋斗,还是配角的努力与奉献,这些演员们的出色表现都为剧集增色不少,让整部《橙红年代》在情感、剧情和角色塑造上都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如果你还没有观看这部剧,不妨一试,体验一下这场由演员们倾情演绎的视听盛宴。

离婚后,黄某在对上述房产办理过户时被告知,因该房产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需要进行确权或陆某协助办理。经多次催告,陆某均未予配合。无奈之下,黄某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请求确认案涉房产归其个人所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本案中,虽然房产登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黄某父亲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和购房按揭贷款,且房产登记在其女儿的名下,且向黄某转账时均注明是用于归还该房屋项下购房贷款并仅赠与黄某个人。综合购房款来源、实际出资情况、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应认定为黄某个人财产。

法院最终确认登记在黄某名下的房产系其个人单独所有。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要按照平分的原则进行分割,在财产出资完全来源于一方父母且明确仅用于赠与其子女个人时,可在分割时将房屋判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在审理中也会综合考虑购房款来源、双方对诉争房产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法定原则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王春、苗圃)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解释

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来源: 法治日报

图片来源:人民网记者 王志安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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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林和立、 陈文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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