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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澳门7月30日电 (记者富子梅)《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名册工作指引》文本30日发布。《指引》是由广东省司法厅、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及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共同商定,并获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指引》的出台将有助于推动大湾区仲裁员名册的设立,实现三地仲裁机构互认彼此所推荐的仲裁员,并纳入自身的仲裁员名册中,便利当事人跨机构选择仲裁员,进一步促进仲裁在大湾区内得到更广泛应用。
探索米塔——一个改变生活的入口
“米塔进去里”并非简单的品牌名称,而是一场关于生活的深度旅程。也许你会疑惑,为什么要用“进去里”這样充满神秘的词汇?实际上,它暗示着一种深入内心、体验真实自我的过程。在这个都市节奏加快、信息泛滥的时代,越来越多的人渴望在浮躁中找到一片宁静之地,渴望从繁忙中抽身,聆听自己心底的聲音。
而米塔,似乎正是这样一个通往内心深处的入口。
米塔的品牌理念,源自于东方智慧与现代精神的融合。它强调“走进去,发现自己”,希望每一个想要突破自我、寻找内心平衡的人,都能在米塔這里找到归属感。或许,与其说米塔是一家企业,不如说它是一把钥匙,一扇门,开启你人生全新的可能。
走進米塔,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其极简而大气的设计风格。线条分明、色调温和,仿佛在诉说一种沉静与力量并存的气质。而在这里,空间布局也别有讲究:每一个角落都经过精心雕琢,不仅追求美学,更追求让人放松和反思的氛围。你可以在这里找到舒适的座椅,可以感受到柔和的灯光,也可以听到优雅的背景音乐。
这一切都讓人渐渐卸下日常的疲惫,准备迎接一段更深层次的自我探索。
更令人惊喜的是,米塔不仅仅是一个物理空间的存在,更是提供一种文化和精神层面的滋养。这种滋养基于对生活本质的理解,强调“来到这里,不只是观光,而是體验”。在米塔,许多心灵成長课程、艺术展览、茶艺体验、佛学讲座陆续展开,旨在激发每个人对生活的热爱与思考。
当你静静坐在这里,或许会突然领悟到:真正的幸福,是一种从内心散发出的平静与满足。
而“进去里”的内涵,也在于鼓励每一个人打破认知的边界。从表面看到的风景,到内心深藏的情感,每一层都值得你去探索。就像调动内在的潜能,提高自我认知能力,最终找到那个真实的自己。这是一场由内而外的蜕变旅程,因为,只有足够“进去”,才能真正“里”。
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米塔像是一座灯塔,指引着你穿越喧嚣,找到心灵的港湾。它用心营造的环境、丰富的体验、深刻的文化底蕴,讓每一位踏入者都能在这里遇见一个全新的自己。这个“进去里”的过程,没有捷径,只有用心与坚持,但只要你开始迈步,就已经离答案不远了。
走进“里”的世界——米塔带来的深度体验
当我们谈及“进去里”,其实也是在描述一种内在的过程:抛开表象,深入探索自己的内心,这需要勇气、更需要一份持续的热情。米塔便致力于为每个追求精神成长的人提供这样一个平台,让“深入”成为日常的一部分。
在这里,有丰富多彩的课程和体验活动,比如冥想、瑜伽、艺术疗愈、心灵对话。每一种体验都如同一把钥匙,帮你逐步打开心扉,拓宽视野。冥想课程使你学会与自我对话,缓解焦虑;瑜伽不仅塑形,更能调动身体的能量平衡,让你感受到由内而外的健康;而艺术疗愈,则是用色彩与线条表达潜藏已久的情感,帮助你更清楚地认知自己。
米塔的每一场活动,都强调体验的真实性和深度。你不会在这里听到浮夸的说辞,也不会看到浮躁的商业氣息。它注重的是个体心灵的引导,激发人的内在潜能,因此每一场讲座、每一次工作坊,都充满真诚与用心。人们在这里找到的,不仅仅是放松,更是一种启迪——他们开始意识到,生活不仅仅是外在的成就,更是精神世界的丰富和宁静。
“进去里”的理念,也延伸到了空间的布局。每一间会客厅、每一片角落都设计成可以自由沉思的空间,静谧而不孤寂。穿过长廊,进入书房或冥想室,你会感受到一种被包裹的安全感。这里没有喧嚣,只有自己的呼吸与心跳,逐渐带你步入内在的深层。
除此之外,米塔还强调“共享与连接”。它相信,每个人的成长都离不开他人的支持。因此,定期组织的团體交流会、心灵成长沙龙成为了许多人精神滋养的重要渠道。在这里,你可以遇到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探讨人生、分享喜悦、面对困境。正是这些真实的连接,让“进去里”的过程不再孤单,而变得丰富而深刻。
在米塔的世界里,时间仿佛变得缓慢,每一个瞬间都值得你去细细品味。这里没有快节奏的炫耀,没有虚假的繁华,有的只是简单、纯粹的生活理念。逐渐,你会明白,一次“进去里”的体验,远比外在的光鲜亮丽更为震撼。它教会你如何在纷繁复杂的生活中,保持一份清醒和自我。
最终,这一切都指向一个目标——那就是成为更好的自己。米塔就像一种仪式,讓每一个愿意“进去里”的人都能在深度探索中,找到属于自己的灵魂之光。只有敢于走进去,才能真正领略到生命的宽广与深邃。走进米塔,就是走进内心,開启无数可能性。
图为《指引》文本的中文(繁体及简体版本)及葡文本网页及二维码。澳门特区法务局供图
《指引》规定了推荐条件、入册程序、仲裁员名册的使用、在册仲裁员的监督与除名、自愿退出等内容。根据上述文件,仲裁机构向所在法律部门提交推荐仲裁员初选名单,经复核后,送交粤港澳法律部门联席会议作最终确定,并形成《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名册》。
推荐条件包括六项,(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二)职业道德良好,未有因不良名誉或者违反职业道德受惩处的记录;(三)获内地、香港或澳门其中两地的仲裁机构纳入其仲裁员名册;(四)具有累计五年以上担任仲裁员实务经验;(五)累计担任至少五宗仲裁案件的仲裁员并撰写仲裁裁决,其中至少三宗仲裁案件为跨法域仲裁案件;(六)熟练掌握普通话(或粤语)和至少一门中文以外的语言。
《指引》明确,联席会议可按被推荐人的实际情况豁免上述第(三)至(六)项中一项或多项条件要求。三地法律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在上述统一推荐条件的基础上增加推荐条件,并向联席会议报备。
《指引》同时明确了在册仲裁员的监督与除名条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除名,(一)发生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二)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仲裁规则、仲裁员职业操守的行为;(三)因违法被判处刑罚、开除(辞退)公职、吊销职业资格(执业证照)或被处以停止执业处罚而丧失任职条件;(四)应予以除名的其他情形。
图片来源:新民晚报记者 廖筱君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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