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25-11-10,rmwsagufjhevjhfsvjfhavshjcz
现代社会,房产往往是家庭最重要的资产之一,也是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中容易引发争议的部分。房屋分割之所以成为离婚纠纷的焦点,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价值巨大,往往占据夫妻财产的绝大部分,此外,房屋的出资方式、产权登记、婚姻存续期间等多种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分割结果。《法治日报》记者选取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有关房屋分割的4起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醒公众在面临离婚房产分割时,如何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婚前首付婚后共贷
离婚分割增值部分
姚某与陆某(男)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姻期间因生育问题产生矛盾,姚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其中涉及一套陆某婚前购置的房产。该房产由陆某购置于2018年,总价167万元,陆某婚前支付首付款50万余元,偿还贷款17万余元,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25万余元。诉讼中,双方确认该房产现值已增值至180万元,陆某坚称房产系个人财产,拒绝分割;姚某则主张婚姻期间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应属共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产系陆某婚前个人购买且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故该房屋归陆某所有,该房屋剩余贷款本息由陆某归还。该房屋现作价180万元,根据增值率公式、已偿还贷款及利息以及婚后还贷部分折算后,陆某应补偿姚某财产增值部分11万余元。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官提示,为减少矛盾纠纷,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内通过书面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方用独立账户管理婚前财产,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避免与婚后收入混同;非登记方设立专用账户储存共同还贷资金,留存好共同还贷证据,争取最大增值补偿。
婚前共购明确份额
离婚分割依约而行
张某(女)和王某于2012年通过亲戚牵线确定恋爱关系,于2013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前,两人共同出资30余万元首付款,购买了某市区一套二手房(含车库一间)。该房产登记在张某、王某双方名下,产权证载明:按份共有,张某占有份额为30%,王某占有份额为70%。
因婚后家庭生活琐事及情感淡薄等原因,双方矛盾较大,张某搬到娘家居住,夫妻为分居状态。2024年3月,张某向法院诉请离婚,并要求按照房产份额依法分割房产。
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和王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屋及车库,产权证上载明张某占30%的产权份额,王某占70%的产权份额,此系张某和王某对案涉房产份额的约定,系按份共有,法院予以确认。考虑到两人分居后,该房屋一直由王某及婚生子居住使用,且从有利于生活稳定等角度考虑,该房产归王某所有。经司法评估,该房产价值为120.5万元。综合以上情况,法院判决该房屋及车库归王某所有,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付张某该房产折价款36.15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实践中,很多夫妻在婚后因感情变化而对财产归属产生争议,但因缺乏书面约定导致举证困难。夫妻双方在婚前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房产出资比例和份额,这种做法体现了现代婚姻关系中的理性态度,也为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分割提供清晰依据。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出资比例和份额,也能让婚姻关系建立在更加坦诚、明晰的基础上。好的婚姻既需要感情的温度,也需要规则的守护。
婚前独购婚后加名
离婚分产综合酌定
俞某与周某(男)于2021年4月通过相亲相识,2022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周某将其婚前购买的房屋转移登记为俞某、周某共有。俞某、周某未生育子女。2023年7月,两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俞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平均分配财产。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案涉房产分割产生了较大分歧。周某认为案涉房屋为婚前财产,且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表示愿意适当补偿俞某。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俞某与周某因生活琐事矛盾较深,以致感情破裂,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予以准许。案涉房屋系周某婚前财产,周某于婚后为俞某“加名”系对个人财产的处分,该房屋现登记为共同共有,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至于双方争议的房屋分割比例,应当综合考虑购房出资、婚姻存续时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确定。综合以上因素,考虑到购房款由周某所出,虽然双方婚姻存续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也积极为家庭付出了劳动,法院酌定周某支付俞某房产10%比例的折价款21万元,剩余房屋贷款由周某负责偿还。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所有,该种给予行为一般是以建立、维持婚姻关系的长久稳定并期望共同享有房产利益为基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平衡双方利益。本案中,购房款为周某所出,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积极备孕也为家庭付出了劳动。因此,法院判决房屋归周某所有,并酌定补偿对方21万元,既保护了周某的财产权益,也肯定了俞某对家庭付出的价值。
父母全资赠与房产
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2018年12月,黄某(女)与陆某依法登记婚姻,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2025年因感情破裂,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办理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黄某父亲以其女名义购入某市商品房一套。该房产交易过程中,黄某作为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其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首付款21万余元。此后,黄某父亲每月固定将当月按揭款汇入黄某账户用于还款,并通过银行转账备注明确注明“××小区房贷、仅赠与黄某”。在此期间,黄父还两次为黄某提前偿还本金共计78万余元。其间,陆某从未汇款至该还款账户。
小标题1:走进“拆拆拆”的仪式感——两人共解压的开始在快节奏的生活里,压力像一层无形的壳,悄无声息地困住你和他/她的情绪。男女一起拆拆拆轮滑鞋很痛软件,用一种看似轻松却颇具挑战的方式,让两个人的互动从“对话框”走向“共同动手”的现实场景。
打开应用,映入眼帘的不是复杂教程,而是一段温柔的引导:你们在虚拟的工作台上摆好姿势,伴侣的声音穿过屏幕的距离,像朋友般的笑声把紧绷的气氛逐渐拉回地面。第一步不是完成某个任务,而是建立一个共同的节奏:先彼此点名需要放下的压力点,再把這些点用轮滑鞋的拆解过程一点点拆开。
这个过程的“痛”,更像是一种情绪的宣泄,一旦拆開,也就有机会重新组合成新的、可控的状态。软件把这一过程包装成可重復的仪式:你们在固定時间段内进行“拆解—组装—调试”的循环,每次完成一个小任务,屏幕上就會弹出温柔的反馈(比如一句鼓励的话语、一个对你们关系有益的提醒),让情绪的流动成为可观察、可调整的变量。
核心在于引导两个人“共同承担痛感”,把痛感转化為理解和贴近,而不是更深的隔阂。
小标题2:玩法架构的魅力——从拆解到重组的情感工程这款软件的设计并不只是单纯的解压小游戏,它把拆解轮滑鞋的操作变成一场情感工程。首先是任务分解:双方需要就某一个压力源进行拆解,比如工作压力、情绪疲惫、生活琐事等,系统以可视化的方式把压力分解成若干小模块,配对完成。
接着进入组装阶段,双方需要通过协作完成轮滑鞋的“重新组装”,每一个步骤都对應一种情感修复的动作,比如倾听、回应、表达感受、共同制定解决方案。过程中设置了“对话卡片”与“共情提示”,帮助两个人在对话中保持尊重与理解,避免因情绪激动而引發的冲突。
最后是调试阶段,用户需要对新的组合进行评估,确认压力点确实被缓解,才算完成一个循环。软件通过光感、触控和声音反馈,模拟现实中拆装时的细微变动,带来沉浸式的手感体验与“看得见的进步感”。在多轮互动中,你和伴侣的默契度會在无形中提升,彼此学会用同样的尺子衡量情感,而不是只用情绪对撞。
通过重复的“拆—解—再组装”过程,传达一个简单的原理:痛感并非敌人,而是信号,你可以选择把它变成关系的锚点,持续地、可控地进行自我调适。
小标题3:场景塑造的真实感——家庭、恋爱、友伴都合适软件的场景设计并不是单一模板,而是给不同关系状态提供可定制的落地方案。单身朋友也能用它進行自我调适,借助对话卡片与自我反思模块,学会如何在压力来袭时给自己一个温柔的回应。情侣使用时,屏幕会提供“情侣专属场景包”:例如晚餐后的小型互动夜、周末的安静放松时光、跨远距离的实时互动等。
每一个场景都嵌入了两人共同完成的小目标,如“共同设定一个本周的小目标并分工执行”或“回顾一周的情绪轨迹并选择下周的缓解要点”。系统对两性沟通的偏好有智能识别,自动调整对话难度和节奏,讓表达既真实又不过度刺激。你会发现,拆卸轮滑鞋的动作不仅解放了手部肌肉,也成为一种情感的出口:你愿意更清晰地表达需求,对方也更愿意接纳并回應。
这种互动的乐趣,来自一个很简单的事实:当痛被命名、被拆解、被重新组合时,关系的结构就会变得更稳固。
小标题1:更新第15的亮点——更丰富的互动与更贴心的体验刚刚更新到版本第15,这一次的升级把“痛感解压”的边界進一步拓展成“情感工程”的全新阶段。首先是智能匹配的升级:系统会根据你们最近的互动记录、情绪偏好和压力来源,给出定制化的任务组合,确保每次拆解都能触达你们最需要的情感点。
其次是双人协作模式增强:在同屏或跨屏情况下,双方都能参与同一个拆解任务,加入实时语音提示和情绪打分,让对话更自然、不尴尬。第三是可视化数据面的升级:你们的情绪波动、应对策略、共同目标的完成度等数据会以温和的图表呈现,帮助你们看見成长轨迹,减少误解与猜测。
还有新增的“趣味挑戰”模式,包含若干轮滑相关的身体与情感挑战,例如需要双方共同完成的平衡练习、视觉记忆小游戏等,通过身体活动与认知挑战的结合,激发互信与快乐的荷尔蒙释放。版本15也对界面做了优化,操作更直观、反馈更温柔,尤其在夜间模式和低光环境下,屏幕对比度、色温都更适合放松场景。
这些改动的共同点是:在不削弱痛感的处理力的前提下,尽量让过程更安全、更可控,同時提升亲密感与互动的可持续性。
小标题2:使用攻略——如何让两人更高效地解压与沟通要让这款软件发挥最大价值,关键在于把“拆解—组装”变成你们日常生活中的一个小仪式。第一,设定固定的“拆解时段”,比如每天晚饭后或睡前半小时,慢慢建立习惯。第二,明确三件事:你需要释放什么压力、你希望对方如何回应、你们愿意为对方做什么来帮助对方放松。
這三点可以写在对话卡片上,放在可视化面板上,便于回看。第三,保持节奏的可控性。初期任务不要设定太高的难度,逐步增加互动深度,让两人都能在安全感之中尝试表达自己的真实感受。第四,利用更新后的情感数据看板,定期回顾彼此的情绪轨迹,调整未来几天的任务组合,避免因为单次压力事件就产生积压式的情绪。
第五,善用场景包中的“放松任务”与“共情练习”,这些都是专门设计来降低防御、提升理解的工具。记得把体验转化为行动:每次完成一个阶段后,写下一条你们对彼此的感恩或肯定,让积极的反馈变成关系的粘合剂。这些细小的日常积累,往往比一次性的大惊喜来得真实、可持续。
小标题3:用户故事与社区共创——从个人体验到群体经验的扩散在这款软件的社區里,许多用户把“拆拆拆”为桥梁,跨越了距离、时间和情绪的壁垒。有人说,和伴侣一起拆解轮滑鞋的过程像一次情感上的热身,让两个人更愿意在现实世界里互相支持;也有人分享,单身时通过自我拆解,不仅学会了给自己“情感注解”,还提高了与朋友、家人相处的耐心与理解。
社区中的高分任务包和精选对话卡片,都是在真实使用中逐步打磨出来的。若你愿意参与,也可以把自己的任务组合、对话卡片、情绪反馈写成“公开教程”,贡献给其他正在经历压力的情侣或朋友们。这样的共享机制,帮助更多人看到:痛感不必独自承受,将它拆解、再组合,就能带来新的联结与温度。
随着版本15的来临,開发团队也承诺将持续采集用户反馈,优化匹配机制、增加更多地域化场景和语言版本,使这份解压的共同体验,成为一个全球化的情感工程。
小标题4:安全与健康的邊界——负责任的使用与保护任何互动都应以安全为前提。这款软件在设计时就把数据隐私与情感安全放在优先級前列:所有情绪数据的上传与分析都经过端到端加密,用户可随時在设置中选择撤回数据或删除账户。对话卡片与触发式任务也都设置了“冷却期”与“拒绝权”,当任何一方感到不适或情绪被放大时,可以立即暂停任务,转向更為中性、安静的呼吸与放松模式。
对于伴侣关系处于紧张期的用户,建议先以较低强度的任务启动,避免在情绪波动时触发过度的对立与争执。软件也提供专业咨询的資源入口,帮助需要时刻照护情绪健康的人获取进一步的支持。這是一款以尊重与同理心为底色的工具,目的是让痛感成为调适的信号,而非进入无底的情绪深渊。
part2总结男女一起拆拆拆轮滑鞋很痛软件以“痛感的拆解”为核心,借助互动与共情,帮助两个人在日常生活中建立更稳固、温柔的沟通路径。版本第15带来的新功能让体验更加丰富、场景更加贴近真实生活,也让陪伴与自我照顾两件事更容易同时进行。
对于追求情感连接、压力管理与高质量互动的人群来说,这是一个值得尝试的工具。若你愿意给彼此一个新的解压入口,愿意讓痛感成为了解对方的信号而非隔阂的理由,这个应用或许正是你们需要的那一把钥匙。愿你们在拆解和组装的节奏里,找到彼此的节拍,感受更真实、更温柔的陪伴。
离婚后,黄某在对上述房产办理过户时被告知,因该房产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需要进行确权或陆某协助办理。经多次催告,陆某均未予配合。无奈之下,黄某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请求确认案涉房产归其个人所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本案中,虽然房产登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黄某父亲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和购房按揭贷款,且房产登记在其女儿的名下,且向黄某转账时均注明是用于归还该房屋项下购房贷款并仅赠与黄某个人。综合购房款来源、实际出资情况、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应认定为黄某个人财产。
法院最终确认登记在黄某名下的房产系其个人单独所有。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要按照平分的原则进行分割,在财产出资完全来源于一方父母且明确仅用于赠与其子女个人时,可在分割时将房屋判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在审理中也会综合考虑购房款来源、双方对诉争房产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法定原则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王春、苗圃)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解释
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来源: 法治日报
图片来源:人民网记者 胡婉玲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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