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年会

直播吧
广州日报>>尼木县频道

我今年19岁暑假我和爸爸一起_离婚房产分割争议 依法依约维护权益

| 来源:红星新闻0902
小字号

点击播报本文,约

每经编辑

当地时间2025-11-11,rrrrdhasjfbsdkigbjksrifsdlukbgjsab

现代社会,房产往往是家庭最重要的资产之一,也是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中容易引发争议的部分。房屋分割之所以成为离婚纠纷的焦点,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价值巨大,往往占据夫妻财产的绝大部分,此外,房屋的出资方式、产权登记、婚姻存续期间等多种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分割结果。《法治日报》记者选取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有关房屋分割的4起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醒公众在面临离婚房产分割时,如何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婚前首付婚后共贷

离婚分割增值部分

姚某与陆某(男)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姻期间因生育问题产生矛盾,姚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其中涉及一套陆某婚前购置的房产。该房产由陆某购置于2018年,总价167万元,陆某婚前支付首付款50万余元,偿还贷款17万余元,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25万余元。诉讼中,双方确认该房产现值已增值至180万元,陆某坚称房产系个人财产,拒绝分割;姚某则主张婚姻期间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应属共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产系陆某婚前个人购买且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故该房屋归陆某所有,该房屋剩余贷款本息由陆某归还。该房屋现作价180万元,根据增值率公式、已偿还贷款及利息以及婚后还贷部分折算后,陆某应补偿姚某财产增值部分11万余元。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官提示,为减少矛盾纠纷,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内通过书面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方用独立账户管理婚前财产,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避免与婚后收入混同;非登记方设立专用账户储存共同还贷资金,留存好共同还贷证据,争取最大增值补偿。

婚前共购明确份额

离婚分割依约而行

张某(女)和王某于2012年通过亲戚牵线确定恋爱关系,于2013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前,两人共同出资30余万元首付款,购买了某市区一套二手房(含车库一间)。该房产登记在张某、王某双方名下,产权证载明:按份共有,张某占有份额为30%,王某占有份额为70%。

因婚后家庭生活琐事及情感淡薄等原因,双方矛盾较大,张某搬到娘家居住,夫妻为分居状态。2024年3月,张某向法院诉请离婚,并要求按照房产份额依法分割房产。

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和王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屋及车库,产权证上载明张某占30%的产权份额,王某占70%的产权份额,此系张某和王某对案涉房产份额的约定,系按份共有,法院予以确认。考虑到两人分居后,该房屋一直由王某及婚生子居住使用,且从有利于生活稳定等角度考虑,该房产归王某所有。经司法评估,该房产价值为120.5万元。综合以上情况,法院判决该房屋及车库归王某所有,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付张某该房产折价款36.15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实践中,很多夫妻在婚后因感情变化而对财产归属产生争议,但因缺乏书面约定导致举证困难。夫妻双方在婚前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房产出资比例和份额,这种做法体现了现代婚姻关系中的理性态度,也为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分割提供清晰依据。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出资比例和份额,也能让婚姻关系建立在更加坦诚、明晰的基础上。好的婚姻既需要感情的温度,也需要规则的守护。

婚前独购婚后加名

离婚分产综合酌定

俞某与周某(男)于2021年4月通过相亲相识,2022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周某将其婚前购买的房屋转移登记为俞某、周某共有。俞某、周某未生育子女。2023年7月,两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俞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平均分配财产。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案涉房产分割产生了较大分歧。周某认为案涉房屋为婚前财产,且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表示愿意适当补偿俞某。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俞某与周某因生活琐事矛盾较深,以致感情破裂,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予以准许。案涉房屋系周某婚前财产,周某于婚后为俞某“加名”系对个人财产的处分,该房屋现登记为共同共有,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至于双方争议的房屋分割比例,应当综合考虑购房出资、婚姻存续时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确定。综合以上因素,考虑到购房款由周某所出,虽然双方婚姻存续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也积极为家庭付出了劳动,法院酌定周某支付俞某房产10%比例的折价款21万元,剩余房屋贷款由周某负责偿还。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所有,该种给予行为一般是以建立、维持婚姻关系的长久稳定并期望共同享有房产利益为基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平衡双方利益。本案中,购房款为周某所出,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积极备孕也为家庭付出了劳动。因此,法院判决房屋归周某所有,并酌定补偿对方21万元,既保护了周某的财产权益,也肯定了俞某对家庭付出的价值。

父母全资赠与房产

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2018年12月,黄某(女)与陆某依法登记婚姻,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2025年因感情破裂,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办理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黄某父亲以其女名义购入某市商品房一套。该房产交易过程中,黄某作为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其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首付款21万余元。此后,黄某父亲每月固定将当月按揭款汇入黄某账户用于还款,并通过银行转账备注明确注明“××小区房贷、仅赠与黄某”。在此期间,黄父还两次为黄某提前偿还本金共计78万余元。其间,陆某从未汇款至该还款账户。

回忆启航——在父爱的陪伴中寻找自我

這个暑假,阳光明媚,微风輕拂,我迎来了19岁的第一个长假。与以往的假期不同,我决定留意身邊的每一份细节,珍惜与爸爸相处的每一分钟。今年的這个暑假,似乎格外不一样。

从小到大,爸爸一直是我坚实的后盾。小時候的我依赖他,长大后逐渐学会独立,但有一些时光,总是希望能多一些陪伴,尤其是在重要的成长节点。于是,我提议:今年暑假,和爸爸一起去旅行,一起去探索新的地方,一起体验不同的人生。

我们选择了一个靠近大自然的度假胜地。出發前,准备工作自然少不了。爸爸总是细心安排,从路线地图到行李打包,一点都不马虎。那天早晨,我们一家人早早起床,驱车出发。一路上,谈天说地,从学业到未来,从生活中的小烦恼到梦想的蓝图。

车窗外,风景不断变换,绿油油的田野、蓝得透彻的湖水、曲折的山路,让我一边欣赏一边思考。与爸爸的交流,也变得更深刻、更真实。那些平时不太说出口的话,仿佛在这自然的怀抱中变得轻松了许多。

到达目的地后,一切都充满新鲜感。我们徒步、采摘、拍照,感受大自然的奇妙。爸爸在路边教我辨认植物,讲述他年輕时的故事。记得有一次,他指着一株野花说:“这叫做某某,是我们小时候常见的野花。”我突然意识到,岁月不曾抹去他记忆中的点点滴滴,也让我開始反思自己的成长道路。

在旅行中,我看到了爸爸身上不同的一面。他的细心、耐心与对生活的热愛,都让我深受触动。有时候,他在我迷茫時给予建议,有时候又只是默默陪伴。这份陪伴,像极了一股暖流,滋养我内心那片游离的土地。

通过这次旅行,我逐渐意识到,青春也是一段可以用来成长的旅程。而成長的意义,不只在于学业和事业,更在于对生活的感知和对親情的珍视。与爸爸的每一次深谈,都像是在写一封温暖的信,让我在未来的道路上更有底气。

這个暑假,或许只是一段短暂的旅程,但它留下的记忆,将伴我一生。不仅让我学会了更多关于生命和自然的知识,也让我明白了父愛的深沉和无私。而这一切的发生,都源自于我主动迈出那一步——与爸爸一同出發。

成长的脚步——从父親的背影中学会坚强

暑假临近尾声時,我回望这段旅程,心中涌动着无限感慨。那不仅仅是一场简单的旅行,更像是一场关于自我成長与心灵洗礼的旅程。

在旅途中,我开始反思自己的人生方向。作为一名即将步入大学的19岁青年,我面临诸多选择和迷茫。越是与爸爸同行,我越明白,人生就像这次旅途,有起伏、有风景,也有坎坷。学会在崎岖中坚强,在平凡中发现精彩,或许正是成长的真谛。

这次旅途,我从爸爸身上学到了许多宝贵的品质。虽然他平日里话不多,但默默付出,稳重坚韧。记得有一次登山遇到困难时,我有些气馁。爸爸没有多说什麽,只是踏实地帮我整理装备,然后给我一个鼓励的眼神。那一刻,我懂得了:真正的坚强,不是在困难面前无所畏惧,而是在风雨中依然保持微笑和希望。

我开始逐渐懂得了他的生活智慧:面对挑战,要坦然接受,积极应对;遇到挫折,要学會调整心态,从中总结经验。而这些,就是我在生活和未来的道路上,最宝贵的财富。

除了精神上的指导,这次和爸爸的相处也让我意识到沟通的重要性。在快节奏的生活中,我们往往忽略了家人之间的情感联系。而此刻的慢节奏,讓彼此的心更贴近了一些。无论是在夜晚的星空下,还是在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中,爸爸的话语都变得有温度、有深度。

我还记得在一个宁静的午后,我们坐在湖边,我看着水中倒映的天空和树木,心情悠悠。爸爸忽然说:“你现在正站在十字路口上,未来有很多选择,但是无论怎样,都要记得:脚踏实地,心存善良。”那一刻,我感受到从未有过的父亲的智慧,也知道如何用更成熟的心态去面对未来。

回到家后,我把这段经历写在日记里,这是我对自己成长的一个见证。我开始学會更好地规划时间,更主动地面对问题,也更懂得珍惜身边的人。和爸爸在一起的日子,不仅教會我了坚强,更让我明白,成长不是孤军奋战,而是在爱的土壤里,慢慢茁壮。

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无论遇到什么样的风风雨雨,我都想像这次旅行中那样,保持一颗勇敢、坚韧的心。在父亲的背影中,我找到了前行的力量,也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方向。

这次暑假,虽然结束了,但它在我的生命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未来无论多远,我都希望能带着这份暖暖的父爱,继续勇敢前行,迎接人生的每一个晨曦。

离婚后,黄某在对上述房产办理过户时被告知,因该房产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需要进行确权或陆某协助办理。经多次催告,陆某均未予配合。无奈之下,黄某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请求确认案涉房产归其个人所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本案中,虽然房产登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黄某父亲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和购房按揭贷款,且房产登记在其女儿的名下,且向黄某转账时均注明是用于归还该房屋项下购房贷款并仅赠与黄某个人。综合购房款来源、实际出资情况、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应认定为黄某个人财产。

法院最终确认登记在黄某名下的房产系其个人单独所有。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要按照平分的原则进行分割,在财产出资完全来源于一方父母且明确仅用于赠与其子女个人时,可在分割时将房屋判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在审理中也会综合考虑购房款来源、双方对诉争房产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法定原则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王春、苗圃)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解释

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来源: 法治日报

图片来源:中国汽车报记者 袁莉 摄

9幺黄91是什么意思它如何在网络文化中成为流行符号从网友停

(责编:李卓辉、 何三畏)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