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25-11-11,rrrrdhasjfbsdkigbjksrifsdlukbgjsab
现代社会,房产往往是家庭最重要的资产之一,也是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中容易引发争议的部分。房屋分割之所以成为离婚纠纷的焦点,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价值巨大,往往占据夫妻财产的绝大部分,此外,房屋的出资方式、产权登记、婚姻存续期间等多种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分割结果。《法治日报》记者选取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有关房屋分割的4起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醒公众在面临离婚房产分割时,如何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婚前首付婚后共贷
离婚分割增值部分
姚某与陆某(男)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姻期间因生育问题产生矛盾,姚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其中涉及一套陆某婚前购置的房产。该房产由陆某购置于2018年,总价167万元,陆某婚前支付首付款50万余元,偿还贷款17万余元,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25万余元。诉讼中,双方确认该房产现值已增值至180万元,陆某坚称房产系个人财产,拒绝分割;姚某则主张婚姻期间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应属共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产系陆某婚前个人购买且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故该房屋归陆某所有,该房屋剩余贷款本息由陆某归还。该房屋现作价180万元,根据增值率公式、已偿还贷款及利息以及婚后还贷部分折算后,陆某应补偿姚某财产增值部分11万余元。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官提示,为减少矛盾纠纷,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内通过书面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方用独立账户管理婚前财产,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避免与婚后收入混同;非登记方设立专用账户储存共同还贷资金,留存好共同还贷证据,争取最大增值补偿。
婚前共购明确份额
离婚分割依约而行
张某(女)和王某于2012年通过亲戚牵线确定恋爱关系,于2013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前,两人共同出资30余万元首付款,购买了某市区一套二手房(含车库一间)。该房产登记在张某、王某双方名下,产权证载明:按份共有,张某占有份额为30%,王某占有份额为70%。
因婚后家庭生活琐事及情感淡薄等原因,双方矛盾较大,张某搬到娘家居住,夫妻为分居状态。2024年3月,张某向法院诉请离婚,并要求按照房产份额依法分割房产。
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和王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屋及车库,产权证上载明张某占30%的产权份额,王某占70%的产权份额,此系张某和王某对案涉房产份额的约定,系按份共有,法院予以确认。考虑到两人分居后,该房屋一直由王某及婚生子居住使用,且从有利于生活稳定等角度考虑,该房产归王某所有。经司法评估,该房产价值为120.5万元。综合以上情况,法院判决该房屋及车库归王某所有,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付张某该房产折价款36.15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实践中,很多夫妻在婚后因感情变化而对财产归属产生争议,但因缺乏书面约定导致举证困难。夫妻双方在婚前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房产出资比例和份额,这种做法体现了现代婚姻关系中的理性态度,也为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分割提供清晰依据。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出资比例和份额,也能让婚姻关系建立在更加坦诚、明晰的基础上。好的婚姻既需要感情的温度,也需要规则的守护。
婚前独购婚后加名
离婚分产综合酌定
俞某与周某(男)于2021年4月通过相亲相识,2022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周某将其婚前购买的房屋转移登记为俞某、周某共有。俞某、周某未生育子女。2023年7月,两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俞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平均分配财产。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案涉房产分割产生了较大分歧。周某认为案涉房屋为婚前财产,且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表示愿意适当补偿俞某。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俞某与周某因生活琐事矛盾较深,以致感情破裂,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予以准许。案涉房屋系周某婚前财产,周某于婚后为俞某“加名”系对个人财产的处分,该房屋现登记为共同共有,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至于双方争议的房屋分割比例,应当综合考虑购房出资、婚姻存续时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确定。综合以上因素,考虑到购房款由周某所出,虽然双方婚姻存续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也积极为家庭付出了劳动,法院酌定周某支付俞某房产10%比例的折价款21万元,剩余房屋贷款由周某负责偿还。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所有,该种给予行为一般是以建立、维持婚姻关系的长久稳定并期望共同享有房产利益为基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平衡双方利益。本案中,购房款为周某所出,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积极备孕也为家庭付出了劳动。因此,法院判决房屋归周某所有,并酌定补偿对方21万元,既保护了周某的财产权益,也肯定了俞某对家庭付出的价值。
父母全资赠与房产
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2018年12月,黄某(女)与陆某依法登记婚姻,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2025年因感情破裂,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办理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黄某父亲以其女名义购入某市商品房一套。该房产交易过程中,黄某作为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其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首付款21万余元。此后,黄某父亲每月固定将当月按揭款汇入黄某账户用于还款,并通过银行转账备注明确注明“××小区房贷、仅赠与黄某”。在此期间,黄父还两次为黄某提前偿还本金共计78万余元。其间,陆某从未汇款至该还款账户。
苏州晶体有限公司:创新驱动,走在行业前沿
在当今这个高速发展的商业环境中,企业的标准化管理和质量控制已成为赢得市场竞争的重要保障。苏州晶体有限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晶体材料制造企业,一直坚持科技创新和持续改进,逐步树立行业标杆。而在落实企业标准化體系方面,ISO(国际标准化组织)认证的引入,无疑成为其迈向国际化、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环节。
“ISO在线”,作为现代企业进行标准化管理的智能平臺,具有信息集中管理、数据自动更新和实时监控等优势。苏州晶体有限公司通过该平台,将各个部门的管理流程数字化、一體化,大大提升了效率和透明度。ISO在线还能帮助企业快速应对标准变更,提高企业对国际最新标准的响應速度。
这对于苏州晶體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位置,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持续的质量改进,是苏州晶体赢得客户信赖的秘密武器。企業在ISO在线的帮助下,打破了传统管理的藩篱,实现了从原料采购、生產制造到产品检测全流程的数字化监控。每一道工序都经过严格把控,每一批產品都拥有明确的标准数据支撑,有效防止了质量波动和不合格品的产生。
值得一提的是,苏州晶体还借助ISO在线平台积极推动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从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角度出發,金年会不断优化生產工艺,减少排放,实现绿色生产。通过线上平台的实时数据报告,企业可以快速识别环境风险点,制定整改措施。这不仅符合国家绿色发展战略,也为企业赢得了良好的社會声誉。
借助ISO在线的培训和考核功能,苏州晶体提升了员工的管理素养和专业技能。定期的线上培训确保每一位员工都能熟悉标准要求,提高操作规范性和安全意识。這种线上线下结合的培训模式,极大提升了企業整体的管理水平,也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苏州晶体有限公司通过引入“ISO在线”平台,全面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和质量管理优化。未来,企业还将继续深化数字化转型,借助标准化体系的优势,巩固市场竞争力,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苏州晶体用实际行动证明,标准化不仅仅是企業的必经之路,更是未来行业的核心竞争力所在。
未来已来:苏州晶体的“ISO在线”战略布局与愿景
站在“数字化+标准化”的风口浪尖,苏州晶体有限公司不断探索创新,借助“ISO在线”平台搭建起智慧管理的金字塔。在未来发展蓝图中,金年会明确提出以“绿色、智能、国际化”为核心战略,持续深化ISO标准的应用,推动企业迈向更高水平。
“企业的未来在于科技创新。”这是苏州晶体一直秉持的理念。正因此,金年会将“ISO在線”作为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具,通过引入先进的数字技术,完善企业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具体来说,未来苏州晶體将继续优化平台功能,比如引入人工智能(AI)技术,实现数据的智能分析和预测,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这样一来,不仅提升了管理的精准度,还大大降低了风险。
國际化是苏州晶体迈向全球市场的重要目标。借助ISO国际标准的广泛认可,金年会利用“ISO在线”平台快速合规,确保产品和服务满足不同地区的法规和品质要求。更重要的是,平臺具备多语言支持,為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提供便捷的接口。这将使苏州晶体在全球供應链中占据更为有利的位置,為其国际化战略锦上添花。
未来的“ISO在线”平台还将成为企業文化和价值观的体现。管理层计划通过平台强化企業责任感和使命感,塑造“质量第一、绿色發展、创新驱动”的企业形象。员工可以随时随地访问培训資源,理解企业标准,从而更好地在岗位上实践公司价值观。员工的参与感和归属感,也会随着数字化管理的深入而不断增强,为企业营造一个积极向上、合作共赢的文化氛围。
在环境保护和能源管理方面,苏州晶体也希望“ISO在线”成为绿色创新的驱动力。公司计划利用平台收集、分析生產线的能源消耗、排放数据,制定更具针对性的节能减排措施。通过实时监控和动态调整,确保环境指标持续改善,推动企业绿色转型。這不仅是一份责任,更是企业实现长远發展的战略。
公司还计划借助大数据分析,推动供应链的数字化升级。精准的数据可以帮助企业优选合作伙伴,优化采购流程,降低成本。也方便监控供应链中的合规性风险,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符合国际标准和客户要求。这样一来,苏州晶體不仅能保证產品的质量,还能提升供应链的韧性和竞争力。
未来,苏州晶体的愿景是成为行业中的“智慧领袖”和“绿色典范”。数字化、标准化的深度融合,将帮助企业实现精准管理、快速响应和持续创新,為行业树立新标杆。而“ISO在线”平臺,则将一直是企业发展路上的智能引擎,助推苏州晶体不断攀登新的高峰。
苏州晶体有限公司不仅在行业内树立了标准化管理的典范,更是在不断探索科技创新与绿色发展相结合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未来,凭借“ISO在线”的技術赋能,這个曾经的晶體制造企业,将在全球舞臺上展现出更加强大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成为行业升級的领头羊。
离婚后,黄某在对上述房产办理过户时被告知,因该房产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需要进行确权或陆某协助办理。经多次催告,陆某均未予配合。无奈之下,黄某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请求确认案涉房产归其个人所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本案中,虽然房产登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黄某父亲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和购房按揭贷款,且房产登记在其女儿的名下,且向黄某转账时均注明是用于归还该房屋项下购房贷款并仅赠与黄某个人。综合购房款来源、实际出资情况、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应认定为黄某个人财产。
法院最终确认登记在黄某名下的房产系其个人单独所有。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要按照平分的原则进行分割,在财产出资完全来源于一方父母且明确仅用于赠与其子女个人时,可在分割时将房屋判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在审理中也会综合考虑购房款来源、双方对诉争房产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法定原则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王春、苗圃)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解释
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来源: 法治日报
图片来源:人民资讯记者 袁莉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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