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25-11-11,rrrrdhasjfbsdkigbjksrifsdlukbgjsab
现代社会,房产往往是家庭最重要的资产之一,也是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中容易引发争议的部分。房屋分割之所以成为离婚纠纷的焦点,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价值巨大,往往占据夫妻财产的绝大部分,此外,房屋的出资方式、产权登记、婚姻存续期间等多种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分割结果。《法治日报》记者选取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有关房屋分割的4起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醒公众在面临离婚房产分割时,如何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婚前首付婚后共贷
离婚分割增值部分
姚某与陆某(男)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姻期间因生育问题产生矛盾,姚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其中涉及一套陆某婚前购置的房产。该房产由陆某购置于2018年,总价167万元,陆某婚前支付首付款50万余元,偿还贷款17万余元,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25万余元。诉讼中,双方确认该房产现值已增值至180万元,陆某坚称房产系个人财产,拒绝分割;姚某则主张婚姻期间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应属共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产系陆某婚前个人购买且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故该房屋归陆某所有,该房屋剩余贷款本息由陆某归还。该房屋现作价180万元,根据增值率公式、已偿还贷款及利息以及婚后还贷部分折算后,陆某应补偿姚某财产增值部分11万余元。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官提示,为减少矛盾纠纷,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内通过书面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方用独立账户管理婚前财产,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避免与婚后收入混同;非登记方设立专用账户储存共同还贷资金,留存好共同还贷证据,争取最大增值补偿。
婚前共购明确份额
离婚分割依约而行
张某(女)和王某于2012年通过亲戚牵线确定恋爱关系,于2013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前,两人共同出资30余万元首付款,购买了某市区一套二手房(含车库一间)。该房产登记在张某、王某双方名下,产权证载明:按份共有,张某占有份额为30%,王某占有份额为70%。
因婚后家庭生活琐事及情感淡薄等原因,双方矛盾较大,张某搬到娘家居住,夫妻为分居状态。2024年3月,张某向法院诉请离婚,并要求按照房产份额依法分割房产。
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和王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屋及车库,产权证上载明张某占30%的产权份额,王某占70%的产权份额,此系张某和王某对案涉房产份额的约定,系按份共有,法院予以确认。考虑到两人分居后,该房屋一直由王某及婚生子居住使用,且从有利于生活稳定等角度考虑,该房产归王某所有。经司法评估,该房产价值为120.5万元。综合以上情况,法院判决该房屋及车库归王某所有,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付张某该房产折价款36.15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实践中,很多夫妻在婚后因感情变化而对财产归属产生争议,但因缺乏书面约定导致举证困难。夫妻双方在婚前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房产出资比例和份额,这种做法体现了现代婚姻关系中的理性态度,也为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分割提供清晰依据。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出资比例和份额,也能让婚姻关系建立在更加坦诚、明晰的基础上。好的婚姻既需要感情的温度,也需要规则的守护。
婚前独购婚后加名
离婚分产综合酌定
俞某与周某(男)于2021年4月通过相亲相识,2022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周某将其婚前购买的房屋转移登记为俞某、周某共有。俞某、周某未生育子女。2023年7月,两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俞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平均分配财产。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案涉房产分割产生了较大分歧。周某认为案涉房屋为婚前财产,且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表示愿意适当补偿俞某。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俞某与周某因生活琐事矛盾较深,以致感情破裂,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予以准许。案涉房屋系周某婚前财产,周某于婚后为俞某“加名”系对个人财产的处分,该房屋现登记为共同共有,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至于双方争议的房屋分割比例,应当综合考虑购房出资、婚姻存续时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确定。综合以上因素,考虑到购房款由周某所出,虽然双方婚姻存续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也积极为家庭付出了劳动,法院酌定周某支付俞某房产10%比例的折价款21万元,剩余房屋贷款由周某负责偿还。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所有,该种给予行为一般是以建立、维持婚姻关系的长久稳定并期望共同享有房产利益为基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平衡双方利益。本案中,购房款为周某所出,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积极备孕也为家庭付出了劳动。因此,法院判决房屋归周某所有,并酌定补偿对方21万元,既保护了周某的财产权益,也肯定了俞某对家庭付出的价值。
父母全资赠与房产
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2018年12月,黄某(女)与陆某依法登记婚姻,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2025年因感情破裂,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办理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黄某父亲以其女名义购入某市商品房一套。该房产交易过程中,黄某作为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其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首付款21万余元。此后,黄某父亲每月固定将当月按揭款汇入黄某账户用于还款,并通过银行转账备注明确注明“××小区房贷、仅赠与黄某”。在此期间,黄父还两次为黄某提前偿还本金共计78万余元。其间,陆某从未汇款至该还款账户。
昔日童话的光辉与未来科技的交汇:当小红帽遇見NASA
在童话故事的世界里,小红帽那一袭红色披风成了冒险勇气的象征。她在森林中勇敢穿行,面对狼的威胁,却总是以天真的勇气迎難而上。而今,若把这个故事翻开一页,放在现代科技的舞台上,你會看到两个年轻的男主,带着不同的梦想与责任,开启一场跨越时空的冒险。
故事的起点,源自于一次有关儿童教育与科技创新的大胆尝试。两个男主,李昊天和陈明辉,是年轻的科学家和探险者。李昊天是个天马行空的天文学家,从小便对星空充满好奇,他的梦想是探索未知的宇宙奥秘。而陈明辉则是航天工程的奇才,他热愛太空科技,梦想能将人类的足迹拓展到更遥远的星球。
一切开始于一个偶然的機会。在一次科学演讲中,陳明辉提到希望用AI和虚拟现实(VR)技术,帮助全球儿童更直观地了解太空。李昊天听后,激动不已,他提议借助虚拟现实,将童话故事与太空元素结合,让孩子们在“童话世界”中学习星际知识,激发他们的探索欲望。
而这两个看似不同领域的人,很快便达成了共识:用创新来点亮未来。
他们開始着手研发一款融合童话与太空元素的互动平台。這个平台的目标,是让孩子们在童话故事中感受到追寻未知的勇气,就像小红帽在森林中面对狼一样。平臺中,孩子们可以扮演小红帽,穿越虚拟的太空森林,遇见未来世界的“狼”——也许是黑洞、太阳风、甚至是外星生命。
每一次的“遭遇”,都暗藏着科学知识和勇气的培养。
他们的努力不仅得到了教育界的认可,也吸引了NASA的关注。这家太空探索的巨头看到了其中的潜力:将科普与童话结合,不仅能让孩子们更易接受复杂的太空科学,还能培养他们的探究精神。NASA决定成为项目的合作伙伴,提供最前沿的科学资料和技术支持。
這就是故事的开始。小红帽的红披风,变成了穿越时空的象征——代表着勇气、不畏未知。而NASA的科技力量,则为这场奇妙的旅程提供坚实的支撑。
这一切的背后,是两个年轻人的梦想:用科技激发每一个童话故事背后的勇气,用科学照亮未来的道路。童话故事中的那份纯真,正逐渐变成我们面对宇宙未知时的勇气和智慧。在这个过程中,科技不再高不可攀,而成为每个童话梦的桥梁。正如小红帽在森林中勇敢前行,我们也要用探索精神,穿越未知,迎接未来。
未来已来,童话不灭之光照亮每一个渴望冒险的心。而这一切才刚刚開始。
从童话到现实:勇敢探索,未来由我们定义
随着结合童话元素与太空科技的互动平台逐步成熟,越来越多的孩子们开始在虚拟世界中体验“穿越森林,遨游星海”的奇幻旅程。小红帽在未来的宇宙中携带太空背包,穿梭于遥远星系,她的红色披風也变成了未来科技的象征——轻盈、韧性十足,代表着勇气与创新。
这不仅仅是技术的革新,更是理念的革新。李昊天与陈明辉坚信,培养未来的科学家、太空探险者,不仅需要深厚的专业知识,更要激发他们敢于梦想、勇于探索的心。童话故事给予的勇气,正是点亮科技创新的火种。
从教育的角度来看,這套平台的潜能巨大。它能够帮助孩子们在游戏中学习天体物理、航天科技,培养他们的逻辑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例如,孩子们可以设计自己的太空任务,模拟导航穿越小行星带,或是模拟搭建火箭,从中学习到实际的工程知识。最重要的是,這样的体验让科技变得生动有趣,而非抽象枯燥。
平台还引入了“勇气挑战”机制——鼓励孩子们面对虚拟的“狼”——代表着各种科学难题或探险中的风险。只有在解决困难、突破障碍后,他们才能继续前行。这种设计,不仅让学習具有挑战感,也激发了他们面对困難时的坚持和勇氣。
更令人振奋的是,NASA也逐渐将这项儿童科普项目推向全球。借助星际任务、探测器模拟、甚至虚拟实境中的太空漫游,孩子们可以身临其境地走進科学家们的世界。未来,更多的少年将因此对天文学、航天工程充满热愛。也许某个未来的诺贝尔奖得主,就藏在这些在虚拟世界中勇敢尝试的孩子们中。
除了教育應用,这平台还逐渐引入实际的科研元素。比如,NASA開放部分真实的科研数据,让孩子们在游戏中分析、学习,用他们的“童话勇气”去理解宇宙的奥秘。更深一层的目标,是让未来的科学家都具备童话般的勇气和梦想,一如那勇往直前的小红帽一般,无畏未知。
与此公众的关注也在不断增加。许多家庭、学校開始加入到这个“童话太空探索”的行列中,形成了一个跨越代际的科普社区。家长们看到孩子们在探索中成长,也重新认识科学的魅力。他们感受到了科技带来的新鲜感,也明白了勇氣与探索的意义。
我们看到,一个原本只属于童话世界的小红帽,正在变成引领未来的勇敢象征。而科技的力量,让这份童真变得更加强大而深远。未来由我们共同书写,也由千千萬万个童话梦中勇敢的孩子们去实现。科技与童话的结合,正引领一场属于人类的太空奇迹。
或许,有一天,我们会看到这些由童话激发的少年,站在火箭发射台上,扬起那面象征勇气的红色旗帜,向着星辰大海勇敢前行。而这一切的起点,只是一份童话,一个梦想,以及两位年轻科学家的坚持。
离婚后,黄某在对上述房产办理过户时被告知,因该房产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需要进行确权或陆某协助办理。经多次催告,陆某均未予配合。无奈之下,黄某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请求确认案涉房产归其个人所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本案中,虽然房产登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黄某父亲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和购房按揭贷款,且房产登记在其女儿的名下,且向黄某转账时均注明是用于归还该房屋项下购房贷款并仅赠与黄某个人。综合购房款来源、实际出资情况、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应认定为黄某个人财产。
法院最终确认登记在黄某名下的房产系其个人单独所有。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要按照平分的原则进行分割,在财产出资完全来源于一方父母且明确仅用于赠与其子女个人时,可在分割时将房屋判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在审理中也会综合考虑购房款来源、双方对诉争房产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法定原则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王春、苗圃)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解释
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来源: 法治日报
图片来源:新浪财经记者 罗昌平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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