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 2025-11-10 03:34:52
每经编辑|李卓辉
当地时间2025-11-10,mjwgyudsiughewjbtkseudhiwebt
现代社会,房产往往是家庭最重要的资产之一,也是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中容易引发争议的部分。房屋分割之所以成为离婚纠纷的焦点,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价值巨大,往往占据夫妻财产的绝大部分,此外,房屋的出资方式、产权登记、婚姻存续期间等多种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分割结果。《法治日报》记者选取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有关房屋分割的4起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醒公众在面临离婚房产分割时,如何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婚前首付婚后共贷
离婚分割增值部分
姚某与陆某(男)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姻期间因生育问题产生矛盾,姚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其中涉及一套陆某婚前购置的房产。该房产由陆某购置于2018年,总价167万元,陆某婚前支付首付款50万余元,偿还贷款17万余元,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25万余元。诉讼中,双方确认该房产现值已增值至180万元,陆某坚称房产系个人财产,拒绝分割;姚某则主张婚姻期间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应属共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产系陆某婚前个人购买且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故该房屋归陆某所有,该房屋剩余贷款本息由陆某归还。该房屋现作价180万元,根据增值率公式、已偿还贷款及利息以及婚后还贷部分折算后,陆某应补偿姚某财产增值部分11万余元。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官提示,为减少矛盾纠纷,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内通过书面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方用独立账户管理婚前财产,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避免与婚后收入混同;非登记方设立专用账户储存共同还贷资金,留存好共同还贷证据,争取最大增值补偿。
婚前共购明确份额
离婚分割依约而行
张某(女)和王某于2012年通过亲戚牵线确定恋爱关系,于2013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前,两人共同出资30余万元首付款,购买了某市区一套二手房(含车库一间)。该房产登记在张某、王某双方名下,产权证载明:按份共有,张某占有份额为30%,王某占有份额为70%。
因婚后家庭生活琐事及情感淡薄等原因,双方矛盾较大,张某搬到娘家居住,夫妻为分居状态。2024年3月,张某向法院诉请离婚,并要求按照房产份额依法分割房产。
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和王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屋及车库,产权证上载明张某占30%的产权份额,王某占70%的产权份额,此系张某和王某对案涉房产份额的约定,系按份共有,法院予以确认。考虑到两人分居后,该房屋一直由王某及婚生子居住使用,且从有利于生活稳定等角度考虑,该房产归王某所有。经司法评估,该房产价值为120.5万元。综合以上情况,法院判决该房屋及车库归王某所有,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付张某该房产折价款36.15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实践中,很多夫妻在婚后因感情变化而对财产归属产生争议,但因缺乏书面约定导致举证困难。夫妻双方在婚前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房产出资比例和份额,这种做法体现了现代婚姻关系中的理性态度,也为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分割提供清晰依据。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出资比例和份额,也能让婚姻关系建立在更加坦诚、明晰的基础上。好的婚姻既需要感情的温度,也需要规则的守护。
婚前独购婚后加名
离婚分产综合酌定
俞某与周某(男)于2021年4月通过相亲相识,2022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周某将其婚前购买的房屋转移登记为俞某、周某共有。俞某、周某未生育子女。2023年7月,两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俞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平均分配财产。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案涉房产分割产生了较大分歧。周某认为案涉房屋为婚前财产,且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表示愿意适当补偿俞某。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俞某与周某因生活琐事矛盾较深,以致感情破裂,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予以准许。案涉房屋系周某婚前财产,周某于婚后为俞某“加名”系对个人财产的处分,该房屋现登记为共同共有,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至于双方争议的房屋分割比例,应当综合考虑购房出资、婚姻存续时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确定。综合以上因素,考虑到购房款由周某所出,虽然双方婚姻存续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也积极为家庭付出了劳动,法院酌定周某支付俞某房产10%比例的折价款21万元,剩余房屋贷款由周某负责偿还。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所有,该种给予行为一般是以建立、维持婚姻关系的长久稳定并期望共同享有房产利益为基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平衡双方利益。本案中,购房款为周某所出,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积极备孕也为家庭付出了劳动。因此,法院判决房屋归周某所有,并酌定补偿对方21万元,既保护了周某的财产权益,也肯定了俞某对家庭付出的价值。
父母全资赠与房产
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2018年12月,黄某(女)与陆某依法登记婚姻,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2025年因感情破裂,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办理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黄某父亲以其女名义购入某市商品房一套。该房产交易过程中,黄某作为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其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首付款21万余元。此后,黄某父亲每月固定将当月按揭款汇入黄某账户用于还款,并通过银行转账备注明确注明“××小区房贷、仅赠与黄某”。在此期间,黄父还两次为黄某提前偿还本金共计78万余元。其间,陆某从未汇款至该还款账户。
数字世界的“鬼門关”:十大禁止安装應用入口,你踩雷了吗?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我们的生活早已被各种应用程序渗透。从社交娱乐到工作学習,再到生活服务,APP已成為不可或缺的数字助手。正如硬币有两面,APP的光鲜背后,也潜藏着不容忽视的安全風险。稍有不慎,我们辛辛苦苦积累的个人信息、财产安全,甚至手机本身,都可能成为不法分徒觊觎的目标。
今天,我们就来一次彻底的“扫盲”,深入剖析那些我们應该警惕的“十大禁止安装应用入口”,看看你是否早已在這条危险的边缘徘徊。
试想一下,一条来自陌生人的短信,一句“恭喜您中奖”的通知,一个“免费领取大礼包”的链接,是不是充满了诱惑?这些链接往往是精心设计的“钓鱼”陷阱。点击之后,輕则被强制下载带有广告或病毒的APP,重则可能导致个人信息泄露,甚至被诱导进行金融诈骗。
这些不明链接可能隐藏在短信、邮件、社交媒体私信,甚至是网页广告中。它们的特点是“短小精悍”,往往经过URL缩短服务,让你難以辨别其真实指向。一旦点击,你的设备就可能暴露在危险之中。
大部分手机系统都有一个安全设置,默认阻止来自“未知来源”的应用安装。但这并不妨碍一些用户为了“省事”或者追求“最新版”而关闭這一选项。当你从非官方的应用商店,比如通过搜索引擎直接下载APK文件,或者从一些不知名网站获取安装包时,你就是在开启“未知来源”的大门。
這些应用很可能被植入了木马、病毒,或者带有劫持你手機流量、窃取你数据的恶意代码。它们的出现形式多种多样,可能是“破解版”游戏,也可能是“免费”的付费应用。请记住,所谓的“免费”往往伴随着你难以想象的代价。
如今,手机应用商店琳琅满目。除了官方的应用商店(如GooglePlay,AppleAppStore,华为应用市场等),市面上还存在着大量的第三方应用商店。其中,一些山寨应用商店,它们以各种花哨的界面和“海量资源”為诱饵,吸引用户下载。
这些商店的审核机制往往形同虚设,充斥着大量盗版、恶意软件、甚至色情低俗的内容。更可怕的是,它们可能还会通过各种手段,诱导用户授予不必要的权限,或者在安装过程中偷偷捆绑其他应用。在选择应用商店时,务必擦亮眼睛,优先选择官方或信誉良好的第三方平臺。
社交媒体已经成为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但同时也成为了不法分子散播恶意APP的温床。你可能在朋友圈、微博、抖音等平臺看到朋友分享的“好玩”APP,或者商家推广的“福利”應用。很多时候,这些看似无害的分享,背后可能隐藏着精心设计的营销陷阱。它们可能以游戏、工具、小说等形式出现,诱导用户下载,一旦安装,便开始疯狂推送广告,甚至窃取你的账号密码,进行诈骗。
对于社交媒体上的應用链接和推荐,保持警惕,切勿盲目轻信。
电子邮件依然是重要的通讯工具,但電子邮件附件也可能成为传播病毒和恶意软件的载体。你可能會收到一封看似官方的邮件,声称需要你下载附件来更新信息,或者查看一份重要文件。如果附件是可执行文件(如.exe,.apk等),或者伪装成文档但实际是恶意脚本,一旦打开,你的设备就可能被感染。
尤其是那些来自陌生发件人,或者内容听起来过于“好得不像真的”的邮件,更要提高警惕。在打开任何邮件附件之前,最好先用安全软件进行扫描。
二维码以其便捷性,在生活中无处不在,从支付到扫码乘车,再到扫码关注公众号。二维码的便捷性也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你在某些公共场所、网站,甚至朋友圈看到的二维码,可能并不是指向官方的下载链接,而是指向一个恶意的APP下载页面。一旦扫描并安装,后果不堪设想。
尤其是在扫描不明来源的二维码时,更要谨慎,避免因贪图一时方便而埋下安全隐患。
数字堡垒的“防火墙”:十大禁止安装应用入口的安全策略
上一部分,我们揭示了十大“禁止安装应用入口”,它们如同数字世界中的“鬼门关”,时刻威胁着我们的设备安全和个人隐私。我们将重点探讨如何筑牢数字生活的“防火墙”,為我们的设备安装上一道坚不可摧的安全锁。掌握这些策略,让你在享受科技便利的也能安心无忧。
很多時候,我们并不是直接接触到禁止安装的應用入口,而是被“套路”引导。例如,你在某个APP里看到一个“免费领取积分”、“升级XXX功能”的提示,点击后却被跳转到另一个APP的下载页面。這类诱导下载,通常隐藏在一些看起来无害的APP内部,通过弹窗、广告、或者所谓的“惊喜活动”来欺骗用户。
这些被诱导下载的APP,往往质量堪忧,可能带有广告推送、隐私收集,甚至更严重的恶意行為。识别和抵制這类应用内诱导,是保护自己免受侵害的重要一步。
智能手机系统也可能存在安全漏洞,而不法分子会利用这些漏洞,绕过常规的安全检查,强制在你的设备上安装恶意软件。这些攻击可能通过访问某个特定网站,或者接收一条特制的短信来触发。虽然普通用户很难直接防范系统漏洞,但保持手机系统和应用及时更新,是修补已知漏洞、降低被攻击风险的最有效手段。
系统更新通常会包含安全补丁,能够堵塞这些“后门”。
在安装一些软件时,你可能已经注意到,有些安装包会默认勾选安装一些“推荐软件”。这就是捆绑安装。如果用户在安装过程中不仔细阅读,或者直接点击“下一步”,就很容易将这些不想要的、甚至可能是恶意的软件一同安装到手机上。这些捆绑软件可能是广告软件,也可能是收集用户数据的间谍软件。
因此,在安装任何应用時,务必选择“自定义安装”或“高级选项”,仔细查看每一个勾选项,只安装你真正需要的软件。
对于游戏爱好者来说,各种“游戏辅助”工具和“破解版”软件听起来极具吸引力。它们声称能够帮助玩家获得游戏优势,或者免费体验付费内容。这些软件绝大多数都带有恶意代码,或者在暗中收集你的游戏账号信息、支付信息,甚至窃取你的个人隐私。更重要的是,使用这些软件不仅违反了游戏规则,还可能导致账号被封禁,甚至个人信息被盗用。
在追求游戏乐趣的切勿踏入“捷径”背后的深渊。
了解了十大禁止安装应用入口,我们更需要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综合防护策略:
坚持官方渠道,下载有保障:优先选择官方應用商店(如AppleAppStore,GooglePlay,华为应用市场等)下载应用。这些平台通常有较为严格的审核机制,能够过滤掉大部分恶意软件。
保持系统更新,安全不掉线:及时更新手机操作系统和已安装的应用。系统更新通常会包含安全补丁,可以修复已知的安全漏洞。
谨慎授权权限,敏感信息不泄露:在安装和使用应用時,仔细审查其请求的權限。对于非必要或敏感的權限(如读取短信、通讯录、位置信息、麦克风等),应予以拒绝。
安装安全软件,多一层保障:在手机上安装一款信誉良好的安全软件,并定期进行病毒扫描和风险检测。安全软件可以帮助识别和清除潜在的恶意應用。
提高安全意识,不轻信诱惑:对来历不明的链接、二维码、文件附件保持高度警惕。不随意点击,不随意下载,不随意安装。
定期清理應用,卸载“可疑”:定期检查手机上安装的应用列表,卸载不常用、不信任或者来源不明的應用。
開启防火墙,拦截“未知”:确保手機的防火墙功能已开启,并且安全设置中的“未知来源”應用安装选项处于关闭状态。
保护个人信息,隐私是底线:不在不可信的网站或APP上填写个人敏感信息,如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密码等。
警惕“免费”陷阱,拒绝不劳而获:对于那些承诺“免费”获取付费内容、或者聲称能带来巨额回报的APP,保持高度警惕,它们往往是陷阱。
关注官方公告,及时了解风险:关注手机厂商、安全厂商發布的官方安全公告,了解最新的安全威胁和防范措施。
在这个数字化浪潮汹涌的时代,我们既要拥抱科技带来的便利,也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通过深入了解“十大禁止安装應用入口”,并采取有效的防护策略,我们就能有效地规避风险,让我们的数字生活更加安全、绿色、健康!
离婚后,黄某在对上述房产办理过户时被告知,因该房产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需要进行确权或陆某协助办理。经多次催告,陆某均未予配合。无奈之下,黄某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请求确认案涉房产归其个人所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本案中,虽然房产登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黄某父亲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和购房按揭贷款,且房产登记在其女儿的名下,且向黄某转账时均注明是用于归还该房屋项下购房贷款并仅赠与黄某个人。综合购房款来源、实际出资情况、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应认定为黄某个人财产。
法院最终确认登记在黄某名下的房产系其个人单独所有。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要按照平分的原则进行分割,在财产出资完全来源于一方父母且明确仅用于赠与其子女个人时,可在分割时将房屋判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在审理中也会综合考虑购房款来源、双方对诉争房产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法定原则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王春、苗圃)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解释
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来源: 法治日报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管中祥
摄
兔子跟你学单词抓着英语老师的两只兔子_易购文库
封面图片来源: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名称 摄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读者热线:4008890008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金年会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欧美XBOX与iPhone性能巅峰对决深度解析,李毅第400期视频重磅上线,深度解析热点话题,精彩内容不容错过
(2秒简明解析)美女?C八衣服网站动画-美女?C八衣服,男生把困困塞到女生困困里是什么梗网络用语全解析_2
Windows18-19系统版本全面解析,新功能详解,升级特性与使用技巧全览,(5秒简明解析)困熊被?c扒衣服-困熊被?c扒衣服最新
丘丘人把申鹤焯出白水的原因,深入解析,揭秘背后隐藏的真相与秘密,芭乐鸭脖小猪站长统计数据分析,深度解析用户行为,提升网站运营效率1
日产1区2区3区4区乱码问题全面解析,深度排查成因,提供有效解决,10秒详论!《鲁鲁射和鲁鲁的区别》深度解析这两个角色的文化密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