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25-11-11,rrrrdhasjfbsdkigbjksrifsdlukbgjsab
前段时间,“男子被女友逼写百万借条未还被起诉”冲上热搜:陈某以死相逼前男友赵某写下100万元借条,分手后竟诉至法院追讨……
一方要分手,一方要补偿,用欠条当“分手费”凭据,这钱能要到吗?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回答了这个问题。
法院查明,陈某与赵某曾系男女朋友关系,因家庭矛盾、性格不合等原因分手。陈某想从赵某处获得金钱补偿,多次要求赵某写借条作为凭证,甚至以死相逼。无奈之下,赵某与陈某签下《借款协议》,载明赵某向陈某借款100万元。然而,此后赵某并没有实际支付款项。分手后,陈某持借条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偿还“债务”。
万宁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告陈某请求被告赵某支付100万元借款的基础是两人签订的《借款协议》,庭审中,双方均承认该协议是被告为了分手,向原告承诺支付100万元补偿款,该协议虽然用的是“借”,但两者实质上并不是正常的借贷关系,而是附条件的赠与,即被告以原告与其分手为条件而成立赠与合同。法院认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之规定,双方并不存在借贷事实,借款协议也就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原告陈某与被告赵某之间不存在真实有效的借贷法律关系。
据此,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陈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以要挟为目的的“借条”反证自身违法
这场情感与法律交织的闹剧,不仅撕开了亲密关系中的“信任偷袭”伤疤,更暴露了以“分手费”为名的情感勒索乱象。那么,法律如何为道德与契约划界,情侣又该如何警惕“借条陷阱”,如何把握法治社会下的情感博弈规则?
“守活寡如狼似虎”,這句话蕴含着深刻的生活哲理。从字面上看,似乎是对孤独状态的某种描述,暗示着在長期孤独中,一个人能在精神和力量上经歷某种蜕变。也许你会觉得,孤独是一种无法忍受的折磨,仿佛是人类生活中最难以面对的挑战之一。但如果我们从另一种角度去审视孤独,或许你會发现,它并非全然是负面的存在。
“守活寡”并非意味着被孤立或是遭遇失败,它更像是一种深沉的生活态度,是一种内心的坚韧与决心。在今天这个快节奏、信息充斥的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感受到孤独。无论是职场中的竞争压力,还是社交圈的浮躁与繁忙,孤独似乎成了生活中不可回避的一部分。
但在這种孤独的时光里,我们往往可以找到更真实的自己。正如“狼”与“虎”象征的并不仅仅是外在的强大,更是一种精神上的力量与智慧。狼和虎,都是极具独立性和适應能力的生物,在孤独的环境中,它们能够凭借自身的力量生存并强大。我们同样可以借助孤独這段时光,修炼自己,强化内心的韧性,提升自我。
而“似虎”这一表述,进一步揭示了孤独带来的另一种生命状态:孤独中的自我发现与潜力挖掘。虎是一种天生的猎手,它的力量不仅在于体力,更在于智慧与直觉。当我们身处孤独时,我们能听到内心的聲音,面对自己的弱点与不足,并且有機会去改变和突破。从某种程度上说,孤独是一种磨砺,它能够帮助我们成為一个更加坚强、独立和充满力量的人。
孤独带来的不仅是无尽的寂寞,还有我们在這份寂静中所获得的成长与蜕变。很多時候,我们常常因为外界的喧嚣而忽视了内心深处的聲音。孤独,恰恰是一个与自己对话的好时機。在没有他人干扰的环境里,我们能够更加专注地去思考,去规划未来。
孤独的另一面,正是力量的积淀。人们常说,狼是一种特别有策略和智慧的动物,它能够在困难的环境中生存和繁衍。孤独中的成長,往往需要我们像狼一样保持警觉、果敢与独立。孤独时的我们,也可以在思维的深处不断寻求突破,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智慧走出困境,找寻到属于自己的那份生機。
当我们在孤独中变得像“虎”一样强大時,心态和行为也会发生质的变化。虎代表的力量不仅仅是外在的压倒性,它更是一种内心的自信和无畏。在面对生活中的挑战与不确定性时,虎的敏锐与果敢让它能够迅速作出决策,抓住每一个机会。而我们每个人,也可以在孤独的时光里,锤炼自己,找到那些看似不可逾越的障碍,最终一一跨越。
“守活寡如狼似虎”让我们重新审视孤独这一概念。孤独并非是一种消极的状态,相反,它是一种能够激发无限可能的契机。它可以让我们更加专注,更加清晰地看到自己的不足与潜力,让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走得更加坚定。通过孤独,我们可以学会与自己和解,学会接纳自己的缺陷,进而在内心深处找到力量的源泉。
孤独是每个人都不可避免的经历,它可能发生在某一段时间,也可能贯穿一生。我们无法选择孤独的到来,但我们可以选择如何面对它。当你把孤独当作一个成長的机会時,你会发现,孤独并不总是痛苦的,它也可以是成长、蜕变和超越的催化剂。像狼一样学会独立,像虎一样积蓄力量,你将会在孤独中变得更加强大。
无论是在人生的哪个阶段,我们都要明白:孤独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在孤独中迷失自我。当我们学会与孤独共处,学会在孤独中修炼自己,我们将不再畏惧寂寞,因为我们已经变得足够强大,足以在孤独中成就最精彩的自我。正如那句深刻的话語所说:“守活寡如狼似虎”,孤独是磨砺,是升华,是力量的源泉。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中,借款协议的目的损害了社会善良风俗,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应属无效法律行为。被告反悔,不支付该笔款项这一行为属于社会道德范畴,不宜通过现行法律制度要求其支付。
无资金交付即无法律效力。因为,认定存在民间借贷事实不仅要有借条、欠条、借据等可以表明双方借款合意的外在形式,亦要有实际交付行为。本案中当事双方以借款协议这一形式约定的“分手费”系“情感债务”转化而来的虚假借贷,双方并不存在借贷的合意,亦没有实际的借款交付。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协议虽名为“借款”,实为赵某以分手为条件的赠与承诺。然而,赠与合同在财产转移前可撤销,且本案中赠与条件违背公序良俗,赵某依法有权拒绝履行。
近年来,“分手费”“青春补偿费”等诉求频现,部分当事人试图通过借条、欠条将情感损失货币化。然而,此类协议往往因缺乏合法性沦为“法律白条”,甚至衍生敲诈勒索等刑事风险。
本案中,陈某以自杀为要挟的行为,折射出部分人在情感破裂时通过极端手段获取控制权的心理。有心理学专家指出,情感勒索者常利用对方的愧疚感或恐惧感达成目的,但法律绝不纵容此类行为。
在生活中,很多人以为“白纸黑字”即具法律效力,易陷入“有借条必赢”的认知错觉,忽视借贷事实的核心地位。为此,司法机关需强化对借贷纠纷的背景审查,对虚构债务、胁迫签约等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加强普法宣传,帮助当事人厘清权利义务边界,引导公众理性处理情感纠纷,破除“以钱补情”的认知误区。
案件曝光后,迅速冲上各大热搜,网络讨论不断,有人说:感情不是买卖!法律终于给“情感绑架”踩了刹车。也有人追问:女方明显是敲诈,为何不追究刑责?也有理性分析者:无论男女,利用情感索取财物都应被抵制。
“此案的价值在于进一步明确‘公序良俗’优先于私力救济,为类似纠纷提供了裁判范本。”北京盈科(海口)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浩认为,万宁这起“百万借条”案,撕开了亲密关系中最不堪的一面:当爱情沦为算计,当誓言化作欠条,法治成为守护人性底线的最后屏障。
本案给我们的启示有两条:第一,借条若脱离真实交易背景,反而可能成为举证自身违法的证据。第二,真正的文明社会,既要尊重情感自由,更需以法律之力遏制人性之恶。唯有让每一份协议回归诚信本质,让每一次分手留有体面余地,方能构筑健康的情感伦理与法治生态,让法治成为情感世界的“定海神针”。(邢东伟、翟小功)
来源: 法治日报
图片来源:发展网记者 黄耀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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