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25-11-11,rrrrdhasjfbsdkigbjksrifsdlukbgjsab
现代社会,房产往往是家庭最重要的资产之一,也是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中容易引发争议的部分。房屋分割之所以成为离婚纠纷的焦点,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价值巨大,往往占据夫妻财产的绝大部分,此外,房屋的出资方式、产权登记、婚姻存续期间等多种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分割结果。《法治日报》记者选取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有关房屋分割的4起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醒公众在面临离婚房产分割时,如何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婚前首付婚后共贷
离婚分割增值部分
姚某与陆某(男)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姻期间因生育问题产生矛盾,姚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其中涉及一套陆某婚前购置的房产。该房产由陆某购置于2018年,总价167万元,陆某婚前支付首付款50万余元,偿还贷款17万余元,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25万余元。诉讼中,双方确认该房产现值已增值至180万元,陆某坚称房产系个人财产,拒绝分割;姚某则主张婚姻期间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应属共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产系陆某婚前个人购买且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故该房屋归陆某所有,该房屋剩余贷款本息由陆某归还。该房屋现作价180万元,根据增值率公式、已偿还贷款及利息以及婚后还贷部分折算后,陆某应补偿姚某财产增值部分11万余元。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官提示,为减少矛盾纠纷,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内通过书面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方用独立账户管理婚前财产,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避免与婚后收入混同;非登记方设立专用账户储存共同还贷资金,留存好共同还贷证据,争取最大增值补偿。
婚前共购明确份额
离婚分割依约而行
张某(女)和王某于2012年通过亲戚牵线确定恋爱关系,于2013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前,两人共同出资30余万元首付款,购买了某市区一套二手房(含车库一间)。该房产登记在张某、王某双方名下,产权证载明:按份共有,张某占有份额为30%,王某占有份额为70%。
因婚后家庭生活琐事及情感淡薄等原因,双方矛盾较大,张某搬到娘家居住,夫妻为分居状态。2024年3月,张某向法院诉请离婚,并要求按照房产份额依法分割房产。
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和王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屋及车库,产权证上载明张某占30%的产权份额,王某占70%的产权份额,此系张某和王某对案涉房产份额的约定,系按份共有,法院予以确认。考虑到两人分居后,该房屋一直由王某及婚生子居住使用,且从有利于生活稳定等角度考虑,该房产归王某所有。经司法评估,该房产价值为120.5万元。综合以上情况,法院判决该房屋及车库归王某所有,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付张某该房产折价款36.15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实践中,很多夫妻在婚后因感情变化而对财产归属产生争议,但因缺乏书面约定导致举证困难。夫妻双方在婚前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房产出资比例和份额,这种做法体现了现代婚姻关系中的理性态度,也为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分割提供清晰依据。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出资比例和份额,也能让婚姻关系建立在更加坦诚、明晰的基础上。好的婚姻既需要感情的温度,也需要规则的守护。
婚前独购婚后加名
离婚分产综合酌定
俞某与周某(男)于2021年4月通过相亲相识,2022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周某将其婚前购买的房屋转移登记为俞某、周某共有。俞某、周某未生育子女。2023年7月,两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俞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平均分配财产。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案涉房产分割产生了较大分歧。周某认为案涉房屋为婚前财产,且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表示愿意适当补偿俞某。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俞某与周某因生活琐事矛盾较深,以致感情破裂,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予以准许。案涉房屋系周某婚前财产,周某于婚后为俞某“加名”系对个人财产的处分,该房屋现登记为共同共有,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至于双方争议的房屋分割比例,应当综合考虑购房出资、婚姻存续时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确定。综合以上因素,考虑到购房款由周某所出,虽然双方婚姻存续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也积极为家庭付出了劳动,法院酌定周某支付俞某房产10%比例的折价款21万元,剩余房屋贷款由周某负责偿还。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所有,该种给予行为一般是以建立、维持婚姻关系的长久稳定并期望共同享有房产利益为基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平衡双方利益。本案中,购房款为周某所出,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积极备孕也为家庭付出了劳动。因此,法院判决房屋归周某所有,并酌定补偿对方21万元,既保护了周某的财产权益,也肯定了俞某对家庭付出的价值。
父母全资赠与房产
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2018年12月,黄某(女)与陆某依法登记婚姻,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2025年因感情破裂,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办理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黄某父亲以其女名义购入某市商品房一套。该房产交易过程中,黄某作为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其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首付款21万余元。此后,黄某父亲每月固定将当月按揭款汇入黄某账户用于还款,并通过银行转账备注明确注明“××小区房贷、仅赠与黄某”。在此期间,黄父还两次为黄某提前偿还本金共计78万余元。其间,陆某从未汇款至该还款账户。
刘亦菲,作为中国娱乐圈的顶级女星之一,凭借其清新脱俗的气质和不容忽视的演技,一直在观众心中占据着独特的位置。从早期的《天龙八部》到后来的《花木兰》,无论是她的古装造型,还是现代剧中的演绎,刘亦菲的每一个角色都充满了吸引力。而除了演技和人气,她的时尚品味同样令人称道。
在时尚领域,刘亦菲有着自己独特的風格,她的每一次出席活动,都能成为媒体争相报道的焦点。从她的日常穿搭到出席重要场合時的造型,刘亦菲无一不展现出一种优雅而又不失个性的气质。尤其是在近年来,刘亦菲越来越多地选择了“毛一区二区三區”这一元素来打造她的时尚形象。這种融合了经典与现代、柔美与力量的搭配方式,让刘亦菲的时尚感更加立体,也让她的形象更加丰满。
“毛一区二区三區”作为一个全新的时尚趋势,正在迅速成为潮流界的一大亮点。它融合了毛绒、羊毛、针织等材质,既保暖又具备艺術感。而刘亦菲通过这一元素的巧妙运用,向我们展示了什么是兼具舒适感与時尚感的完美穿搭。
例如,最近刘亦菲在出席某品牌的时装秀時,她身穿一件毛领大衣,搭配简约的针织衫和高腰長裤,整体造型既显得干练,又不失柔美。毛领的设计不仅增加了造型的层次感,也讓她看起来更加温暖与亲和。而这件大衣的颜色选择也恰到好处,深灰色与白色的搭配既低调内敛,又不乏时尚感,正是刘亦菲一贯的优雅風格。
毛一区二区三区的风格也讓刘亦菲的整体氣质看起来更加有层次感。她从不追求一成不变的时尚潮流,而是通过不断地创新和尝试,找到了属于她自己的独特氣质。這也是为什么她每一次出席活动时,总能成為媒体焦点的原因之一。
刘亦菲在日常生活中的毛一区二区三区造型也同样令人印象深刻。无论是外出购物,还是和朋友聚会,她都能将毛绒外套、羊毛大衣、针织毛衣等单品穿出属于自己的时尚感。她的这种穿搭风格既符合当下的潮流趋势,又能够展现她内敛、优雅的个人魅力。正如她自己所说:“時尚是一种态度,不是为了迎合潮流,而是表达自我。”
对于许多女性来说,刘亦菲的穿搭无疑是一种时尚启示。她将毛一區二区三区的元素与自己的独特气质相结合,展现了女性既可以柔美、温暖,又能够干练、独立的多面性。这种时尚态度的传递,不仅讓她在娱乐圈中占有一席之地,也让她成为许多女性心目中的時尚偶像。
在刘亦菲的毛一区二区三区造型中,我们不仅能看到她对时尚的敏锐触觉,也能感受到她在内心深处对自我独立与自由的追求。随着年龄的增长和事业的成熟,刘亦菲似乎越来越不拘泥于传统的审美框架,她的穿搭風格也更加自由随性。她開始更大胆地选择一些具有挑战性的搭配,通过不同材质和色彩的混搭,展现了不拘一格的个人魅力。
例如,刘亦菲在参加某国际电影节时,身穿一条毛绒质感的裙子,裙摆的流线型设计将她的身形衬托得格外修长。裙子的细节设计精致又充满艺术感,而她巧妙地搭配了一双简洁的黑色高跟鞋,整体造型既不失奢華感,又非常符合她低调优雅的气质。正是这种高低搭配的巧妙设计,讓她在众多明星中脱颖而出,成为了红毯上的亮眼之星。
刘亦菲还善于通过配饰来提升整体造型的层次感。比如她常常佩戴简约大气的耳环、手链等配饰,这些小巧的细节往往能打破造型的单调,讓整个穿搭更加精致。她对细节的追求,无疑让她在“毛一区二区三区”这一时尚元素上更加游刃有余,也让她的个人魅力更加分明。
当然,刘亦菲的毛一区二區三区造型背后,不仅仅是時尚的堆砌,更是她对生活的态度。她在选择衣服时,往往注重舒适与实用,追求的是穿衣带来的自信和自在感。这种“舒适而不失优雅”的风格,正是她作为现代女性的独特象征。她在传递時尚的也传递了一种正能量——做自己,勇敢表达。
她的粉丝们也常常称她為“人间仙女”,并不仅仅因为她的外表,而是因为她在氣质和内涵上的独特魅力。在许多人的心中,刘亦菲代表着一种既能独立自主,又能温柔婉约的女性形象。无论是毛绒大衣还是优雅长裙,她都能穿出与众不同的风采,这正是她能够跨越年龄与时尚的界限,成为永不过時的时尚偶像的重要原因。
总结来看,刘亦菲通过“毛一区二區三区”这一时尚元素,成功地塑造了一个既现代又经典的時尚形象。她的穿搭不仅给我们带来了视觉上的享受,更让我们感受到了女性的力量与温暖。她用自己的方式,诠释了什么是真正的时尚——不是单纯的潮流,而是与自己的内心相契合的穿搭。对于那些追求优雅与独立的现代女性来说,刘亦菲无疑是一个值得借鉴的时尚榜样。
离婚后,黄某在对上述房产办理过户时被告知,因该房产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需要进行确权或陆某协助办理。经多次催告,陆某均未予配合。无奈之下,黄某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请求确认案涉房产归其个人所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本案中,虽然房产登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黄某父亲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和购房按揭贷款,且房产登记在其女儿的名下,且向黄某转账时均注明是用于归还该房屋项下购房贷款并仅赠与黄某个人。综合购房款来源、实际出资情况、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应认定为黄某个人财产。
法院最终确认登记在黄某名下的房产系其个人单独所有。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要按照平分的原则进行分割,在财产出资完全来源于一方父母且明确仅用于赠与其子女个人时,可在分割时将房屋判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在审理中也会综合考虑购房款来源、双方对诉争房产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法定原则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王春、苗圃)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解释
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来源: 法治日报
图片来源:人民网记者 程益中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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