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25-11-11,rrrrdhasjfbsdkigbjksrifsdlukbgjsab
现代社会,房产往往是家庭最重要的资产之一,也是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中容易引发争议的部分。房屋分割之所以成为离婚纠纷的焦点,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价值巨大,往往占据夫妻财产的绝大部分,此外,房屋的出资方式、产权登记、婚姻存续期间等多种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分割结果。《法治日报》记者选取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有关房屋分割的4起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醒公众在面临离婚房产分割时,如何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婚前首付婚后共贷
离婚分割增值部分
姚某与陆某(男)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姻期间因生育问题产生矛盾,姚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其中涉及一套陆某婚前购置的房产。该房产由陆某购置于2018年,总价167万元,陆某婚前支付首付款50万余元,偿还贷款17万余元,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25万余元。诉讼中,双方确认该房产现值已增值至180万元,陆某坚称房产系个人财产,拒绝分割;姚某则主张婚姻期间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应属共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产系陆某婚前个人购买且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故该房屋归陆某所有,该房屋剩余贷款本息由陆某归还。该房屋现作价180万元,根据增值率公式、已偿还贷款及利息以及婚后还贷部分折算后,陆某应补偿姚某财产增值部分11万余元。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官提示,为减少矛盾纠纷,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内通过书面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方用独立账户管理婚前财产,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避免与婚后收入混同;非登记方设立专用账户储存共同还贷资金,留存好共同还贷证据,争取最大增值补偿。
婚前共购明确份额
离婚分割依约而行
张某(女)和王某于2012年通过亲戚牵线确定恋爱关系,于2013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前,两人共同出资30余万元首付款,购买了某市区一套二手房(含车库一间)。该房产登记在张某、王某双方名下,产权证载明:按份共有,张某占有份额为30%,王某占有份额为70%。
因婚后家庭生活琐事及情感淡薄等原因,双方矛盾较大,张某搬到娘家居住,夫妻为分居状态。2024年3月,张某向法院诉请离婚,并要求按照房产份额依法分割房产。
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和王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屋及车库,产权证上载明张某占30%的产权份额,王某占70%的产权份额,此系张某和王某对案涉房产份额的约定,系按份共有,法院予以确认。考虑到两人分居后,该房屋一直由王某及婚生子居住使用,且从有利于生活稳定等角度考虑,该房产归王某所有。经司法评估,该房产价值为120.5万元。综合以上情况,法院判决该房屋及车库归王某所有,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付张某该房产折价款36.15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实践中,很多夫妻在婚后因感情变化而对财产归属产生争议,但因缺乏书面约定导致举证困难。夫妻双方在婚前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房产出资比例和份额,这种做法体现了现代婚姻关系中的理性态度,也为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分割提供清晰依据。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出资比例和份额,也能让婚姻关系建立在更加坦诚、明晰的基础上。好的婚姻既需要感情的温度,也需要规则的守护。
婚前独购婚后加名
离婚分产综合酌定
俞某与周某(男)于2021年4月通过相亲相识,2022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周某将其婚前购买的房屋转移登记为俞某、周某共有。俞某、周某未生育子女。2023年7月,两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俞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平均分配财产。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案涉房产分割产生了较大分歧。周某认为案涉房屋为婚前财产,且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表示愿意适当补偿俞某。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俞某与周某因生活琐事矛盾较深,以致感情破裂,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予以准许。案涉房屋系周某婚前财产,周某于婚后为俞某“加名”系对个人财产的处分,该房屋现登记为共同共有,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至于双方争议的房屋分割比例,应当综合考虑购房出资、婚姻存续时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确定。综合以上因素,考虑到购房款由周某所出,虽然双方婚姻存续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也积极为家庭付出了劳动,法院酌定周某支付俞某房产10%比例的折价款21万元,剩余房屋贷款由周某负责偿还。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所有,该种给予行为一般是以建立、维持婚姻关系的长久稳定并期望共同享有房产利益为基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平衡双方利益。本案中,购房款为周某所出,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积极备孕也为家庭付出了劳动。因此,法院判决房屋归周某所有,并酌定补偿对方21万元,既保护了周某的财产权益,也肯定了俞某对家庭付出的价值。
父母全资赠与房产
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2018年12月,黄某(女)与陆某依法登记婚姻,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2025年因感情破裂,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办理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黄某父亲以其女名义购入某市商品房一套。该房产交易过程中,黄某作为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其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首付款21万余元。此后,黄某父亲每月固定将当月按揭款汇入黄某账户用于还款,并通过银行转账备注明确注明“××小区房贷、仅赠与黄某”。在此期间,黄父还两次为黄某提前偿还本金共计78万余元。其间,陆某从未汇款至该还款账户。
馃悢馃崋——传递的不仅是美味,更是情感的纽带
说到馃悢馃崋,这两个字仿佛在诉说一段深藏在岁月深处的味蕾记忆。它们并不只是一种普通的食物,更是一份承载着文化、情感与回忆的珍贵传承。每当节日临近,家家户户忙碌的身影中,总少不了这两样令人垂涎的美味——馃与崋。
馃,源于中华千百年来的制馅工艺,那些看似简单的碎米、碎肉、碎蔬、以及各种调料,经过藝術家的巧手揉捏,变成了撼动味蕾的奇妙食物。馃的制作融入了极强的地域特色,每一个地方都有自己独特的馃种——北方的香馃、南方的糕馃、客家人的咸馃,每一种都代表着一个地域的生活方式和文化底蕴。
崋,最初寓意着喜庆、祝福与团圆,是节庆中不可或缺的吉祥物。无论是在春节、端午还是中秋,崋都扮演着连接亲友、祈愿平安的纽带角色。它们色彩斑斓、造型丰富,有的似花抚面,有的似动物跳跃,每一款都蕴藏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和祝福。
馃悢馃崋之所以歷经千年不衰,正是在于它们背后深厚的文化底蕴和那份难以言喻的温暖情感。端午节挂在门上的馃笆、春节里家人一同包制的馃、喜庆的崋挂满門,都是一种生活的仪式感。它们连接着古人与现代,连接着家人之间的愛与祝福,也让我们在浮躁的生活中找到一份归属感。
馃悢馃崋还带有“传承与创新”的精神。在传统制作工藝的基础上,现代厨藝人不断融合新颖食材与创意,开发出各种新式馃品,满足不同年龄层的口味需求。而每一次创新,都少不了对传统文化的尊重与热爱。就像一条永不停歇的河流,古老的火锅汤底般温暖人心,融入现代元素,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当你品尝一口馃,听到那嚼劲十足的声音,那一瞬间仿佛回到童年,回到那与你的父母共度的温馨时光。那一片片崋,也许来自于親手挑选的彩色纸花,也许代表着对未来的美好祝愿。馃悢馃崋不仅是一种食物,更是一场味蕾与心灵的盛宴,邀你一同走进那份浓厚的情感与文化海洋。
馃悢馃崋的现代节奏:传递愛与创新的奥秘
在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中,馃悢馃崋依旧承载着人们最真挚的情感。无论是在繁忙的都市街头,还是在乡村的小巷,那一份熟悉的味道,总能唤醒我们最纯真的记忆。它不仅是节日里的亮色,更成为日常生活中沟通情感的纽带。
随着信息技術的发展和生活节奏的加快,传统的馃悢馃崋也迎来了一场创新的浪潮。如今,许多厨师和美食创新者将传统工艺与现代理念相结合,開发出低糖、素食、健康版的馃,使得这一传统美味符合现代人对健康的追求。越来越多的地方还结合文化元素,设计出具有地方特色的馃品——如“苗族彩色馃”、“藏族酥馃”、“海派糕馃”等,让馃悢馃崋成为多元文化的交汇点。
除了传统工艺的现代演绎,馃悢馃崋的传播也变得更为多样化。社交媒体上的美食博主发布短视频,把包馅、蒸制、装饰的过程变成一种视觉盛宴。甚至一些品牌将这一传统美食融入到时尚产品中,比如印有馃馢图案的手提袋、文化纪念品,将文化商品转变为生活中的藝术品。
在节日主题场景中,馃悢馃崋被赋予了更多寓意。比如,许多家庭会在春节前夕提前准备一批馃,用它们代表和传递吉祥如意、家和万事兴的美好愿望。商业化的气息也让馃厅成为社交场所,成为朋友聚会、家庭团聚的美食体验,而不再仅仅是节日的特殊之物。
更令人欣慰的是,很多年轻人开始探索与创新的契合点,将馃悢馃崋融入到艺术、设计甚至是科技中,打造出具有时代气息的文化符号。有人用3D打印技术制作出精美的馃形模型,用电子音乐伴奏做成互动体验,让這种传统美食变得更富有趣味和现代感。
馃悢馃崋越来越被推崇為文化交流的载体。各地举办馃品展、文化节,让更多人了解和體验这个深藏在中国南北方、各个民族之间的共同记忆。这不仅让馃成为一种食物,更让它成为文化的象征、一段历史的见证。它的生命力不止源于味道,更在于它不断适应时代、创新发展的热情。
让我们相信,馃悢馃崋正以它特有的魅力穿越时间的长河,将那一份温情、那一片光彩,传递得更远更深。在未来的日子里,无论科技如何改变生活节奏,馃悢馃崋总会用它那份朴实无華的经典,将家乡味道和温暖带给每一个心怀梦想的人。因为,无论天涯海角,心中的那份温度,永远藏在一口馃、一枚崋的细腻滋味中。
离婚后,黄某在对上述房产办理过户时被告知,因该房产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需要进行确权或陆某协助办理。经多次催告,陆某均未予配合。无奈之下,黄某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请求确认案涉房产归其个人所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本案中,虽然房产登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黄某父亲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和购房按揭贷款,且房产登记在其女儿的名下,且向黄某转账时均注明是用于归还该房屋项下购房贷款并仅赠与黄某个人。综合购房款来源、实际出资情况、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应认定为黄某个人财产。
法院最终确认登记在黄某名下的房产系其个人单独所有。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要按照平分的原则进行分割,在财产出资完全来源于一方父母且明确仅用于赠与其子女个人时,可在分割时将房屋判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在审理中也会综合考虑购房款来源、双方对诉争房产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法定原则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王春、苗圃)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解释
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来源: 法治日报
图片来源:东方财富网记者 魏京生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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