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25-11-10,rmwsagufjhevjhfsvjfhavshjcz
现代社会,房产往往是家庭最重要的资产之一,也是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中容易引发争议的部分。房屋分割之所以成为离婚纠纷的焦点,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价值巨大,往往占据夫妻财产的绝大部分,此外,房屋的出资方式、产权登记、婚姻存续期间等多种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分割结果。《法治日报》记者选取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有关房屋分割的4起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醒公众在面临离婚房产分割时,如何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婚前首付婚后共贷
离婚分割增值部分
姚某与陆某(男)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姻期间因生育问题产生矛盾,姚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其中涉及一套陆某婚前购置的房产。该房产由陆某购置于2018年,总价167万元,陆某婚前支付首付款50万余元,偿还贷款17万余元,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25万余元。诉讼中,双方确认该房产现值已增值至180万元,陆某坚称房产系个人财产,拒绝分割;姚某则主张婚姻期间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应属共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产系陆某婚前个人购买且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故该房屋归陆某所有,该房屋剩余贷款本息由陆某归还。该房屋现作价180万元,根据增值率公式、已偿还贷款及利息以及婚后还贷部分折算后,陆某应补偿姚某财产增值部分11万余元。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官提示,为减少矛盾纠纷,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内通过书面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方用独立账户管理婚前财产,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避免与婚后收入混同;非登记方设立专用账户储存共同还贷资金,留存好共同还贷证据,争取最大增值补偿。
婚前共购明确份额
离婚分割依约而行
张某(女)和王某于2012年通过亲戚牵线确定恋爱关系,于2013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前,两人共同出资30余万元首付款,购买了某市区一套二手房(含车库一间)。该房产登记在张某、王某双方名下,产权证载明:按份共有,张某占有份额为30%,王某占有份额为70%。
因婚后家庭生活琐事及情感淡薄等原因,双方矛盾较大,张某搬到娘家居住,夫妻为分居状态。2024年3月,张某向法院诉请离婚,并要求按照房产份额依法分割房产。
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和王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屋及车库,产权证上载明张某占30%的产权份额,王某占70%的产权份额,此系张某和王某对案涉房产份额的约定,系按份共有,法院予以确认。考虑到两人分居后,该房屋一直由王某及婚生子居住使用,且从有利于生活稳定等角度考虑,该房产归王某所有。经司法评估,该房产价值为120.5万元。综合以上情况,法院判决该房屋及车库归王某所有,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付张某该房产折价款36.15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实践中,很多夫妻在婚后因感情变化而对财产归属产生争议,但因缺乏书面约定导致举证困难。夫妻双方在婚前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房产出资比例和份额,这种做法体现了现代婚姻关系中的理性态度,也为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分割提供清晰依据。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出资比例和份额,也能让婚姻关系建立在更加坦诚、明晰的基础上。好的婚姻既需要感情的温度,也需要规则的守护。
婚前独购婚后加名
离婚分产综合酌定
俞某与周某(男)于2021年4月通过相亲相识,2022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周某将其婚前购买的房屋转移登记为俞某、周某共有。俞某、周某未生育子女。2023年7月,两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俞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平均分配财产。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案涉房产分割产生了较大分歧。周某认为案涉房屋为婚前财产,且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表示愿意适当补偿俞某。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俞某与周某因生活琐事矛盾较深,以致感情破裂,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予以准许。案涉房屋系周某婚前财产,周某于婚后为俞某“加名”系对个人财产的处分,该房屋现登记为共同共有,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至于双方争议的房屋分割比例,应当综合考虑购房出资、婚姻存续时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确定。综合以上因素,考虑到购房款由周某所出,虽然双方婚姻存续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也积极为家庭付出了劳动,法院酌定周某支付俞某房产10%比例的折价款21万元,剩余房屋贷款由周某负责偿还。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所有,该种给予行为一般是以建立、维持婚姻关系的长久稳定并期望共同享有房产利益为基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平衡双方利益。本案中,购房款为周某所出,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积极备孕也为家庭付出了劳动。因此,法院判决房屋归周某所有,并酌定补偿对方21万元,既保护了周某的财产权益,也肯定了俞某对家庭付出的价值。
父母全资赠与房产
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2018年12月,黄某(女)与陆某依法登记婚姻,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2025年因感情破裂,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办理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黄某父亲以其女名义购入某市商品房一套。该房产交易过程中,黄某作为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其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首付款21万余元。此后,黄某父亲每月固定将当月按揭款汇入黄某账户用于还款,并通过银行转账备注明确注明“××小区房贷、仅赠与黄某”。在此期间,黄父还两次为黄某提前偿还本金共计78万余元。其间,陆某从未汇款至该还款账户。
在快节奏的现代社会中,家庭的温暖往往在忙碌的生活中被遗忘。可是在《兔子先生爸气十足EP》这部动畫中,家庭的每一分温情被呈现得淋漓尽致。故事围绕一只超級有责任感、极具幽默感的兔子爸爸展开,讲述了他与一群不同性格的家庭成员一起度过各种日常趣事的感人故事。虽然每集的故事情节简单轻松,但其中蕴含的父愛与亲情却深深打动了每一位观众。
这部动画的亮点之一,就是它巧妙地将萌趣元素与感人故事结合,创造出了一种既有娱乐性又有教育意义的作品。兔子先生虽然是一位家庭中的“父亲”,但他并不完美。面对家庭中的种种挑戰,兔子先生总是会以一种既轻松又幽默的方式去解决问题,不仅能给孩子们带来欢笑,还能为成人提供深思的空间。就像每一个家庭中的父亲,兔子先生虽然时常在一片“杂乱”中忙得不可开交,但每次他依旧能用自己的“爸气十足”魅力化解危機,成為家中的“超级英雄”。
最打动人心的,莫过于兔子先生与他孩子们之间的互动。每个孩子都有不同的性格,而兔子先生不仅仅是一个严厉的“父亲角色”,他更多的是一个善于倾听、懂得包容的朋友。在每一集的剧情中,我们总能看到兔子爸爸耐心地陪伴孩子成长,倾心解决孩子的烦恼,甚至在面对孩子的叛逆时,兔子先生也能够以理服人,给予孩子最大的理解和支持。这种父亲对孩子无条件的爱和宽容,给了观众强烈的情感共鸣。
无论是带孩子去游乐园,还是参与家庭聚会,兔子先生始终坚持一个原则——“做最好的爸爸”。這不仅仅是为了给孩子创造一个愉快的童年,更是為了教会孩子如何面对生活中的挑战,如何做一个有责任感和担当的人。通过这样看似简单的故事情节,动画向我们传递了许多家庭教育的智慧与理念。在兔子先生的陪伴下,孩子们逐渐学会了如何表达自己的情感,如何与他人相处,如何在困境中寻找解决办法。而兔子先生的言传身教,正是那些看似平凡却又深远的家庭教育的体现。
如果你曾在父母的陪伴下度过了无数美好的時光,或者你也在为成为一个更好的父亲而努力,那么《兔子先生爸气十足EP》一定會讓你深受启发。它用一种轻松愉快的方式,让你重新审视家庭关系中的每一个细节,感受那些温馨而有力量的瞬间。
除了家庭教育,兔子先生在《兔子先生爸氣十足EP》中也展现了如何与妻子、朋友和邻居等家庭外的人建立良好关系。作为家中的顶梁柱,兔子先生不仅在家庭内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他在与外界的互动中也展示了自己的“爸气十足”。无论是帮助朋友解决问题,还是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兔子先生总能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带给周围人正能量。
特别是在他与妻子——兔子妈妈的互动中,展现了现代夫妻关系中理解与支持的重要性。兔子先生时常与兔子妈妈进行有趣的互动,既有甜蜜的家庭时光,也有面对家务琐事时的小摩擦。虽然两人有時会有小争执,但他们始终通过沟通与合作解决问题,保持着彼此间的信任与默契。这样的夫妻关系,不仅让观众感到温馨,还讓人看到了夫妻之间在育儿过程中如何互相扶持与共成长。
而兔子先生与他的朋友们的互动,则充满了幽默和智慧。在《兔子先生爸气十足EP》中,兔子先生有一群个性鲜明的朋友,他们共同经历了许多笑料百出的情节和冒险故事。這些朋友虽然各有不同的特点,但彼此间的友谊与信任始终如一。他们互相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小麻烦,也在兔子先生需要时,提供了最真挚的支持。
除了家庭成员和朋友,兔子先生与邻里关系的处理也展现了他超凡的社交能力。每次邻里出现纷争时,兔子先生总能以一颗平和的心态,带领大家化解冲突,促成和谐的邻里关系。這样的表现,不仅为家庭注入了和谐的氛围,也让观众体会到邻里之间友好相处的重要性。
总结来说,《兔子先生爸气十足EP》不仅仅是一部充满幽默与感动的家庭动画,更是一部深刻展现父爱、亲情与友情的作品。通过兔子先生与家人、朋友的互动,观众不仅感受到生活的温暖,也从中汲取了如何在生活中做出正确选择的智慧。如果你渴望一部既能带来欢笑,又能让你思考生活的作品,那么《兔子先生爸气十足EP》绝对值得一看。在这部作品中,你不仅会看到兔子先生的“爸气十足”,更会看到每一位父母在日常生活中的坚守与努力,感受到生活中那些细腻且真实的情感。
离婚后,黄某在对上述房产办理过户时被告知,因该房产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需要进行确权或陆某协助办理。经多次催告,陆某均未予配合。无奈之下,黄某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请求确认案涉房产归其个人所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本案中,虽然房产登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黄某父亲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和购房按揭贷款,且房产登记在其女儿的名下,且向黄某转账时均注明是用于归还该房屋项下购房贷款并仅赠与黄某个人。综合购房款来源、实际出资情况、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应认定为黄某个人财产。
法院最终确认登记在黄某名下的房产系其个人单独所有。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要按照平分的原则进行分割,在财产出资完全来源于一方父母且明确仅用于赠与其子女个人时,可在分割时将房屋判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在审理中也会综合考虑购房款来源、双方对诉争房产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法定原则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王春、苗圃)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解释
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来源: 法治日报
图片来源:人民网记者 罗昌平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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