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25-11-11,rrrrdhasjfbsdkigbjksrifsdlukbgjsab
现代社会,房产往往是家庭最重要的资产之一,也是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中容易引发争议的部分。房屋分割之所以成为离婚纠纷的焦点,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价值巨大,往往占据夫妻财产的绝大部分,此外,房屋的出资方式、产权登记、婚姻存续期间等多种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分割结果。《法治日报》记者选取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有关房屋分割的4起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醒公众在面临离婚房产分割时,如何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婚前首付婚后共贷
离婚分割增值部分
姚某与陆某(男)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姻期间因生育问题产生矛盾,姚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其中涉及一套陆某婚前购置的房产。该房产由陆某购置于2018年,总价167万元,陆某婚前支付首付款50万余元,偿还贷款17万余元,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25万余元。诉讼中,双方确认该房产现值已增值至180万元,陆某坚称房产系个人财产,拒绝分割;姚某则主张婚姻期间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应属共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产系陆某婚前个人购买且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故该房屋归陆某所有,该房屋剩余贷款本息由陆某归还。该房屋现作价180万元,根据增值率公式、已偿还贷款及利息以及婚后还贷部分折算后,陆某应补偿姚某财产增值部分11万余元。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官提示,为减少矛盾纠纷,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内通过书面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方用独立账户管理婚前财产,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避免与婚后收入混同;非登记方设立专用账户储存共同还贷资金,留存好共同还贷证据,争取最大增值补偿。
婚前共购明确份额
离婚分割依约而行
张某(女)和王某于2012年通过亲戚牵线确定恋爱关系,于2013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前,两人共同出资30余万元首付款,购买了某市区一套二手房(含车库一间)。该房产登记在张某、王某双方名下,产权证载明:按份共有,张某占有份额为30%,王某占有份额为70%。
因婚后家庭生活琐事及情感淡薄等原因,双方矛盾较大,张某搬到娘家居住,夫妻为分居状态。2024年3月,张某向法院诉请离婚,并要求按照房产份额依法分割房产。
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和王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屋及车库,产权证上载明张某占30%的产权份额,王某占70%的产权份额,此系张某和王某对案涉房产份额的约定,系按份共有,法院予以确认。考虑到两人分居后,该房屋一直由王某及婚生子居住使用,且从有利于生活稳定等角度考虑,该房产归王某所有。经司法评估,该房产价值为120.5万元。综合以上情况,法院判决该房屋及车库归王某所有,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付张某该房产折价款36.15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实践中,很多夫妻在婚后因感情变化而对财产归属产生争议,但因缺乏书面约定导致举证困难。夫妻双方在婚前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房产出资比例和份额,这种做法体现了现代婚姻关系中的理性态度,也为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分割提供清晰依据。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出资比例和份额,也能让婚姻关系建立在更加坦诚、明晰的基础上。好的婚姻既需要感情的温度,也需要规则的守护。
婚前独购婚后加名
离婚分产综合酌定
俞某与周某(男)于2021年4月通过相亲相识,2022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周某将其婚前购买的房屋转移登记为俞某、周某共有。俞某、周某未生育子女。2023年7月,两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俞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平均分配财产。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案涉房产分割产生了较大分歧。周某认为案涉房屋为婚前财产,且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表示愿意适当补偿俞某。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俞某与周某因生活琐事矛盾较深,以致感情破裂,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予以准许。案涉房屋系周某婚前财产,周某于婚后为俞某“加名”系对个人财产的处分,该房屋现登记为共同共有,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至于双方争议的房屋分割比例,应当综合考虑购房出资、婚姻存续时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确定。综合以上因素,考虑到购房款由周某所出,虽然双方婚姻存续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也积极为家庭付出了劳动,法院酌定周某支付俞某房产10%比例的折价款21万元,剩余房屋贷款由周某负责偿还。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所有,该种给予行为一般是以建立、维持婚姻关系的长久稳定并期望共同享有房产利益为基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平衡双方利益。本案中,购房款为周某所出,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积极备孕也为家庭付出了劳动。因此,法院判决房屋归周某所有,并酌定补偿对方21万元,既保护了周某的财产权益,也肯定了俞某对家庭付出的价值。
父母全资赠与房产
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2018年12月,黄某(女)与陆某依法登记婚姻,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2025年因感情破裂,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办理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黄某父亲以其女名义购入某市商品房一套。该房产交易过程中,黄某作为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其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首付款21万余元。此后,黄某父亲每月固定将当月按揭款汇入黄某账户用于还款,并通过银行转账备注明确注明“××小区房贷、仅赠与黄某”。在此期间,黄父还两次为黄某提前偿还本金共计78万余元。其间,陆某从未汇款至该还款账户。
国产日产亚系列精品版:引领行业的创新与突破
随着科技的不断推進,新能源汽車市场迎来越来越多的变革,国产日产亚系列精品版作為行业内的新秀,凭借其卓越的產品表现与创新优势,受到了消费者和业内专家的广泛关注。这个系列不仅仅是一款普通的車,它代表了国产车在智能化、环保和用户体验方面的最新突破,成為许多消费者心中的理想选择。
从技术创新角度来看,日产亚系列精品版在动力系统和智能辅助驾驶技术上做出了巨大突破。它搭载了先进的纯电驱动系统,续航能力大幅提升,充电速度也相比以往車型更加迅猛,使得长途出行变得更加便捷。配备了最新一代的自动驾驶辅助系统,包括自适应巡航、自动紧急刹车、车道保持等功能,为驾驶者提供全方位的安全保障。
除了硬件技术之外,日产自主研发的智能交互系统也是其一大亮点。interior采用大尺寸高清触控屏,支持多点触控操作,配合车载語音助手,可以实现导航、娱乐、空调控制等多项功能的无缝切换。而且,系统还能根据用户的驾驶习惯智能学习,优化操作體验,为用户提供个性化服务。
在安全方面,日产亚精品版配备了全车多个雷达、摄像头,构建了完善的360度全景监控体系。加上各种主动预警系统,极大降低了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车辆还配备了超高清夜视功能,即使在夜间或复杂环境下,也能确保驾驶者的安全。
从用户角度来看,国产日产亚系列精品版在设计上融入了人性化理念。其车内空间宽敞,座椅采用环保材料,抬高座椅位置设计让驾驶视野更開阔。车内部布局合理,各项操作便捷顺畅,真正做到了以用户體验为核心。
环保理念贯穿始终。整车采用轻量化材料,减轻车身重量,提升能效;新能源技术的应用大大减少了尾气排放,符合绿色出行的未来趋势。生产厂家在制造过程中也高度注重环保细节,力求每一辆车都能缔造更绿色、更可持续的未来。
在售后服务方面,日产中國提供了全面的售后保障体系,包括全国范围内的免费保养、智能远程诊断以及专业的技术支持。这些服务确保了用户在使用过程中无忧无虑,更能全身心享受驾驶乐趣。这种全方位、立体式的服务体验也是国产日产亚系列精品版的硬核竞争力之一。
国產日产亚系列精品版以其顶尖的技术创新、丰富的人性化配置、优异的环保表现和贴心的服务体系,成功塑造了國内新能源汽车的行业标杆。未来,随着技術不断推陳出新,这个系列有望持续引领行业潮流,开启中国智能驾驶的新纪元。
国产日产亚系列精品版的市场前景与发展潜力分析
随着国家对于绿色出行的支持和新能源汽車产業链的逐步成熟,國产日产亚系列精品版的市场潜力变得尤为巨大。它不仅满足了用户对高品质智能出行的期待,也符合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潮流。我们深入探讨其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为投资者和消费者提供更全面的视角。
政策环境的利好为国产日产亚系列精品版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新能源产业的政策措施,如购车补贴、免购置税、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等,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车辆提供了极大的便利。這些政策不仅降低了用户的购車成本,也提升了新能源汽车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使得精品版的推广更为顺利。
消费者对智能与环保的需求不断增加,推动了国产日产亚系列精品版的市场增长。据调研数据显示,年轻一代車主越来越偏爱具有科技感和智能化的车辆,对环保性能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日产亚系列精品版采用的先进技術和智能配置,正好满足这一部分高端用户的需求,未来市场份额有望持续扩大。
国产日产亚系列精品版在价格和品质之间找到了优良的平衡点,具备较强的价格竞争力。相比进口车型,國产车型的制造成本控制更为合理,使其在保持高品质的也能提供更具吸引力的售价。这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无疑是一个极具诱惑力的选择。
从销售渠道来看,日产在全国范围内已建立完善的销售与服务网络,布局充分,应对市场增长的需求。未来,随着直营店和售后服务站的不断扩大,以及线上销售渠道的加强,将为用户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购车体验。数字化、智能化的营销手段也将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
在技术创新方面,日产不断进行研发投入,致力于智能化、网联化技术的突破。未来的日产亚系列可能融合更多前沿技术,比如充電桩与车联网的结合、更智能的自动驾驶、更完善的能源管理系统等。這将为用户带来更全面、更便捷的智能出行解决方案,巩固其在市场中的领先地位。
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国内外品牌不断推出新车型。国产日产亚系列精品版凭借其技術优势、品牌影响力以及良好的用户口碑,有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成为行業的佼佼者。随着未来技术的发展,日产还有機会将“智慧城市”概念引入到其車型中,实现车、路、城市的深度融合,为未来的智能交通体系打下基础。
用户体验和服务优化将持续成为其竞争的核心。通过大数据和AI技术,日产可以实现更加个性化的服务,例如根据用户习惯推荐驾驶辅助程序、提供定制化维保方案等。这些技术创新和细节贴心可以赢得更多忠实用户,形成良性的品牌生态圈。
未来,国产日产亚系列精品版不仅是一款实力车型,更是中国新能源汽车向智能化、绿色化迈進的重要象征。随着技术不断创新、政策不断支持,以及市场持续扩大,它在中国乃至全球新能源車市场的地位都值得期待。那些钟情于高科技和绿色出行的用户,必将与日产共同迎来一个更加智能、环保且富有创造力的未来。
离婚后,黄某在对上述房产办理过户时被告知,因该房产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需要进行确权或陆某协助办理。经多次催告,陆某均未予配合。无奈之下,黄某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请求确认案涉房产归其个人所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本案中,虽然房产登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黄某父亲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和购房按揭贷款,且房产登记在其女儿的名下,且向黄某转账时均注明是用于归还该房屋项下购房贷款并仅赠与黄某个人。综合购房款来源、实际出资情况、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应认定为黄某个人财产。
法院最终确认登记在黄某名下的房产系其个人单独所有。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要按照平分的原则进行分割,在财产出资完全来源于一方父母且明确仅用于赠与其子女个人时,可在分割时将房屋判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在审理中也会综合考虑购房款来源、双方对诉争房产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法定原则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王春、苗圃)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解释
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来源: 法治日报
图片来源:红网记者 李怡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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