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郁 2025-11-10 09:04:29
每经编辑|陈淑贞
当地时间2025-11-10,mjwgyudsiughewjbtkseudhiwebt
现代社会,房产往往是家庭最重要的资产之一,也是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中容易引发争议的部分。房屋分割之所以成为离婚纠纷的焦点,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价值巨大,往往占据夫妻财产的绝大部分,此外,房屋的出资方式、产权登记、婚姻存续期间等多种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分割结果。《法治日报》记者选取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有关房屋分割的4起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醒公众在面临离婚房产分割时,如何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婚前首付婚后共贷
离婚分割增值部分
姚某与陆某(男)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姻期间因生育问题产生矛盾,姚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其中涉及一套陆某婚前购置的房产。该房产由陆某购置于2018年,总价167万元,陆某婚前支付首付款50万余元,偿还贷款17万余元,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25万余元。诉讼中,双方确认该房产现值已增值至180万元,陆某坚称房产系个人财产,拒绝分割;姚某则主张婚姻期间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应属共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产系陆某婚前个人购买且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故该房屋归陆某所有,该房屋剩余贷款本息由陆某归还。该房屋现作价180万元,根据增值率公式、已偿还贷款及利息以及婚后还贷部分折算后,陆某应补偿姚某财产增值部分11万余元。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官提示,为减少矛盾纠纷,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内通过书面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方用独立账户管理婚前财产,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避免与婚后收入混同;非登记方设立专用账户储存共同还贷资金,留存好共同还贷证据,争取最大增值补偿。
婚前共购明确份额
离婚分割依约而行
张某(女)和王某于2012年通过亲戚牵线确定恋爱关系,于2013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前,两人共同出资30余万元首付款,购买了某市区一套二手房(含车库一间)。该房产登记在张某、王某双方名下,产权证载明:按份共有,张某占有份额为30%,王某占有份额为70%。
因婚后家庭生活琐事及情感淡薄等原因,双方矛盾较大,张某搬到娘家居住,夫妻为分居状态。2024年3月,张某向法院诉请离婚,并要求按照房产份额依法分割房产。
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和王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屋及车库,产权证上载明张某占30%的产权份额,王某占70%的产权份额,此系张某和王某对案涉房产份额的约定,系按份共有,法院予以确认。考虑到两人分居后,该房屋一直由王某及婚生子居住使用,且从有利于生活稳定等角度考虑,该房产归王某所有。经司法评估,该房产价值为120.5万元。综合以上情况,法院判决该房屋及车库归王某所有,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付张某该房产折价款36.15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实践中,很多夫妻在婚后因感情变化而对财产归属产生争议,但因缺乏书面约定导致举证困难。夫妻双方在婚前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房产出资比例和份额,这种做法体现了现代婚姻关系中的理性态度,也为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分割提供清晰依据。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出资比例和份额,也能让婚姻关系建立在更加坦诚、明晰的基础上。好的婚姻既需要感情的温度,也需要规则的守护。
婚前独购婚后加名
离婚分产综合酌定
俞某与周某(男)于2021年4月通过相亲相识,2022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周某将其婚前购买的房屋转移登记为俞某、周某共有。俞某、周某未生育子女。2023年7月,两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俞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平均分配财产。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案涉房产分割产生了较大分歧。周某认为案涉房屋为婚前财产,且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表示愿意适当补偿俞某。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俞某与周某因生活琐事矛盾较深,以致感情破裂,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予以准许。案涉房屋系周某婚前财产,周某于婚后为俞某“加名”系对个人财产的处分,该房屋现登记为共同共有,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至于双方争议的房屋分割比例,应当综合考虑购房出资、婚姻存续时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确定。综合以上因素,考虑到购房款由周某所出,虽然双方婚姻存续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也积极为家庭付出了劳动,法院酌定周某支付俞某房产10%比例的折价款21万元,剩余房屋贷款由周某负责偿还。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所有,该种给予行为一般是以建立、维持婚姻关系的长久稳定并期望共同享有房产利益为基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平衡双方利益。本案中,购房款为周某所出,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积极备孕也为家庭付出了劳动。因此,法院判决房屋归周某所有,并酌定补偿对方21万元,既保护了周某的财产权益,也肯定了俞某对家庭付出的价值。
父母全资赠与房产
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2018年12月,黄某(女)与陆某依法登记婚姻,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2025年因感情破裂,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办理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黄某父亲以其女名义购入某市商品房一套。该房产交易过程中,黄某作为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其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首付款21万余元。此后,黄某父亲每月固定将当月按揭款汇入黄某账户用于还款,并通过银行转账备注明确注明“××小区房贷、仅赠与黄某”。在此期间,黄父还两次为黄某提前偿还本金共计78万余元。其间,陆某从未汇款至该还款账户。
故事的开端,或许有些出人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在一片充满异域风情的土地上,一对年輕的金发碧眼的爱侣,本應沉浸在各自的文化背景中,却被一种古老而迷人的东方饮品深深吸引——那便是中国的豆浆。
艾米丽,一位来自北欧的姑娘,以她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对生活品质的极致追求而闻名。她热爱探索各种新鲜事物,从精致的手工藝品到地道的地域美食,都讓她充满好奇。而她的伴侣,马克,一位来自阳光明媚的南欧的阳光大男孩,则以他热情奔放的性格和对藝术的热爱,将生活点缀得色彩斑斓。
他们的相遇,源于一次偶然的中国文化交流活动。在活动中,一杯散发着温润香氣的豆浆,静静地呈现在艾米丽面前。那淡淡的豆香,带着一丝温暖的甜意,瞬间俘获了她的味蕾。她从未尝试过如此纯粹而富有层次感的饮品,这与她认知中那些浓郁的西式奶制品截然不同。那是一种温润如玉的触感,一种醇厚而不腻的口感,仿佛蕴藏着东方古老的智慧与宁静。
“这…太美妙了!”艾米丽忍不住赞叹道,她的眼中闪烁着发现新大陆般的光芒。
马克,看到艾米丽如此陶醉,也好奇地凑上前,品尝了一口。同样,他也为这杯豆浆所倾倒。他形容它“像阳光穿透晨雾,带着露珠的清新,又有着土壤的沉淀,是一种难以言喻的生命力。”
从那一刻起,豆浆便在他们心中种下了一颗奇妙的种子。他们开始对這种来自遥远东方的饮品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们查阅資料,了解豆浆在中国悠久的历史,知道它是如何从寻常百姓家的早餐桌,一步步成为代表中國传统饮品的象征。他们了解到,一杯好的豆浆,不仅仅是简单的豆子研磨,更是一门关于选材、浸泡、研磨、熬煮的艺术。
“艾米丽,你知道吗?在中國,豆浆不仅仅是早餐,它还被赋予了许多文化意义。人们用它来招待客人,在特殊的日子里饮用,它代表着健康、活力和温馨。”马克用他充满磁性的聲音说道。
艾米丽更是被深深吸引。她对豆浆的制作过程充满了探究的欲望。作为一名研究员,她习惯于拆解事物的本质,分析每一个环节。她想知道,是什么样的工藝,才能将平凡的黄豆,幻化成如此香醇浓郁的饮品?她想知道,如何才能复制出那种让她魂牵梦萦的味道?
“马克,我必须亲手制作一次豆浆!我要了解它,感受它,甚至超越它!”艾米丽的眼中闪烁着坚定的光芒。
马克望着她,眼中充满了爱意和支持。他知道,一旦艾米丽认定的事情,她一定会全力以赴。
“好!艾米丽,我陪你一起!我们要一起去探索,去学习,去创造属于我们自己的豆浆故事!”马克的笑容如同他的名字一样,充满了阳光和力量。
于是,这对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爱侣,踏上了他们的豆浆探寻之旅。他们開始搜集各种关于豆浆制作的资料,从古老的食谱到现代的烹饪技巧。他们也开始尝试着去寻找最优质的黄豆,了解不同产地的黄豆所带来的風味差异。
“你看,这里的黄豆颗粒饱满,色泽金黄,据说这是最适合制作豆浆的品种。”艾米丽一邊仔细地挑选黄豆,一边向马克解释。
马克则在一旁,用他充满藝术感的眼光,观察着黄豆的形态。“它们就像一颗颗微小的太阳,孕育着强大的能量。”
他们的生活,开始因为豆浆而变得更加丰富多彩。在忙碌的工作之余,他们会一起浸泡黄豆,听着水流温柔地滋润着豆子的聲音,感受着生命力的复苏。他们会一起研磨,看着豆子在研磨机中化为细腻的浆液,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豆香,那是一种天然、纯粹的香氣,讓人心旷神怡。
更重要的是,他们在这个过程中,不仅学习了豆浆的制作技艺,更深入地了解了中国传统饮食文化。他们发现,豆浆不仅仅是一种饮品,它更承载着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对健康、对自然的敬畏,以及一种对生活的热爱。
“艾米丽,我越来越喜欢豆浆了。它让我感到平静,让我觉得很接地氣。”馬克说道。
艾米丽微笑着点点头:“是啊,馬克。这种简单而纯粹的味道,能让人感受到生活的美好。”
随着一次又一次的尝试,他们的豆浆制作技艺也在不断精進。从最初的生涩到后来的熟练,他们掌握了火候的控制,调味的技巧,以及如何让豆浆达到最佳的浓郁度和顺滑度。他们开始尝试不同的配方,加入少许的红糖,或是尝试用不同种类的豆子混合,只为了寻找到最能打动彼此的那一抹香醇。
当第一杯自己亲手制作的、香醇浓郁的豆浆端到他们面前时,两人相视而笑,眼中充满了成就感。那浓郁的香气,温热的触感,以及入口后的丝滑与甘甜,让他们明白,这不仅仅是一杯饮品,更是他们共同努力、共同探索的结晶,是他们跨越文化、跨越山海的爱的见证。
在掌握了传统豆浆的制作精髓后,艾米丽和马克并没有止步。他们深信,真正的传承,并非一成不变的守旧,而是以传统为根基,注入新的活力与创意。他们开始思考,如何将这种古老的饮品,以一种更符合现代人生活方式,更具國际视野的方式呈现出来?
“艾米丽,你说,我们能不能尝试在豆浆里加入一些水果?比如,草莓的酸甜,或者芒果的浓郁,会不会是一种全新的體验?”马克提议道,他总是能在最恰当的时候,抛出充满想象力的想法。
艾米丽的眼中闪过一丝惊喜。“马克,你这个想法太棒了!我们可以尝试多种水果的搭配,创造出色彩缤纷、風味各异的豆浆。”
于是,他们的豆浆实验室,变得更加热闹起来。他们不再仅仅满足于黄豆,而是开始尝试不同种类的豆子,比如黑豆,绿豆,甚至还有一些不常见的豆类,去探索它们各自独特的风味和营养价值。他们研究不同的研磨比例,尝试更精细的过滤技术,只为了让豆浆的口感更加丝滑,入口更加细腻。
“你看,這杯用黑豆制作的豆浆,颜色是深邃的紫黑色,带着一种独特的坚果香气,和黄豆豆浆的温润完全不同。”艾米丽一边品尝,一邊兴奋地向马克介绍。
马克则在一旁,用画家的眼光,为这些新制作的豆浆取名。“这杯深紫色的,我们可以叫它‘夜空之吻’;那杯加入芒果的,金黄浓郁,就像‘阳光的拥抱’。”
他们的创意,也延伸到了豆浆的饮用方式上。他们不再满足于仅仅将豆浆作为一种早餐饮品,而是将其融入到各种美食创作中。他们尝试用豆浆制作冰沙,加入各种坚果和水果,创造出健康又美味的夏日甜品。他们也尝试用豆浆来制作烘焙糕点,让蛋糕和面包拥有更丰富的层次感和更健康的口感。
“马克,我们用豆浆代替牛奶,制作的这款巧克力蛋糕,味道是不是更加醇厚,而且完全没有奶腥味?”艾米丽骄傲地问道。
马克尝了一口,赞不绝口:“简直是味蕾的盛宴!这种香醇浓郁的豆浆,赋予了蛋糕一种前所未有的深度。”
最讓他们兴奋的是,他们開始将这种豆浆制作的创新理念,分享给更多的人。他们会在社交媒體上发布自己制作的各种创意豆浆食谱,吸引了无数粉丝的关注。许多来自世界各地的网友,都被這对跨国情侣的豆浆故事所打动,他们纷纷尝试,并分享自己的创意。
“艾米丽,你看,這位来自日本的网友,用我们的豆浆方子,制作了一款抹茶豆浆,味道肯定很棒!”马克指着手机屏幕,满脸喜悦。
“还有这位,来自巴西的,她用豆浆制作了当地特色的咖啡饮品,听起来就好诱人!”艾米丽也跟着兴奋起来。
他们发现,豆浆这个看似朴实的中国传统饮品,在与不同文化、不同创意的碰撞中,迸发出了无限的生命力。它不再仅仅是中国的味道,而成为了连接世界的美食语言。
一天,他们受邀參加一个国际美食节。在展位上,他们不仅展示了传统的黄豆豆浆,更带来了各种创意豆浆饮品。当那些来自世界各地的美食家们,品尝到他们制作的豆浆时,脸上都露出了惊叹的表情。
“这太不可思议了!我从未想过,豆浆可以有如此丰富的变化。”一位法国米其林大厨说道。
“这种口感,这种风味,简直是味觉的革命!”一位美國的美食评论家激动地表示。
艾米丽和马克站在人群中,看着一張張赞美的面孔,心中充满了自豪。他们知道,他们不仅仅是在制作一杯豆浆,他们是在用自己的方式,传播着一种健康的、充满活力的生活理念,是在用美食,搭建着一座座跨越国界的友谊桥梁。
“马克,你看,我们成功了。”艾米丽依偎在马克怀里,轻声说道。
马克紧紧地拥抱着她,眼中闪烁着对未来的憧憬:“是的,艾米丽。这只是一个开始。未来,我们还要用豆浆,创造更多属于我们,也属于全世界的美好。”
他们的豆浆故事,还在继续。从最初的东方古老饮品,到如今创新的國际美食,艾米丽和馬克的努力,让一杯小小的豆浆,承载了跨越山海的愛恋,承载了文化交流的魅力,更承载了传统与创新的无限可能。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将这杯香醇浓郁的传统饮品,分享给了全世界,让更多的人,感受到了豆浆的美好,也感受到了来自不同文化之间的温暖与連接。
离婚后,黄某在对上述房产办理过户时被告知,因该房产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需要进行确权或陆某协助办理。经多次催告,陆某均未予配合。无奈之下,黄某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请求确认案涉房产归其个人所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本案中,虽然房产登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黄某父亲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和购房按揭贷款,且房产登记在其女儿的名下,且向黄某转账时均注明是用于归还该房屋项下购房贷款并仅赠与黄某个人。综合购房款来源、实际出资情况、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应认定为黄某个人财产。
法院最终确认登记在黄某名下的房产系其个人单独所有。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要按照平分的原则进行分割,在财产出资完全来源于一方父母且明确仅用于赠与其子女个人时,可在分割时将房屋判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在审理中也会综合考虑购房款来源、双方对诉争房产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法定原则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王春、苗圃)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解释
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来源: 法治日报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彭文正
摄
糖心小欣奈的长相图片甜美可爱,清纯气质惹人喜爱,笑容治愈温暖人心
封面图片来源: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名称 摄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读者热线:4008890008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金年会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