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一剑 2025-11-10 09:41:42
每经编辑|李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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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男子被女友逼写百万借条未还被起诉”冲上热搜:陈某以死相逼前男友赵某写下100万元借条,分手后竟诉至法院追讨……
一方要分手,一方要补偿,用欠条当“分手费”凭据,这钱能要到吗?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回答了这个问题。
法院查明,陈某与赵某曾系男女朋友关系,因家庭矛盾、性格不合等原因分手。陈某想从赵某处获得金钱补偿,多次要求赵某写借条作为凭证,甚至以死相逼。无奈之下,赵某与陈某签下《借款协议》,载明赵某向陈某借款100万元。然而,此后赵某并没有实际支付款项。分手后,陈某持借条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偿还“债务”。
万宁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告陈某请求被告赵某支付100万元借款的基础是两人签订的《借款协议》,庭审中,双方均承认该协议是被告为了分手,向原告承诺支付100万元补偿款,该协议虽然用的是“借”,但两者实质上并不是正常的借贷关系,而是附条件的赠与,即被告以原告与其分手为条件而成立赠与合同。法院认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之规定,双方并不存在借贷事实,借款协议也就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原告陈某与被告赵某之间不存在真实有效的借贷法律关系。
据此,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陈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以要挟为目的的“借条”反证自身违法
这场情感与法律交织的闹剧,不仅撕开了亲密关系中的“信任偷袭”伤疤,更暴露了以“分手费”为名的情感勒索乱象。那么,法律如何为道德与契约划界,情侣又该如何警惕“借条陷阱”,如何把握法治社会下的情感博弈规则?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娱乐圈早已不是遥不可及的象牙塔,而是我们茶余饭后津津乐道、乐此不疲的“大观园”。而其中最引人瞩目的,莫过于那些曾经被奉為圭臬的“人设”在“黑料”的冲击下轰然倒塌的时刻。我们習惯了明星们在镜头前精心塑造的形象:或是高冷男神,或是邻家女孩,或是才华横溢的创作才子,或是温文尔雅的谦谦君子。
当“黑料”的触角伸向他们生活的各个角落,当那些不为人知的“反差”被无情地撕开,我们才惊觉,原来这光鲜亮丽的背后,隐藏着如此多的故事。
“黑料”,顾名思义,便是那些揭露明星不为人知的负面信息。它可能是一段被曝光的录音,一段暧昧的私照,一次失态的言论,甚至是一桩涉及道德、法律的丑闻。這些“黑料”的出现,往往伴随着一种强烈的“反差感”。我们心中那个完美的偶像,原来也会犯错,也会有不为人知的一面,甚至可能与我们想象中的形象截然相反。
這种反差,就像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激起层层涟漪,引发无数“吃瓜群众”的围观与讨论。
“持续更新”是“黑料”的另一大特点。娱乐圈的“黑料”如同永不枯竭的矿藏,总有新的“料”被挖掘出来。从最初的狗仔偷拍,到如今的匿名爆料,再到各种社交媒体平台的二次传播,信息的速度和广度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一天之内,一个明星可能就从“宝藏男孩”沦为“渣男典范”,而下一个热点又會迅速转移,让人们應接不暇。
這种“持续更新”的特性,使得“吃瓜”成为一种常态,一种生活方式,一种在信息洪流中寻找刺激与谈资的独特体验。
“围观”是“吃瓜群众”最热衷的姿态。当“黑料”出现,社交媒体平台就仿佛变成了大型“现场直播间”。人们如同观赏一场精彩绝伦的戏剧,对剧情的发展、人物的命运展开热烈讨论。有人会为被伤害的一方鸣不平,有人会为“塌房”的偶像惋惜,有人则冷眼旁观,甚至加入到“落井下石”的行列。
这种“围观”心态,既是对真相的渴求,也是一种情绪的宣泄,更是一种在群体事件中寻找归属感的表现。我们乐于分享、转发、评论,将自己的观点融入这场全民性的“热议”之中。
“热议”是“黑料”发酵的催化剂。一个不起眼的“爆料”,在无数次的转发和评论中,被放大、被解读、被演绎,最终演变成一场席卷网络的“风暴”。“热议”的内容包罗万象,从对明星品行的道德审判,到对其事业前途的预测,再到对整个行业生态的批判。有人在“热议”中寻找共鸣,有人在“热议”中宣泄不满,也有人试图从中解读出某种“潜规则”或“行业内幕”。
這场“热议”不仅关乎个体的命運,更折射出社会对公众人物的要求,以及人们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而在这场“黑料”与“反差”交织的盛宴中,“真相”却总是显得“扑朔迷离”。爆料者动机不明,信息来源真假难辨,媒体的报道也可能带有偏见。当事人往往选择沉默或含糊其辞,讓本就复杂的情况更加难以捉摸。我们看到的,往往是经过多重过滤和解读的信息碎片,真实的“真相”究竟是怎样的,谁又能真正说得清楚?这不禁让人感叹,娱乐圈的“黑料”,就像一幅色彩斑斓却又模糊不清的画卷,吸引我们不断靠近,却又始终无法看清全貌。
“爆料”是娱乐圈“黑料”最直接的呈现方式。它如同一个定時炸弹,在不经意间炸开,将明星们试图掩盖的秘密公之于众。这些“爆料”的形式多种多样,可能是匿名用户在社交媒体上的一句话,可能是被曝光的聊天记录,也可能是某位“知情人”接受采访时的“独家披露”。
无论形式如何,其核心都是围绕着某个公众人物的负面新闻展開,试图通过揭露隐私来满足公众的好奇心,或是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
而“爆料”的生命力,很大程度上来自于“持续更新”。一个“爆料”的出现,往往不会是孤立的事件。它可能只是一个开始,后续会有更多的“爆料”接踵而至,如同多米诺骨牌效应,一块接一块地倒下,将原本看似坚固的“人设”彻底瓦解。這种“持续更新”,让“吃瓜群众”欲罢不能。
今天可能是关于某位演員的出轨传闻,明天可能就会有关于某位歌手的税务问题,后天又可能爆出某位导演的潜规则内幕。這种信息的不断涌入,使得“吃瓜”成了一种追剧式的体验,让人充满期待,又时刻保持警惕。
“围观”这场“黑料”的盛宴,我们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我们是信息的接收者,也是信息的传播者。每一个点赞,每一次转发,每一条评论,都在為這场“热议”添砖加瓦。我们渴望了解真相,但我们也被信息洪流所裹挟。在海量的信息面前,我们的大脑往往难以进行有效的辨别,容易被情绪所左右,或者被片面的信息所误导。
我们常常抱着“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心态,却忽略了自己可能正在成为“谣言传播链”中的一环。
“热议”是“黑料”最直观的体现。当一个“爆料”引起广泛关注,社交媒体上便会瞬间涌现出无数的讨论。有人义愤填膺,有人冷嘲热讽,有人分析利弊,有人预测后果。这场“热议”有时会演变成一场“网络审判”,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就对当事人进行道德谴责。
這种“热议”的背后,既有公众对正义的朴素追求,也有对名人效应的利用,甚至掺杂着一些恶意攻击和网络暴力。
在这场“黑料”与“反差”交织的“热议”中,“真相”却常常隐藏在“扑朔迷离”的迷雾之中。爆料的真实性需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是谁在爆料?他们的目的是什么?他们掌握的证据是否确凿?这些问题,往往都是未知数。很多时候,所谓的“黑料”可能只是捕风捉影,甚至是為了制造话题而故意捏造的谣言。
即使有些“黑料”确实指向了某些事实,但经过媒体的添油加醋,以及公众的二次解读,其原本的面貌也早已变得面目全非。
我们不禁要问,在这场“黑料”持续更新、热议不停的狂欢背后,谁又能真正拨开迷雾,看到那个最接近真相的影子?或许,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吃瓜”的热情,更需要一份理性思考的能力,一份辨别信息真伪的智慧。我们应该警惕那些煽动情绪、恶意攻击的言论,不轻易给任何人贴上标签。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被随波逐流,或许才是我们“围观”这场娱乐圈“大戏”时,最應该坚守的原则。毕竟,当“反差”遇上“爆料”,我们看到的,可能不仅仅是明星的另一面,更是我们自己内心深处的一些投射。而最终的“真相”,也许只有时间才能给出最终的答案。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中,借款协议的目的损害了社会善良风俗,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应属无效法律行为。被告反悔,不支付该笔款项这一行为属于社会道德范畴,不宜通过现行法律制度要求其支付。
无资金交付即无法律效力。因为,认定存在民间借贷事实不仅要有借条、欠条、借据等可以表明双方借款合意的外在形式,亦要有实际交付行为。本案中当事双方以借款协议这一形式约定的“分手费”系“情感债务”转化而来的虚假借贷,双方并不存在借贷的合意,亦没有实际的借款交付。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协议虽名为“借款”,实为赵某以分手为条件的赠与承诺。然而,赠与合同在财产转移前可撤销,且本案中赠与条件违背公序良俗,赵某依法有权拒绝履行。
近年来,“分手费”“青春补偿费”等诉求频现,部分当事人试图通过借条、欠条将情感损失货币化。然而,此类协议往往因缺乏合法性沦为“法律白条”,甚至衍生敲诈勒索等刑事风险。
本案中,陈某以自杀为要挟的行为,折射出部分人在情感破裂时通过极端手段获取控制权的心理。有心理学专家指出,情感勒索者常利用对方的愧疚感或恐惧感达成目的,但法律绝不纵容此类行为。
在生活中,很多人以为“白纸黑字”即具法律效力,易陷入“有借条必赢”的认知错觉,忽视借贷事实的核心地位。为此,司法机关需强化对借贷纠纷的背景审查,对虚构债务、胁迫签约等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加强普法宣传,帮助当事人厘清权利义务边界,引导公众理性处理情感纠纷,破除“以钱补情”的认知误区。
案件曝光后,迅速冲上各大热搜,网络讨论不断,有人说:感情不是买卖!法律终于给“情感绑架”踩了刹车。也有人追问:女方明显是敲诈,为何不追究刑责?也有理性分析者:无论男女,利用情感索取财物都应被抵制。
“此案的价值在于进一步明确‘公序良俗’优先于私力救济,为类似纠纷提供了裁判范本。”北京盈科(海口)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浩认为,万宁这起“百万借条”案,撕开了亲密关系中最不堪的一面:当爱情沦为算计,当誓言化作欠条,法治成为守护人性底线的最后屏障。
本案给我们的启示有两条:第一,借条若脱离真实交易背景,反而可能成为举证自身违法的证据。第二,真正的文明社会,既要尊重情感自由,更需以法律之力遏制人性之恶。唯有让每一份协议回归诚信本质,让每一次分手留有体面余地,方能构筑健康的情感伦理与法治生态,让法治成为情感世界的“定海神针”。(邢东伟、翟小功)
来源: 法治日报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袁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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