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25-11-11,rrrrdhasjfbsdkigbjksrifsdlukbgjsab
前段时间,“男子被女友逼写百万借条未还被起诉”冲上热搜:陈某以死相逼前男友赵某写下100万元借条,分手后竟诉至法院追讨……
一方要分手,一方要补偿,用欠条当“分手费”凭据,这钱能要到吗?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回答了这个问题。
法院查明,陈某与赵某曾系男女朋友关系,因家庭矛盾、性格不合等原因分手。陈某想从赵某处获得金钱补偿,多次要求赵某写借条作为凭证,甚至以死相逼。无奈之下,赵某与陈某签下《借款协议》,载明赵某向陈某借款100万元。然而,此后赵某并没有实际支付款项。分手后,陈某持借条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偿还“债务”。
万宁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告陈某请求被告赵某支付100万元借款的基础是两人签订的《借款协议》,庭审中,双方均承认该协议是被告为了分手,向原告承诺支付100万元补偿款,该协议虽然用的是“借”,但两者实质上并不是正常的借贷关系,而是附条件的赠与,即被告以原告与其分手为条件而成立赠与合同。法院认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之规定,双方并不存在借贷事实,借款协议也就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原告陈某与被告赵某之间不存在真实有效的借贷法律关系。
据此,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陈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以要挟为目的的“借条”反证自身违法
这场情感与法律交织的闹剧,不仅撕开了亲密关系中的“信任偷袭”伤疤,更暴露了以“分手费”为名的情感勒索乱象。那么,法律如何为道德与契约划界,情侣又该如何警惕“借条陷阱”,如何把握法治社会下的情感博弈规则?
自拍:一场盛大的自我宣言与情感投射
在如今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自拍早已不仅仅是一种拍照方式,它更像是一种文化符号,一种与世界对话的语言。从最初的简单记录,到如今充斥着滤镜、美颜和精心设计的场景,自拍早已演变成了一场盛大的自我宣言,以及一种复杂的情感投射。我们為何如此热衷于按下快门,将自己定格在一方小小的屏幕里?这背后,是根植于人性的需求,是对存在感的渴望,更是对自我价值的不断确认。
自拍满足了人类最原始的“被看见”的需求。在社交媒體的洪流中,一張精心拍摄的自拍,就像一张递出去的名片,宣告着“我在这里,我存在”。它让我们有机会主动塑造自己的公众形象,将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示给他人,获得点贊、评论和关注。這种即时的反馈,能带来一种强烈的心理满足感,仿佛每一次点赞都是对我们价值的肯定。
我们通过自拍来表达自己的心情,无论是快乐、悲伤、还是平凡的日常,都是在向外界传递信息,寻求共鸣。一张阳光明媚的笑容,可能是在分享一份小确幸;一張略带忧郁的眼神,或许是在倾诉内心的孤寂。自拍,成为了我们与這个世界建立连接的桥梁。
自拍也是一种自我探索和自我认同的工具。当我们反復审视自己的面孔,调整角度,选择光線,我们实际上也在不断地审视和认识自己。我们開始关注自己的外貌,了解自己最上镜的角度,甚至尝试不同的风格和妆容。这个过程,本身就是一种对自我的塑造和定位。在社交媒体上,我们发布的自拍构成了我们数字身份的一部分。
我们精心挑选发布的照片,潜意识里是在构建一个理想化的自我形象,这个形象可能与现实中的我们有所出入,但它代表着我们渴望成为的样子,或者我们希望别人看到的我们。这种理想化的自我,也反过来影响着我们的自我认知,激励我们向着那个方向努力。
更深层次地,自拍也承载着我们复杂的情感需求。在某些时刻,我们可能感到孤独,需要通过自拍来获得一种陪伴感。当我们看到自己的脸出现在屏幕上,仿佛有人在倾听我们的心声。在经歷人生重要的时刻,无论是毕业、旅行,还是恋爱,自拍更是成为了一种仪式,用来纪念和珍藏。
它不仅仅是照片,更是承载着一段记忆、一种情感的载体。我们通过自拍来“活在当下”,将那些稍纵即逝的美好瞬间凝固下来,以便日后回味。
自拍也并非全然是积极的。过度沉迷于自拍,可能会导致对现实生活的疏离。当我们将过多的精力投入到“如何拍出好看的照片”上时,我们可能会忽略了真正的生活本身。我们可能为了一个完美的背景而放弃了与朋友的真实互动,或者為了一个看似自然的微笑而反复调整表情,失去了最真实的情感流露。
更严重的是,一些人可能会陷入对外貌的焦虑,不断追求所谓的“完美”,而忽略了内在的成长和精神的富足。社交媒體上无处不在的“完美”自拍,也可能给他人带来容貌焦虑,形成一种不健康的审美导向。
当然,我们也需要看到自拍的积极一面。它确实為我们提供了一个自由表达的平台,让我们能够记录生活、分享喜悦、甚至传递正能量。很多人通过自拍分享自己的兴趣爱好,或者记录自己的学習进步,这本身就是一种积极的自我展示。尤其是在一些特殊群體中,自拍可能是一种打破沉默、表达个性的方式,让那些原本被忽视的声音得以被听見。
总而言之,自拍是一面镜子,映照出我们的需求、渴望和情感。它既是我们与世界互动的手段,也是我们与自我对话的契机。当我们按下快门的那一刻,我们不仅仅是在拍摄一張照片,更是在进行一场盛大的自我宣言,一次深沉的情感投射。理解自拍的背后逻辑,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也更清晰地审视我们所处的這个数字时代。
偷拍:欲望的阴影与隐私的沦陷
如果说自拍是光明正大的自我展示,那么偷拍则是一种隐藏在阴影下的窥探,它触及了人性中最隐秘的角落,也引发了最深刻的伦理与法律争议。当镜头不再是对准自己,而是悄然对准他人,当记录生活变成了侵犯隐私,偷拍便揭示了欲望的另一面:权力、控制、窥视,以及对他人界限的无视。
偷拍行为的根源,往往与一种扭曲的權力感和控制欲有关。偷窥者通过非法获取他人的私密影像,获得了一种“知晓一切”的优越感,仿佛掌握了他人的秘密,从而获得一种掌控感。这种控制感,可能源于现实生活中的无力感,试图在隐秘的世界里寻找补偿。偷拍也可能与畸形的好奇心和猎奇心理有关。
人们总是对未知和禁忌充满好奇,而偷拍,则满足了这种不健康的窥视欲望,将他人的隐私赤裸裸地呈现在自己眼前。
在数字时代,偷拍的手段和范围都得到了极大的拓展。曾经的偷拍可能需要隐蔽的设备和周密的计划,而如今,智能手机的普及,以及各种隐蔽摄像头的出现,使得偷拍变得更加容易和隐蔽。网络直播、暗网交易,更是将偷拍的产业链推向了黑暗的深渊。受害者往往是在毫无察觉的情况下,自己的隐私就已经被暴露在公众视野之下,甚至被恶意传播,给个人带来巨大的精神创伤和名誉损害。
这种未经授权的曝光,是对个人尊严最严重的践踏。
偷拍行为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对于受害者而言,其带来的痛苦是难以想象的。隐私的泄露,不仅会让他们感到羞耻和恐惧,更可能影响其日常生活、工作甚至人际关系。被偷拍的照片或视频,一旦在网络上传播,就如同覆水难收,其负面影响会长期存在。更令人担忧的是,偷拍有時与网络欺凌、敲诈勒索等犯罪行為紧密相连,给受害者带来二次伤害。
从社會层面来看,偷拍行为的泛滥,是对公共信任的侵蚀。当人们无法在公共场合获得基本的安全感,当隐私随时可能被侵犯,社会的安全感就会大大降低。这种普遍的担忧,会加剧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这也对法律和监管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如何有效遏制偷拍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解决的难题。
我们必须认识到,偷拍与自拍之间,存在着一条清晰而不可逾越的界限。自拍是主体自主的表达,是尊重自我和他人界限的产物;而偷拍则是对他人界限的粗暴侵犯,是对个体尊严的严重蔑视。两者在出发点、目的和行为性质上,有着本质的区别。
对于偷拍,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并采取坚决的反对态度。这不仅仅是法律层面的惩罚,更需要社会层面的道德约束和公众意识的提升。我们需要教育下一代,让他们懂得尊重他人隐私的重要性,培养健康的媒介素养。科技公司和平台也应承担起相应的社會責任,加强内容审核,打击非法偷拍内容的传播。
在数字时代,我们享受着科技带来的便利,同时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在镜头下的世界,我们既可以记录美好,也可以窥探阴暗。理解自拍与偷拍的界限,不仅是对法律法规的遵守,更是对人性尊严的尊重。当我们在享受拍照的乐趣时,请务必记得,镜头之外,是活生生的人,是需要被尊重的个體,是拥有不容侵犯的隐私的公民。
只有当每个人都自觉地守住那条界限,我们才能共同构建一个更安全、更和谐、更尊重彼此的数字空间。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中,借款协议的目的损害了社会善良风俗,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应属无效法律行为。被告反悔,不支付该笔款项这一行为属于社会道德范畴,不宜通过现行法律制度要求其支付。
无资金交付即无法律效力。因为,认定存在民间借贷事实不仅要有借条、欠条、借据等可以表明双方借款合意的外在形式,亦要有实际交付行为。本案中当事双方以借款协议这一形式约定的“分手费”系“情感债务”转化而来的虚假借贷,双方并不存在借贷的合意,亦没有实际的借款交付。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协议虽名为“借款”,实为赵某以分手为条件的赠与承诺。然而,赠与合同在财产转移前可撤销,且本案中赠与条件违背公序良俗,赵某依法有权拒绝履行。
近年来,“分手费”“青春补偿费”等诉求频现,部分当事人试图通过借条、欠条将情感损失货币化。然而,此类协议往往因缺乏合法性沦为“法律白条”,甚至衍生敲诈勒索等刑事风险。
本案中,陈某以自杀为要挟的行为,折射出部分人在情感破裂时通过极端手段获取控制权的心理。有心理学专家指出,情感勒索者常利用对方的愧疚感或恐惧感达成目的,但法律绝不纵容此类行为。
在生活中,很多人以为“白纸黑字”即具法律效力,易陷入“有借条必赢”的认知错觉,忽视借贷事实的核心地位。为此,司法机关需强化对借贷纠纷的背景审查,对虚构债务、胁迫签约等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加强普法宣传,帮助当事人厘清权利义务边界,引导公众理性处理情感纠纷,破除“以钱补情”的认知误区。
案件曝光后,迅速冲上各大热搜,网络讨论不断,有人说:感情不是买卖!法律终于给“情感绑架”踩了刹车。也有人追问:女方明显是敲诈,为何不追究刑责?也有理性分析者:无论男女,利用情感索取财物都应被抵制。
“此案的价值在于进一步明确‘公序良俗’优先于私力救济,为类似纠纷提供了裁判范本。”北京盈科(海口)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浩认为,万宁这起“百万借条”案,撕开了亲密关系中最不堪的一面:当爱情沦为算计,当誓言化作欠条,法治成为守护人性底线的最后屏障。
本案给我们的启示有两条:第一,借条若脱离真实交易背景,反而可能成为举证自身违法的证据。第二,真正的文明社会,既要尊重情感自由,更需以法律之力遏制人性之恶。唯有让每一份协议回归诚信本质,让每一次分手留有体面余地,方能构筑健康的情感伦理与法治生态,让法治成为情感世界的“定海神针”。(邢东伟、翟小功)
来源: 法治日报
图片来源:千龙网记者 刘欣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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