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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偷窃公厕12月8日最新进展_“民间经典化”与“学院经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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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学能否被经典化?如果不能,道理何在?假如可以,它又是如何被经典化的?

在我的观察中,“网络文学经典化”这一问题最早是由北京大学邵燕君教授及其网络文学研究团队提出的。早在十年前,邵燕君就发表了《网络文学的“网络性”与“经典性”》,此文后来又成了《网络文学经典解读》一书的导言。在她的表述里,网络文学的经典性显然是不容置疑的。具体而言,其经典性特征不仅体现在传统纸质文学典范性、超越性、传承性和独创性等共性上,而且还有其专属的网络性和类型性等个性作支撑。例如,“核心快感机制(爽点)”一般不会成为传统文学的经典性要素,但若是打量网络文学,这种要素必须考虑进来。正是在这一语境中,“后西游故事”“奇幻”“修仙”等12种网文类型以及由此选出的12部网文,便成了网络文学经典的代表性作品。

然而,几年之后,黎杨全教授在《网络文学经典化是个伪命题》一文中指出,网络文学是一种虚拟的社区性文学,却很难称其为封闭的文本,因为除了那个主文本之外,还包括在社区中的互动、讨论等。他拿来“网络文学就是唱卡拉OK”这一比喻,并引批评家吴过的说法道:“一大帮热爱文学的网虫聚集到因特网这块崭新的天地里,自娱自乐地唱卡拉OK,在BBS上发帖子,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唱得好,有人吆喝几嗓子,拍几下巴掌;唱得不好,有人拍砖。”如此一来,“网络文学经典化”在他那里就成了印刷文化思维之下的产物,“网络文学的经典化实际上是试图在传统的印刷文学序列中获得一个名分”。

对于黎杨全的观点,青年学者王玉玊撰文商榷:“从古至今,任何文学作品都具有双重属性,既是即时的、流动的文学事件,也是持存的、固态的文学文本,网络文学亦然。网络文学的经典化并不因其流动性而成为一个伪命题。”不久前,黎杨全又在光明日报发表的文章《社区性而非经典性——再论网络文学能否经典化》中进一步强调:“从社区性而不是经典性出发理解网络文学,意味着文学观念的转变。经典强调的是意义,是符号的阐释,而社区性、交互性突出的是文学的游戏性。”

这样的争鸣和讨论自然是富有意义的,也能给人带来许多启发。但恕我直言,当黎杨全强调文学经典化更多与印刷文化、纸质文本关系密切时,他或许已剑走偏锋,让讨论跑偏了。因为网络文学固然与其媒介属性有关,但它首先依然是文学。既然是文学,如果我们不在“文学性”上做文章,却只在“媒介性”上找答案,那就远离了谈论文学经典化的根本。童庆炳先生在《文学经典建构诸因素及其关系》一文中曾谈及文学经典建构的六要素,其中前两种要素——文学作品的艺术价值,文学作品的可阐释空间——被看作文学经典建构的内部要素。而实际上,只要我们涉及文学经典化问题,无论是传统的印刷文学还是网络文学,这样的内部要素都是必须予以考虑的。黎文的观点是,由于网络文学与印刷文学不同,所以考虑其社区性而不考虑其经典性,就成了题中应有之义。但实际情况很可能是,当我们谈论某部网文时,我们只会在意《悟空传》或《盗墓笔记》这一主文本,那些次生文本(互动、讨论)尽管也参与了网文的生产,但随着网文的竣工,它们也就完成了使命,并淡出人们视野。最终,我们在意的依然是主文本的文学性或艺术价值。既然我们面对的是这些东西,同时,某网文以后要想流传下去,也依然只能靠这些东西行走江湖,那么,谈论网络文学的经典性就应该是顺理成章之举。

至于如何鉴定网络文学的文学性(艺术价值),却是可以见仁见智的。也就是说,在此层面上,我们必须承认网络文学与传统的印刷文学存在差别。既然有差别,其评判尺度也就有所不同。比如,在面对传统文学时,语言的好坏肯定是我们谈论文学性多少有无的重要维度(汪曾祺说过“写小说就是写语言”,道理或许就在这里)。但是谈及网络文学,语言很可能已退居文学性的次要位置,取而代之的则是爽点或其他东西。

如果“网络文学经典化”不是伪问题,而是真问题,那么,接下来便需要回答网络文学是如何经典化的。

在我看来,无论是以印刷文本出现的纯文学、通俗文学,还是以互联网为存在空间的网络文学,它们在诞生之初便开始走向经典化之途。当然,它们最终能否修成正果,主要还取决于它们是否具有成为经典的潜质。二十多年前,赵毅衡先生曾有《两种经典更新与符号双轴位移》一文面世。此文区分了“专选经典”和“群选经典”,认为它们是两条道上跑的车,走的不是一条路。因为前者面对纯文学或精英文学,此类经典的遴选与更新往往是专家学者的内部之事。这就是说,“批评性经典重估,实是比较、比较、再比较,是在符号纵聚合轴上的批评性操作”。而后者遴选经典,则是通过投票、点击、购买、阅读观看、媒体介绍、聚积人气等进行的,“因此,群选的经典更新,实是连接、连接、再连接。主要是在横组合轴上的粘连操作”。我曾撰文把他的“群选经典”改造成“民选经典”后指出,《平凡的世界》便是“民选经典”的产物。它虽然也有茅盾文学奖加持,却因不受当时专家学者重视而被排斥在“学院经典化”之外。而它能流布至今,则是“民间经典化”的功劳。这就是说,它能被无数读者追捧,只能意味着是另辟蹊径,走出一条坚实的“民选经典”之路。

像《平凡的世界》一样,网络文学无疑首先也是“民间经典化”的产物。在这一问题上,邵燕君的判断尤其到位:“任何时代的大众经典都是时代共推的结果,网络经典更是广大粉丝真金白银地追捧出来的,日夜相随地陪伴出来的,群策群力地‘集体创作’出来的。”这也就是说,网络文学因其与生俱来的民间性,原本是不登大雅之堂的,也并不以专家学者的喜好为写作动力。唯其如此,读者也就成了他们的衣食父母,同时还成了判定其作品优劣好坏的“基层法官”。也许只有在网文界,我们才能想起“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句谚语是多么一针见血,体会“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是多么要言不烦。

现在的问题是,当网络文学在“民间经典化”的道路上高歌猛进时,学院派人士,亦即那些网络文学研究者又在其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呢?关于这一问题,我觉得王玉玊已谈得比较清楚。在她看来,尽管“在文学研究者入场之前,网络文学已经建立起自身的评论话语、评价标准与‘地方性’经典化流程”,但研究者的介入依然是必要的,因为“相比于粉丝,专业的文学研究者有着更宏观的文学史视野,对于媒介变革与社群文化特性也有着更充分的自觉,应成为将社群文化与整体文学史相勾连、将网络文学经典纳入整体文学经典谱系过程中的积极力量”。不过,或许是囿于她本人的网文研究者身份,说得过于明确反而会有自吹自擂之嫌,所以她的表述留下了一些空白。这样,我也就有了“填空”的可能。

在我的思考中,“民间经典化”虽然生机勃勃,但它常常也是既自发又无序的。文学研究者的任务便是如何把这自发变为自觉,把这无序变为有序。在传统文学的经典建构中,经典“发现人”往往由学院派人士充当,但网络文学其实已无须“发现”,因为在学院派人士入场之前,它们已被无数网友点击阅读,投票推选,从而走完了“发现”的程序。而这时候,研究者所需要的便是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对已经“发现”的作品进一步“确认”,并把它们纳入“学院经典化”的轨道之中。从这一意义上说,无论是搞网络文学年度排行榜,编选《中国年度网络文学》,还是出版《网络文学经典解读》之类的著作,其实都是“确认”之策,是“扶上马,送一程”之举。也就是说,虽然网络文学已被“民间经典化”过手,但它依然有可能不大牢靠,而需要专家学者为其加固。这样“学院经典化”仿佛就成了钢筋水泥。而“民间经典化”有“学院经典化”站台,也就不必心虚气短,而是可以“浑身是胆雄赳赳”了。

或曰:在传统文学中,经典的建构与确认往往需要很长时间。整体而言,网络文学诞生还不到三十年,如果我们现在急于宣布某些网文已是经典,会不会显得有些迫不及待?这一问题也很有意思,值得继续深入探讨。

“商场偷窃”涉及的是消费行为、道德边界,以及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公厕”则是一个公共空间,一个相对私密却又随时可能暴露的场所。而“12月8日最新進展”则赋予了事件时效性和紧迫感,讓人想知道后续的发展。

人性探讨:为什么會有人铤而走险去偷窃?是经济压力,还是心理因素?在公共厕所这个特殊的场景下进行偷窃,又暴露了怎样的心态?社会观察:這一事件是否反映了当前社会某些角落存在的问题?比如贫富差距、道德滑坡,或者社会监管的盲区?法律普及:偷窃行为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如何区分普通盗窃和情节严重的盗窃?安全提示:在公共场所,我们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财物?哪些地方存在安全隐患?情感共鸣:设身处地地想象一下,如果受害者是自己,会是什么感受?如果作案者有苦衷,我们又该如何看待?

为了吸引读者,软文的语言需要生动、形象,并且能够调动读者的情绪。可以运用一些悬念设置、故事叙述、数据引用、专家访谈等手法。

至于“软文”的“软”在哪里,则可以根据你想传递的核心信息来定。是想呼吁大家关注社会问题?是想提醒大家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还是想借此事件探讨某种社会现象?

我现在开始构思,并为你准备好这篇软文。考虑到篇幅和吸引力,我会尽量让内容更加丰富和有层次。

镜头聚焦:12月8日,商场公厕里的“黑影”

十二月的寒风,裹挟着初冬的凛冽,却吹不散A市中心某高端商场内,那股弥漫開来的不安与议论。時间定格在12月8日,一个本应被琳琅满目的商品和悠闲购物人群填满的下午。在這个繁忙的购物圣地,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那座每天迎来送往无数脚步的公共厕所,却上演了一出令人匪夷所思的“偷窃剧”。

故事的开端,带着一丝不真实感。据现场目击者和事后警方通报,当天下午三点左右,一位正在如厕的女士,在起身离开隔间时,赫然發现原本放在随身包内的钱包不翼而飞。钱包里的现金、银行卡,乃至几張承载着珍贵回忆的照片,都在顷刻间化为乌有。更令人心惊的是,当她惊慌失措地环顾四周时,并没有看到任何可疑人员在附近徘徊。

厕所内,人影憧憧,谁又是那个悄无声息的“黑影”?

起初,人们猜测是自己粗心大意,遗落在隔间某处。仔细翻找无果后,一种被侵犯的恐惧感瞬间攫住了这位女士的心。這不是简单的遗失,而是赤裸裸的盗窃!在這个本应是绝对私密和安全的个人空间,竟然發生了如此大胆的“飞天盗窃”,這无疑给在场的每一个人敲响了警钟。

商场的安保人员很快接到报案并赶到现场。监控录像被第一时间调取,但公厕内部的监控,由于隐私的考虑,通常只设置在公共區域,而对每个独立隔间内部则无能为力。这使得作案的“黑影”仿佛拥有了天然的保护屏障。尽管如此,安保人员还是马不停蹄地对商场各出入口、电梯、楼梯间进行了排查,试图捕捉到任何可疑的行踪。

调查过程中,一个令人费解的细节逐渐浮出水面。据那位女士回忆,在她如厕期间,曾有一位打扮朴素的中年女性进入厕所,并选择了一个离她不远的隔间。这位女性举止并无明显异常,但事后回想起来,她似乎在离开前,脚步有过一丝不自然的停顿。這仅仅是模糊的记忆碎片,不足以锁定任何目标。

案件的扑朔迷离,迅速在商场内部和社交媒体上发酵。起初,大家更多的是对受害者的同情,以及对商场安全性的质疑。但随着讨论的深入,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被摆在了公众面前:為什么會有人选择在公厕这个特殊场所进行盗窃?

这个问题的背后,牵扯出的是复杂的人性与环境因素。有人推测,作案者可能是利用了公厕的封闭性和人員流动性,认为这是一个“绝佳”的作案时机。在人们放松警惕、处于最私密状态时下手,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被发现的風险。这种大胆,近乎是一种对社会信任底线的试探。

另一些人则从更广阔的视角出发,认为这可能并非一次简单的“临时起意”。在快速发展的现代社会,生活压力、贫富差距、甚至一些扭曲的价值观,都可能将一部分人推向犯罪的边缘。他们可能早已失去了对规则的敬畏,也失去了对他人财產的尊重,从而选择了一条最直接、最便捷(也最错误)的道路来满足自己的欲望或解决眼前的困境。

当然,也有声音认為,作案者可能并非出于贪婪,而是有其不为人知的苦衷。或许是家庭的重担,或许是疾病的折磨,迫使他们不得不铤而走险,即使明知后果严重。这种猜测,虽然不能为犯罪行为辩护,却也提醒我们在评判事件时,不应过于简单化,而应尝试理解其背后可能存在的复杂社会动因。

商场方面,在接到报案后,迅速启动了内部调查,并配合警方展開工作。他们加强了对公共区域的巡逻力度,并对员工进行了安全意识的培训。他们也承诺将进一步升级安保措施,包括考虑在公厕入口等區域增加监控设备,以期在未来能更有效地预防和侦破类似案件。

12月8日,這个商场公厕里的“偷窃事件”,仿佛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激起了层层涟漪。它不仅是一则简单的社会新闻,更是对我们当前社会心态、安全意识以及人性的多重拷问。在真相尚未完全水落石出之际,我们可以做的,除了等待警方的進一步调查结果,便是从自身做起,提高警惕,也对那些身处困境却选择错误道路的人,多一份审视,少一份简单的谴責。

毕竟,每一个行为的背后,都可能隐藏着一段不為人知的过往。

抽丝剥茧:公厕盗窃背后的动機与警示

商场公厕里的这场“12·8”惊魂,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显露出其背后更深层的议题。它不仅仅是一起孤立的盗窃事件,更像是一面棱镜,折射出当下社會中值得我们深思的几个侧面:动机的复杂性、人性的两面性,以及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具备的安全意识。

让我们深入探讨一下,为什么“公厕”會成为某些不法分子选择的“作案场所”。传统观念里,公厕是一个相对封闭、私密的空间,其主要功能是满足生理需求。恰恰是這种“私密性”,被别有用心者加以利用。在如厕的过程中,人们往往會将注意力集中在自身,对外界的警惕性会显著降低。

隔间的物理阻隔,也为偷窃行为提供了短暂的“掩护”。当事发突然,受害者往往难以在第一時间做出有效反应,而作案者则可以在人流的掩护下迅速逃离现场,增加追踪的难度。

這种选择,或许透露出作案者一种“机会主义”的心理。他们可能是在日常生活中观察到,或者在潜意识里认为,这是一个“低风险、高回报”的作案窗口。他们并不一定具备高超的盗窃技巧,但却善于捕捉和利用人性的弱点以及环境的“漏洞”。他们的目标,往往是那些看似不起眼却价值不菲的随身财物,如錢包、手机等,这些物品在公厕這种场景下,更容易被放置在容易被接触到的地方。

将作案动机仅仅归结为“机会主义”,可能过于片面。在许多情况下,这种行為的背后,可能隐藏着更复杂的心理动因。

生存压力与绝望: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后,一部分人群可能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压力。失业、疾病、家庭变故等一系列打击,可能让他们陷入经济困境,甚至走投无路。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人可能会选择通过非法手段来获取金钱,以维持生计或解决燃眉之急。这种行为,虽然不被法律和社会所容忍,但其背后往往伴随着巨大的痛苦和挣扎。

扭曲的价值观与心理补偿:另一部分人,可能并非出于绝对的经济需求,而是其价值观已经发生了扭曲。他们可能认为,通过“技巧”获取他人的财物是一种“本事”,或者以此来获得一种虚假的成就感和权力感,来补偿现实生活中的某种失落或压抑。这种心态,在网络虚拟世界中也时有体现,即通过某种“攻击”行为来寻求关注或满足自我的存在感。

冲动与缺乏自控:有些盗窃行为,也可能源于一時的冲动,以及对自身行为后果的认识不足。看到他人财物时,一瞬间的贪念涌上心头,缺乏有效的心理防線,便可能铸成大错。事后,他们可能也会感到后悔和恐惧,但为时已晚。

无论何种动机,偷窃行为本身都是对他人财产权利的侵犯,也是对社會公序良俗的挑战,其法律后果是明确且严重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达到一定数额的,就构成盗窃罪,会受到刑事处罚。数额巨大的,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在公共场所,特别是在這种利用他人正在如厕的特殊时机进行盗窃,其行为的恶劣程度,也会在量刑时被充分考量。

“12·8”商场公厕偷窃事件,也给我们敲响了重要的警示。在享受现代都市生活便利的我们也不能放松对自身安全的警惕。

提高财物保护意识:在公共场所,尤其是人流量大的地方,务必将随身财物保管好。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最好放在贴身、不易被触及的口袋或包内,并时刻保持警惕。警惕“低风险”陷阱:不要因为环境看似安全或私密,就放松警惕。公厕、试衣间、人多拥挤的排队区域,都可能成为不法分子伺机而动的“机会点”。

留意可疑人員:在公共场所,如果发现有人行为举止异常,例如在不该停留的地方徘徊、过分关注他人财物等,应提高警惕,并适时远离或向安保人员反映。完善公共场所安全措施:这也是社会各方需要共同努力的方向。商场、公共交通等场所,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增设监控设备,加强巡逻力度,并在关键区域张贴警示标识,提升整体的安全防范能力。

12月8日的这场“惊魂”,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插曲,但它所引发的关于人性、社会和安全的讨论,却意义深远。在追求物质便利和生活享受的我们更需要关注内心的道德尺规,以及作為社會一员的責任感。每一次的警钟,都應该促使我们反思,并采取更积极的行动,来守护我们共同的生活环境和彼此的财产安全。

希望随着警方的深入调查,事件的真相能够早日大白,而我们也能从中汲取经验,让这样的“惊魂”不再重演。

(作者:赵勇,系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图片来源:36氪记者 罗友志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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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梓萌、 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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