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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房产往往是家庭最重要的资产之一,也是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中容易引发争议的部分。房屋分割之所以成为离婚纠纷的焦点,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价值巨大,往往占据夫妻财产的绝大部分,此外,房屋的出资方式、产权登记、婚姻存续期间等多种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分割结果。《法治日报》记者选取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有关房屋分割的4起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醒公众在面临离婚房产分割时,如何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婚前首付婚后共贷
离婚分割增值部分
姚某与陆某(男)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姻期间因生育问题产生矛盾,姚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其中涉及一套陆某婚前购置的房产。该房产由陆某购置于2018年,总价167万元,陆某婚前支付首付款50万余元,偿还贷款17万余元,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25万余元。诉讼中,双方确认该房产现值已增值至180万元,陆某坚称房产系个人财产,拒绝分割;姚某则主张婚姻期间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应属共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产系陆某婚前个人购买且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故该房屋归陆某所有,该房屋剩余贷款本息由陆某归还。该房屋现作价180万元,根据增值率公式、已偿还贷款及利息以及婚后还贷部分折算后,陆某应补偿姚某财产增值部分11万余元。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官提示,为减少矛盾纠纷,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内通过书面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方用独立账户管理婚前财产,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避免与婚后收入混同;非登记方设立专用账户储存共同还贷资金,留存好共同还贷证据,争取最大增值补偿。
婚前共购明确份额
离婚分割依约而行
张某(女)和王某于2012年通过亲戚牵线确定恋爱关系,于2013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前,两人共同出资30余万元首付款,购买了某市区一套二手房(含车库一间)。该房产登记在张某、王某双方名下,产权证载明:按份共有,张某占有份额为30%,王某占有份额为70%。
因婚后家庭生活琐事及情感淡薄等原因,双方矛盾较大,张某搬到娘家居住,夫妻为分居状态。2024年3月,张某向法院诉请离婚,并要求按照房产份额依法分割房产。
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和王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屋及车库,产权证上载明张某占30%的产权份额,王某占70%的产权份额,此系张某和王某对案涉房产份额的约定,系按份共有,法院予以确认。考虑到两人分居后,该房屋一直由王某及婚生子居住使用,且从有利于生活稳定等角度考虑,该房产归王某所有。经司法评估,该房产价值为120.5万元。综合以上情况,法院判决该房屋及车库归王某所有,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付张某该房产折价款36.15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实践中,很多夫妻在婚后因感情变化而对财产归属产生争议,但因缺乏书面约定导致举证困难。夫妻双方在婚前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房产出资比例和份额,这种做法体现了现代婚姻关系中的理性态度,也为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分割提供清晰依据。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出资比例和份额,也能让婚姻关系建立在更加坦诚、明晰的基础上。好的婚姻既需要感情的温度,也需要规则的守护。
婚前独购婚后加名
离婚分产综合酌定
俞某与周某(男)于2021年4月通过相亲相识,2022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周某将其婚前购买的房屋转移登记为俞某、周某共有。俞某、周某未生育子女。2023年7月,两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俞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平均分配财产。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案涉房产分割产生了较大分歧。周某认为案涉房屋为婚前财产,且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表示愿意适当补偿俞某。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俞某与周某因生活琐事矛盾较深,以致感情破裂,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予以准许。案涉房屋系周某婚前财产,周某于婚后为俞某“加名”系对个人财产的处分,该房屋现登记为共同共有,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至于双方争议的房屋分割比例,应当综合考虑购房出资、婚姻存续时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确定。综合以上因素,考虑到购房款由周某所出,虽然双方婚姻存续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也积极为家庭付出了劳动,法院酌定周某支付俞某房产10%比例的折价款21万元,剩余房屋贷款由周某负责偿还。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所有,该种给予行为一般是以建立、维持婚姻关系的长久稳定并期望共同享有房产利益为基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平衡双方利益。本案中,购房款为周某所出,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积极备孕也为家庭付出了劳动。因此,法院判决房屋归周某所有,并酌定补偿对方21万元,既保护了周某的财产权益,也肯定了俞某对家庭付出的价值。
父母全资赠与房产
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2018年12月,黄某(女)与陆某依法登记婚姻,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2025年因感情破裂,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办理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黄某父亲以其女名义购入某市商品房一套。该房产交易过程中,黄某作为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其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首付款21万余元。此后,黄某父亲每月固定将当月按揭款汇入黄某账户用于还款,并通过银行转账备注明确注明“××小区房贷、仅赠与黄某”。在此期间,黄父还两次为黄某提前偿还本金共计78万余元。其间,陆某从未汇款至该还款账户。
“18”的界碑:成年世界的序章与心智的跃迁
“已满18点此进入”,这串简单的数字与文字组合,仿佛一道神秘的开关,在无数好奇与期待的目光中,悄然开启了通往一个全新领域的大门。18岁,一个充满魔力的数字,它象征着告别青涩,迈向成熟,承担责任,同時也意味着拥有更多的自由与选择权。而当這个数字与“数字世界”相结合,其蕴含的意义便更加丰富和深邃。
它不再仅仅是生理上的成年,更是一种心智上的成熟,一种对未知世界探索的渴望,一种对自我潜能释放的期待。
步入这个“18+”的数字世界,首先映入眼帘的,或许是那些能够点燃你激情、满足你好奇心的娱乐体验。想象一下,一个能够让你沉浸其中的虚拟现实游戏,不再是屏幕前的二维互动,而是身临其境的感官冲击。你可以化身为骁勇善戰的骑士,在史诗般的战场上挥洒汗水;你可以成为神秘的探险家,深入未知的丛林,揭开古老文明的秘密;你也可以是星际的领航员,驾驶飞船穿越浩瀚的宇宙,探索未知的星系。
這些游戏不仅仅是简单的娱乐,它们更是一种高度沉浸式的叙事体验,让你在互动中感受剧情的跌宕起伏,在挑战中磨砺自己的意志与策略。
除了视觉与听觉的盛宴,这个世界还可能提供更具互动性和创造性的平台。你是否曾梦想过成为一名艺术家,用数字画笔描绘心中的绚丽色彩?或者,你是否渴望谱写动人心弦的乐章,让音符在指尖流淌?在这里,這些梦想都将化为现实。各种强大的创作工具触手可及,无论你是绘画、音乐、写作还是视频制作的新手,都能找到适合你的平臺,释放你内心深处的创作能量。
你可以与其他创作者交流心得,分享灵感,共同完成令人惊叹的作品。這种跨越地域的协作与共创,将极大地拓展你的思维邊界,讓你看到艺术与科技结合所能产生的无限可能。
更重要的是,“18+”的数字世界也承载着深刻的教育与启迪意义。它不再是枯燥乏味的理论灌输,而是以更生动、更直观的方式呈现知识。你可以通过模拟实验,亲手“解剖”复杂的科学原理;你可以走进虚拟博物馆,与歷史名人“面对面”交流;你甚至可以参与到模拟经营中,学習经济学的奥秘。
这种寓教于乐的学習方式,能够激发你对知识的浓厚兴趣,培养你的批判性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探索虚拟世界的过程中,你也在不断地认识自我,發现自己的兴趣所在,明确自己未来的发展方向。
当然,任何一个成熟的世界,都离不开社交的纽带。“18+”的数字世界同样如此。它为你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平臺,让你能够结识来自世界各地的志同道合的朋友。你们可以一起组队闯关,分享游戏的乐趣;你们可以共同讨论感兴趣的话题,交流思想的火花;你们甚至可以建立自己的虚拟社区,共同打造属于你们的数字乐园。
在这里,年龄、地域、身份的界限都被打破,只有真诚的交流与情感的连接。这种多元化的社交体验,能够帮助你拓展人脉,丰富人生阅歷,更重要的是,让你在与他人的互动中,学会理解、包容与合作。
“18”并非终点,而是新的起点。这个数字世界,就像一个巨大的宝库,等待着你去挖掘。它提供了一个安全而自由的空间,让你去尝试,去犯错,去学习,去成长。在这里,你可以毫无顾忌地探索自己的兴趣,挑战自己的极限,发掘自己未知的潜能。每一次的尝试,每一次的突破,都将是你成长的足迹,是你走向更广阔世界的重要基石。
超越界限的探索:智慧、連接与无限未来
当“已满18点此进入”的指引不仅仅指向娱乐,而是延伸至更深层次的智慧与连接时,這个数字世界便展现出其非凡的价值。它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机会,让我们能够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去学习、去思考、去创造,去构建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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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知识的获取,这个“18+”的数字世界也鼓励着深度思考与创新。它提供了一个汇聚全球顶尖智慧的虚拟论坛,你可以与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進行思想的碰撞。无论是探讨人工智能的伦理边界,还是研究气候变化的解决方案,抑或是畅想人类文明的未来形态,你都可以参与其中,贡献你的独特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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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兴奋的是,这个数字世界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构建起全新的連接方式,它不仅仅是信息的传递,更是情感的共鸣与协作的深化。通过先进的社交算法和虚拟社交空间,你可以与全球各地拥有共同兴趣的人建立深厚的联系。不再受地理位置的限制,你们可以共同发起一项公益项目,利用数字工具协同完成;你们可以组建一支虚拟创業团队,共同探索商业模式的创新;你们甚至可以在虚拟空间中共同打造一个理想的社区,将现实中的美好愿景在数字世界中得以实现。
這种基于共同目标和情感连接的协作,将产生巨大的能量,推动社会进步和个人成长。
这个“18+”的数字世界,也为个人成长提供了无限的可能。它鼓励你走出舒适区,去尝试那些在现实生活中可能面临诸多限制的挑战。你可以参与虚拟的领导力培训,在模拟情境中锻炼你的决策能力;你可以接受虚拟的心理辅导,探索内心的深层需求,提升情商;你甚至可以通过模拟职業生涯,提前體验不同的工作环境,为未来的职业规划做好准备。
每一次的模拟与实践,都是一次宝贵的学习机会,帮助你更清晰地认识自己,更从容地面对未来的挑战。
最终,“已满18点此进入”所指向的,是一个动态演进、充满无限可能的世界。它不是一个静态的终点,而是一个持续发展的生态系统。随着技術的不断进步,我们能够预见,這个数字世界将变得更加智能、更加逼真、更加人性化。它将成為我们学习、工作、社交、娱乐乃至创造的延伸,深刻地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模式。
在这个世界里,“18”不再仅仅是一个数字,它代表着一种成熟的态度,一种開放的心态,一种敢于探索未知、勇于挑战自我的精神。它邀请你,以更成熟的视角,去审视这个数字时代的无限精彩,去發掘潜藏的智慧,去建立深厚的连接,去拥抱一个充满无限可能的未来。
现在,就让我们勇敢地迈出這一步,去体验,去创造,去定义属于我们自己的“18+”数字人生。
离婚后,黄某在对上述房产办理过户时被告知,因该房产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需要进行确权或陆某协助办理。经多次催告,陆某均未予配合。无奈之下,黄某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请求确认案涉房产归其个人所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本案中,虽然房产登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黄某父亲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和购房按揭贷款,且房产登记在其女儿的名下,且向黄某转账时均注明是用于归还该房屋项下购房贷款并仅赠与黄某个人。综合购房款来源、实际出资情况、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应认定为黄某个人财产。
法院最终确认登记在黄某名下的房产系其个人单独所有。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要按照平分的原则进行分割,在财产出资完全来源于一方父母且明确仅用于赠与其子女个人时,可在分割时将房屋判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在审理中也会综合考虑购房款来源、双方对诉争房产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法定原则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王春、苗圃)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解释
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来源: 法治日报
图片来源:封面新闻记者 罗昌平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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