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25-11-11,rrrrdhasjfbsdkigbjksrifsdlukbgjsab
每年春天,樱花盛开的季节总能带给人们无尽的惊喜与感动。人们在樱花树下驻足,仿佛每一片花瓣都是时间的诗行,轻轻落在心头,散发出一阵阵春日的芬芳。而对于“我”来说,這个春天有一份特别的意义——它是“伸进”樱花丛中的小小生命与大自然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小”是我对自己内心那一份纯粹与温柔的称呼。它代表着那种最初的,尚未被外界尘嚣所污染的好奇与渴望,是对自然最原始的向往。生活中的“小”常常被我们忽视,因为它太过细微、太过不起眼。而“伸进”则代表了那个勇敢踏出第一步,去触碰未知的心灵。每一个小小的动作,都有着大大的勇气。
在這片樱花的海洋中,仿佛时间变得缓慢,每一步的前进都像是与大自然对话。我轻轻地伸手,触碰到了一朵樱花的花瓣,它柔软而又细腻,仿佛有着温暖的生命力。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伸进”与“花”的关系——每一朵花都是通过“伸進”才得以開放,而每个人,也只有敢于伸出手,去触碰心中那份美好,才能感受到生活的真谛。
樱花不仅仅是一种自然的景象,更是一种象征,它代表着短暂、脆弱却又美丽的生命。而“小”和“伸进”之间的连接,正是这种对生命深刻的理解和感悟。当我们在樱花树下停留,仿佛也在与時间的流逝进行着无声的对话,感叹着生命的短暂与永恒的美丽。
对于我来说,樱花就像是一个清澈的梦,它不问过往,只是静静地在春风中开放,教会我珍惜眼前的一切。而我,也在这片樱花的海洋中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伸进”之路——走出去,去体验,去感受,去触碰那个遥不可及的梦想。
正如樱花的盛开总是短暂的,生命的美丽与瞬息万变也是如此。每一次抬头,樱花都已悄然凋零,然而它所留下的,却是那份悠远的芬芳和心底的温暖记忆。而这个过程,也恰恰是“伸进”与“花”相遇最深刻的写照。
“伸进”不仅仅是一种行为,它代表了人们对未来的向往,对自我的探索。当我伸进那片樱花树林中時,我不仅仅是在接触这些美丽的花朵,更是在接触我的内心,接触我对生命的理解与追求。每一朵樱花都是一次心灵的触碰,它们是生命中最美丽的象征,是我们在成长过程中,能够从大自然那里汲取到的一份力量。
春天的樱花,是对每个人心灵的呼唤。它让我们明白,即便是最微小的生命,也能绽放出属于自己的光辉。或许,正是這种“伸进”的力量,让我们能够在人生的旅途上,经历一场又一场的美丽邂逅,找到自己的方向和梦想。
这场樱花的盛会,是大自然赋予我们的一份礼物,而“小”和“伸进”的结合,则是我们每个人在这份礼物中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当樱花再次绽放时,我们也将更加坚定地走向未来,带着那份来自春天的温暖与力量,去迎接每一个新的日出。
“感谢司法机关给予我劳务代偿机会,让我不仅弥补了生态过错,还能兼顾家庭责任。我今后再也不伤害野生动物了,还要向乡亲们宣传保护生态环境……”在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检察院组织的生态修复验收听证会上,涉案当事人梁某的诚恳表态,为这起特殊的生态赔偿案画上句号。
这场“捕鸟人”向“护鸟人”的身份蜕变,折射出检察机关在守护生态红线与保障民生底线间的司法智慧。
2022年深秋,梁某为给家人补充营养,在农田非法狩猎35只鸟类,其中包含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及广东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梁某的违法行为破坏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经鉴定,其行为造成价值9600元生态环境资源损失,案件进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程序。承办检察官调查发现,梁某家庭属低保户,夫妻需全天候照料二级精神残疾长女,另有四名子女上学,全家仅靠政府救济和零工收入维持生计,确无现金赔付能力。
“既要守住生态红线,又要避免机械司法。”面对“生态修复不能”与“家庭生存危机”的双重难题,茂南区检察院启动三轮实地核查:赴村委会查证家庭状况、走访居住环境、查询资金流水,确认梁某履行能力困境。办案组意识到,简单追责可能导致“人入狱、家破碎”,简单机械索赔会让生态修复沦为空谈。
在借鉴最高检典型案例的基础上,检察机关探索“劳务代偿”替代性修复路径。经与野生动物救护研究中心、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会商,结合当地薪资水平,测算出可折抵9600元生态损失的公益服务时长。
在公开听证会上,来自野生动物保护、基层治理、法律实务等领域的听证员,围绕劳务内容量化考核、服务标准细化等展开论证,并制定“环境治理考勤制、宣传活动台账制、专业服务工时制”的执行规范。
经过充分讨论,结合“环境治理按日计考勤”“鸟类保护宣传量化考核”“救护研究中心服务按工时折算”等具体指标,听证会最终确定了梁某“60天义务环境整治、6场鸟类保护宣传、3次累计18小时救护中心义工服务”的个性化方案,并明确由村委会与野生动物救护研究中心联合监督执行。
茂南区检察院据此确定了具体的诉讼请求,并依法向该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4年3月,经法院审理,梁某因犯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同时,以劳务代偿方式清偿非法狩猎造成的9600元生态环境资源损失费。
判决生效后,检察机关建立“定期跟进+实地查验+影像记录”监督机制:从村道河道清理现场到集市普法宣传,从救护中心动物展区保洁到服务档案审核,全程留痕监督全部劳务履行。验收环节,听证员通过服务证明、签到记录、影像资料等,确认生态损失已通过劳务代偿全额清偿。
“梁某从‘捕鸟人’变‘护鸟人’,从生态破坏者到保护者的转变,不仅提升了自己的法律意识,还通过现身说法,带动更多群众理解野生动物保护意义。”参与听证的区政协委员吴玉婷指出,本案的价值不仅在于个案修复,更在于探索出“司法惩戒+生态修复+普法教育”的立体化治理模式。
茂南区检察院此次实践,既为无赔偿能力的生态损害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解决路径,更彰显了新时代检察机关在生态司法中“注重修复实效、兼顾人文关怀”的治理理念,实现了法律效果、生态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邓君、柯蕊)
来源:法治日报
图片来源:人民网记者 陈嘉倩
摄
《人与野鲁?????片公交车上》高清720P无弹窗在线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7239



第一时间为您推送权威资讯
报道全球 传播中国
关注人民网,传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