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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偶森林HongKong森林欺骗_离婚房产分割争议 依法依约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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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2025-11-11,rrrrdhasjfbsdkigbjksrifsdlukbgjsab

现代社会,房产往往是家庭最重要的资产之一,也是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中容易引发争议的部分。房屋分割之所以成为离婚纠纷的焦点,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价值巨大,往往占据夫妻财产的绝大部分,此外,房屋的出资方式、产权登记、婚姻存续期间等多种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分割结果。《法治日报》记者选取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有关房屋分割的4起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醒公众在面临离婚房产分割时,如何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婚前首付婚后共贷

离婚分割增值部分

姚某与陆某(男)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姻期间因生育问题产生矛盾,姚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其中涉及一套陆某婚前购置的房产。该房产由陆某购置于2018年,总价167万元,陆某婚前支付首付款50万余元,偿还贷款17万余元,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25万余元。诉讼中,双方确认该房产现值已增值至180万元,陆某坚称房产系个人财产,拒绝分割;姚某则主张婚姻期间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应属共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产系陆某婚前个人购买且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故该房屋归陆某所有,该房屋剩余贷款本息由陆某归还。该房屋现作价180万元,根据增值率公式、已偿还贷款及利息以及婚后还贷部分折算后,陆某应补偿姚某财产增值部分11万余元。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官提示,为减少矛盾纠纷,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内通过书面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方用独立账户管理婚前财产,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避免与婚后收入混同;非登记方设立专用账户储存共同还贷资金,留存好共同还贷证据,争取最大增值补偿。

婚前共购明确份额

离婚分割依约而行

张某(女)和王某于2012年通过亲戚牵线确定恋爱关系,于2013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前,两人共同出资30余万元首付款,购买了某市区一套二手房(含车库一间)。该房产登记在张某、王某双方名下,产权证载明:按份共有,张某占有份额为30%,王某占有份额为70%。

因婚后家庭生活琐事及情感淡薄等原因,双方矛盾较大,张某搬到娘家居住,夫妻为分居状态。2024年3月,张某向法院诉请离婚,并要求按照房产份额依法分割房产。

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和王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屋及车库,产权证上载明张某占30%的产权份额,王某占70%的产权份额,此系张某和王某对案涉房产份额的约定,系按份共有,法院予以确认。考虑到两人分居后,该房屋一直由王某及婚生子居住使用,且从有利于生活稳定等角度考虑,该房产归王某所有。经司法评估,该房产价值为120.5万元。综合以上情况,法院判决该房屋及车库归王某所有,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付张某该房产折价款36.15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实践中,很多夫妻在婚后因感情变化而对财产归属产生争议,但因缺乏书面约定导致举证困难。夫妻双方在婚前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房产出资比例和份额,这种做法体现了现代婚姻关系中的理性态度,也为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分割提供清晰依据。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出资比例和份额,也能让婚姻关系建立在更加坦诚、明晰的基础上。好的婚姻既需要感情的温度,也需要规则的守护。

婚前独购婚后加名

离婚分产综合酌定

俞某与周某(男)于2021年4月通过相亲相识,2022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周某将其婚前购买的房屋转移登记为俞某、周某共有。俞某、周某未生育子女。2023年7月,两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俞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平均分配财产。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案涉房产分割产生了较大分歧。周某认为案涉房屋为婚前财产,且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表示愿意适当补偿俞某。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俞某与周某因生活琐事矛盾较深,以致感情破裂,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予以准许。案涉房屋系周某婚前财产,周某于婚后为俞某“加名”系对个人财产的处分,该房屋现登记为共同共有,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至于双方争议的房屋分割比例,应当综合考虑购房出资、婚姻存续时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确定。综合以上因素,考虑到购房款由周某所出,虽然双方婚姻存续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也积极为家庭付出了劳动,法院酌定周某支付俞某房产10%比例的折价款21万元,剩余房屋贷款由周某负责偿还。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所有,该种给予行为一般是以建立、维持婚姻关系的长久稳定并期望共同享有房产利益为基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平衡双方利益。本案中,购房款为周某所出,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积极备孕也为家庭付出了劳动。因此,法院判决房屋归周某所有,并酌定补偿对方21万元,既保护了周某的财产权益,也肯定了俞某对家庭付出的价值。

父母全资赠与房产

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2018年12月,黄某(女)与陆某依法登记婚姻,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2025年因感情破裂,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办理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黄某父亲以其女名义购入某市商品房一套。该房产交易过程中,黄某作为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其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首付款21万余元。此后,黄某父亲每月固定将当月按揭款汇入黄某账户用于还款,并通过银行转账备注明确注明“××小区房贷、仅赠与黄某”。在此期间,黄父还两次为黄某提前偿还本金共计78万余元。其间,陆某从未汇款至该还款账户。

香港,一个繁忙又璀璨的国际都市,吸引着无数游客前来探索它的迷人角落。而在這座光鲜亮丽的城市背后,却有一些鲜為人知的秘密。最近,一则关于“玩偶森林”的传闻突然在网络上传开,令人既感兴趣又心生疑窦。這个名字听起来既浪漫又神秘,就像童话中的场景,却又带着几分阴森。

这“玩偶森林”究竟是一个真实存在的地点,还是某种虚拟的陷阱?为何会在香港这个具有高度國际化的城市中出现如此另类的传说,又为何会让众多游客陷入错综复杂的骗局之中?带着这些疑问,我们一探究竟。

关于“玩偶森林”的传闻由来实非空穴来风。有人描绘,该森林隐藏在香港某个隐秘的角落,摆满了数百甚至数千只古怪的玩偶。这些玩偶身材奇异、面目狰狞,或天真可爱、或惨淡凄凉。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有声称曾进入过该地的人报告说,在夜深人静時,这些玩偶似乎會“移动”或“说话”,散發出诡异的氛围。

但真相却远比想象复杂。在大部分人眼中,这不过是都市传说的一部分。有的专家认为,这或许只是某个艺術家自我表达的一场“装置艺术”,旨在引發公众对孤独与恐惧的思考。有的调查记者则发现,这些“玩偶森林”可能完全是虚假的广告,目的在于吸引情绪刺激爱好者或猎奇者,甚至为某些非法活动牟利。

近年来,借助社交媒體的平臺,许多旅客、探险者纷纷声称找到了这个神秘的森林。不少人拍摄了所谓“现场照片”,显示那些扭曲、破旧的玩偶散布在茂密的树林中。這些照片无疑激起了大众的兴趣与冒险欲望。经过多次核实發现,许多图片其实是借助Photoshop或素材拼贴出来的,背后隐藏着一场大型的误导。

更重要的一点是,不少所谓“迷失在玩偶森林”的报道,背后隐藏的其实是某些非法势力的操控。他们利用游客的恐惧心理和好奇心,设下陷阱,引诱不少毫无防备的人到深夜,進行敲诈或非法拍摄。而那些所谓“幽灵”玩偶的“出现”,不过是技术手段制造的幻象,旨在扰乱公众视线。

背后的真相何在?有学者推测,香港作為国际金融、旅游中心,某些团伙利用城市的神秘色彩打造“异次元”體验,制造话题,吸引媒體关注,从而达到漂白资金或洗钱的目的。而“玩偶森林”只是这场阴谋的一个表面符号,真正的核心隐藏在暗处。

公众若未加辨别,很容易陷入这场虚假的迷局。为了避免成为受害者,游客们应保持理性,不要轻信网络的单一碎片信息。在探索“玩偶森林”的更應关注自己的安全,避免陷入不法分子的陷阱。有关部門也開始加强对这类虚假旅游景点的打击力度,為城市的旅游环境净化净土。

香港的“玩偶森林”是一场关于真与假的迷局,一场现代都市的文化幻影。它既反映出人们内心深处对未知和神秘的渴望,也揭示了虚假信息在当今社会的广泛影响。下一节,我们将详细分析这些骗局的背后逻辑,或许还能找到一些“真相”。跟随我们一同深入这个繁华都市背后的阴影,揭開隐藏在迷雾中的秘密。

当你站在香港的霓虹灯下,是否曾迷失在那些错综复杂的虚幻传闻中?“玩偶森林”的故事像一面镜子,折射出這个城市丰富多彩的文化表象和暗藏的黑暗角落。正如一场视觉与心灵的双重游戏,真假之间的界线变得模糊不清。究竟是谁在操控这些虚假的故事?他们又在追寻什么样的目标?这一切的背后,隐藏着怎样的力量与意图?我们试图分析这个迷局的深层逻辑,找到真相的蛛丝馬迹。

把“玩偶森林”作为一个符号观察,它代表的不仅仅是一片树林或一堆玩偶。更像是一种集体无意识的投影,是人们对未知和恐惧的集体幻想。這个传说的兴起,或许源自某个艺术项目,一点点被扭曲、夸大,成為社会热点。而在这个过程中,传言被逐步包装成真,甚至被一些投机者“商业化”。

另一方面,那些利用虚假景点诈骗游客的势力,也在不断琢磨如何利用大众的“猎奇心”。他们借助高科技手段,制造“魔幻场景”,如光影幻象、声音效果,令虚假的“夜间玩偶巡游”变得栩栩如生。更荒唐的是,一些“冒充者”还会仿造当年报道的场景,声称自己是“进入过玩偶森林”的幸存者,这种“塑造神话”的手法,极具欺骗性。

不可忽视的是,网络平台对这些虚假景点的传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有人在短视频里展示了所谓的“秘密入口”,甚至发起“寻幽行动”。这些行為在未经过严格鉴定的情况下,会误导大量年轻人,将他们带入一场虚拟的“冒险”。更有甚者,一些旅游公司或个人,通过虚假宣传赚取价差或广告费,将虚幻变成现实。

其实,香港作为东西文化交融的都市,非常擅长制造缥缈的梦境。像“玩偶森林”这样的故事,正是利用了城市的迷幻色彩和公众对神秘事物的天然向往,有意无意地放大了都市的幻想元素。在这种背景下,真假难辨的迷局更容易被大众接受甚至热衷追寻。而这,也正中某些暗中操控者的下怀。

但此时此刻,也有人开始反思: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故事?是追逐虚假的神秘,还是回归理性,关注城市真实的文化、生活?毕竟,香港的魅力远不止这些浮光掠影的传说。它蕴藏的是丰富的历史底蕴、多样的文化交融和真正的民间故事。那些被扭曲的“迷局”只会让这个城市的神秘变得更为虚幻。

少部分受害者因为沉迷于虚幻的“禁忌之地”,而忽略了身边的现实和安全。有报道显示,有人在“追寻”过程中迷失自我,甚至陷入非法交易的泥潭。这也提醒我们:虚妄的迷局虽带来新奇感,但其背后隐藏的是潜在的危险。

面对如此復杂的骗局,我们该如何破局?保持警觉是关键,遇到任何不确定的信息,不轻信、不盲从。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整治虚假旅游、虚假广告等违法行為,保护游客权益。公众应关注那些真实而富有价值的文化旅游資源,避免陷入虚幻的陷阱。

“玩偶森林”或许继续在某个角落暗自生长,但它也提醒我们:真相需要用理智去揭示,美丽的幻想更值得用心去欣赏。每个人的心中都藏着一个童话,也许并不需要借助外界的虚构来寻找那份纯粹。让我们共同期待,未来的香港,能成為一个是真实、精彩且充满文化韵味的城市,而非被虚假的迷局所包围。

离婚后,黄某在对上述房产办理过户时被告知,因该房产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需要进行确权或陆某协助办理。经多次催告,陆某均未予配合。无奈之下,黄某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请求确认案涉房产归其个人所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本案中,虽然房产登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黄某父亲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和购房按揭贷款,且房产登记在其女儿的名下,且向黄某转账时均注明是用于归还该房屋项下购房贷款并仅赠与黄某个人。综合购房款来源、实际出资情况、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应认定为黄某个人财产。

法院最终确认登记在黄某名下的房产系其个人单独所有。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要按照平分的原则进行分割,在财产出资完全来源于一方父母且明确仅用于赠与其子女个人时,可在分割时将房屋判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在审理中也会综合考虑购房款来源、双方对诉争房产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法定原则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王春、苗圃)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解释

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来源: 法治日报

图片来源:上观新闻记者 张经义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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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朱广权、 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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