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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以下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吗

郑惠敏 2025-11-04 18:17:26

每经编辑|李洛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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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十八岁魔咒”:界限清晰,但并非一成不变

我们需要明确几个核心概念。在中国《民法总则》中,将民事行为能力分為三类: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指的是年满十八周岁,或者不满十八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自然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的是年满八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或者因精神疾病等原因导致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的是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从这些定义可以看出,十八岁是一个重要的分界線,但它并非唯一标准。对于“十八岁以下”的群体,法律主要将他们归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为什么法律要做出這样的区分?

这背后,是对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的尊重,以及对他们权益的特殊保护。一个八岁的孩子,和一个十七岁的少年,他们的心智成熟程度、社會认知能力、以及对行为后果的判断能力,是截然不同的。法律需要根据这种差异,给予不同程度的保护和约束。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小世界”:

一个八岁到十八岁之间的孩子,他们可以做什么?又不能做什么?这是很多人感兴趣的地方。

可以做的事情:

纯获利益的行为:比如接受赠予、接受遗嘱继承等。这些行为对他们来说是“天上掉馅饼”,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自然可以自主决定。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这才是最interesting(有趣)的部分!想象一下,一个十二岁的孩子,自己攒钱买了一本他心愛的漫画书;或者一个十五岁的少女,用零花钱去电影院看了一场期待已久的電影。

這些行为,只要符合他们的年龄和智力水平,就是有效的。法律并没有剥夺他们进行這些基本日常活动的權利。接受监护人的同意:很多重要的民事行为,比如签订合同(虽然未成年人很少主动去)、购买大额商品、甚至接受治疗(非紧急情况),都需要监护人的同意才能有效。

这意味着,他们的“小世界”虽然有自主的空间,但更多的时候,是需要在监护人的“羽翼”下进行的。

不能做的事情:

进行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比如,一个十岁的孩子,不能自己去贷款买房(这是常识,但法律也需要明确)。更微妙的是,如果一个十六岁的少年,试图去炒股,并且投入了他全部的生活费,那么這个行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因為这超出了他应有的认知能力和風险承受能力。

进行损害自己利益的行为:法律保护未成年人,不仅仅是让他们“不吃亏”,更是要防止他们因为不成熟而“作死”。比如,如果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在朋友的怂恿下,签署了一份显失公平的合同,那么在法律上,他可以请求撤销这份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保护罩”:

对于八岁以下的孩子,法律给予了最严格的保护。他们被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意味着他们不能独立进行任何民事法律行为。他们的所有行为,都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代理。这并不是说小孩子什么都不能做,而是他们做的任何法律上的“事情”,都必须通过父母来完成,这样才能确保他们的权益不受损害。

那“十八岁”真的就万能了吗?

前面提到,法律定义中还有“或者不满十八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这就是一个例外。想象一下,一个十六岁的少年,他辍学后開始工作,并且他的收入足以支撑他自己的生活。在这种情况下,他可能被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這體现了法律的灵活性:它关注的是个体实际的经济独立和社会能力,而不仅仅是年龄这个数字。

下一部分,我们将深入探讨这种“限制”与“保护”之间的微妙平衡,以及这些法律规则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具体体现。

超越“十八岁”的思考:法律的温度与现实的温度

上一部分,我们厘清了“十八岁以下”在法律上的定位——多数情况下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解释了其背后的逻辑。法律条文的背后,是活生生的人,是复杂的社会现实。這种法律上的“限制”与“保护”,在实际生活中是如何运作的?我们又该如何理解并运用這些规则,来更好地保障自己和家人的权益呢?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边界模糊地带”:

现实生活中,界定一个未成年人的行为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并非总是那么简单。这里面存在不少“灰色地带”,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网络消费与虚拟财产:这是当下未成年人法律權益保护的一个热点。一个十三岁的孩子,用家长的手机在游戏里充值了成千上万,这笔消费有效吗?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这笔消费超出了他“相适应”的范畴,并且家长能提供证据证明,那么这笔消费是可以请求返还的。很多游戏公司也開始响应,对未成年人过度消费采取了限制措施。

这说明,法律也在不断适应新的社会形态,试图在保护未成年人的也规范网络行为。签约与代言:一些未成年人,尤其是公众人物,可能会在成年之前就涉及一些合同的签订。比如,一个十五岁的青春偶像,被邀请参与某广告的拍摄并签订合同。这种情况下,如果合同内容对未成年人来说过于苛刻,或者未得到其法定代理人的充分理解和同意,那么合同的效力就可能受到质疑。

法律在這里扮演的角色,就是“防火墙”,防止未成年人因年轻而遭受不公平待遇。交通肇事与侵權责任:如果一个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車(这是违法的,未成年人本来就不能驾驶)造成了交通事故,谁来承担责任?根据法律,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的,则由其监护人承担。

如果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情况会更复杂一些,可能需要结合其自身的过错程度,以及监护人的責任来共同判断。这再次强调了,法律不仅关注“能力”,更关注“责任”。

监护人的角色:保护者还是“被保护者”?

对于未成年人,尤其是年龄较小的孩子,监护人的角色至关重要。他们是法定代理人,代表未成年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但监护人也需要理解,他们不是可以随意处置未成年人财产的“老板”,而是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管理者。

监护人的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生命权、健康权、人身權,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监护人的责任:如果监护人滥用职权,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權益,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例如,将未成年人的财产据为己有,或者不履行监护职責导致未成年人受到伤害。

“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年龄之外的另一种“成熟”

前面提到的“不满十八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这个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法律的“实用主义”和对个體情况的尊重。

背景:在一些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區,或者在一些特殊的社会群体中,青少年可能需要通过自己的劳动来养活自己,甚至养活家庭。意义:法律承认了这种经济独立性,赋予了他们更多的民事行为能力。這并非鼓励未成年人过早地承担经济压力,而是承认现实,并在法律上给予相应的“匹配”。

前提:这个“主要生活来源”是有严格界定的,并非偶尔打一份零工就能算。它要求的是经济上的独立和稳定性。

超越数字的“心智成熟”:法律的未来方向?

虽然中国现行法律以十八岁為主要的成年年龄节点,但随着社會發展,关于“心智成熟度”是否应该成为更重要的考量因素,也引起了广泛讨论。

国际视野:一些国家在某些特定领域(如网络投票、特定年龄的游戏限制等)会设置更细致的年龄界限,或者引入“心智成熟度”的评估。挑戰与机遇:将“心智成熟度”量化并作为法律依据,存在巨大的挑战,因為这涉及到主观判断和评估标准的问题。但从长远来看,法律如何更精准地衡量个体的行为能力,使其与真实的社会需求和个体发展相匹配,是一个值得探索的方向。

结语:法律是保护伞,更是成长的引路人

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法律是他们最坚实的保护伞,让他们在心智尚未完全成熟之时,能够免受不必要的伤害和剥削。而对于已经步入十八岁的成年人,法律则開启了更广阔的天地,同时也意味着更重的责任。

理解法律,不是为了钻法律的空子,而是为了更好地认识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如何在法律框架内,自由而有尊严地生活。无论是未成年人,还是监护人,亦或是社會大众,都应该持续关注和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让法律的温度,真正温暖每一个个体,指引我们健康、理性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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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十八岁勿进网站,家长需警惕:网络“未成年人禁区”的隐形杀手

在信息爆炸的数字时代,互联网如同一个巨大的游乐场,吸引着无数充满好奇心的年轻心灵。在这个光鲜亮丽的虚拟世界背后,却暗藏着不容忽视的“暗流”,尤其对于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而言,这些“暗流”可能成为侵蚀他们身心健康的“隐形杀手”。“未满十八岁勿进网站,家长需警惕”,这句醒目的警示语,并非危言耸听,而是对当下网络环境中潜在风险的严肃提醒。

第一章:看不见的“毒药”——不良信息对青少年的潜在危害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生理和心理发展最为迅速且敏感的阶段。他们对新鲜事物充满探索欲,辨别是非的能力尚不完善,极易受到外界信息的影响。而互联网中充斥的低俗、暴力、色情、欺凌、虚假信息等,恰恰利用了这一时期青少年的特点,如同看不见的“毒药”,悄无声息地渗透,对他们的身心健康造成难以挽回的伤害。

扭曲的价值观与道德观:充斥着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暴力的网络内容,会潜移默化地侵蚀青少年正直、善良的品格,让他们对现实世界产生不切实际的幻想,甚至模仿网络中的不良行为。例如,沉迷于虚拟世界的“快餐式”情感体验,可能导致他们对现实生活中的人际交往产生畏惧或误解;接触暴力血腥的画面,可能使他们对生命的价值产生麻木感,甚至滋生攻击性行为。

心理健康的“阴影”:网络欺凌、网络诱骗、不良信息的轰炸,都可能给青少年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长时间接触负面信息,容易导致他们产生焦虑、抑郁、恐惧、孤独等负面情绪。尤其是网络欺凌,其隐蔽性、传播性和持久性,往往让受害者难以逃脱,对其自信心、自尊心造成毁灭性打击。

身体健康的“隐患”:长时间沉迷于网络游戏或不健康内容,不仅会挤占学习和户外活动的时间,更可能引发视力下降、颈椎病、肥胖等健康问题。一些色情信息甚至可能诱导青少年产生不健康的性观念,进行危险的尝试,为未来的身心健康埋下隐患。安全意识的“漏洞”:虚假信息、网络诈骗、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对缺乏社会经验的青少年来说更是防不胜防。

他们可能因为轻易相信网络上的陌生人,而泄露个人隐私,甚至遭受经济损失或人身危险。

第二章:家长,您是孩子的第一道“防火墙”

在互联网的海量信息面前,家长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您不是旁观者,而是孩子安全上网的第一道“防火墙”。“未满十八岁勿进网站”,这不仅仅是对孩子的告诫,更是对家长的提醒。家长需要主动了解网络环境,认识到不良信息的危害,并积极采取措施,为孩子营造一个相对安全的上网空间。

建立开放的沟通渠道:许多孩子在遇到网络问题时,往往选择沉默,因为他们害怕被指责或被禁止上网。家长应该主动与孩子建立平等、开放的沟通渠道,鼓励他们分享在网络上遇到的困惑和有趣的事情。当孩子主动提及不适或可疑的信息时,给予理解和支持,共同探讨解决方案,而不是一味地批评或恐吓。

了解孩子的上网习惯:孩子喜欢浏览哪些网站?他们常玩哪些游戏?与哪些人在线上互动?家长需要对此有所了解,但并非要进行“秘密侦探”式的监视,而是以关心和引导为主。可以尝试与孩子一起探索他们感兴趣的网络内容,在互动中发现潜在风险,并适时进行引导。

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家长需要具备一定的网络安全意识,并将其转化为孩子能够理解的语言。例如,告诉孩子不要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要轻易相信网络上的陌生人,不要在社交媒体上泄露过多的个人信息,遇到不适内容要及时向家长求助等。这些知识的普及,能有效提升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

设置合理的上网规则:与孩子共同制定合理的上网时间、内容限制和行为规范,并确保规则的执行。例如,规定每天的上网时间,禁止在学习时间上网,限制访问不适宜的网站和内容等。这些规则的制定,不仅能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规避风险。

“未满十八岁勿进网站”,这是一个信号,提醒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孩子需要更多的关注和保护。作为家长,我们肩负着引导孩子健康成长的重任,而网络安全,正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携手共筑“数字长城”: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防护全攻略

网络世界瞬息万变,不良信息如同“野火”,稍不留神便可能蔓延。在“未满十八岁勿进网站,家长需警惕”的时代背景下,仅仅依靠一句警示语是远远不够的。我们需要更系统、更主动地构建一道坚实的“数字长城”,守护未成年人纯净的心灵,让他们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享受数字时代的便利与乐趣。

这不仅是家长的责任,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课题。

第三章:家长与孩子并肩作战——技术与教育的双重“堡垒”

抵御网络风险,既需要技术的辅助,更离不开家庭教育的深度参与。家长应将技术手段与言传身教相结合,在孩子的网络世界里,筑起一道多重“堡垒”。

善用科技工具,构筑“物理屏障”:

家长控制软件/功能:许多操作系统、浏览器和智能设备都内置了家长控制功能,可以限制孩子访问特定网站、控制应用使用时长,甚至过滤不良内容。市面上也有许多专业的家长控制软件,功能更为强大和灵活,可以根据孩子的年龄和需求进行个性化设置。安全浏览器与搜索引擎:选择专为儿童设计的安全浏览器或开启搜索引擎的“安全搜索”模式,可以有效过滤掉大部分不适宜的内容。

网络防火墙与路由器设置:在家庭网络层面设置防火墙,或通过路由器进行内容过滤和访问限制,可以从源头上阻断不安全信息进入家庭网络。定期检查与更新:科技手段并非一劳永逸。家长需要定期检查和更新这些安全设置,并关注最新的网络安全威胁,及时调整防护策略。

言传身教,点亮“明辨之灯”:

培养批判性思维:鼓励孩子对网络信息进行质疑和分析,引导他们区分事实与虚构,理性看待网络上的各种观点。当孩子接触到一些负面或不确定的信息时,引导他们思考信息的来源、目的和真实性。教授网络礼仪与安全意识:引导孩子学会尊重他人,不在网上发表攻击性言论;教育他们保护个人隐私,不随意添加陌生好友,不轻易相信网络上的“馅饼”;教会他们如何识别网络诈骗,如要求转账、索要验证码等行为,要高度警惕。

共同探讨网络伦理:引导孩子理解网络行为的边界,例如,不传播谣言,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参与网络暴力等。通过讨论具体案例,让孩子在潜移默化中形成健康的“网络观”。关注孩子的心理变化:密切关注孩子在上网后的情绪和行为变化。如果孩子出现沉默寡言、易怒、睡眠障碍等情况,要及时与他们沟通,了解是否与网络内容有关,并提供心理支持。

第四章:社会协同,织就“安全防护网”

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问题,绝非仅仅是家庭的责任,它需要学校、网络平台、政府乃至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织就一张严密而有效的“安全防护网”。

学校的“课堂守护”:学校应将网络安全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定期开展专题讲座、主题班会,邀请专家讲解网络风险,教授防范技巧。加强对校园网络环境的管理,过滤不良信息。网络平台的“责任担当”:网络平台应承担起主体责任,加强内容审核,及时清理低俗、暴力、有害信息;优化青少年模式,提供更具保护性的功能;畅通举报渠道,快速响应和处理用户举报;积极开发适合未成年人的健康内容,引导青少年积极向上。

政府的“监管护航”: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网络内容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传播有害信息的行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提供法律保障。加大对网络安全宣传教育的投入,提高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的重视程度。营造健康的网络文化:媒体、社会组织等应积极倡导健康、积极的网络文化,传播正能量,为青少年营造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

“未满十八岁勿进网站,家长需警惕”,这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一种警钟长鸣。让我们携起手来,用技术、教育、关爱和责任,共同构筑一道坚不可摧的“数字长城”,让孩子们在安全、健康、充满阳光的网络世界里自由翱翔,健康成长!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吴志森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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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片来源: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名称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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