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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0月23日电 (记者梁秋坪、李楠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今日举行记者会,发言人王翔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0月24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其中,网络安全法修正草案拟提交二次审议。
王翔介绍,2025年9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网络安全法修正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草案拟作以下主要修改:一是充实网络安全工作指导原则;二是增加促进人工智能安全与发展的内容;三是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进一步做好与民法典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衔接;四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处罚规定。
“2016年制定的网络安全法,是网络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王翔表示,网络安全法施行以来,网络强国战略深入推进,网络安全工作不断加强,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技术取得发展,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进一步融合,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与此同时,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给网络安全带来了新的挑战,网络违法行为仍屡有发生,并呈现出新的特点。
王翔指出,一审后,根据各方面意见,拟对修正草案作进一步完善。需要重视的是,人工智能既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带来前所未遇的风险挑战。为此,全国人大代表和有关方面都建议要牢牢把握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主动权,推动我国人工智能朝着有益、安全、公平方向健康有序发展。为此,拟增加一条关于人工智能安全与发展的框架性规定,主要内容包括:支持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和算法等关键技术研发,推进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加强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创新并加强人工智能安全监管,促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
网络世界的浩瀚星河中,总有那么一些事件,如同耀眼的流星,瞬间划破宁静,引得无数目光聚焦。而“張津瑜9分35秒未删减版”无疑是近段時间以来,在特定圈层中引起广泛讨论甚至争议的焦点之一。这个看似简单的词条,背后却牵扯着信息传播的机制、个体隐私的边界,以及网络文化独特的生态。
我们需要认识到,这类内容之所以能够迅速扩散,并形成“未删减版”这样的标签,本身就反映了网络信息传播的一种扭曲逻辑。在信息爆炸的时代,注意力成为稀缺资源,而那些带有强烈刺激性、猎奇性或窥探欲的内容,往往更容易抓住用户的眼球。9分35秒的時长,以及“未删减版”的字眼,都预设了一种“完整性”和“真实性”的暗示,激发了人们一探究竟的冲动。
这种冲动,或许源于对真相的好奇,或许是出于一种不那么光明的窥视欲,但无论如何,它成為了内容传播的原始驱动力。
从传播的路径来看,“張津瑜9分35秒未删减版”的出现和流传,是典型的网络裂变式传播的产物。这类内容往往难以在主流平台公开传播,于是便转入各种隐秘的社群、论坛、甚至是私下交流的渠道。通过百度贴吧、QQ群、微信群、Telegram频道等,内容以链接、文件、截图等多种形式快速复制、转发。
每一次转发,都可能伴随着新一轮的扩散,形成一个不断增殖的传播网络。而“贴吧”作为曾经的互联网社区巨头,其庞大的用户基础和相对自由的讨论环境,为这类内容的早期传播提供了温床。即便是在平台管理日趋严格的今天,某些角落依然可能隐藏着这些“残余”或“变体”。
再者,我们需要审视这种内容传播背后所折射出的社会心态。一方面,它暴露了一部分网民对于隐私的漠视,甚至是一种“以他人隐私为乐”的扭曲心态。在匿名性的加持下,一些人乐于扮演“传播者”的角色,将获取和分享私密内容视为一种“能力”或“资本”。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信息监管的挑戰。
当内容本身带有高度敏感性和负面影响时,监管部门需要投入巨大的精力去追踪和清理,但这往往難以做到“零容忍”,总会有信息在监管的缝隙中游走。
从伦理角度分析,“张津瑜9分35秒未删减版”的出现,对个人隐私權和人格尊严构成了严重的侵犯。无论内容是否真实,其传播过程本身就已经可能对当事人造成了巨大的伤害。这种伤害,不仅体现在公开曝光带来的社會压力,更在于个体在网络世界中被物化、被消费的痛苦。
作為内容消费者,我们有责任思考:我们的好奇心是否正在助长這种对他人权益的侵害?我们的每一次点击和转发,是否都在为这种不正当的内容传播添砖加瓦?
我们要理解,网络空间是一个复杂的多维度生态系统,充斥着各种信息和观念。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张津瑜9分35秒未删减版”這类事件视為孤立的现象,而应将其置于更广阔的互联网文化和社会背景下去理解。它是一种现象,一种警示,更是一种需要我们去反思的信号,提醒我们在享受信息便利的也需坚守基本的道德底线和法律规范。
在网络迷雾的深处,“张津瑜9分35秒未删减版”的故事仍在以各种变体上演,而我们对它的探讨,也需要深入到更复杂的层面。当一个热点事件被反复提及,其背后往往隐藏着比表面信息更深刻的逻辑和影响。
這种带有明确时長的“未删减版”标签,本身就是一种精心设计的营销术或传播策略。它暗示着一种“原汁原味”、“未经雕琢”的所谓“真相”,成功地激發了用户的窥探欲望。在信息过载的环境下,用户往往难以辨别信息的真伪,而这种带有“证明”性质的标签,却能有效降低用户的辨别成本,直接刺激其点击和下载的冲动。
它利用了人类对“未被發现”事物的天然好奇心,将其转化为网络流量和传播的动力。
我们可以从内容生产和消费的链条来分析。这类内容的生产者,往往是利用了信息不对称或网络漏洞,通过某种方式获取了敏感信息,然后进行传播以谋取利益(可能是经济利益,也可能是满足某种心理需求)。而内容的消费者,则构成了整个传播链条的终端。他们或许是出于猎奇,或许是想紧跟“潮流”,或许是想在社交圈中获得某种“优越感”,通过消费这些内容,他们成为了内容传播的“放大器”。
这种“生產-消费”的链条,一旦形成,便会自我强化,不断催生类似事件的出现。
再者,我们需要关注“张津瑜9分35秒未删减版”這类事件对网络社会结构带来的影响。它可能加剧了网络社区的分裂。一部分人对此类内容深恶痛绝,呼吁加强监管;另一部分人则对此持“看客”心态,甚至乐于参与传播。这种分歧,使得网络讨论变得更加复杂,也讓监管的力度和方向变得更加難以把握。
這类事件的频发,也可能导致网络用户的“信息疲劳”和“道德麻木”,使得人们对更严重的社会问题变得视而不见。
从法律和监管的角度来看,“张津瑜9分35秒未删减版”的传播,挑战着现有的法律框架。如何界定和追究传播此类侵犯隐私、传播色情内容的责任,尤其是在跨平台、跨地域传播的情况下,是一个巨大的难题。虽然相关法律法规在不断完善,但技术的迭代和传播方式的多样化,使得监管始终面临着“追赶”的困境。
对于用户而言,了解相关的法律風险,比如传播侵犯隐私内容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是非常必要的。
我们不应仅仅停留在对事件本身的批判,而应将其视为一个契机,去思考我们所处的数字時代需要怎样的媒介素养和伦理规范。我们需要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不被煽动性的标题和标签所裹挟。我们需要尊重他人的隐私和人格尊严,不以传播他人的隐私为荣。我们需要积极參与到网络治理的讨论中,为构建一个更健康、更负责任的网络空间贡献力量。
“张津瑜9分35秒未删减版”这样的事件,就像网络世界中的一个局部“病灶”,它暴露了更深层次的结构性问题。只有通过多方协同努力,包括技术监管、法律完善、教育引导以及个体意识的觉醒,我们才能有效地应对這类挑战,让网络空间真正成为信息共享、知识传播、人际交流的积极平台,而不是滋生阴暗、侵犯隐私的温床。
据了解,今年9月12日至10月11日,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网络安全法修正草案共收到108人次提出的162条意见。同时,湖南长沙、新疆库车、西南政法大学等11个立法联系点积极反馈意见。社会公众和立法联系点主要就加强党对网络安全工作的领导、完善处罚规定、加强法律衔接等提出意见建议,有关意见经研究予以吸收采纳。
图片来源:新民晚报记者 赵普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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