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25-11-11,rrrrdhasjfbsdkigbjksrifsdlukbgjsab
现代社会,房产往往是家庭最重要的资产之一,也是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中容易引发争议的部分。房屋分割之所以成为离婚纠纷的焦点,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价值巨大,往往占据夫妻财产的绝大部分,此外,房屋的出资方式、产权登记、婚姻存续期间等多种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分割结果。《法治日报》记者选取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有关房屋分割的4起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醒公众在面临离婚房产分割时,如何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婚前首付婚后共贷
离婚分割增值部分
姚某与陆某(男)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姻期间因生育问题产生矛盾,姚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其中涉及一套陆某婚前购置的房产。该房产由陆某购置于2018年,总价167万元,陆某婚前支付首付款50万余元,偿还贷款17万余元,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25万余元。诉讼中,双方确认该房产现值已增值至180万元,陆某坚称房产系个人财产,拒绝分割;姚某则主张婚姻期间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应属共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产系陆某婚前个人购买且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故该房屋归陆某所有,该房屋剩余贷款本息由陆某归还。该房屋现作价180万元,根据增值率公式、已偿还贷款及利息以及婚后还贷部分折算后,陆某应补偿姚某财产增值部分11万余元。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官提示,为减少矛盾纠纷,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内通过书面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方用独立账户管理婚前财产,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避免与婚后收入混同;非登记方设立专用账户储存共同还贷资金,留存好共同还贷证据,争取最大增值补偿。
婚前共购明确份额
离婚分割依约而行
张某(女)和王某于2012年通过亲戚牵线确定恋爱关系,于2013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前,两人共同出资30余万元首付款,购买了某市区一套二手房(含车库一间)。该房产登记在张某、王某双方名下,产权证载明:按份共有,张某占有份额为30%,王某占有份额为70%。
因婚后家庭生活琐事及情感淡薄等原因,双方矛盾较大,张某搬到娘家居住,夫妻为分居状态。2024年3月,张某向法院诉请离婚,并要求按照房产份额依法分割房产。
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和王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屋及车库,产权证上载明张某占30%的产权份额,王某占70%的产权份额,此系张某和王某对案涉房产份额的约定,系按份共有,法院予以确认。考虑到两人分居后,该房屋一直由王某及婚生子居住使用,且从有利于生活稳定等角度考虑,该房产归王某所有。经司法评估,该房产价值为120.5万元。综合以上情况,法院判决该房屋及车库归王某所有,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付张某该房产折价款36.15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实践中,很多夫妻在婚后因感情变化而对财产归属产生争议,但因缺乏书面约定导致举证困难。夫妻双方在婚前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房产出资比例和份额,这种做法体现了现代婚姻关系中的理性态度,也为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分割提供清晰依据。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出资比例和份额,也能让婚姻关系建立在更加坦诚、明晰的基础上。好的婚姻既需要感情的温度,也需要规则的守护。
婚前独购婚后加名
离婚分产综合酌定
俞某与周某(男)于2021年4月通过相亲相识,2022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周某将其婚前购买的房屋转移登记为俞某、周某共有。俞某、周某未生育子女。2023年7月,两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俞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平均分配财产。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案涉房产分割产生了较大分歧。周某认为案涉房屋为婚前财产,且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表示愿意适当补偿俞某。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俞某与周某因生活琐事矛盾较深,以致感情破裂,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予以准许。案涉房屋系周某婚前财产,周某于婚后为俞某“加名”系对个人财产的处分,该房屋现登记为共同共有,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至于双方争议的房屋分割比例,应当综合考虑购房出资、婚姻存续时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确定。综合以上因素,考虑到购房款由周某所出,虽然双方婚姻存续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也积极为家庭付出了劳动,法院酌定周某支付俞某房产10%比例的折价款21万元,剩余房屋贷款由周某负责偿还。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所有,该种给予行为一般是以建立、维持婚姻关系的长久稳定并期望共同享有房产利益为基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平衡双方利益。本案中,购房款为周某所出,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积极备孕也为家庭付出了劳动。因此,法院判决房屋归周某所有,并酌定补偿对方21万元,既保护了周某的财产权益,也肯定了俞某对家庭付出的价值。
父母全资赠与房产
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2018年12月,黄某(女)与陆某依法登记婚姻,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2025年因感情破裂,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办理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黄某父亲以其女名义购入某市商品房一套。该房产交易过程中,黄某作为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其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首付款21万余元。此后,黄某父亲每月固定将当月按揭款汇入黄某账户用于还款,并通过银行转账备注明确注明“××小区房贷、仅赠与黄某”。在此期间,黄父还两次为黄某提前偿还本金共计78万余元。其间,陆某从未汇款至该还款账户。
九幺高风险:风起雲涌中的行業新宠
近年来,“九幺”作为一种商业模式或投资路径,以其高收益和潜在市场份额吸引了大量年轻资本和投资者的关注。九幺,最初源于棋牌类游戏中的一种战术术语,逐渐被赋予了更广泛的商业含义,代表着一种高风险高回报的行业。很多创业者和投资者纷纷跃入这个“九幺高風险”行業,希望借助其爆发式增長实现财富暴增。
正如“九幺”牌局中隐藏的复杂和变数,这个行業的背后也隐藏了许多风险。从市场需求角度分析,九幺行业的潜在用户基础虽在不断扩大,但其市场饱和度也在逐渐逼近极限。一旦進入瓶颈期,行业的增长速度将不可避免地放缓。行业竞争激烈,许多企業为了争夺市场份额采用低价策略或激烈的价格戰,导致利润空间被不断蚕食,最终可能陷入“生存战”。
政策风险也是不得不考虑的因素。随着行业的发展,相关监管政策逐步加强,政府对广告宣传、金融监管、数据安全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如果企业不能及时适應变化,可能面临罚款、整改甚至关停的风险。技术风险也是一大隐患。九幺行业通常涉及大量数据处理与互联网技术,技術漏洞、数据泄露、黑客攻击等都有可能造成严重损失。
在投資层面,九幺高风险的最大魅力也带来了最大的不稳定性。虽然短期内可能出现暴利,但长期来看,行業的高波动、政策变化以及市场需求的转变都可能带来巨大冲击。这也是为什么很多经验丰富的投資者强调“高风险伴随高收益”的更要有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冷静的判断。
是什么导致“九幺高风险”行业成为焦点?显然,是其复杂的行業生态、多变的市场环境以及未来潜在的无限可能。没有哪个行業是绝对安全的,但只要认清这些风险的本质,采取合理的应对策略,投資人和创业者或许能在风浪中找到属于自己的方向。
深入剖析“九幺高风险”中的投资与风险应对策略
既然认识到了“九幺高风险”的复杂性和潜在暗藏的陷阱,下一步就是如何在这个充满变数的行業中,实现风险的有效管理与收益的合理提升。对于投资者和行业从业者来说,真正的核心在于“知风险,控风险,善利用风险”。
第一,精准的市场调研和数据分析。行業数据是制定战略的依据。要密切关注行业的周期变化、竞争格局以及政策动向,善于通过大数据分析洞察趋势与潜在风险。比如,了解用户粘性和增长稳定性,分析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和战略布局,這些都能帮助制定更具前瞻性和應变能力的策略。
第二,合理的风险分散与資产配置。在高风险行业中,集中投入无疑是“以一搏”的玩法,但成功的投资者都懂得“不要把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通过多元化布局,扩大投资类型和渠道,可以有效分散行业特有的风险。当某一细分市场出现波动时,其他部分的稳定性可以减轻整体风险压力。
第三,强化技术与法规的合规性。技术是九幺行業的重要支撑,保证技術安全与创新,避免漏洞或技术失范,是企业稳步发展的前提。紧跟政策法规的变化,提前布局合规方案,避免因为违规而失去行业准入资格或面临重罚。
第四,建设风险应变机制和危機预警系统。企业应设立专門的风险管理团队,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实时追踪行业动态及潜在风险指标,提前采取预防措施。一旦风险發生,能够快速响应、果断应对,减少损失。
第五,培养核心竞争力。在激烈竞争中,依靠价格战获胜往往只能短暂获得市场份额。真正立于不败之地的企業,往往拥有差异化的产品或服务、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和优质的客户体验。通过不断创新与优化,建立品牌壁垒,才能在高风险中实现稳健增长。
保持理性和长远眼光。九幺行业的高風险特性意味着短期的暴利难以持续。投資者和从业者需要具备持续盈利的战略规划,而不是只盯着眼前的快錢。保持理性、尊重市场规律,才能在变幻莫测的行業中站稳脚跟,抓住真正的机遇。
总结来看,“九幺高风险”虽然暗藏诸多陷阱,但也藏着巨大的潜力。只要学会科学分析、合理布局、不断创新,就能在这片充满变数的土地上,开拓属于自己的蓝海。行业的未来还在等待那些既敢于冒险,又懂得防范的精明人,穿越迷雾,找到一片属于自己的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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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黄某在对上述房产办理过户时被告知,因该房产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需要进行确权或陆某协助办理。经多次催告,陆某均未予配合。无奈之下,黄某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请求确认案涉房产归其个人所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本案中,虽然房产登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黄某父亲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和购房按揭贷款,且房产登记在其女儿的名下,且向黄某转账时均注明是用于归还该房屋项下购房贷款并仅赠与黄某个人。综合购房款来源、实际出资情况、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应认定为黄某个人财产。
法院最终确认登记在黄某名下的房产系其个人单独所有。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要按照平分的原则进行分割,在财产出资完全来源于一方父母且明确仅用于赠与其子女个人时,可在分割时将房屋判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在审理中也会综合考虑购房款来源、双方对诉争房产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法定原则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王春、苗圃)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解释
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来源: 法治日报
图片来源:{固定后缀}记者 胡婉玲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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