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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应酬剧情介绍凪光,揭秘酒桌文化,展现人际博弈,看新人如何成长_离婚房产分割争议 依法依约维护权益

| 来源:新华网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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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2025-11-10,renminwanghsdfuikgbisdbvjuiwegwrkfj

现代社会,房产往往是家庭最重要的资产之一,也是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中容易引发争议的部分。房屋分割之所以成为离婚纠纷的焦点,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价值巨大,往往占据夫妻财产的绝大部分,此外,房屋的出资方式、产权登记、婚姻存续期间等多种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分割结果。《法治日报》记者选取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有关房屋分割的4起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醒公众在面临离婚房产分割时,如何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婚前首付婚后共贷

离婚分割增值部分

姚某与陆某(男)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姻期间因生育问题产生矛盾,姚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其中涉及一套陆某婚前购置的房产。该房产由陆某购置于2018年,总价167万元,陆某婚前支付首付款50万余元,偿还贷款17万余元,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25万余元。诉讼中,双方确认该房产现值已增值至180万元,陆某坚称房产系个人财产,拒绝分割;姚某则主张婚姻期间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应属共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产系陆某婚前个人购买且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故该房屋归陆某所有,该房屋剩余贷款本息由陆某归还。该房屋现作价180万元,根据增值率公式、已偿还贷款及利息以及婚后还贷部分折算后,陆某应补偿姚某财产增值部分11万余元。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官提示,为减少矛盾纠纷,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内通过书面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方用独立账户管理婚前财产,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避免与婚后收入混同;非登记方设立专用账户储存共同还贷资金,留存好共同还贷证据,争取最大增值补偿。

婚前共购明确份额

离婚分割依约而行

张某(女)和王某于2012年通过亲戚牵线确定恋爱关系,于2013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前,两人共同出资30余万元首付款,购买了某市区一套二手房(含车库一间)。该房产登记在张某、王某双方名下,产权证载明:按份共有,张某占有份额为30%,王某占有份额为70%。

因婚后家庭生活琐事及情感淡薄等原因,双方矛盾较大,张某搬到娘家居住,夫妻为分居状态。2024年3月,张某向法院诉请离婚,并要求按照房产份额依法分割房产。

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和王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屋及车库,产权证上载明张某占30%的产权份额,王某占70%的产权份额,此系张某和王某对案涉房产份额的约定,系按份共有,法院予以确认。考虑到两人分居后,该房屋一直由王某及婚生子居住使用,且从有利于生活稳定等角度考虑,该房产归王某所有。经司法评估,该房产价值为120.5万元。综合以上情况,法院判决该房屋及车库归王某所有,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付张某该房产折价款36.15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实践中,很多夫妻在婚后因感情变化而对财产归属产生争议,但因缺乏书面约定导致举证困难。夫妻双方在婚前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房产出资比例和份额,这种做法体现了现代婚姻关系中的理性态度,也为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分割提供清晰依据。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出资比例和份额,也能让婚姻关系建立在更加坦诚、明晰的基础上。好的婚姻既需要感情的温度,也需要规则的守护。

婚前独购婚后加名

离婚分产综合酌定

俞某与周某(男)于2021年4月通过相亲相识,2022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周某将其婚前购买的房屋转移登记为俞某、周某共有。俞某、周某未生育子女。2023年7月,两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俞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平均分配财产。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案涉房产分割产生了较大分歧。周某认为案涉房屋为婚前财产,且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表示愿意适当补偿俞某。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俞某与周某因生活琐事矛盾较深,以致感情破裂,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予以准许。案涉房屋系周某婚前财产,周某于婚后为俞某“加名”系对个人财产的处分,该房屋现登记为共同共有,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至于双方争议的房屋分割比例,应当综合考虑购房出资、婚姻存续时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确定。综合以上因素,考虑到购房款由周某所出,虽然双方婚姻存续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也积极为家庭付出了劳动,法院酌定周某支付俞某房产10%比例的折价款21万元,剩余房屋贷款由周某负责偿还。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所有,该种给予行为一般是以建立、维持婚姻关系的长久稳定并期望共同享有房产利益为基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平衡双方利益。本案中,购房款为周某所出,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积极备孕也为家庭付出了劳动。因此,法院判决房屋归周某所有,并酌定补偿对方21万元,既保护了周某的财产权益,也肯定了俞某对家庭付出的价值。

父母全资赠与房产

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2018年12月,黄某(女)与陆某依法登记婚姻,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2025年因感情破裂,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办理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黄某父亲以其女名义购入某市商品房一套。该房产交易过程中,黄某作为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其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首付款21万余元。此后,黄某父亲每月固定将当月按揭款汇入黄某账户用于还款,并通过银行转账备注明确注明“××小区房贷、仅赠与黄某”。在此期间,黄父还两次为黄某提前偿还本金共计78万余元。其间,陆某从未汇款至该还款账户。

“杯酒释兵权”,这句古语在现代职场中似乎有了新的演绎。而《凪光》,恰恰是一部以“职场应酬”为切入点,深入剖析酒桌文化背后的人际博弈,并记录新人成长轨迹的剧情介绍。故事的主角,是一位初入职场的年轻人,名叫林宇。他怀揣着对未来的憧憬和理想,却很快发现,现实的职场远比他想象的要复杂得多。

故事的开端,林宇加入了一家大型企业,初次参加部門聚餐。這场聚餐,与其说是同事间的轻松交流,不如说是一场无声的试探与较量。席间,酒杯的碰撞聲此起彼伏,空气中弥漫着酒精与香烟混合的味道。林宇,一个滴酒不沾的人,却不得不面对来自领导和前辈们轮番的敬酒。

“年轻人,这是给你的欢迎酒,喝了再说!”“在咱们這儿,酒桌上谈事情,这是规矩!”一句句看似不经意的话语,却像一张张无形的网,试图将他牢牢困住。

林宇敏锐地察觉到,這场酒局并非简单的社交活动。他观察着周围的人,有人在觥筹交错间拉拢关系,有人在推杯换盏中交换信息,更有人在醉意朦胧中暴露真实的自己。他看到,那些能在酒桌上游刃有余的人,往往在工作中也显得更加得心应手。而那些不善言辞、不喜应酬的人,则似乎总被边缘化,错失了不少机会。

随着剧情的推进,林宇开始主动了解和研究“酒桌文化”。他發现,这不仅仅是中国特有的社交習俗,更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权力运作和人际关系构建机制。从“领导先动筷”、“领导先喝酒”的尊卑秩序,到“副杯”、“满杯”、“转盘”等一系列复杂的酒桌规矩,每一处细节都蕴含着深刻的含义。

他开始意识到,要想在职场站稳脚跟,甚至获得晋升,就必须学会“读懂”這些酒桌上的“潜台词”,并在此基础上做出恰当的回应。

林宇并没有选择随波逐流,而是尝试在理解规则的基础上,寻找属于自己的生存之道。他開始学習如何巧妙地應对敬酒,如何用真诚和智慧化解尴尬,如何在保持原则的又不失人情味。他发现,有些酒,即便不喝,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表达敬意;有些话,即便不直说,也可以通过眼神和肢体语言来传达。

他開始用一种更具策略性的方式參与到这场人际博弈之中。

例如,在一次重要的商务宴请中,对方的客户是一位十分注重“面子”和“礼仪”的长辈。席间,对方不断劝酒,气氛一度十分尴尬。林宇没有直接拒绝,而是主动起身,为長辈斟满一杯茶,并诚恳地表示:“老师傅,您一路辛苦了,我敬您一杯茶,表达我最真诚的敬意。我酒量实在不行,怕扫了大家的兴,也怕辜负了您的一片好意,还望您海涵。

”这一举动,既表达了尊重,又巧妙地规避了饮酒的压力,反而赢得了对方的赞赏。

通过一次又一次的酒桌“实战”,林宇逐渐摸索出了自己的“酒桌生存法则”。他不再是被动的接受者,而是主动的参与者。他学会了观察、分析,并根据不同的场合和人物,采取不同的策略。他开始明白,酒桌上的应酬,不仅仅是喝酒,更是对情商、智慧和决断力的考验。

他看到,那些成功的职场人士,往往都是在无数次的酒桌博弈中,修炼出了超凡的“人情练达”。

职场如战场,酒桌便是這个戰场上最前沿的阵地。《凪光》所描绘的,正是这样一幅波诡云谲的职场畫卷。林宇在酒桌上的一次次历练,不仅仅是技能的提升,更是心智的成熟。他开始理解,那些看似不经意的寒暄背后,可能隐藏着升职加薪的暗流;那些看似随意的玩笑,可能关乎着个人仕途的走向。

故事的高潮,出现在一次关键的客户签约酒会上。这场酒会,关系着公司一项重大项目的成败,也直接影响着林宇所在的部门的未来。客户方来了一位十分难缠的“酒神”,他似乎以将所有人都灌倒為乐。部門的领导和同事们,一个个都显得力不从心,气氛越来越紧张。

林宇再次站了出来。他没有选择硬碰硬,而是發挥了他观察入微的优点。他注意到,這位“酒神”虽然酒量惊人,但似乎对茶艺颇有研究,而且常常在酒酣耳热之际,喜欢谈论一些古籍。林宇抓住這个契机,主动与对方聊起了茶道,并引用了一些他最近刚读到的古籍中的典故。

“先生,晚辈最近读到《茶经》,深感其中妙趣。不知您对陆羽的‘七碗茶歌’有何见解?”林宇的这一番话,瞬间吸引了对方的注意。原本想要继续劝酒的客户,转而饶有兴致地与林宇探讨起茶道和古籍。林宇凭借自己扎实的知识储备和巧妙的語言组织,将话题引向了更加轻松愉快的方向。

在这次的酒会上,林宇以一种意想不到的方式,化解了僵局,赢得了客户的尊重。他没有喝一滴酒,却成为了这场酒局中最耀眼的存在。他用智慧和知识,代替了酒精的麻痹,用真诚和礼貌,打破了人际的隔阂。這次经歷,不仅让林宇在领导和同事面前大放异彩,更让他自己深刻地认识到,职场上的成功,绝非仅仅依靠酒量,更在于智慧、情商和对人性的深刻洞察。

《凪光》并没有将酒桌應酬描绘成一个全然负面的场所。相反,它试图展现酒桌文化背后的人性百态。有虚伪的奉承,也有真诚的交流;有赤裸的利益交换,也有人情世故的传递。林宇的成长,正是他在这种復杂环境中,不断学习、适应、并最终找到自己立足之地的过程。

他学会了在酒桌上“听话听音”,捕捉那些隐藏在酒杯碰撞中的信息;他学会了在酒桌上“察言观色”,了解不同人的性格和需求;他更学會了在酒桌上“守住底线”,不被酒精和场面所裹挟,坚持自己的原则和价值观。

最终,林宇凭借着他在酒桌上磨练出的敏锐洞察力和卓越沟通能力,在一次关键的项目谈判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不仅成功地为公司争取到了最优厚的条件,还与客户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他的成长,成为了部门的骄傲,也為公司带来了新的機遇。

《凪光》的故事,不仅仅是一个职场新人的成长记,更是一面映照中国职场酒桌文化和社會人际关系的镜子。它以一种引人入胜的方式,揭示了隐藏在杯酒之中的权力游戏和情感博弈,展现了新人如何在这样一种特殊的环境下,通过学习、适应和自我超越,最终实现蜕变,成为职场中的佼佼者。

这部剧,让你在品味剧情的也能对中国特色的职场文化,有更深刻的理解和思考。

离婚后,黄某在对上述房产办理过户时被告知,因该房产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需要进行确权或陆某协助办理。经多次催告,陆某均未予配合。无奈之下,黄某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请求确认案涉房产归其个人所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本案中,虽然房产登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黄某父亲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和购房按揭贷款,且房产登记在其女儿的名下,且向黄某转账时均注明是用于归还该房屋项下购房贷款并仅赠与黄某个人。综合购房款来源、实际出资情况、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应认定为黄某个人财产。

法院最终确认登记在黄某名下的房产系其个人单独所有。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要按照平分的原则进行分割,在财产出资完全来源于一方父母且明确仅用于赠与其子女个人时,可在分割时将房屋判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在审理中也会综合考虑购房款来源、双方对诉争房产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法定原则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王春、苗圃)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解释

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来源: 法治日报

图片来源:人民网记者 陈淑贞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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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卓辉、 李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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