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25-11-11,rrrrdhasjfbsdkigbjksrifsdlukbgjsab
前段时间,“男子被女友逼写百万借条未还被起诉”冲上热搜:陈某以死相逼前男友赵某写下100万元借条,分手后竟诉至法院追讨……
一方要分手,一方要补偿,用欠条当“分手费”凭据,这钱能要到吗?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回答了这个问题。
法院查明,陈某与赵某曾系男女朋友关系,因家庭矛盾、性格不合等原因分手。陈某想从赵某处获得金钱补偿,多次要求赵某写借条作为凭证,甚至以死相逼。无奈之下,赵某与陈某签下《借款协议》,载明赵某向陈某借款100万元。然而,此后赵某并没有实际支付款项。分手后,陈某持借条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偿还“债务”。
万宁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告陈某请求被告赵某支付100万元借款的基础是两人签订的《借款协议》,庭审中,双方均承认该协议是被告为了分手,向原告承诺支付100万元补偿款,该协议虽然用的是“借”,但两者实质上并不是正常的借贷关系,而是附条件的赠与,即被告以原告与其分手为条件而成立赠与合同。法院认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之规定,双方并不存在借贷事实,借款协议也就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原告陈某与被告赵某之间不存在真实有效的借贷法律关系。
据此,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陈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以要挟为目的的“借条”反证自身违法
这场情感与法律交织的闹剧,不仅撕开了亲密关系中的“信任偷袭”伤疤,更暴露了以“分手费”为名的情感勒索乱象。那么,法律如何为道德与契约划界,情侣又该如何警惕“借条陷阱”,如何把握法治社会下的情感博弈规则?
“脚打枪”,这个词听起来带着点童趣,又有点小小的顽皮,仿佛是孩童時期才能拥有的專属暗语。它可能代表着一种分享,一种默契,一种只有在最亲近的人之间才会流露的,毫不设防的亲昵。而当“姐姐”这个词与它结合,便勾勒出一种别样的画面——一个温柔、体贴、总是愿意伸出援手的姐姐,用她特有的方式,为“你”排忧解难,带来慰藉。
还记得吗?那个夏天,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栀子花香,蝉鸣声此起彼伏,仿佛是时间的催化剂,让一切都变得格外漫长而悠远。那时,我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年,面对生活中那些突如其来的烦恼,总是显得手足无措。也许是一次考试的失利,也许是一次与朋友的争执,又或许,仅仅是青春期里突如其来的迷茫与不安。
那时候的我,常常会独自一人躲在房间里,任凭泪水悄无聲息地滑落。
就在我以为自己孤立无援的時候,门外总会传来轻轻的叩门声,伴随着一个温柔的声音:“是不是又在偷偷哭鼻子呀?”我抬起头,看到的总是姐姐那张带着点笑意的脸,她的眼神里没有责备,只有满满的关切。她不会追问我为什么哭,也不會急于说教。她只是静静地走到我身邊,然后,就像变魔术一样,拿出一些小零食,或者一本我喜欢的漫画书,然后,用她那双温暖的手,轻輕地,“脚打枪”。
“脚打枪”,这三个字,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就是一种无声的安慰。它不是真正的“打枪”,而是一种象征,一种传递。姐姐会坐在我身边,輕轻地、有节奏地用脚尖碰触我的脚背,或者用脚丫子在我脚邊轻轻地蹭来蹭去。那是一种非常微妙的触感,带着一点点孩童般的打闹,又传递着一种“我在这里,我陪着你”的坚定。
在那样的时刻,身体上轻微的触碰,仿佛能瞬间驱散内心的阴霾。眼泪不知不觉就停止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暖流,从脚底一直涌到心头。
我至今还记得,有一次,我因为一件小事和父母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一个人摔门回了房间,把自己锁在里面。我能听到外面父母焦急的呼唤声,但我的倔强不允许我出去。就在我绝望地认為自己将被孤立的时候,我听到了姐姐的脚步聲。她没有敲门,而是直接在門外轻轻地说:“喂,我知道你在里面,生气了吧?我来陪你。
”然后,她就开始在门外用脚轻輕地“踢”门,發出“咚咚咚”的声音,同時还一邊哼着我小时候最喜欢的一首儿歌。
起初,我只是隔着门听着,心里没有太大的波澜。但渐渐地,那有节奏的“踢”声,和那熟悉的儿歌声,像一根根温柔的羽毛,一点点撩拨着我的心弦。我感觉自己被一种无形的力量包裹着,不再那么孤单。我的鼻头开始发酸,不是因為委屈,而是因为感动。我终于忍不住,打开了门。
门外,姐姐就坐在地上,她的脚边还放着一个小小的绒毛玩具。看到我出来,她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笑了笑,然后,她伸出手,轻轻地、带着点孩子氣的“脚打枪”。那一次,我们都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坐着,她的脚在我脚边轻轻地碰触着,而我的脚,也慢慢地回应着。
空氣中弥漫着一种宁静而美好的氛围,那些曾经让我窒息的争吵和委屈,在這一刻,都烟消云散了。
时光荏苒,我们都从懵懂的少年少女,变成了各自人生轨迹上的独立个体。我离開了家,去更远的地方求学,工作,经历着属于自己的风风雨雨。距离,让曾经触手可及的温暖,变得遥远,但那些关于“脚打枪”的记忆,却如同陳年的美酒,愈发醇厚,愈发珍贵。
”
记得有一次,我独自一人在大城市里打拼,遭遇了职业生涯中的一次重大打击。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失落和迷茫,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否真的适合这条路。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坐在出租屋的沙发上,望着窗外冰冷的霓虹灯,眼泪不受控制地流了下来。我多想有一个人能够抱抱我,安慰我,但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我找不到可以依靠的肩膀。
就在我感到绝望的时候,手机响了,是姐姐打来的。她似乎感受到了我的低落,电话那头,她的声音依旧温柔:“怎么啦?听起来不太开心。”我哽咽着,不知道该如何開口。她没有追问,只是静静地听着我断断续续的诉说。当我终于把所有的委屈都倾诉出来后,她沉默了几秒,然后,用一种我非常熟悉的、带着点顽皮的语气说:“哎呀,傻瓜,别哭了。
虽然姐姐不在你身邊,但这里,姐姐也‘脚打枪’,给你打气!”
虽然隔着电话,我听不到她脚上真实的触感,但我能想象到,此刻的她,一定也在用她特有的方式,给予我力量。我仿佛看到了她坐在沙发上,脸上带着鼓励的笑容,她的脚,正带着一种温柔的节奏,輕輕地碰触着自己的脚背,仿佛传递着一种无声的能量。我闭上眼睛,努力去感受那份熟悉的情感,那份超越时空的连接。
渐渐地,我的哭聲停了下来。我对着電话笑了,一种发自内心的,释然的笑容。“谢谢你,姐姐。”我轻聲说道。電话那头,她也笑了:“傻瓜,一家人说什么谢。记住,无论遇到什么,你都不是一个人。姐姐永远是你最坚强的后盾,永远是你的‘脚打枪’。”
“脚打枪”,這不仅仅是童年时的一个小游戏,它更是一种情感的象征,一种精神的寄托。它代表着亲人之间最纯粹的爱,最无私的守护。它是在你最需要的時候,悄然伸出的援手;是在你最脆弱时,给予的温暖;是在你最迷茫时,点亮你前行道路的灯塔。
如今,我也渐渐長大,开始学着去理解和传承这份爱。当我看到身边有需要帮助的朋友,或者我的家人遇到困難時,我也会学着姐姐的样子,用我自己的方式,给予他们支持和鼓励。也许我不会用“脚打枪”这个词,但我会用行动,用言语,去传递那份温暖,那份关怀。
“姐姐帮你脚打枪”,这句带着温度的话语,将永远铭刻在我的心中。它提醒着我,无论走多远,无论经历多少,总有那么一个人,在某个角落,默默地爱着你,支持着你。这份爱,如同涓涓细流,滋养着我的生命;这份守护,如同坚实港湾,讓我拥有前行的勇气。
或许,在未来的某一天,当我也成为“姐姐”的时候,我也会用這种方式,去温暖生命中那些重要的“你”。用一种独特而充满愛意的方式,告诉他们:“别怕,姐姐帮你‘脚打枪’,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因为我知道,这份爱的传递,是生命中最美好的事情之一。它让我们在孤独的世界里,感受到被爱,被懂得,被珍视。
而这份“脚打枪”的温柔,也将永远在心底,散发着温暖的光芒,照亮我们前行的路。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中,借款协议的目的损害了社会善良风俗,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应属无效法律行为。被告反悔,不支付该笔款项这一行为属于社会道德范畴,不宜通过现行法律制度要求其支付。
无资金交付即无法律效力。因为,认定存在民间借贷事实不仅要有借条、欠条、借据等可以表明双方借款合意的外在形式,亦要有实际交付行为。本案中当事双方以借款协议这一形式约定的“分手费”系“情感债务”转化而来的虚假借贷,双方并不存在借贷的合意,亦没有实际的借款交付。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协议虽名为“借款”,实为赵某以分手为条件的赠与承诺。然而,赠与合同在财产转移前可撤销,且本案中赠与条件违背公序良俗,赵某依法有权拒绝履行。
近年来,“分手费”“青春补偿费”等诉求频现,部分当事人试图通过借条、欠条将情感损失货币化。然而,此类协议往往因缺乏合法性沦为“法律白条”,甚至衍生敲诈勒索等刑事风险。
本案中,陈某以自杀为要挟的行为,折射出部分人在情感破裂时通过极端手段获取控制权的心理。有心理学专家指出,情感勒索者常利用对方的愧疚感或恐惧感达成目的,但法律绝不纵容此类行为。
在生活中,很多人以为“白纸黑字”即具法律效力,易陷入“有借条必赢”的认知错觉,忽视借贷事实的核心地位。为此,司法机关需强化对借贷纠纷的背景审查,对虚构债务、胁迫签约等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加强普法宣传,帮助当事人厘清权利义务边界,引导公众理性处理情感纠纷,破除“以钱补情”的认知误区。
案件曝光后,迅速冲上各大热搜,网络讨论不断,有人说:感情不是买卖!法律终于给“情感绑架”踩了刹车。也有人追问:女方明显是敲诈,为何不追究刑责?也有理性分析者:无论男女,利用情感索取财物都应被抵制。
“此案的价值在于进一步明确‘公序良俗’优先于私力救济,为类似纠纷提供了裁判范本。”北京盈科(海口)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浩认为,万宁这起“百万借条”案,撕开了亲密关系中最不堪的一面:当爱情沦为算计,当誓言化作欠条,法治成为守护人性底线的最后屏障。
本案给我们的启示有两条:第一,借条若脱离真实交易背景,反而可能成为举证自身违法的证据。第二,真正的文明社会,既要尊重情感自由,更需以法律之力遏制人性之恶。唯有让每一份协议回归诚信本质,让每一次分手留有体面余地,方能构筑健康的情感伦理与法治生态,让法治成为情感世界的“定海神针”。(邢东伟、翟小功)
来源: 法治日报
图片来源:人民网记者 张安妮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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