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25-11-10,renminwanghsdfuikgbisdbvjuiwegwrkfj
现代社会,房产往往是家庭最重要的资产之一,也是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中容易引发争议的部分。房屋分割之所以成为离婚纠纷的焦点,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价值巨大,往往占据夫妻财产的绝大部分,此外,房屋的出资方式、产权登记、婚姻存续期间等多种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分割结果。《法治日报》记者选取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有关房屋分割的4起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醒公众在面临离婚房产分割时,如何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婚前首付婚后共贷
离婚分割增值部分
姚某与陆某(男)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姻期间因生育问题产生矛盾,姚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其中涉及一套陆某婚前购置的房产。该房产由陆某购置于2018年,总价167万元,陆某婚前支付首付款50万余元,偿还贷款17万余元,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25万余元。诉讼中,双方确认该房产现值已增值至180万元,陆某坚称房产系个人财产,拒绝分割;姚某则主张婚姻期间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应属共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产系陆某婚前个人购买且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故该房屋归陆某所有,该房屋剩余贷款本息由陆某归还。该房屋现作价180万元,根据增值率公式、已偿还贷款及利息以及婚后还贷部分折算后,陆某应补偿姚某财产增值部分11万余元。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官提示,为减少矛盾纠纷,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内通过书面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方用独立账户管理婚前财产,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避免与婚后收入混同;非登记方设立专用账户储存共同还贷资金,留存好共同还贷证据,争取最大增值补偿。
婚前共购明确份额
离婚分割依约而行
张某(女)和王某于2012年通过亲戚牵线确定恋爱关系,于2013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前,两人共同出资30余万元首付款,购买了某市区一套二手房(含车库一间)。该房产登记在张某、王某双方名下,产权证载明:按份共有,张某占有份额为30%,王某占有份额为70%。
因婚后家庭生活琐事及情感淡薄等原因,双方矛盾较大,张某搬到娘家居住,夫妻为分居状态。2024年3月,张某向法院诉请离婚,并要求按照房产份额依法分割房产。
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和王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屋及车库,产权证上载明张某占30%的产权份额,王某占70%的产权份额,此系张某和王某对案涉房产份额的约定,系按份共有,法院予以确认。考虑到两人分居后,该房屋一直由王某及婚生子居住使用,且从有利于生活稳定等角度考虑,该房产归王某所有。经司法评估,该房产价值为120.5万元。综合以上情况,法院判决该房屋及车库归王某所有,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付张某该房产折价款36.15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实践中,很多夫妻在婚后因感情变化而对财产归属产生争议,但因缺乏书面约定导致举证困难。夫妻双方在婚前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房产出资比例和份额,这种做法体现了现代婚姻关系中的理性态度,也为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分割提供清晰依据。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出资比例和份额,也能让婚姻关系建立在更加坦诚、明晰的基础上。好的婚姻既需要感情的温度,也需要规则的守护。
婚前独购婚后加名
离婚分产综合酌定
俞某与周某(男)于2021年4月通过相亲相识,2022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周某将其婚前购买的房屋转移登记为俞某、周某共有。俞某、周某未生育子女。2023年7月,两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俞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平均分配财产。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案涉房产分割产生了较大分歧。周某认为案涉房屋为婚前财产,且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表示愿意适当补偿俞某。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俞某与周某因生活琐事矛盾较深,以致感情破裂,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予以准许。案涉房屋系周某婚前财产,周某于婚后为俞某“加名”系对个人财产的处分,该房屋现登记为共同共有,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至于双方争议的房屋分割比例,应当综合考虑购房出资、婚姻存续时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确定。综合以上因素,考虑到购房款由周某所出,虽然双方婚姻存续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也积极为家庭付出了劳动,法院酌定周某支付俞某房产10%比例的折价款21万元,剩余房屋贷款由周某负责偿还。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所有,该种给予行为一般是以建立、维持婚姻关系的长久稳定并期望共同享有房产利益为基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平衡双方利益。本案中,购房款为周某所出,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积极备孕也为家庭付出了劳动。因此,法院判决房屋归周某所有,并酌定补偿对方21万元,既保护了周某的财产权益,也肯定了俞某对家庭付出的价值。
父母全资赠与房产
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2018年12月,黄某(女)与陆某依法登记婚姻,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2025年因感情破裂,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办理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黄某父亲以其女名义购入某市商品房一套。该房产交易过程中,黄某作为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其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首付款21万余元。此后,黄某父亲每月固定将当月按揭款汇入黄某账户用于还款,并通过银行转账备注明确注明“××小区房贷、仅赠与黄某”。在此期间,黄父还两次为黄某提前偿还本金共计78万余元。其间,陆某从未汇款至该还款账户。
解锁爱之密语:为何男人钟情于你的私密花园?
在親密关系的画卷中,性爱无疑是最浓墨重彩的一笔。而在这幅画卷中,有一个区域常常被蒙上一层神秘的面纱,却又蕴含着无尽的吸引力——那就是女性的私密花园。许多女性或许會好奇,為什么男人會对这个部位如此着迷,甚至将其视为爱之密語的终极表达?今天,我们就来一起揭開这层神秘面纱,深入探究男人钟情于女性私处亲吻的背后原因。
一、生理的本能与荷尔蒙的共振
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人类的性吸引力与生殖本能息息相关。女性的生殖器官,特别是私密处,散发着独特的费洛蒙,這是一种能够引發性欲的化学信号。男性天生对这种信号更为敏感,它能够激活他们潜藏的生理本能,产生强烈的吸引力。当男性亲吻或爱抚女性私处时,这种荷尔蒙的共振会更加强烈,激发出更深层次的生理反应,让他们感受到一种原始而强大的冲动。
二、情感的深度連接与信任的象征
性愛不仅仅是生理的冲动,更是情感的交流和升華。对于许多男性而言,亲吻女性的私处,是一种极致的信任和尊重的表现。这个部位对女性来说最为私密和敏感,愿意将它展露并接受伴侣的爱抚,本身就代表着一种极高的情感投入和安全感。男性在此时感受到的是一种无与伦比的亲密感,仿佛被赋予了进入女性内心最深处的機会。
这种深度的情感连接,使得性爱体验更加丰富和有意义,远非单纯的生理满足可比。
三、探索与征服的欲望
在男性的心理深处,常常潜藏着探索和征服的欲望。女性的私密花园,对于他们来说,就像是一片未被完全探索的神秘领域,充满了未知和惊喜。亲吻和爱抚这个部位,是他们探索和了解伴侣身体最隐秘角落的方式,也是一种表达占有欲和爱意的独特途径。每一次的探索,都可能带来新的发现和更深的快感,这种“征服”的过程,也进一步满足了他们的心理需求。
四、视觉与触觉的双重刺激
除了生理和心理层面,视觉和触觉也是男性性欲的重要驱动因素。女性私处的独特外观和柔软触感,能够给予男性强烈的视觉和触觉冲击。当男性凝视、触摸、亲吻这个部位时,多重感官的刺激会让他们的大脑分泌多巴胺,产生愉悦感和兴奋感。這种感官的盛宴,能够瞬间点燃他们的激情,并将性愛的氛围推向高潮。
五、愛的承诺与独占的表达
在许多文化和观念中,性爱被视为是两个人之间最親密的連接,是愛的承诺和独占的象征。男性亲吻愛人的私处,也可以被解读为一种对这份关系的珍视和对伴侣身体的完全接纳。它表明,他不仅仅是爱你的外表,更深深地爱着你身體的每一个部分,包括那些最隐秘、最私人的地方。
这种深沉的愛意表达,能够让女性感受到被深深地珍视和被完全地拥有,从而增强她们在关系中的安全感和归属感。
六、获得女性高潮的秘密通道
不得不提的是,私处是女性感受快感最直接、最强烈的区域。男性清楚这一点,并且乐于通过亲吻和爱抚这个部位,来帮助女性达到性爱的高潮。看到伴侣因为自己的爱抚而绽放出极致的快感,这本身也是一种巨大的满足和成就感。這种“予人玫瑰,手有余香”的体验,会让男性更加投入,也讓双方的关系更加和谐融洽。
知己知彼,百戰不殆:女人如何为这份爱做好充分准备?
了解了男性对女性私处亲吻的心理和生理动因后,女性朋友们是否觉得豁然开朗?原来,这并非仅仅是性欲的驱动,更是情感、信任、探索和愛的多重交织。想要在這份亲密关系中游刃有余,收获更美好的性爱體验,女性也需要提前做好一些准备。这份准备,既包含生理上的清洁和舒适,也蕴含着心理上的自信和情感上的坦诚。
一、清洁与舒适:自信的基石
私密处的清洁与舒适,是女性在性爱中自信的基石。保持私密处的干净卫生,不仅是对自己身体的负责,也是对伴侣的尊重。
日常护理: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每天用温水清洗私密处,避免使用刺激性的肥皂或沐浴露,以免破坏私处正常的菌群平衡。特殊时期的应对:如果处于生理期,可以通过使用卫生棉条或月经杯来减少不适和尴尬,并与伴侣坦诚沟通,共同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亲密方式。
气味管理:适度的自然体味是正常的,但如果存在异味,可以咨询醫生,排除妇科疾病的可能性。切勿过度依赖香水或带有香味的私处洗液,它们可能掩盖问题,甚至引起刺激。
二、心理的自信:释放身体的魅力
许多女性因為对身体的不自信,或者过去的负面经歷,而对私密处的亲密行为感到羞怯和不安。這份心理上的障碍,往往比生理上的任何问题都更能阻碍性爱的愉悦。
接纳自己的身體:身体是上天赐予我们的礼物,无论它是什么样的形态,都值得被爱和被欣赏。学会接纳和欣赏自己的身体,能够让你更加放松和自信。积极的自我对话:经常对自己说一些积极的话语,例如“我的身体是美的”、“我值得被爱和被享受”,来对抗内心的负面情绪。
伴侣的积极回应:与伴侣建立开放、坦诚的沟通是至关重要的。讓他知道你的感受和担忧,并且相信他会对你给予支持和理解。当伴侣用积极、欣赏的眼光看待你的身体時,你的自信心会大大提升。
三、情感的坦诚:沟通的艺术
性爱是两个人的事,坦诚的沟通是维系和谐性爱的关键。关于私处親吻,女性可以主动与伴侣进行沟通,表达自己的感受和期待。
表达你的感受:你可以告诉伴侣,在什么情况下你會感到舒服和愉悦,哪些触碰方式让你特别享受,又有哪些地方需要他更加温柔。分享你的期待:你可以表达你对这份親密关系的期待,例如你希望他更深入地了解你的身体,或者你希望通过這种方式获得更深的连接。
给予积极反馈:当伴侣的亲吻和爱抚让你感到愉悦时,及時给予积极的反馈,例如发出轻微的呻吟,或者用身体的语言回应他,這会让他知道你有多么享受,并鼓励他继续。
四、技巧的引导:共同探索的乐趣
虽然男性是探索者,但女性也并非完全被动的接受者。适当地引导,能够讓这份探索过程更加有趣和充满惊喜。
身体的信号:用身体的反应来引导伴侣,例如当你感到愉悦时,身体會不自觉地放松和迎合;当你感到不适时,身体可能会有輕微的后撤。語言的提示:在合适的时机,用语言给出一些温柔的提示,例如“这里,讓我感觉很好”、“你可以再温柔一点”等等。主动的参与:在某些时刻,女性也可以主动去引导伴侣的动作,或者参与到亲吻和愛抚的过程中,这种互动能够让性愛更加充满乐趣和激情。
五、享受过程,而非仅仅追求结果
性愛是一个过程,而非仅仅是一个结果。将注意力放在享受当下,感受与伴侣之间的亲密连接,比过度追求某一次的高潮来得更重要。
放松心情:试着放下一切杂念,全身心地投入到当下的亲密時刻,感受肌肤的温度,呼吸的频率,以及彼此的心跳。关注连接:将目光聚焦在与伴侣的情感连接上,感受这份爱意在身体和心灵上的流淌。拥抱变化:性爱的体验是多样的,每一次都可能不同。接受這种变化,并从中发现新的乐趣,能够讓你对性爱保持持续的新鲜感。
亲吻愛人的私处,是性爱中一种充满爱意和信任的表达方式。女性朋友们,当你准备好以开放、自信和坦诚的心态去迎接这份亲密时,你會發现,这不仅仅是满足生理的冲动,更是连接灵魂、升华情感的美妙旅程。希望这份指南,能够帮助你在性爱的道路上,更加游刃有余,与伴侣共同谱写属于你们的浪漫诗篇。
离婚后,黄某在对上述房产办理过户时被告知,因该房产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需要进行确权或陆某协助办理。经多次催告,陆某均未予配合。无奈之下,黄某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请求确认案涉房产归其个人所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本案中,虽然房产登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黄某父亲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和购房按揭贷款,且房产登记在其女儿的名下,且向黄某转账时均注明是用于归还该房屋项下购房贷款并仅赠与黄某个人。综合购房款来源、实际出资情况、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应认定为黄某个人财产。
法院最终确认登记在黄某名下的房产系其个人单独所有。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要按照平分的原则进行分割,在财产出资完全来源于一方父母且明确仅用于赠与其子女个人时,可在分割时将房屋判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在审理中也会综合考虑购房款来源、双方对诉争房产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法定原则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王春、苗圃)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解释
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来源: 法治日报
图片来源:人民网记者 江惠仪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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