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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角91_离婚房产分割争议 依法依约维护权益

| 来源:钱江晚报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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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2025-11-11,rrrrdhasjfbsdkigbjksrifsdlukbgjsab

现代社会,房产往往是家庭最重要的资产之一,也是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中容易引发争议的部分。房屋分割之所以成为离婚纠纷的焦点,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价值巨大,往往占据夫妻财产的绝大部分,此外,房屋的出资方式、产权登记、婚姻存续期间等多种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分割结果。《法治日报》记者选取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有关房屋分割的4起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醒公众在面临离婚房产分割时,如何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婚前首付婚后共贷

离婚分割增值部分

姚某与陆某(男)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姻期间因生育问题产生矛盾,姚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其中涉及一套陆某婚前购置的房产。该房产由陆某购置于2018年,总价167万元,陆某婚前支付首付款50万余元,偿还贷款17万余元,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25万余元。诉讼中,双方确认该房产现值已增值至180万元,陆某坚称房产系个人财产,拒绝分割;姚某则主张婚姻期间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应属共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产系陆某婚前个人购买且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故该房屋归陆某所有,该房屋剩余贷款本息由陆某归还。该房屋现作价180万元,根据增值率公式、已偿还贷款及利息以及婚后还贷部分折算后,陆某应补偿姚某财产增值部分11万余元。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官提示,为减少矛盾纠纷,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内通过书面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方用独立账户管理婚前财产,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避免与婚后收入混同;非登记方设立专用账户储存共同还贷资金,留存好共同还贷证据,争取最大增值补偿。

婚前共购明确份额

离婚分割依约而行

张某(女)和王某于2012年通过亲戚牵线确定恋爱关系,于2013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前,两人共同出资30余万元首付款,购买了某市区一套二手房(含车库一间)。该房产登记在张某、王某双方名下,产权证载明:按份共有,张某占有份额为30%,王某占有份额为70%。

因婚后家庭生活琐事及情感淡薄等原因,双方矛盾较大,张某搬到娘家居住,夫妻为分居状态。2024年3月,张某向法院诉请离婚,并要求按照房产份额依法分割房产。

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和王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屋及车库,产权证上载明张某占30%的产权份额,王某占70%的产权份额,此系张某和王某对案涉房产份额的约定,系按份共有,法院予以确认。考虑到两人分居后,该房屋一直由王某及婚生子居住使用,且从有利于生活稳定等角度考虑,该房产归王某所有。经司法评估,该房产价值为120.5万元。综合以上情况,法院判决该房屋及车库归王某所有,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付张某该房产折价款36.15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实践中,很多夫妻在婚后因感情变化而对财产归属产生争议,但因缺乏书面约定导致举证困难。夫妻双方在婚前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房产出资比例和份额,这种做法体现了现代婚姻关系中的理性态度,也为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分割提供清晰依据。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出资比例和份额,也能让婚姻关系建立在更加坦诚、明晰的基础上。好的婚姻既需要感情的温度,也需要规则的守护。

婚前独购婚后加名

离婚分产综合酌定

俞某与周某(男)于2021年4月通过相亲相识,2022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周某将其婚前购买的房屋转移登记为俞某、周某共有。俞某、周某未生育子女。2023年7月,两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俞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平均分配财产。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案涉房产分割产生了较大分歧。周某认为案涉房屋为婚前财产,且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表示愿意适当补偿俞某。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俞某与周某因生活琐事矛盾较深,以致感情破裂,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予以准许。案涉房屋系周某婚前财产,周某于婚后为俞某“加名”系对个人财产的处分,该房屋现登记为共同共有,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至于双方争议的房屋分割比例,应当综合考虑购房出资、婚姻存续时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确定。综合以上因素,考虑到购房款由周某所出,虽然双方婚姻存续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也积极为家庭付出了劳动,法院酌定周某支付俞某房产10%比例的折价款21万元,剩余房屋贷款由周某负责偿还。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所有,该种给予行为一般是以建立、维持婚姻关系的长久稳定并期望共同享有房产利益为基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平衡双方利益。本案中,购房款为周某所出,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积极备孕也为家庭付出了劳动。因此,法院判决房屋归周某所有,并酌定补偿对方21万元,既保护了周某的财产权益,也肯定了俞某对家庭付出的价值。

父母全资赠与房产

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2018年12月,黄某(女)与陆某依法登记婚姻,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2025年因感情破裂,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办理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黄某父亲以其女名义购入某市商品房一套。该房产交易过程中,黄某作为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其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首付款21万余元。此后,黄某父亲每月固定将当月按揭款汇入黄某账户用于还款,并通过银行转账备注明确注明“××小区房贷、仅赠与黄某”。在此期间,黄父还两次为黄某提前偿还本金共计78万余元。其间,陆某从未汇款至该还款账户。

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都市的繁忙让许多人感受到无形的压力,渴望逃离喧嚣,寻找到一片属于自己的宁静天地。而海角91,正是那些追梦人心中的理想港湾。这里不仅有迷人的海景、绿意盎然的环境,更有一种可以让心灵自由呼吸的生活方式。

海角91坐落于风景优美的海滨區域,远离城市的喧嚣与污染。早晨,推开窗户,便能看到碧蓝的海水与金色的沙滩,阳光洒在波光粼粼的海面上,仿佛披上一层金纱。这里的空气纯净,微風轻拂脸颊,每一天都像沐浴在自然的怀抱中。

除了壮丽的海景,海角91的环境设计也别具匠心。项目内部遍布绿化带与景观花园,抚慰每一位居住者的视線。小區内配备完备的休闲娱乐设施:健身中心、泳池、儿童游乐区、老人休闲区……无论哪个年龄段的人,都能找到心仪的生活场所。

更令人心动的是,海角91倡导“慢生活”的理念。慢下来,享受每一刻的静谧与美好。当你在海边散步,与朋友谈天说地,甚至在海邊独自静思,也会感受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宁静与满足。这里没有城市的繁忙与喧嚣,有的只是海浪声与心灵的平静。

当然,考虑到居住的便利性,海角91附近已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捷,通达市中心的主要道路快速直达;商业配套齐全,从超市、餐厅,到医疗机构、教育资源,应有尽有,满足生活的全方位需要。安全体系严格,家人、尤其是老人和孩子,都能在这里安享天伦之乐。

为什么许多年轻人选择定居在海角91?原因很简单:这是一个融合了自然与现代生活方式的空间。它让你可以在繁忙工作之后,找到一个恢复生活能量的地方;白天可以在海边办公,享受阳光和海风带来的创造力;晚上,伴着海浪的低語,安然入眠。

除此之外,海角91还鼓励居民追求梦想。不论你是艺术家、创业者还是自由职業者,这里都是一个梦开始的地方。在這里,你可以拥有自己的“海角”,拥有属于自己的天地。无论梦想多大、多远,海角91都愿意成为你坚实的后盾,助你扬帆远航。

选择海角91,不仅是选择一个居住地点,更是选择一种生活的态度。走進這里,仿佛踏上一段海洋的旅程,每天都在探索新的人生可能性。无论你目前的境遇如何,海角91都能为你提供一个宽广而自由的舞台,让你在海浪的伴奏中,重新找到生活的热情和动力。

梦想的港湾不只是风景那么简单,它更是一种生活的哲学。在海角91,每一处细节都彰显着对生活的热爱与追求。這里不仅有自然的馈赠,还有现代社會的便捷与舒适,真正实现了“海天一色,自由无阻”的生活理想。

居住在海角91,你可以享受到多样的生活方式。一早醒来,走在沙滩上,感受细软的沙粒在脚下流动,海浪翻滚声伴随耳旁。這种体验,普通城市里很難遇到,也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生活情调。白天,可以登上阳台,品一杯咖啡,遥望远方的海平线,让思绪随海浪升腾。

在这里,生活变得简单而极富诗意。业余时间,可以参加沙滩瑜伽、海钓、冲浪,或者只是静静地在海邊读一本書,感受海風的温柔。夜晚,篝火晚会、海边电影、夜市美食一應俱全,让每一个夜晚都充满精彩与温暖。

海角91的社區也非常注重文化与艺術的引入。定期举办海洋主题的艺术展、摄影比赛和手工艺坊,鼓励居民表达自我、展现创意。这里不仅是居所,更是文化交流的场所。许多艺術家、摄影师选择在这里落户,用镜头记录海天一色的壮丽,用畫笔描绘生活的细腻与美好。

教育資源方面,海角91也占尽优势。引入优质的教育机构,从幼儿园到国际学校,为家庭提供优良的学習环境。未来规划中,还将建设图書馆、文化中心,讓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丰富的知识与文化生活,培养下一代的梦想与志气。

海角91促使人们重新审视“生活”的定义。在这里,生活不止是工作和生存,更是一场探索自我、感受自然、追逐梦想的旅程。工作的压力在海浪声中变得微不足道,生活的繁琐在海风中变得輕盈。每个人都可以找到属于自己的节奏,體验真正的放松和幸福。

未来,海角91还会不断升级,加入更多智能化设施,讓你的生活更方便、更智能。从智能安防到智慧社区管理,从能源管理到家庭娱乐,科技的融入让生活更舒适、更安全。在海角91,不仅有海浪的浪漫,还拥抱未来的精彩。

不难想象,這样一个拥有大海、自然、美景与现代化配套的社区,会吸引很多心怀梦想的人。有人为了追逐海的宽广,有人為了寻找心灵的归宿,但无论你的目的是什么,海角91都能为你开启一扇通往理想生活的大门。这里没有繁杂的喧嚣,只有简单而纯粹的美好等待着你的到来。

如果你还在犹豫,不如想象一下每天醒来,第一眼就看到海水泛起的金光,听着海浪拍打岸边的节奏,唯有这里才能带给你源源不断的动力与灵感。选择海角91,或许就是你開启人生新篇章的那一刻。讓我们一起在海浪与阳光中,寻找属于自己的那片海角,书写无忧的生活篇章吧。

离婚后,黄某在对上述房产办理过户时被告知,因该房产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需要进行确权或陆某协助办理。经多次催告,陆某均未予配合。无奈之下,黄某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请求确认案涉房产归其个人所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本案中,虽然房产登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黄某父亲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和购房按揭贷款,且房产登记在其女儿的名下,且向黄某转账时均注明是用于归还该房屋项下购房贷款并仅赠与黄某个人。综合购房款来源、实际出资情况、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应认定为黄某个人财产。

法院最终确认登记在黄某名下的房产系其个人单独所有。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要按照平分的原则进行分割,在财产出资完全来源于一方父母且明确仅用于赠与其子女个人时,可在分割时将房屋判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在审理中也会综合考虑购房款来源、双方对诉争房产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法定原则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王春、苗圃)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解释

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来源: 法治日报

图片来源:好奇心日报记者 陈秋实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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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罗昌平、 冯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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