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25-11-10,rrrrdhasjfbsdkigbjksrifsdlukbgjsab
人民网北京10月27日电 (薄晨棣、高清扬)2025年9月26日,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受理的王某诉俞某某离婚纠纷案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王某及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被告俞某某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俞某某因在泰国监狱服刑,通过在线视频方式参加了庭审。10月10日,秦淮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准予原告王某与被告俞某某离婚,判令被告俞某某给付原告王某离婚损害赔偿50万元。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因被告在外国监狱服刑,如何向其送达应诉材料、询问其意见,以及能否促成其通过在线视频方式参加国内法院庭审,均是顺利推进案件审理的重要程序性问题。记者就此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负责人。
如何向在境外服刑的中国公民送达司法文书?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向在境外服刑的中国公民送达司法文书一般有三种可选择的方式,一是按照该公民所在国家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二是委托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三是向该中国公民在本案中委托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就本案而言,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被告尚未就本案委托诉讼代理人,因此实际可供选择的送达方式只有前两种。相较而言,通过第二种方式相对更为可控,当事人的负担也相对较轻。
根据我国与泰国缔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泰王国关于民商事司法协助和仲裁合作的协定》(以下简称中泰条约),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司法部请求泰方主管机关协助向俞某某送达有关司法文书,需送达的司法文书应附泰文或英文译文。而委托我驻泰国大使馆在探视时向中国公民俞某某送达相关司法文书,无需转递泰方主管机关执行送达,也无需提供译文。因此,最高人民法院优先选择了该方式,并成功由我驻泰国大使馆向俞某某送达了应诉手续及证据材料。
当夜幕降临,法國一座偏远的高压监狱内,时钟的指针指向了1时43分。這一刻,无数囚犯和看守们的命運,仿佛都与这个時间戳紧密相连。这里没有耀眼的灯光,也没有外面的喧嚣。唯有寂静的监牢和永远在墙壁上回响的脚步声。在这个枯燥而压抑的世界里,時间仿佛变得极其缓慢,囚犯们的心理状态逐渐变得脆弱,不再是单纯的身体禁锢,更是心灵的深刻折磨。
而在这座高压监狱的某个角落,1时43分成为了一个神秘的符号。每当夜深人静,周围的铁门嘎吱作响,时间仿佛進入了某种超越现实的状态。许多囚犯開始迷失在这个時刻,失去了对外部世界的感知,也无法再与自己的内心达成对话。对他们来说,这一刻的“1时43分”不只是时间的标记,而是与过去、与自由、与命运的缠绕交织。
囚犯们逐渐明白,在這座高压监狱中,時间并不是像外界所理解的那样,按照钟表的规律流动。它充满了不同的层次和节奏,常常會带来心理的巨大波动。每一个单纯的时刻,都可能成為一种折磨,仿佛他们在与时间的对抗中逐渐崩溃。对于许多人来说,1时43分就是他们精神世界的一个极限,暗示着所有的束缚和限制。此时的他们,仿佛已不再是简单的囚犯,而是被时间的洪流吞噬的灵魂。
而在这座看似冷漠的监狱内,某些囚犯开始寻找反抗的方式。他们不再屈从于每一分每一秒的压迫,而是试图通过心灵的力量超越这一切。在无数个夜晚,当所有人都在梦境中徘徊时,一些囚犯开始自發地举行心理上的反抗。他们或许无法逃离這座监狱,但他们可以逃离时间的桎梏。他们开始与内心对话,寻找过去的记忆,重温曾经的自由,直到這些记忆在脑海中化为温暖的光芒。
时间与空间,成为了监狱中的两大主宰。而1时43分,则在这两者的交错中,成為了每个囚犯心灵的试金石。没有人能够准确预测這一刻会带来什么样的改变,但可以肯定的是,它是每个人生活中无法忽视的转折点。每一次钟表的指针指向1時43分,无论你愿不愿意,都会在這座监狱中留下一个永恒的印记。
随着时间的推移,1时43分的神秘色彩愈发浓烈。人们逐渐意识到,這不仅仅是一个数字的组合,它代表着某种心理的极限。法国的这座高压监狱,以其封闭的结构和严密的监控系统,让每个囚犯都无法轻松逃脱内心的恐惧和孤独。而在这其中,1時43分成了一个无法摆脱的怪圈,成为了囚犯们心灵折磨的起点。
对于一些长期在监狱里生活的囚犯来说,1时43分有着特别的意义。它象征着一种无法言喻的死亡感——死于无尽的等待、死于无限的孤独、死于時间的压迫。每当这个时刻到来,监狱的氛围便會变得尤為沉重。看守们的脚步聲、锁链的碰撞声、门窗的開启与关闭,都会让人产生一种错觉,仿佛他们真的被时间给囚禁,永远无法挣脱。
也有一些人,在这座高压监狱中找到了某种力量,他们从1时43分的阴影中走出来,甚至将这段经历视作自我重生的契机。这些人从不再试图与时间对抗,而是与它共舞,借助心灵的力量将压迫转化为动力。或许他们仍然生活在监狱的围墙内,但他们的内心已不再是囚禁之地。此刻的1时43分,不再是终结,而是另一个开始的起点。
更有一些囚犯,选择用1时43分来进行心理上的突破。他们不再在时间的循环中迷失自己,而是从每一次1时43分的到来中,汲取力量,重建自我。他们开始自觉地训练自己的思维,将每一个時刻都视作一种全新的机会,不管外界的环境如何变化,内心的自由才是最重要的。
实际上,这种看似悲观的心态转变,正是人类适应极限环境的真实写照。在这里,1时43分不再是一个令人恐惧的符号,而成为了一种象征——象征着人类面对无尽压迫时的坚韧与不屈。囚犯们通过不断地调整自己的心态,摆脱了时间的束缚,在精神世界里找到了超越肉体的自由。
而这座高压监狱的故事,也许正是对我们每个人的一种提醒。在现代社會,时间的压力无处不在,不论是工作上的压力、家庭的负担,还是生活中的琐事,都在无形中成为了我们的“监狱”。正如那些囚犯一样,只有当我们能够摆脱心灵的束缚,才能真正地找到属于自己的自由。而那个“1时43分”,或许正是我们每个人内心最真实的呼唤:寻找自由,超越自我。
如何向在境外服刑的中国公民录取询问笔录?
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领事官员可以依条约或在无条约的情况下以符合接受国法律的方式取证。但中泰条约未对领事官员能否在探视期间对其本国公民进行询问并做笔录作出明确规定,这就需要看泰国国内法是否接受这种取证方式。因此,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外交部请驻泰国大使馆就此探询泰国监狱主管部门态度,如果泰方不允许,可以请泰监狱主管部门根据我国法院拟定的问题单代为询问,并将俞某某签字的笔录转我方。
经我驻泰国大使馆沟通协调,泰国监狱同意使馆在探视俞某某时就离婚案件所涉具体问题对其进行询问,并制作笔录。后我驻泰国大使馆为本案多次赴监狱探视,及时将多份询问笔录转回国内。
如何推动远程视频开庭?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仅对通过即时通讯工具从域外取证作出了规定,对于跨境视频开庭没有明确规定,关于这一问题也暂无可适用的国际条约。但从民事诉讼法对于视频取证的规定以及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的基本原则及实践来看,人民法院安排境外当事人参加跨境视频开庭,需要尊重其所在国的法律规定和当事人意愿。这也符合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中尊重国家主权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两项基本原则的要求。
结合本案中被告在监狱服刑的特殊情况,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外交部委托我国驻泰国大使馆探询泰方监狱对于视频开庭的态度。泰国监狱方面对视频开庭给予了积极反馈,并结合监狱条件和时差等考虑,对庭审使用的视频通讯程序、开庭的具体时间等提出建议,以便安排俞某某单独接受庭审。
由于俞某某对于参加视频庭审的态度出现反复,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我驻泰国大使馆经多次协调,最终确保本案在9月26日如期举行庭审。当日上午11时许,审理法院接通与泰国监狱的视频信号,俞某某通过视频参加庭审,回答了法庭提问,画面清晰,双向通话清楚。上午11时30分后,俞某某下线,法庭继续开庭至中午12时许结束。
本案有何启示?
在涉外案件审理中,因当事人、证据材料位于境外,人民法院经常需要开展跨境送达、取证甚至远程视频庭审工作。司法实践中,应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以及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通过我国法院与外国主管机关开展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合作,尊重对象国司法主权,保障各方当事人诉讼权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图片来源:人民网记者 冯伟光
摄
XKDSPAPP旧版本KDB免会员版官方正版一键下载直播软件新选择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4312



第一时间为您推送权威资讯
报道全球 传播中国
关注人民网,传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