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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和女生一起差差差30分钟-男生和女生一起差差差30分钟_离婚房产分割争议 依法依约维护权益

| 来源:新华网6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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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2025-11-10,renminwanghsdfuikgbisdbvjuiwegwrkfj

现代社会,房产往往是家庭最重要的资产之一,也是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中容易引发争议的部分。房屋分割之所以成为离婚纠纷的焦点,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价值巨大,往往占据夫妻财产的绝大部分,此外,房屋的出资方式、产权登记、婚姻存续期间等多种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分割结果。《法治日报》记者选取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有关房屋分割的4起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醒公众在面临离婚房产分割时,如何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婚前首付婚后共贷

离婚分割增值部分

姚某与陆某(男)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姻期间因生育问题产生矛盾,姚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其中涉及一套陆某婚前购置的房产。该房产由陆某购置于2018年,总价167万元,陆某婚前支付首付款50万余元,偿还贷款17万余元,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25万余元。诉讼中,双方确认该房产现值已增值至180万元,陆某坚称房产系个人财产,拒绝分割;姚某则主张婚姻期间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应属共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产系陆某婚前个人购买且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故该房屋归陆某所有,该房屋剩余贷款本息由陆某归还。该房屋现作价180万元,根据增值率公式、已偿还贷款及利息以及婚后还贷部分折算后,陆某应补偿姚某财产增值部分11万余元。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官提示,为减少矛盾纠纷,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内通过书面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方用独立账户管理婚前财产,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避免与婚后收入混同;非登记方设立专用账户储存共同还贷资金,留存好共同还贷证据,争取最大增值补偿。

婚前共购明确份额

离婚分割依约而行

张某(女)和王某于2012年通过亲戚牵线确定恋爱关系,于2013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前,两人共同出资30余万元首付款,购买了某市区一套二手房(含车库一间)。该房产登记在张某、王某双方名下,产权证载明:按份共有,张某占有份额为30%,王某占有份额为70%。

因婚后家庭生活琐事及情感淡薄等原因,双方矛盾较大,张某搬到娘家居住,夫妻为分居状态。2024年3月,张某向法院诉请离婚,并要求按照房产份额依法分割房产。

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和王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屋及车库,产权证上载明张某占30%的产权份额,王某占70%的产权份额,此系张某和王某对案涉房产份额的约定,系按份共有,法院予以确认。考虑到两人分居后,该房屋一直由王某及婚生子居住使用,且从有利于生活稳定等角度考虑,该房产归王某所有。经司法评估,该房产价值为120.5万元。综合以上情况,法院判决该房屋及车库归王某所有,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付张某该房产折价款36.15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实践中,很多夫妻在婚后因感情变化而对财产归属产生争议,但因缺乏书面约定导致举证困难。夫妻双方在婚前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房产出资比例和份额,这种做法体现了现代婚姻关系中的理性态度,也为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分割提供清晰依据。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出资比例和份额,也能让婚姻关系建立在更加坦诚、明晰的基础上。好的婚姻既需要感情的温度,也需要规则的守护。

婚前独购婚后加名

离婚分产综合酌定

俞某与周某(男)于2021年4月通过相亲相识,2022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周某将其婚前购买的房屋转移登记为俞某、周某共有。俞某、周某未生育子女。2023年7月,两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俞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平均分配财产。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案涉房产分割产生了较大分歧。周某认为案涉房屋为婚前财产,且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表示愿意适当补偿俞某。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俞某与周某因生活琐事矛盾较深,以致感情破裂,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予以准许。案涉房屋系周某婚前财产,周某于婚后为俞某“加名”系对个人财产的处分,该房屋现登记为共同共有,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至于双方争议的房屋分割比例,应当综合考虑购房出资、婚姻存续时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确定。综合以上因素,考虑到购房款由周某所出,虽然双方婚姻存续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也积极为家庭付出了劳动,法院酌定周某支付俞某房产10%比例的折价款21万元,剩余房屋贷款由周某负责偿还。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所有,该种给予行为一般是以建立、维持婚姻关系的长久稳定并期望共同享有房产利益为基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平衡双方利益。本案中,购房款为周某所出,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积极备孕也为家庭付出了劳动。因此,法院判决房屋归周某所有,并酌定补偿对方21万元,既保护了周某的财产权益,也肯定了俞某对家庭付出的价值。

父母全资赠与房产

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2018年12月,黄某(女)与陆某依法登记婚姻,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2025年因感情破裂,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办理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黄某父亲以其女名义购入某市商品房一套。该房产交易过程中,黄某作为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其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首付款21万余元。此后,黄某父亲每月固定将当月按揭款汇入黄某账户用于还款,并通过银行转账备注明确注明“××小区房贷、仅赠与黄某”。在此期间,黄父还两次为黄某提前偿还本金共计78万余元。其间,陆某从未汇款至该还款账户。

初遇的火花:30分钟的第一次心动

爱情的萌芽,常常在不经意间悄然绽放。对于男生和女生而言,一段30分钟的相处时光,往往足以点燃最初的心动,為后续的情感发展埋下伏笔。这30分钟,可以是咖啡馆里的一场邂逅,可以是图书馆里的一次对视,也可以是gemeinschaftlicheProjekte中的一次合作。

关键在于,在这短暂的瞬间,两人之间是否产生了奇妙的化学反应。

男生在初遇時,往往会被女生的某些特质所吸引。或许是她自信的笑容,或许是她专注的神情,又或许是她不经意间流露出的温柔。而女生,则可能被男生的风趣幽默、稳重可靠,或是他眼中闪烁的光芒所打动。这30分钟,是彼此试探、观察的黄金时间。男生会不自觉地观察女生的反应,试图捕捉她细微的情感变化;女生也会在交流中,审视男生的品格和谈吐。

一次成功的30分钟初遇,往往伴随着流畅的对话。话题从轻松的兴趣爱好,逐渐深入到彼此的价值观和生活态度。男生会主动开启话题,展现自己的風趣和见识;女生则以真诚的回应和巧妙的提问,展现自己的聪慧和善解人意。在这过程中,双方都努力营造一种轻松愉快的氛围,让对方感受到被尊重和被欣赏。

更重要的是,30分钟的初遇,能够让双方在短暂的接触中,感受到对方身上散发出的独特魅力。这种魅力,可能是一种氣质,一种神态,一种语言的藝术,甚至是一种无声的默契。当男生和女生在30分钟的時间里,能够彼此吸引,感受到对方身上“对”的东西,那份心动便如同電流般瞬间传遍全身。

许多经典的爱情故事,都始于这样一段意义非凡的30分钟。它不是轰轰烈烈的告白,也不是海誓山盟的承诺,而是在简简单单的相处中,两颗心悄然靠近,在彼此的眼中看到了不一样的风景。這30分钟,是情感的起点,是故事的开端,也是一段美好关系的基石。

当然,并非所有30分钟的相处都能立刻产生火花。有时候,男生和女生之间需要更多的互动和了解,才能发现彼此的闪光点。但无论如何,这30分钟都是一段宝贵的经历,它讓我们有機会去认识新的朋友,去体验不同的情感。

在此后的日子里,男生和女生可能会回味起初遇时的30分钟。那时的眼神交流,那时的对话细节,那时的微妙感受,都可能成为他们珍藏的记忆。正是因为这段时间的“化学反应”,他们才有了进一步了解的冲动,才有了继续探索彼此内心的动力。

在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中,30分钟的相处看似短暂,却蕴含着无限的可能性。它可以是一次短暂的休息,也可以是一次深刻的连接。对于男生和女生而言,如何在这30分钟里展现最真实的自己,如何去捕捉对方的信号,如何去营造一段美好的回忆,都是值得我们去思考和学习的。

也许,下一次你的30分钟,也将是开启一段美好缘分的契机。用心去感受,用爱去回應,你或许会在不经意间,遇到那个让你心动的人,共谱一段爱的旋律。这30分钟,不仅仅是时间的流逝,更是情感的交织,是心灵的触碰,是愛情悄然降临的前奏。

默契的升华:30分钟的深度连接与情感共鸣

当最初的心动逐渐沉淀,男生和女生之间的关系便进入了默契培养的阶段。而30分钟的相处,在此時此刻,不再仅仅是简单的认识,而是成为双方深化情感、建立深度连接的绝佳机会。这30分钟,是心灵的对话,是情感的共鸣,是理解与包容的体现。

在這个阶段,男生和女生已经对彼此有了一定的了解。30分钟的相处,他们可以更深入地探讨彼此的生活、工作、理想和困惑。男生可能会分享自己遇到的挑战,希望得到女生的理解和支持;女生则会倾听男生的烦恼,用温暖的话语给予鼓励。反之亦然,女生也可能在男生面前袒露心声,而男生则会认真倾听,展现自己的担当和责任感。

真正的默契,体现在无声的交流中。在30分钟的相处里,男生和女生能够读懂对方的眼神,理解对方的言外之意。当一方欲言又止,另一方能够敏感地察觉,并给予恰当的回应。当一方遇到困难,另一方能够及时伸出援手,不需要过多的言語,便能感受到彼此的支持。这种默契,是建立在长期的观察、倾听和相互理解之上的。

30分钟的相处,也为双方提供了共同经历的机會。或许是一起完成一项挑战,或许是一起品尝美食,又或许是一起观看一部电影。在共同的体验中,男生和女生能够更好地理解彼此的喜好和习惯,发现共同的兴趣点,从而增进感情。

当男生和女生在30分钟的时间里,能够彼此信任,敞开心扉,分享内心的喜怒哀乐,那么这份关系就已经超越了简单的朋友范畴,而走向了更深层次的亲密。男生会发现,在女生面前,他可以卸下伪装,展现最真实的自己;女生也会感受到,在男生身边,她能够获得安全感和归属感。

这种深度連接,是爱情中最宝贵的部分。它不是建立在短暂的激情之上,而是根植于長久的陪伴、理解和支持。30分钟的相处,虽然短暂,却能浓缩這份连接的精华。它让双方感受到,自己是被理解、被接纳的,这份珍贵的体验,是任何物质上的满足都无法比拟的。

值得注意的是,默契的建立并非一蹴而就。它需要男生和女生在一次又一次的30分钟相处中,不断地磨合、调整和学習。有时候,也会出现误会和分歧,但关键在于,双方都能够以开放的心态去沟通,用包容的心去化解。

在一段关系中,能够拥有这样一段30分钟的深度连接,是难能可贵的。它为双方提供了一个可以暂时逃离外界喧嚣、专注于彼此情感交流的空间。在这30分钟里,时间仿佛慢了下来,两颗心紧密相连,共同编织着属于他们的爱的乐章。

当男生和女生能够在这30分钟里,感受到彼此的温暖、理解和支持,那么這份关系就拥有了坚实的基础。这种默契,将引领他们走向更长远的未来,共同面对生活的挑战,分享生命的喜悦。

总而言之,30分钟的相处,对于男生和女生而言,既可以是初遇时的心动瞬间,也可以是关系升华后的深度连接。每一次的30分钟,都是一段旅程,一段探索,一段关于爱与成长的故事。用心去经营,用爱去感受,你或许会发现,這看似短暂的30分钟,却能拥有撼动人心的力量。

离婚后,黄某在对上述房产办理过户时被告知,因该房产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需要进行确权或陆某协助办理。经多次催告,陆某均未予配合。无奈之下,黄某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请求确认案涉房产归其个人所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本案中,虽然房产登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黄某父亲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和购房按揭贷款,且房产登记在其女儿的名下,且向黄某转账时均注明是用于归还该房屋项下购房贷款并仅赠与黄某个人。综合购房款来源、实际出资情况、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应认定为黄某个人财产。

法院最终确认登记在黄某名下的房产系其个人单独所有。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要按照平分的原则进行分割,在财产出资完全来源于一方父母且明确仅用于赠与其子女个人时,可在分割时将房屋判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在审理中也会综合考虑购房款来源、双方对诉争房产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法定原则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王春、苗圃)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解释

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来源: 法治日报

图片来源:人民网记者 林和立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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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林行止、 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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