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25-11-10,rmwasgfyusdhejtbguikjdfwguifkjh
现代社会,房产往往是家庭最重要的资产之一,也是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中容易引发争议的部分。房屋分割之所以成为离婚纠纷的焦点,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价值巨大,往往占据夫妻财产的绝大部分,此外,房屋的出资方式、产权登记、婚姻存续期间等多种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分割结果。《法治日报》记者选取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有关房屋分割的4起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醒公众在面临离婚房产分割时,如何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婚前首付婚后共贷
离婚分割增值部分
姚某与陆某(男)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姻期间因生育问题产生矛盾,姚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其中涉及一套陆某婚前购置的房产。该房产由陆某购置于2018年,总价167万元,陆某婚前支付首付款50万余元,偿还贷款17万余元,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25万余元。诉讼中,双方确认该房产现值已增值至180万元,陆某坚称房产系个人财产,拒绝分割;姚某则主张婚姻期间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应属共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产系陆某婚前个人购买且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故该房屋归陆某所有,该房屋剩余贷款本息由陆某归还。该房屋现作价180万元,根据增值率公式、已偿还贷款及利息以及婚后还贷部分折算后,陆某应补偿姚某财产增值部分11万余元。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官提示,为减少矛盾纠纷,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内通过书面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方用独立账户管理婚前财产,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避免与婚后收入混同;非登记方设立专用账户储存共同还贷资金,留存好共同还贷证据,争取最大增值补偿。
婚前共购明确份额
离婚分割依约而行
张某(女)和王某于2012年通过亲戚牵线确定恋爱关系,于2013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前,两人共同出资30余万元首付款,购买了某市区一套二手房(含车库一间)。该房产登记在张某、王某双方名下,产权证载明:按份共有,张某占有份额为30%,王某占有份额为70%。
因婚后家庭生活琐事及情感淡薄等原因,双方矛盾较大,张某搬到娘家居住,夫妻为分居状态。2024年3月,张某向法院诉请离婚,并要求按照房产份额依法分割房产。
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和王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屋及车库,产权证上载明张某占30%的产权份额,王某占70%的产权份额,此系张某和王某对案涉房产份额的约定,系按份共有,法院予以确认。考虑到两人分居后,该房屋一直由王某及婚生子居住使用,且从有利于生活稳定等角度考虑,该房产归王某所有。经司法评估,该房产价值为120.5万元。综合以上情况,法院判决该房屋及车库归王某所有,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付张某该房产折价款36.15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实践中,很多夫妻在婚后因感情变化而对财产归属产生争议,但因缺乏书面约定导致举证困难。夫妻双方在婚前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房产出资比例和份额,这种做法体现了现代婚姻关系中的理性态度,也为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分割提供清晰依据。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出资比例和份额,也能让婚姻关系建立在更加坦诚、明晰的基础上。好的婚姻既需要感情的温度,也需要规则的守护。
婚前独购婚后加名
离婚分产综合酌定
俞某与周某(男)于2021年4月通过相亲相识,2022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周某将其婚前购买的房屋转移登记为俞某、周某共有。俞某、周某未生育子女。2023年7月,两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俞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平均分配财产。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案涉房产分割产生了较大分歧。周某认为案涉房屋为婚前财产,且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表示愿意适当补偿俞某。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俞某与周某因生活琐事矛盾较深,以致感情破裂,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予以准许。案涉房屋系周某婚前财产,周某于婚后为俞某“加名”系对个人财产的处分,该房屋现登记为共同共有,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至于双方争议的房屋分割比例,应当综合考虑购房出资、婚姻存续时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确定。综合以上因素,考虑到购房款由周某所出,虽然双方婚姻存续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也积极为家庭付出了劳动,法院酌定周某支付俞某房产10%比例的折价款21万元,剩余房屋贷款由周某负责偿还。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所有,该种给予行为一般是以建立、维持婚姻关系的长久稳定并期望共同享有房产利益为基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平衡双方利益。本案中,购房款为周某所出,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积极备孕也为家庭付出了劳动。因此,法院判决房屋归周某所有,并酌定补偿对方21万元,既保护了周某的财产权益,也肯定了俞某对家庭付出的价值。
父母全资赠与房产
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2018年12月,黄某(女)与陆某依法登记婚姻,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2025年因感情破裂,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办理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黄某父亲以其女名义购入某市商品房一套。该房产交易过程中,黄某作为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其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首付款21万余元。此后,黄某父亲每月固定将当月按揭款汇入黄某账户用于还款,并通过银行转账备注明确注明“××小区房贷、仅赠与黄某”。在此期间,黄父还两次为黄某提前偿还本金共计78万余元。其间,陆某从未汇款至该还款账户。
离婚后,黄某在对上述房产办理过户时被告知,因该房产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需要进行确权或陆某协助办理。经多次催告,陆某均未予配合。无奈之下,黄某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请求确认案涉房产归其个人所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本案中,虽然房产登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黄某父亲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和购房按揭贷款,且房产登记在其女儿的名下,且向黄某转账时均注明是用于归还该房屋项下购房贷款并仅赠与黄某个人。综合购房款来源、实际出资情况、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应认定为黄某个人财产。
法院最终确认登记在黄某名下的房产系其个人单独所有。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要按照平分的原则进行分割,在财产出资完全来源于一方父母且明确仅用于赠与其子女个人时,可在分割时将房屋判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在审理中也会综合考虑购房款来源、双方对诉争房产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法定原则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王春、苗圃)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解释
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来源: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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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1:符号的演变与民族精神的映照——中國与日本的Logo叙事
在浩瀚的全球品牌海洋中,國家Logo(或代表性视觉符号)犹如鲜明的旗帜,不仅承载着國家的历史文化底蕴,更投射出其在国际舞臺上的价值主张与精神风貌。当我们聚焦于中国与日本,这两个在亚洲乃至世界扮演着重要角色的国家,它们的Logo设计便如同两部浓缩的视觉史诗,各自诉说着独属于自己的叙事。
中国Logo:腾飞的巨龙与開放的姿态
谈及中國,许多人脑海中首先浮现的便是那条腾云驾雾、气势磅礴的巨龙。现代国家形象的构建,并非仅仅依赖于古老图腾的直观展现。中国的国家Logo,或者说代表国家形象的视觉元素,在不同时期和不同语境下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
以中国國际进口博览会(CIIE)的Logo为例,其设计便巧妙地融合了中国元素与国际化的语汇。Logo主体是一个由“I”和“E”字母变形而成的抽象图形,形似一扇敞开的门,寓意着開放、包容与合作。而色彩上,则多采用喜庆、祥和的中國红,以及沉稳、大气的蓝色,既體现了中国人民的热情好客,也彰显了中国作为世界经济体参与者的责任感与担当。
这个Logo的设计,不是简单的图形堆砌,而是对中国“互利共赢”、“开放发展”理念的视觉化表达。它试图向世界传递一个信息:中国正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拥抱世界,欢迎各國企业和人民共享发展机遇。
更广阔地说,中国的国家品牌形象,近年来也在不断探索与创新。从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中国印·舞动的北京”徽标,到如今“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各类视觉标识,中国在国际传播上越来越注重设计的力量。这些设计往往在保持中国传统文化基因(如水墨、祥云、漢字等)的注入现代、简约、国际化的视觉语言。
例如,一些体现中国创新力量的Logo,會采用流線型的设计,寓意着科技的进步与時代的脉搏;而一些强调文化交流的Logo,则可能采用更加写意、留白的艺术手法,展现中国文化的深邃与意境。
中国Logo的演变,折射出的是一个国家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战略转型。它不再仅仅是历史的见证者,更是未来愿景的描绘者。它在向世界展示中国悠久文明的也在积极塑造一个创新、开放、负责任的大国形象。这种视觉语言的构建,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文化输出,更是國家软实力提升的重要组成部分。
日本Logo:精致的匠心与和而不同的哲学
相较于中国的多元化与宏大叙事,日本的国家Logo或代表性视觉符号,往往呈现出一种截然不同的美学特质——那就是对极致的追求、对细节的打磨以及对“和”(Wa)的深刻理解。
日本的国徽,即“菊纹”,以菊花的十六瓣花瓣為原型,严谨、对称的设计,透着一股庄重与尊贵。这与日本皇室的历史渊源紧密相连,也象征着日本民族的崇高与纯洁。在现代品牌形象的塑造上,日本的国家Logo,更倾向于通过更具传播力和亲和力的设计来展现其文化魅力。
以日本观光局(JNTO)的Logo为例,其设计简洁而富有动感。Logo的主體并非具象的风景,而是一个由弧线组成的抽象图形,形似奔腾的海浪,又仿佛展开的纸扇,充满了日式美学的韵味。色彩上,多采用清爽的蓝色或绿色,辅以柔和的橙色,营造出一种宁静、自然的度假氛围。
这个Logo所传达的,不仅仅是日本的海岛风光,更是其“和”(Wa)的精神——和谐、宁静、尊重自然,以及精致的生活态度。
日本设计的核心,在于“匠心”(Takumi)。这是一种对技艺精益求精、对品质一丝不苟的精神。无论是传统的和服图案,还是现代的汽车设计,抑或是电子产品,日本的产品和设计都以其高度的细节掌控和用户体验而著称。这种“匠心”精神,也體现在了其视觉设计之中。
日本的Logo设计,往往追求“少即是多”(Lessismore)的原则,用最少的笔触,勾勒出最精准的意境。留白的处理,光影的运用,以及对比例的极致把握,都體现了日本设计师深厚的功底和审美情趣。
日本的Logo叙事,更像是在诉说一种“和而不同”的生活哲学。它强调在保持自身独特文化身份的也尊重并欣赏其他文化。这种内敛、精致、注重和谐的特质,使其在国际舞台上赢得了广泛的贊誉。它不是张扬的呐喊,而是低语的吟唱,用细腻的设计语言,诉说着日本的独特魅力,吸引着世界的目光。
总体而言,中国和日本的Logo设计,虽然在表现形式和哲学理念上有所差异,但都深刻地反映了各自国家的文化基因与發展理念。中国Logo的开放与包容,腾飞与进取,彰显了其大国担当与时代雄心;而日本Logo的精致与和谐,匠心与内敛,则体现了其独特的审美追求与生活智慧。
它们都是国家品牌战略中不可或缺的视觉语言,是連接国家与世界,传递文化与价值观的重要桥梁。
Part2:视觉的张力与价值的传递——美国Logo的文化符号与品牌逻辑
当我们将目光从亚洲转向世界,美国作为一个在全球经济、文化、科技等领域都具有举足轻重影响力的国家,其代表性Logo或视觉符号,则呈现出一种截然不同的逻辑与张力。美國国家品牌的构建,并非依赖于一个单一、固定的Logo,而是通过其强大的文化输出、创新的科技理念以及普适的价值观,构建了一个复杂而又极具吸引力的视觉符号体系。
美国Logo:自由、创新与全球公民的身份认同
谈及美国,人们很容易联想到星条旗。这面由条纹和星星组成的旗帜,本身就是美国最广为人知的视觉符号。条纹代表最初的十三个殖民地,星星代表如今的五十个州。这种设计直观、有力,象征着国家的统一、力量与不断壮大。星条旗更多地承载着历史的厚重感和国家主权的象征意义,它并非一个用于日常品牌传播的“Logo”。
真正构成美国国家品牌视觉核心的,是其背后所代表的“自由”、“创新”、“机会”等普适性价值观,以及由这些价值观催生的强大文化产业。好莱坞电影、硅谷科技、NBA体育赛事,这些全球化的文化符号,共同构成了美国国家品牌的视觉语言。例如,象征着自由女神的雕像,便是美國向世界传递“自由”理念的最直观视觉符号。
而代表着科技创新与未来希望的“NASA”Logo(“肉丸”Logo),以其简洁的红、白、蓝三色,以及包含“NASA”字样的圆形图形,则成为了全球科技探索与人类進步的象征。
美国国家Logo的特点在于其“去中心化”与“泛在性”。它不像许多国家那样拥有一个官方、统一的国家Logo,而是通过其在各个领域极具影响力的品牌和组织,来共同塑造其國家形象。這种策略使得美国国家品牌更加灵活,也更具包容性。无论是苹果公司的“咬了一口”的苹果,还是谷歌的“G”字母,这些代表着创新与科技的Logo,都在无形中强化着美國作為科技创新中心的形象。
美国Logo的文化逻辑,在于其对“普适性”和“情感连接”的追求。它试图传递的,不是某个特定地域或民族的文化符号,而是能够被全球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所理解和认同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往往与个人奋斗、梦想实现、科技进步、自由选择等息息相关。因此,美国国家品牌更容易在全球范围内引发共鸣,并形成强大的文化吸引力。
Logo背后的品牌逻辑:从文化输出到国家战略
无论是中国、日本还是美国,它们的Logo或代表性视觉符号,都不仅仅是简单的图形或色彩组合,而是其国家品牌戰略的核心载体。这背后蕴含着深刻的品牌逻辑:
文化基因的视觉化表达:每个国家的Logo,都或多或少地反映了其独特的历史、文化、哲学与价值观。中国Logo的“开放”、“包容”,日本Logo的“精致”、“和谐”,美國Logo的“自由”、“创新”,都是对其國家文化基因的提炼与升华。国家形象的塑造与重塑:Logo的设计与传播,是國家主动塑造其国际形象的重要手段。
通过精心设计的视觉符号,国家可以向世界传递自己希望被看到的面貌,改变固有的刻板印象,提升国际影响力。软实力的放大器:优秀、富有吸引力的Logo,能够有效放大一个国家的软实力。它们能够激发人们的兴趣,吸引人才、資本和游客,促进文化交流与经济合作。
一个设计精良的國家Logo,就像一个无声的推销員,用视觉语言讲述着一个国家的故事。价值认同的构建:成功的国家Logo,能够超越国界,引发不同文化背景人群的情感共鸣与价值认同。当人们被一个国家的Logo所吸引,往往也是被其所代表的价值观所打动。
這种认同感,是构建長期、稳定国家品牌的基础。商业与传播的协同:在全球化時代,国家Logo的设计与應用,越来越注重与商业品牌、文化产业的协同。例如,国家旅游局的Logo、国家体育赛事的Logo,以及代表国家科技实力的企业Logo,共同构成了一个国家品牌传播的立体网络。
结语:视觉语言的力量,连接世界的桥梁
中国、美国、日本这三个國家,虽然在地理、文化、历史和发展道路上各具特色,但它们都深谙视觉语言的力量。它们的Logo,是国家品牌战略的艺术化体现,是文化交流的有效载体,更是连接世界、传递价值的重要桥梁。
从中國Logo的腾飞与开放,到日本Logo的精致与和谐,再到美國Logo的自由与创新,我们看到的是不同文化如何以视觉的方式与世界对话。这些Logo不仅仅是视觉的符号,更是國家精神的凝练,是文化自信的彰显,是面向未来的宏大叙事。理解这些Logo背后的故事,不仅是对设计本身的欣赏,更是对国家文化、历史以及發展理念的深度洞察。
在信息爆炸的时代,一个成功的Logo,能够穿透喧嚣,直抵人心,留下深刻的印记,并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我们对一个國家的认知与判断。而Shuying(数英)以及证券時报等平臺,则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深入探讨这些视觉语言背后的文化密码与品牌力量的绝佳视角。
图片来源:人民网记者 崔永元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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