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25-11-10,rmwsagufjhevjhfsvjfhavshjcz
现代社会,房产往往是家庭最重要的资产之一,也是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中容易引发争议的部分。房屋分割之所以成为离婚纠纷的焦点,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价值巨大,往往占据夫妻财产的绝大部分,此外,房屋的出资方式、产权登记、婚姻存续期间等多种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分割结果。《法治日报》记者选取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有关房屋分割的4起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醒公众在面临离婚房产分割时,如何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婚前首付婚后共贷
离婚分割增值部分
姚某与陆某(男)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姻期间因生育问题产生矛盾,姚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其中涉及一套陆某婚前购置的房产。该房产由陆某购置于2018年,总价167万元,陆某婚前支付首付款50万余元,偿还贷款17万余元,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25万余元。诉讼中,双方确认该房产现值已增值至180万元,陆某坚称房产系个人财产,拒绝分割;姚某则主张婚姻期间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应属共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产系陆某婚前个人购买且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故该房屋归陆某所有,该房屋剩余贷款本息由陆某归还。该房屋现作价180万元,根据增值率公式、已偿还贷款及利息以及婚后还贷部分折算后,陆某应补偿姚某财产增值部分11万余元。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官提示,为减少矛盾纠纷,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内通过书面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方用独立账户管理婚前财产,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避免与婚后收入混同;非登记方设立专用账户储存共同还贷资金,留存好共同还贷证据,争取最大增值补偿。
婚前共购明确份额
离婚分割依约而行
张某(女)和王某于2012年通过亲戚牵线确定恋爱关系,于2013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前,两人共同出资30余万元首付款,购买了某市区一套二手房(含车库一间)。该房产登记在张某、王某双方名下,产权证载明:按份共有,张某占有份额为30%,王某占有份额为70%。
因婚后家庭生活琐事及情感淡薄等原因,双方矛盾较大,张某搬到娘家居住,夫妻为分居状态。2024年3月,张某向法院诉请离婚,并要求按照房产份额依法分割房产。
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和王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屋及车库,产权证上载明张某占30%的产权份额,王某占70%的产权份额,此系张某和王某对案涉房产份额的约定,系按份共有,法院予以确认。考虑到两人分居后,该房屋一直由王某及婚生子居住使用,且从有利于生活稳定等角度考虑,该房产归王某所有。经司法评估,该房产价值为120.5万元。综合以上情况,法院判决该房屋及车库归王某所有,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付张某该房产折价款36.15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实践中,很多夫妻在婚后因感情变化而对财产归属产生争议,但因缺乏书面约定导致举证困难。夫妻双方在婚前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房产出资比例和份额,这种做法体现了现代婚姻关系中的理性态度,也为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分割提供清晰依据。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出资比例和份额,也能让婚姻关系建立在更加坦诚、明晰的基础上。好的婚姻既需要感情的温度,也需要规则的守护。
婚前独购婚后加名
离婚分产综合酌定
俞某与周某(男)于2021年4月通过相亲相识,2022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周某将其婚前购买的房屋转移登记为俞某、周某共有。俞某、周某未生育子女。2023年7月,两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俞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平均分配财产。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案涉房产分割产生了较大分歧。周某认为案涉房屋为婚前财产,且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表示愿意适当补偿俞某。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俞某与周某因生活琐事矛盾较深,以致感情破裂,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予以准许。案涉房屋系周某婚前财产,周某于婚后为俞某“加名”系对个人财产的处分,该房屋现登记为共同共有,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至于双方争议的房屋分割比例,应当综合考虑购房出资、婚姻存续时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确定。综合以上因素,考虑到购房款由周某所出,虽然双方婚姻存续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也积极为家庭付出了劳动,法院酌定周某支付俞某房产10%比例的折价款21万元,剩余房屋贷款由周某负责偿还。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所有,该种给予行为一般是以建立、维持婚姻关系的长久稳定并期望共同享有房产利益为基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平衡双方利益。本案中,购房款为周某所出,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积极备孕也为家庭付出了劳动。因此,法院判决房屋归周某所有,并酌定补偿对方21万元,既保护了周某的财产权益,也肯定了俞某对家庭付出的价值。
父母全资赠与房产
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2018年12月,黄某(女)与陆某依法登记婚姻,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2025年因感情破裂,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办理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黄某父亲以其女名义购入某市商品房一套。该房产交易过程中,黄某作为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其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首付款21万余元。此后,黄某父亲每月固定将当月按揭款汇入黄某账户用于还款,并通过银行转账备注明确注明“××小区房贷、仅赠与黄某”。在此期间,黄父还两次为黄某提前偿还本金共计78万余元。其间,陆某从未汇款至该还款账户。
丸纯子在片中扮演的角色并非单纯的英雄或受害者,她像许多真实世界中的普通人一样,在日常的选择中慢慢堆叠起事件的重量。她的视线穿过雨幕、霓虹和屏幕的光影,聆听着来自世界各地的语言碎片,感知着一个看似熟悉却逐渐变得陌生的现实。BD国语与BD英语的双轨设计,使她的叙事不再局限于一个文化圈的理解,而是在同一幕场景中呈现出不同語言的情感层次。
观众因此被引导进入一个并非只有一个真相的叙事空间:每一条对话、每一个停顿、每一次音画的呼应,都像泡泡一样脆弱却又无处不在,随时可能破裂,暴露出另一个可能性。
影片的视觉语言极具張力。摄影师以低饱和的色调搭配冷暖对比,街道的湿度与夜空的深度共同构成一种压迫感,让人不自觉地放慢呼吸。作为惊悚片,导演并不依赖突兀的镜头切换来制造惊吓;相反,镜头的慢速推进、人物的微表情和环境细节的放大,逐步构筑出一种心理阴影。
当丸纯子面临一个又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线索时,屏幕上的“泡泡”意象仿佛在提醒观众:真相像氣泡一样,轻轻一触就会破裂,折射出更多层面的復杂性。语言的切换并非单纯的功能性处理,而是情绪的不同阶段。国语与英語的对话在情感表达上會带来微妙差异,使人物的内心世界呈现出更丰富的维度,也让跨文化观众在同一情节中感知到不同的叙事回声。
在叙事结构上,影片采用的是一种多线并行的拼图式布局。主线围绕丸纯子追踪一个看似孤立的事件展开,而若干支線则以不同人的记忆片段、证词和证据拼接而成。这样的安排让观众在不确定中逐步建立信任,同时也提高了对人物动機的怀疑性。片中对“真相”的探讨并非简单地揭示谁是幕后黑手,而是逼近人们对安全感、隐私和道德邊界的认知。
观众每深入一步,便会意识到自己也在参与构建這一切——因为对话的选择、观看的时机,以及是否继续揭露隐藏的真相,都是观众与片中人物共同承担的責任。整體氛围在沉稳中渐渐积聚了紧张感,像海面下的暗流,随时可能掀起更高的浪潮。通过这种细腻而克制的表达,影片实现了惊悚与心理戏之间的平衡,令观众在紧張之余仍能保持一种理性评估的姿态。
丸纯子的表演从初始的克制走向深度的情感爆发,她在语言与情境转换之间找到了一种独有的节奏感。BD国語的表演语境强调的是更贴近现实生活的表达,而BD英语则在语音的处理上提供了一种更具張力的另一种维度。观众因此获得双轨叙事的双重体验:同一场景在两种语言下的情感密度稍有差异,但并不冲突,反而共同推动角色心境的变化。
这种设计让角色的内在冲突更加立体,也使故事更具国际化的观感。音乐与声场的设计如同无形的线索,引导观众将注意力聚焦到涉及记忆、信任与选择的关键处。低频的振动与细碎的高音权衡,使恐惧从听觉层面蔓延到思想层面,促使观众对“真相”进行自我质询。
影片在叙事张力的推進上展现出高明的节奏掌控。核心悬念并非依赖暴力或血腥的桥段,而是通过人物间微妙的信任裂痕、对话中的暗示与不同版本的证词来推进。每一次证词的出现、每一个镜头的停留,都是对记忆边界的一次试探。泡泡作为贯穿全片的象征,在此阶段逐渐变成对现实的隐喻:它们既是隐藏在屏幕背后的证据,也是对人际关系中脆弱信任的提醒。
作为观众,你会發现自己在渐进的揭示中不断校准对角色的判断,仿佛在一场没有地图的旅程中,时刻需要重新定位自己的站位。
从技术层面看,影片的剪辑以“减速—放大—回收”的方式推动叙事,既确保了紧凑感,又保留了足够的呼吸空间让观众消化信息。镜头语言以对称构图和环境线索的重复出现,制造出强烈的视觉回环效应。这种处理让故事的每一个线索都显得不可忽视,观众在重复识别中逐步建立对整个事件框架的理解。
两种语言版本的混合场景为叙事增添了多声部的质感,使人物的心理活动不再被单一语言所绑架,而是在多元文化的交汇中显现出更真实的复杂性。光影与声音的协作,成为推动情绪变化的隐形因素。你会感受到一座城市像是一台巨大的机器,呼吸不止、运转不休,而人物的私密世界则像机器内部的齿轮,在看不见的尘埃中缓慢磨合,直到某个瞬间齿轮错位,揭示出隐藏的因果。
最终,这部影片把“真相”放在一个开放的框架里,让观众在心跳与理性之间进行自我对话。它并不承诺一次性给出答案,而是提供了一种解题的态度:在复杂信息时代,选择与信任往往比答案更為珍贵。若你愿意把自己交给這场双语的观影旅程,体验丸纯子在不同语境中的情感张力,感受泡泡冲击下的认知边界,那么这部作品无疑會成为你观影清单中的亮点。
通过国产与國际語言的交织、都市惊悚的沉稳叙事,以及对隐私与记忆的深刻探讨,它给观众留下的不只是一个故事的结局,而是一种更为谨慎而深刻的观看方式。若你准备好与屏幕对话,愿意让语言与情感共同作用,那么现在就把注意力集中在屏幕上,讓这场双轨叙事带你穿越夜色,进入一个关于信任、记忆与选择的復杂但动人的世界,泡泡随时可能爆裂,也可能成为你重新看待世界的起点。
离婚后,黄某在对上述房产办理过户时被告知,因该房产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需要进行确权或陆某协助办理。经多次催告,陆某均未予配合。无奈之下,黄某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请求确认案涉房产归其个人所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本案中,虽然房产登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黄某父亲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和购房按揭贷款,且房产登记在其女儿的名下,且向黄某转账时均注明是用于归还该房屋项下购房贷款并仅赠与黄某个人。综合购房款来源、实际出资情况、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应认定为黄某个人财产。
法院最终确认登记在黄某名下的房产系其个人单独所有。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要按照平分的原则进行分割,在财产出资完全来源于一方父母且明确仅用于赠与其子女个人时,可在分割时将房屋判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在审理中也会综合考虑购房款来源、双方对诉争房产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法定原则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王春、苗圃)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解释
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来源: 法治日报
图片来源:人民网记者 陈嘉倩
摄
十八岁带好纸巾就此转入新世界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8022



第一时间为您推送权威资讯
报道全球 传播中国
关注人民网,传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