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25-11-11,rrrrdhasjfbsdkigbjksrifsdlukbgjsab
现代社会,房产往往是家庭最重要的资产之一,也是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中容易引发争议的部分。房屋分割之所以成为离婚纠纷的焦点,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价值巨大,往往占据夫妻财产的绝大部分,此外,房屋的出资方式、产权登记、婚姻存续期间等多种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分割结果。《法治日报》记者选取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有关房屋分割的4起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醒公众在面临离婚房产分割时,如何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婚前首付婚后共贷
离婚分割增值部分
姚某与陆某(男)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姻期间因生育问题产生矛盾,姚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其中涉及一套陆某婚前购置的房产。该房产由陆某购置于2018年,总价167万元,陆某婚前支付首付款50万余元,偿还贷款17万余元,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25万余元。诉讼中,双方确认该房产现值已增值至180万元,陆某坚称房产系个人财产,拒绝分割;姚某则主张婚姻期间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应属共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产系陆某婚前个人购买且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故该房屋归陆某所有,该房屋剩余贷款本息由陆某归还。该房屋现作价180万元,根据增值率公式、已偿还贷款及利息以及婚后还贷部分折算后,陆某应补偿姚某财产增值部分11万余元。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官提示,为减少矛盾纠纷,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内通过书面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方用独立账户管理婚前财产,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避免与婚后收入混同;非登记方设立专用账户储存共同还贷资金,留存好共同还贷证据,争取最大增值补偿。
婚前共购明确份额
离婚分割依约而行
张某(女)和王某于2012年通过亲戚牵线确定恋爱关系,于2013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前,两人共同出资30余万元首付款,购买了某市区一套二手房(含车库一间)。该房产登记在张某、王某双方名下,产权证载明:按份共有,张某占有份额为30%,王某占有份额为70%。
因婚后家庭生活琐事及情感淡薄等原因,双方矛盾较大,张某搬到娘家居住,夫妻为分居状态。2024年3月,张某向法院诉请离婚,并要求按照房产份额依法分割房产。
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和王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屋及车库,产权证上载明张某占30%的产权份额,王某占70%的产权份额,此系张某和王某对案涉房产份额的约定,系按份共有,法院予以确认。考虑到两人分居后,该房屋一直由王某及婚生子居住使用,且从有利于生活稳定等角度考虑,该房产归王某所有。经司法评估,该房产价值为120.5万元。综合以上情况,法院判决该房屋及车库归王某所有,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付张某该房产折价款36.15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实践中,很多夫妻在婚后因感情变化而对财产归属产生争议,但因缺乏书面约定导致举证困难。夫妻双方在婚前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房产出资比例和份额,这种做法体现了现代婚姻关系中的理性态度,也为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分割提供清晰依据。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出资比例和份额,也能让婚姻关系建立在更加坦诚、明晰的基础上。好的婚姻既需要感情的温度,也需要规则的守护。
婚前独购婚后加名
离婚分产综合酌定
俞某与周某(男)于2021年4月通过相亲相识,2022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周某将其婚前购买的房屋转移登记为俞某、周某共有。俞某、周某未生育子女。2023年7月,两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俞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平均分配财产。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案涉房产分割产生了较大分歧。周某认为案涉房屋为婚前财产,且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表示愿意适当补偿俞某。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俞某与周某因生活琐事矛盾较深,以致感情破裂,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予以准许。案涉房屋系周某婚前财产,周某于婚后为俞某“加名”系对个人财产的处分,该房屋现登记为共同共有,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至于双方争议的房屋分割比例,应当综合考虑购房出资、婚姻存续时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确定。综合以上因素,考虑到购房款由周某所出,虽然双方婚姻存续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也积极为家庭付出了劳动,法院酌定周某支付俞某房产10%比例的折价款21万元,剩余房屋贷款由周某负责偿还。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所有,该种给予行为一般是以建立、维持婚姻关系的长久稳定并期望共同享有房产利益为基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平衡双方利益。本案中,购房款为周某所出,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积极备孕也为家庭付出了劳动。因此,法院判决房屋归周某所有,并酌定补偿对方21万元,既保护了周某的财产权益,也肯定了俞某对家庭付出的价值。
父母全资赠与房产
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2018年12月,黄某(女)与陆某依法登记婚姻,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2025年因感情破裂,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办理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黄某父亲以其女名义购入某市商品房一套。该房产交易过程中,黄某作为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其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首付款21万余元。此后,黄某父亲每月固定将当月按揭款汇入黄某账户用于还款,并通过银行转账备注明确注明“××小区房贷、仅赠与黄某”。在此期间,黄父还两次为黄某提前偿还本金共计78万余元。其间,陆某从未汇款至该还款账户。
在当今数字时代,视频成为信息传播的主要载体之一。从短视频到长视频,满屏的内容让人欲罢不能,但同时也隐藏着不少潜在的危险。尤其是在9.1视频事件频繁被提及的当下,推特平台作为全球影响力巨大的社交媒体之一,其内容的安全性和风险控制成為公众关注的焦点。
什么是“9.1视频”高危风险?简单来说,指的是一些在9.1节(即国庆假期相关时间段)内流传的、内容涉嫌违规、危险甚至违法的视频。這些视频可能涉及未授权的内容、虚假信息、暴力恐怖、低俗色情,甚至还藏有钓鱼、病毒、木马等网络攻击手法。推特作为信息高速公路,既是传播平台,也成为不法分子安放“炸弹”的隐秘场所。
為什么9.1视频成為高危風险的焦点?原因有几个方面:第一,节日节点流量高峰带来的内容传播速度极快,一些低质量甚至非法内容容易借此扩散。特别是在节日期间,用户搜索娱乐、放松的心理带动不法视频的裂变,造成“病毒式”蔓延。第二,不法分子利用节日人们的心态,制造恐慌或误导认知。
例如,虚假的“爆炸、袭击”,或者一些未经过验证的“中奖”、“优惠”信息,容易引发社会恐慌。第三,技术隐患巨大。某些视频被篡改、植入木馬或病毒代码,一旦点击观看或分享,极可能感染用户设备,危及个人隐私甚至财产安全。
面对這些挑战,推特平臺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内容审核、关键词过滤、用户举报和自动检测等,但由于内容量巨大、形式多样,仍难以百分百杜绝高危内容的流出和扩散。这就需要每一位用户提高警惕,同时掌握一些基本的识别和防范技巧。
我们如何在享受社交媒體带来的便利有效规避这些高危風险呢?第一,保持理性观看心态,不要盲目信任未验证的内容,尤其是那些带有极端言论或极度夸张的视频。第二,避免点击可疑链接,不要輕易下载陌生来源的文件或软件。第三,合理使用推特的举报功能,将發现的非法或违规内容及时反馈给平台,帮助平台共同维护安全环境。
个人隐私保护也不容忽视。不要在不安全的环境下上传个人视频或敏感信息,更不要轻易分享他人的私人内容。使用强密码、多因素验证,定期更新安全设置,是降低个人信息被盗的关键措施。
在未来,社交媒体的内容监管只会越来越严格,但技术的不断进步也带来了更多挑战。我们每一个用户都应成为网络安全的守护者,正视“9.1视频高危风险”,主动学习相关知识,增强自身的防御能力。毕竟,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积极的网络环境,讓社交平台成为真善美的传播地。
随着“9.1视频”高危风险引发的关注逐步升温,公众对推特内容安全问题的重视也日益增加。除了个人应对措施之外,平台层面同样在不断升级安全策略,试图堵住漏洞,构建更加坚固的内容安全防线。
一、推特的内容审核機制:面临的挑战与未来方向推特目前采取的内容审核方式主要包括人工审核、自动检测、用户举报三大板块。算法识别模型可以快速筛查出涉嫌违法或有害内容,人工审核则负责復杂、边缘化的内容重审。这一系统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平臺的负担,但也存在滞后、误判、遗漏等问题。
未来,推特有望引入更智能化的技术,比如深度学习和大数据分析,提升识别的准确性和实时性。平台还在积极完善用户举报機制,鼓励用户共同监控内容生态,营造“举报即审查”的良性循环。值得一提的是,加大对虚假信息的惩戒力度,惩戒措施逐步落到实处,传达出维护平台正义和规范的坚定信号。
二、用户自我保护的最佳实践除了平台层面的努力,用户的自我保护同样关键。以下几点值得每个推特用户铭记于心:
谨慎点击:对于陌生或未验证来源的视频,不要随意点击或转发,避免病毒感染或被钓鱼。账号安全:启用两步验证,使用复杂密码,不定期更换密码,避免账号被盗用散播虚假信息。内容识别:养成识别真假信息的习惯,对极端、偏激或夸张的视频保持怀疑态度,必要時参考权威渠道。
隐私保护:避免在公共平台暴露私人敏感信息,尤其是涉及他人隐私的内容,减少被利用的可能。举报和反馈:积极用推特提供的举报機制,将违规内容及时上报,让平台更加高效地应对高危内容。
三、从法律法规角度的监管与责任在全球范围内,网络犯罪和虚假信息的蔓延引發了多国政府的注意,推动制定更為严格的法律法规。例如,国内外加强对虚假信息、网络谣言、非法视频内容的查处力度,明确平臺的责任界限。这既保护了用户权益,也促使平台不断优化监测系统。
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機构也在推广内容合规标准,推动行業自律,避免“放任自由”带来的社会风险。这些措施虽然在短期内仍存在执行難题,但从长远来看,有助于塑造一个更透明、更可信的网络环境。
四、未来趋势:技術+法律+全民共同守护未来的推特安全环境,将由技術创新、法规完善和全民参与三驾马车共同驱动。人工智能检测将变得更为精准,虚假内容一出现就被识别和屏蔽;法律责任的明确,将促使平台加强把关,减少违规内容的出现;而每个用户的自觉遵守和举报热情,将成为坚不可摧的安全屏障。
在這个过程中,我们也需要保持理性和耐心。任何安全措施都不是一劳永逸的,没有万无一失的系统,只有不断完善和共同努力的环境。我们每一个人在享受信息便捷的也要乐于参与到网络安全的“全民运动”中来,让推特成为一个真正的安全乐园。
“9.1视频高危風险”并非不可规避的隐患,只要我们有脑有心,掌握正确的方法,就可以在信息時代保持清醒、聪明地前行。在推特这个平台上,安全永远是第一位,唯有共同守护,才能让这个网络空间更加美好。
离婚后,黄某在对上述房产办理过户时被告知,因该房产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需要进行确权或陆某协助办理。经多次催告,陆某均未予配合。无奈之下,黄某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请求确认案涉房产归其个人所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本案中,虽然房产登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黄某父亲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和购房按揭贷款,且房产登记在其女儿的名下,且向黄某转账时均注明是用于归还该房屋项下购房贷款并仅赠与黄某个人。综合购房款来源、实际出资情况、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应认定为黄某个人财产。
法院最终确认登记在黄某名下的房产系其个人单独所有。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要按照平分的原则进行分割,在财产出资完全来源于一方父母且明确仅用于赠与其子女个人时,可在分割时将房屋判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在审理中也会综合考虑购房款来源、双方对诉争房产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法定原则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王春、苗圃)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解释
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来源: 法治日报
图片来源:人民资讯记者 张雅琴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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