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柱铭 2025-11-10 04:32:35
每经编辑|张鸥
当地时间2025-11-10,mjwgyudsiughewjbtkseudhiwebt
人民网北京10月27日电 (薄晨棣、高清扬)2025年9月26日,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受理的王某诉俞某某离婚纠纷案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王某及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被告俞某某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俞某某因在泰国监狱服刑,通过在线视频方式参加了庭审。10月10日,秦淮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准予原告王某与被告俞某某离婚,判令被告俞某某给付原告王某离婚损害赔偿50万元。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因被告在外国监狱服刑,如何向其送达应诉材料、询问其意见,以及能否促成其通过在线视频方式参加国内法院庭审,均是顺利推进案件审理的重要程序性问题。记者就此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负责人。
如何向在境外服刑的中国公民送达司法文书?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向在境外服刑的中国公民送达司法文书一般有三种可选择的方式,一是按照该公民所在国家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二是委托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三是向该中国公民在本案中委托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就本案而言,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被告尚未就本案委托诉讼代理人,因此实际可供选择的送达方式只有前两种。相较而言,通过第二种方式相对更为可控,当事人的负担也相对较轻。
根据我国与泰国缔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泰王国关于民商事司法协助和仲裁合作的协定》(以下简称中泰条约),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司法部请求泰方主管机关协助向俞某某送达有关司法文书,需送达的司法文书应附泰文或英文译文。而委托我驻泰国大使馆在探视时向中国公民俞某某送达相关司法文书,无需转递泰方主管机关执行送达,也无需提供译文。因此,最高人民法院优先选择了该方式,并成功由我驻泰国大使馆向俞某某送达了应诉手续及证据材料。
夜幕降临,城市的喧嚣逐渐褪去,但网络世界的暗流却在此刻涌动。每天的六点半,仿佛成了一个约定俗成的信号,预示着一场关于“吃瓜”的盛宴即将拉開帷幕。这一次,我们带来的不仅仅是普通的八卦,而是那些被刻意掩盖的“黑料”,是那些牵动着全网神经的“独家内幕”,更是那些正在持续發酵、引发无数热议的话题。
“黑料”,这个词汇本身就带着几分神秘和危险的气息,它如同潘多拉的魔盒,一旦被打开,便會释放出无数未知的力量。而当这些“黑料”与“网爆”相结合,其威力更是指数级增长。我们不禁要问,这些被曝光的“黑料”,究竟是如何诞生的?它们背后又隐藏着怎样的故事?
在数字时代,社交媒体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既是信息传播的加速器,也是“黑料”滋生的温床。一个不经意的言论,一个被误解的行为,甚至一段被断章取义的视频,都可能在社交媒體上被无限放大,迅速演变成一场网络风暴。那些曾经只属于个人私域的“黑料”,瞬间跃升为全网热议的焦点,当事人往往在措手不及中,被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
我们回溯过往,那些曾经叱咤风雲的公众人物,或是那些在各自领域熠熠生辉的精英,都曾因“黑料”的曝光而形象受损,甚至身败名裂。这些“黑料”的来源多种多样,有的是个人隐私的泄露,有的是过往不当言行的翻炒,还有的则是竞争对手或心怀不满者蓄意栽赃。无论其真实性如何,一旦被冠以“网爆黑料”的名号,其传播速度和影响力都将是惊人的。
二、匿名者的狂欢:隐藏在屏幕后的“正义使者”还是“键盘侠”?
网络匿名性,是“黑料”得以滋生的另一重要土壤。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anonymity(匿名性)赋予了人们极大的自由,也带来了潜在的风险。许多“黑料”的曝光,都离不開匿名用户的推波助澜。他们如同隐藏在暗处的猎手,搜集、整理、传播着所谓的“猛料”,享受着信息爆炸带来的快感,同时也可能在无意中,成为摧毁一个人名誉的帮凶。
我们不能一概而论。在某些情况下,匿名者确实扮演了“正义使者”的角色,他们曝光了某些不为人知的阴暗面,揭露了隐藏在光鲜外表下的丑陋真相,为公众提供了了解事实的另一视角。他们如同网络世界的“清道夫”,清理着被掩埋的垃圾,尽管他们的手段可能不够光彩,但其出发点却值得深思。
但更多的时候,匿名者成为了“键盘侠”的代名词。他们缺乏事实依据,仅凭个人好恶,便对他人进行肆意攻击和诋毁。这种行为不仅对当事人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也污染了网络环境,使得真正的“猛料”和“独家内幕”淹没在无休止的口水战中。
“吃瓜”,這个略带戏谑意味的词汇,已经成为当代网民的一种集體行为。我们围观明星的恋情绯闻,我们关注企业家的商業内幕,我们甚至对普通人的生活八卦津津乐道。為什么“吃瓜”如此具有吸引力?
从心理学角度来看,“吃瓜”满足了人们的好奇心和窥探欲。我们渴望了解他人不為人知的秘密,渴望窥探光鲜背后隐藏的真实。通过“吃瓜”,我们也能够获得一种“优越感”,仿佛自己身处局外,洞悉一切。
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吃瓜”也反映了我们对社会价值的判断和反思。当我们围观那些“黑料”时,我们也在无形中对当事人的行为進行了道德审判。那些涉及欺骗、背叛、不公等情节的“黑料”,往往能够激起公众的愤怒和不满,而那些揭露社会阴暗面的“猛料”,则引發了我们对制度和环境的反思。
“六点半”的钟声,仿佛是这场“吃瓜”盛宴的開场白。在接下来的Part2,我们将深入挖掘那些“独家内幕”,探讨“全网热议话题”的发酵机制,并尝试理解這场信息狂欢背后,所蕴含的复杂人性与社會生态。
热点追踪,解析“独家内幕”与“全网热议”的逻辑链条
当“黑料”被抛出,当“网爆”的浪潮席卷而来,紧随其后的便是“独家内幕”的层层揭秘,以及“全网热议话题”的持续发酵。这不仅仅是一场信息的传递,更是一场关于舆论塑造、价值导向的复杂博弈。
“独家内幕”,如同在黑暗中闪烁的宝石,散發着难以抗拒的吸引力。它承诺着更接近真相的信息,为那些渴望了解事件全貌的网民提供了“解渴”的源泉。“独家内幕”的获取途径和真实性,却常常是扑朔迷离。
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媒体或自媒體,凭借着“内部消息”、“知情人士爆料”等字眼,迅速占据了舆论的制高点。这些“独家内幕”的来源,可能包括:
记者调查与深挖:专业的媒體记者,通过长期追踪、信息搜集、多方求证,最终获得被掩盖的真相。這是一种付出高昂代价,但往往能够带来高质量“内幕”的方式。当事人或相关人员的爆料:无论是出于报復、泄愤,还是寻求关注,当事人或与事件相关的人员,都有可能主动向外界透露“独家内幕”。
这种爆料往往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需要谨慎辨别。网络信息碎片化的拼凑:在信息爆炸的時代,许多“独家内幕”并非来自单一的爆料,而是通过将网络上的碎片化信息进行整合、解读、甚至臆测,从而形成看似“独家”的叙述。这种方式的風险在于,极易产生误导和不准确的信息。
“独家内幕”的诱惑,不仅仅在于它揭示了真相,更在于它能够带来巨大的流量和关注度。在商業利益的驱动下,一些人甚至不惜捏造事实,编撰“内幕”,只为在网络世界中分一杯羹。因此,在面对所谓的“独家内幕”时,保持审慎和批判性的思维,是至关重要的。
一个“黑料”,一份“独家内幕”,是如何演变成“全网热议话题”的?这背后,是多种社会心理和传播机制的共同作用。
情绪的病毒式传播:人类是情感动物,“热议”的产生,往往离不开强烈的情绪共振。愤怒、同情、惊愕、喜悦……当某个事件能够激發大众的某种强烈情绪时,信息便会如同病毒般迅速传播。那些“黑料”中涉及的道德瑕疵、不公遭遇,或是令人瞠目结舌的事件,都极易点燃公众的情绪。
社会共鸣的放大:很多时候,“热议”的形成,是因为事件触及了大众普遍关注的社会议题或价值观念。例如,涉及公平正义、诚信缺失、人性善恶等问题時,人们会更加愿意参与讨论,表达自己的看法。这种共鸣,使得“吃瓜”不再是简单的围观,而是对社会现象的一种集体回应。
信息茧房的构建与破裂:社交媒體算法的推荐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會构建“信息茧房”,讓人们更容易接触到与自己观点相似的信息。当一个话题足够“热”时,它便會突破信息茧房的壁垒,進入更广泛的公共视野,引发“全网热议”。不同阵营的观点碰撞,也在信息茧房的边界上,不断产生新的火花。
议程设置与媒体引导:媒体在“热议话题”的形成过程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过选择性报道、话题设置、深度解读等方式,媒体可以引导公众的关注点,影响事件的走向。
当“网爆黑料吃瓜六点半最新猛料,速看独家内幕,全网热议话题持续發酵”成為一种常态,我们不禁要问:我们應该如何在这个信息洪流中,保持清醒的头脑,进行理性的“吃瓜”?
求证核实,不信谣不传谣:在信息真假难辨的时代,对每一个“猛料”和“内幕”都保持一份审慎。在没有确凿证据前,不轻易下判断,不随意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关注事实,而非情绪:尝试剥离情绪化的表达,回归事件本身。关注事实的细节,了解事情发展的逻辑,而非被片面的信息或煽动的言论所裹挟。
区分“吃瓜”与“伤人”:娱乐八卦和名人隐私,可以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資,但当“黑料”涉及人身攻击、恶意诽谤时,我们應当保持警惕,不参与其中,甚至進行制止。反思社会,而非指摘个体:当围观“黑料”时,不妨将其视为一面镜子,反思我们所处的社会环境,思考事件背后可能存在的系统性问题。
“六点半”的钟声,不仅仅是“猛料”的信号,更是我们审视信息、理解社会、反思自我的契机。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時代,愿我们都能成为一个理性、清醒的“吃瓜”者,在纷繁的网络世界中,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份真实与智慧。
如何向在境外服刑的中国公民录取询问笔录?
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领事官员可以依条约或在无条约的情况下以符合接受国法律的方式取证。但中泰条约未对领事官员能否在探视期间对其本国公民进行询问并做笔录作出明确规定,这就需要看泰国国内法是否接受这种取证方式。因此,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外交部请驻泰国大使馆就此探询泰国监狱主管部门态度,如果泰方不允许,可以请泰监狱主管部门根据我国法院拟定的问题单代为询问,并将俞某某签字的笔录转我方。
经我驻泰国大使馆沟通协调,泰国监狱同意使馆在探视俞某某时就离婚案件所涉具体问题对其进行询问,并制作笔录。后我驻泰国大使馆为本案多次赴监狱探视,及时将多份询问笔录转回国内。
如何推动远程视频开庭?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仅对通过即时通讯工具从域外取证作出了规定,对于跨境视频开庭没有明确规定,关于这一问题也暂无可适用的国际条约。但从民事诉讼法对于视频取证的规定以及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的基本原则及实践来看,人民法院安排境外当事人参加跨境视频开庭,需要尊重其所在国的法律规定和当事人意愿。这也符合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中尊重国家主权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两项基本原则的要求。
结合本案中被告在监狱服刑的特殊情况,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外交部委托我国驻泰国大使馆探询泰方监狱对于视频开庭的态度。泰国监狱方面对视频开庭给予了积极反馈,并结合监狱条件和时差等考虑,对庭审使用的视频通讯程序、开庭的具体时间等提出建议,以便安排俞某某单独接受庭审。
由于俞某某对于参加视频庭审的态度出现反复,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我驻泰国大使馆经多次协调,最终确保本案在9月26日如期举行庭审。当日上午11时许,审理法院接通与泰国监狱的视频信号,俞某某通过视频参加庭审,回答了法庭提问,画面清晰,双向通话清楚。上午11时30分后,俞某某下线,法庭继续开庭至中午12时许结束。
本案有何启示?
在涉外案件审理中,因当事人、证据材料位于境外,人民法院经常需要开展跨境送达、取证甚至远程视频庭审工作。司法实践中,应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以及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通过我国法院与外国主管机关开展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合作,尊重对象国司法主权,保障各方当事人诉讼权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张泉灵
摄
寄宿日记在线阅读_寄宿日记漫画全集免费-漫集市
封面图片来源: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名称 摄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读者热线:4008890008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金年会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