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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曝光_离婚房产分割争议 依法依约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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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2025-11-11,rrrrdhasjfbsdkigbjksrifsdlukbgjsab

现代社会,房产往往是家庭最重要的资产之一,也是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中容易引发争议的部分。房屋分割之所以成为离婚纠纷的焦点,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价值巨大,往往占据夫妻财产的绝大部分,此外,房屋的出资方式、产权登记、婚姻存续期间等多种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分割结果。《法治日报》记者选取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有关房屋分割的4起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醒公众在面临离婚房产分割时,如何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婚前首付婚后共贷

离婚分割增值部分

姚某与陆某(男)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姻期间因生育问题产生矛盾,姚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其中涉及一套陆某婚前购置的房产。该房产由陆某购置于2018年,总价167万元,陆某婚前支付首付款50万余元,偿还贷款17万余元,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25万余元。诉讼中,双方确认该房产现值已增值至180万元,陆某坚称房产系个人财产,拒绝分割;姚某则主张婚姻期间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应属共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产系陆某婚前个人购买且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故该房屋归陆某所有,该房屋剩余贷款本息由陆某归还。该房屋现作价180万元,根据增值率公式、已偿还贷款及利息以及婚后还贷部分折算后,陆某应补偿姚某财产增值部分11万余元。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官提示,为减少矛盾纠纷,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内通过书面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方用独立账户管理婚前财产,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避免与婚后收入混同;非登记方设立专用账户储存共同还贷资金,留存好共同还贷证据,争取最大增值补偿。

婚前共购明确份额

离婚分割依约而行

张某(女)和王某于2012年通过亲戚牵线确定恋爱关系,于2013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前,两人共同出资30余万元首付款,购买了某市区一套二手房(含车库一间)。该房产登记在张某、王某双方名下,产权证载明:按份共有,张某占有份额为30%,王某占有份额为70%。

因婚后家庭生活琐事及情感淡薄等原因,双方矛盾较大,张某搬到娘家居住,夫妻为分居状态。2024年3月,张某向法院诉请离婚,并要求按照房产份额依法分割房产。

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和王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屋及车库,产权证上载明张某占30%的产权份额,王某占70%的产权份额,此系张某和王某对案涉房产份额的约定,系按份共有,法院予以确认。考虑到两人分居后,该房屋一直由王某及婚生子居住使用,且从有利于生活稳定等角度考虑,该房产归王某所有。经司法评估,该房产价值为120.5万元。综合以上情况,法院判决该房屋及车库归王某所有,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付张某该房产折价款36.15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实践中,很多夫妻在婚后因感情变化而对财产归属产生争议,但因缺乏书面约定导致举证困难。夫妻双方在婚前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房产出资比例和份额,这种做法体现了现代婚姻关系中的理性态度,也为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分割提供清晰依据。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出资比例和份额,也能让婚姻关系建立在更加坦诚、明晰的基础上。好的婚姻既需要感情的温度,也需要规则的守护。

婚前独购婚后加名

离婚分产综合酌定

俞某与周某(男)于2021年4月通过相亲相识,2022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周某将其婚前购买的房屋转移登记为俞某、周某共有。俞某、周某未生育子女。2023年7月,两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俞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平均分配财产。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案涉房产分割产生了较大分歧。周某认为案涉房屋为婚前财产,且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表示愿意适当补偿俞某。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俞某与周某因生活琐事矛盾较深,以致感情破裂,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予以准许。案涉房屋系周某婚前财产,周某于婚后为俞某“加名”系对个人财产的处分,该房屋现登记为共同共有,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至于双方争议的房屋分割比例,应当综合考虑购房出资、婚姻存续时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确定。综合以上因素,考虑到购房款由周某所出,虽然双方婚姻存续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也积极为家庭付出了劳动,法院酌定周某支付俞某房产10%比例的折价款21万元,剩余房屋贷款由周某负责偿还。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所有,该种给予行为一般是以建立、维持婚姻关系的长久稳定并期望共同享有房产利益为基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平衡双方利益。本案中,购房款为周某所出,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积极备孕也为家庭付出了劳动。因此,法院判决房屋归周某所有,并酌定补偿对方21万元,既保护了周某的财产权益,也肯定了俞某对家庭付出的价值。

父母全资赠与房产

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2018年12月,黄某(女)与陆某依法登记婚姻,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2025年因感情破裂,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办理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黄某父亲以其女名义购入某市商品房一套。该房产交易过程中,黄某作为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其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首付款21万余元。此后,黄某父亲每月固定将当月按揭款汇入黄某账户用于还款,并通过银行转账备注明确注明“××小区房贷、仅赠与黄某”。在此期间,黄父还两次为黄某提前偿还本金共计78万余元。其间,陆某从未汇款至该还款账户。

全面曝光的必要性:在角逐中脱颖而出

每个品牌都渴望被消费者记住,但在信息无限扩散、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光靠传统的广告投放已難以达成“100%曝光”。那什么样的策略才能确保你的品牌被看见、被记住,甚至深入人心?答案就是“全渠道全方位”的曝光策略。

所谓“100%曝光”,绝非空泛的口号。它意味着你的品牌无处不在,无時不在,从線上到线下,从静态广告到动态互动,从品牌官网到社交媒体,从搜索引擎到KOL合作,每一个触点都被充分利用,确保没有任何盲区。只有这样,才能让你的品牌在消费者心中占有一席之地。

为什么全渠道曝光如此重要?

增强品牌认知:多渠道同步曝光,可以形成强烈的品牌印象,提高认知度。消费者在不同场景下接触到你的品牌,记忆会不断强化。

覆盖不同受众群体:不同人有不同的媒介偏好。有的喜欢看视频,有的喜欢阅读文章,有的则关注社交动态。多渠道布局,能让不同偏好的人群都能遇到你的品牌。

提升转化率:连续多点触达,缩短决策路径,增强消费者购买意愿。漏斗中每一环都被强化,更容易促成转化。

抗风险能力强:依赖单一渠道容易受到平台变化的影响。全渠道布局,让你的品牌在任何平台上都能“站稳脚跟”。

很多成功的品牌案例都证明了全渠道曝光的威力。例如,某國际快消品牌通过结合電视广告、社交媒体、线下活动和电商平臺,形成了線上线下一体化的强大推广矩阵,不仅极大提升了品牌曝光,还带动了销售增长。数据也显示,采用多渠道策略的品牌,其市场份额要比单一渠道高出三成以上。

但是,全渠道曝光不是简单堆砌广告/内容,它需要科学的策略布局和精细化管理。哪怕是在每个渠道上投放少量广告,只要搭配得当,形成联动,也能实现1+1大于2的效果。

实现“100%曝光”的核心要素包括:明确目标受众、精准渠道布局、内容多样化、数据驱动优化。知道自己要曝光给谁,用什么渠道,传递什么内容,最后持续优化,逐步扩大影响力。

当然,想要达到真正的“满天飞”,还离不开创新的内容创意。今天的消费者不仅仅是被“刷屏”所困,更追求内容的个性化、趣味性和互动性。像短视频、直播、互动游戏等新媒體形式,正在成为强化品牌曝光的重要武器。

在数字时代,算法驱动下的精准投放也是达成“100%曝光”的关键。通过大数据分析,精准识别潜在用户,定制个性化广告,讓每一次曝光都能精准“击中”目标,节省成本的同时提升效率。

想要实现“100%曝光”,需要全方位、多层次、个性化、数据驱动的系统性部署。这是每一个品牌探索未来的必由之路。而在下一部分,我们将深入探讨具体的执行策略与优秀案例,助你迈出实现100%曝光的坚实一步。

实战策略:如何科学布局,全面“曝光”不遗漏

相信经过第一部分的分析,大家都意识到“100%曝光”的深远意义。我们将聚焦于实操层面,揭秘那些被大牌和新兴品牌都在借鉴的实用策略。

1.全渠道联动,打造曝光矩阵

想象一下,你的品牌就像是一支“战队”,每个渠道都是不同的成员,相互配合,共同进攻。比如,将线下超市的促销活动同步到线上微淘、小红书、官方微信,还可以结合电视广告和户外大屏,形成多聲道、多触点的传播布局。

此策略的关键在于渠道联动和内容一致性。无论线上线下,内容风格、主题、视觉元素都要保持一致,强化记忆点。比如,夏日促销可以在LED屏幕、微博、短视频平臺同步启动,营造联动效应。

2.内容创新,吸引持续关注

内容為王,内容创新是“100%曝光”的灵魂。从传统的广告文本,到具备互动性和趣味性的内容,都是提高曝光率的利器。

比如,利用UGC(用户生成内容)激发粉丝参与感,策划互动挑战赛、话题标签,让用户成为品牌的传播者;或者结合热点,推出相关联的趣味内容,快速获得关注。内容不要仅仅传递信息,更要引发用户共鸣或参与感。

3.精准数据分析,优化投放效果

技术是实现全曝光不可或缺的助手。通过大数据和AI算法,对目标用户的行为、兴趣、偏好进行深度分析,定制出符合其需求的内容和广告。

举个例子,你可以设置不同的广告投放条件,实时监控用户的互动情况,根据数据反馈调整投放策略。这样,既保证了曝光的广泛性,也确保了转化效果的最大化。

4.利用新兴媒介,抢占制高点

随着短视频、直播、虚拟现实、AR/VR等新兴技術崛起,品牌可以借助这些渠道“刷存在感”。比如,利用TikTok(抖音)短视频打造病毒式传播,或者通过直播引导粉丝体验新品。

这些新技术不仅提高了曝光的趣味性和互动性,也能带来更高的用户参与度和转化率。一场精彩的直播可以瞬间吸引上万观众,形成强烈的品牌记忆。

5.持续优化和维护

“100%曝光”不是一次性投放,而是持续的战斗。品牌应建立科学的监测体系,定期评估每个渠道的表现,调整策略,保持曝光的连续性和创新性。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管理(CRM),保持与用户的持续沟通和互动,让曝光变得更有温度。

成功案例:某科技企業的全渠道营销奇迹

以某科技品牌为例,他们通过整合线上电商平台、线下体验店、社交媒体以及内容合作实现了全渠道“曝光”。在新產品發布时,先在微博、微信、抖音等平臺制造预热爆点,跟进线上直播+线下快闪店,配合名人、KOL的助阵形成热点。

通过精准数据分析,实时调整广告投放,确保每个渠道都有效触达目标用户。持续推出创新内容和互动活动,增强用户粘性和口碑传播。这一系列动作,讓新品在短短几周内创造出销售奇迹,也让品牌的曝光达到极致。

结语:迎接“100%曝光”的新时代

未来,品牌的竞争不再单纯局限于产品质量,更在于“曝光高度”。你需要拥抱多渠道整合、内容创新和数据智能,才能在这个信息泛滥的时代中突围。

“100%曝光”不止是目标,更是一种理念。它要求你不断突破自我,拥抱变化,才能在激烈的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站在新的起点上,是时候展开全方位的“曝光攻势”,迎接品牌的辉煌时刻了。

走得越远,遇見的机遇越多;走得越宽,品牌的未来越光明。今天开始,不妨从全渠道戰略入手,把你的品牌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离婚后,黄某在对上述房产办理过户时被告知,因该房产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需要进行确权或陆某协助办理。经多次催告,陆某均未予配合。无奈之下,黄某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请求确认案涉房产归其个人所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本案中,虽然房产登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黄某父亲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和购房按揭贷款,且房产登记在其女儿的名下,且向黄某转账时均注明是用于归还该房屋项下购房贷款并仅赠与黄某个人。综合购房款来源、实际出资情况、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应认定为黄某个人财产。

法院最终确认登记在黄某名下的房产系其个人单独所有。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要按照平分的原则进行分割,在财产出资完全来源于一方父母且明确仅用于赠与其子女个人时,可在分割时将房屋判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在审理中也会综合考虑购房款来源、双方对诉争房产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法定原则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王春、苗圃)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解释

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来源: 法治日报

图片来源:人民网记者 李柱铭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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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俊英、 陈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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